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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

胡说八道

 

很久没有做过醒来后仍然记得一清二楚的梦了。在梦里我站在一片潇潇竹林之中,白衣胜雪,衣袂翻飞,自我感觉非常良好。不远处,长得和周星驰一模一样的丐帮帮主率领着造型各异的丐帮兄弟们向我走来。待他走到面前,我对他拱一拱手说:“好久不见,星爷还是这么销魂。”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梦中居然能说出这么无耻而彪悍的话。然而疑似周星驰的丐帮帮主却好像受用得不得了。他仰天长笑三声之后说:“既然大家这么有缘,这根打狗棒就传给你了!”说着,他把一根翠绿光滑十分可爱的竹棒郑重地交到我手中。然后他对一众丐帮兄弟们说:“还不快来参见你们的新帮主?”

 

我大吃一惊,脑中电光石火般想起金老先生书中的情节,立刻连连后退。可是已经晚了,弟兄们已经一人一口唾沫,吐在我那前一秒钟还可以给雕牌洗衣粉做广告的衣服上。拗了好久的造型就这么给毁了。

 

之后我英明神武临危不乱,手持打狗棒率领丐帮打得三分天下。整个过程高潮迭起慷慨激昂,尤其是和印度“咖喱帮”的一场血战,堪称荡气回肠。“咖喱帮”的老大居然是我的同事阿比,我看见他,稍有迟疑,手下那个很会察言观色的九袋长老说:“帮主,可是遇见了故人?”我缓缓点头。九袋长老悲愤地说:“可是丐帮与咖喱帮素有不共戴天之仇。。。”我毅然咬牙:“丐帮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说完我一马当先,手起棒落,几下就把阿比打死了。

 

醒来后我内心震荡无以言说。到了公司看见阿比,更是惭愧内疚不能自已。挣扎了好久,终于跑去对他说:“兄弟我对不住你,昨天我做梦把你杀了。。。”说完我都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

 

没想到阿比立刻眉开眼笑。他说:“真的啊?真的吗?太好了!我上上个星期也做梦把你杀了呢,我还一直不敢告诉你。。。这下我们扯平了!”我听了总算放下心来。阿比很八卦地继续追问:“那你是怎么杀死我的?”我想告诉他“打狗棒”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就简单地说:“用棍子打的。”

 

没想到他立刻拉下脸来:“什么?这么说你是故意打我的?太不公平了!我梦见的是枪战,我是误伤你的!”看着他咬牙切齿的表情,我再次羞愧地低下了头。阿比愤怒地说:“用棍子?啊?打了几下?”我心虚地说:“三,三四下吧。。。” “三四下?!你这个残忍的女人!我是误伤你的!就开了一枪!你当场就死了,简直没有什么痛苦!”他气得不得了。“你怎么知道没有痛苦啊,中枪也很痛的好不好。。。”我没什么底气地小声说。

 

每周四是我们公司的“curry day”,每到这一天,餐厅的主打都是印度咖喱。为了惩罚我自己,我决定下个星期四不吃咖喱,以此向在我的梦中不幸牺牲在打狗棒下的“咖喱帮”帮主赔罪。

 


 

上周一一大早,同事菲利普先生满面春风地走进办公室向大家宣布:“女士们先生们,我订婚了!”话音刚落,只听见“唰”的一声,众人都已经迅速围了上去。英国人血液中深藏不露的三八本性终于爆发了。

 

菲利普眉飞色舞地向我们一一道来:周六早晨,他把一本由他自己精心制作的纪念册送给女朋友,里面贴满了她俩由大学相识到现在八年来的照片,当然也少不了那些肉麻的甜言蜜语。当女友满心感动地翻到最后一页时,上面只写着一句话:“Now can I ask you something?”

 

然后他就拿出戒指单膝跪地,说了那句最经典的“Will you marry me?”。女友喜极而泣,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并且哭了整整两天。

 

我真是很为他女朋友高兴,八年啊,抗战都结束了,这姐姐差点等到花儿也谢了,终于等来了这一天。大家听后也都感动得唏嘘不已,然后就开始交流起各自的求/被求婚经历。法国女生桑德琳刚刚蜜月回来,她先生向她求婚时是烛光晚餐,鲜花,钻戒一个也不能少;秘书小姐凯瑟琳曾经在长途飞机上遭遇过认识不到十小时的邻座陌生男子的求婚,不过她并没有答应,于是这可怜男人的心在三万英尺的高空碎成了一片片;英国男生卫斯理则一直在策划能让女朋友永生难忘的特别求婚,比如蹦极,跳伞什么的。。。

 

听着这些精彩的创意,我惭愧得悄悄流下一滴汗。其实一向都比较爱玩浪漫的铭基同学,在求婚这件事上却剑走偏锋,出人意料地选择了极简风格。三年前的一个极其普通的春日夜晚,铭基同学用好像“晚饭吃米饭还是吃面条”这样平淡的语气说了五个字:“我们结婚吧。”当我疑惑地问他“你这算是求婚吗?”的时候,他又用“爱吃不吃,不吃拉倒”的语调说:“算是吧。”我失眠了一夜之后勉强答应了,然后没过多久两个小屁孩就欢天喜地跑去结婚了。

 

去年在埃及旅行的时候,一位憨厚朴实的埃及青年悄悄地指着我问铭基同学:“你用了多少头骆驼把她娶到手?”他大概以为全世界的女性都是以骆驼为参照物进行价值评估的。铭基同学得意地说:“一头都不用!”埃及哥们在惊叹之余也立刻向我投以鄙夷的目光。

 

当我应群众要求把我的被求婚经历原原本本地告诉大家以后,同事迪帕很不满意地说:“简直太普通了!我还以为你们又回去了西藏,然后他在珠穆朗玛峰脚下向你跪下求婚呢。。。我以后就一定要搞个超级浪漫的。。。”我不屑地说:“滚。你丫连个正经女朋友都没有,还求婚呢!”他立刻闪到一边,幽怨地吐出两个中文字:“缘分。。。缘分。。。”丫自从前不久去上海花天酒地地玩了一趟,回来以后就不停地念叨两个中文词,一个是“你好”,一个就是“缘分”。我猜他在上海的时候靠这两招勾搭上了不少小姑娘。

 

很会自我安慰的我仔细想了想求婚这件事,觉得虽然我爹娘连一根骆驼毛也没捞着,但是其实也没怎么太亏。因为铭基同学本身就可以作为一只大骆驼直接算进我们家帐上。他不但能负重远行而且方向感超强,还精通很多骆驼再进化两千年也不一定能学会的东西,比如说他会摄影,烹饪技术一流。。。整体效用比一头骆驼大多了。总的说来,我大概还算是赚了。

 


 

周末去New Forest的照片:

 

    

 

   

 

 

 

  

 

 

 

 

 
10月14日

荒原狼

 

我很少描写颓废黑暗的情绪,因此很多人都觉得我是个阳光灿烂的人。事实上月有阴晴圆缺,这世上也没有人可以永远灿烂。我想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只荒原狼,在无边的精神荒原中踽踽独行,迎风长啸。每当它在任何不经意的时刻出现,如闪电划破晴空,我们就会陷入痛苦与思考,觉得心灵无所依托,并且开始质疑人生的意义。

 

忘了是几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德国作家黑塞的《荒原狼》,读后一夜无眠。人性和精神的宏大主题在幼小心灵中激起的回响是致命的。此后许多年过去,世界变化与人事惊险皆不能使我惊,只是每当想起这本书,想到自己心中的荒原狼,便惊觉人这一生终是无法真正安心立命。而心中的这只狼,也终是渐渐地长大了。

 

上个月在国内,书店里林林总总风光无限,我偏是一眼又看见了那本《荒原狼》,重新印刷的白色封面,摆得端端正正。我不由自主地又走过去拿起来翻看,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说:“你何苦要这样反复折磨自己”,可是鬼使神差的,我竟劝阻不了自己,径自拿上一本直接去收款台付钱了。可见心里终究还是解不开。

 

“从前有个人名叫哈里,又称荒原狼。他用两条腿行走,穿着衣服,是个人,可是实际上他又是一只荒原狼。智力发达的人能学会的东西他学到了不少,他是个相当聪明的人。但是有一点他不曾学会:对自己、对生活感到满足。他可没有这种本事,他是个从不满足的人。这也许是因为他在内心深处随时随刻都知道(或以为知道)他根本不是人,而是从荒原来的一只狼。”

 

这是一部充满幻想的超现实主义小说。书中的主人公哈里自称“荒原狼”,是一战后欧洲的一位中年知识分子,他是饱学之士,内心丰富敏感。他富有正义感,充满人道主义思想。年轻时曾想有所作为,做一番高尚而有永恒价值的事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的理想破灭了。哈里看出德国受到军事与工业势力的影响与控制,正一步步的迈向战争。他反对互相残杀的战争,反对狭隘的民族沙文主义和军国主义,却招来一片诽谤与谩骂,他到处看到庸俗鄙陋之辈,追名逐利之徒,各党各派为私利而倾轧。他深感时代与世界、金钱与权力总是属于平庸而渺小的人,真正的人却一无所有。社会上道德沦丧、文化堕落,什么东西都发出一股腐朽的臭味。荒原狼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在他看来,周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猴戏。他感到非常痛苦孤独,烦躁不安,无家可归。

 

令这种痛苦进一步升级的原因,不仅仅在于他与外部世界的矛盾,而更在于他内心的矛盾:哈里时时刻刻处于一种巨大的分裂和痛苦之中,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他身上有两种截然相反的东西在斗争着:狼性和人性。他既有人性,又有兽性,既有高尚光明的一面,又有庸俗阴暗的一面,他憎恨小市民,又习惯于小市民的生活;他憎恨秩序,又摆脱不了秩序。书中那篇哈里偶然间读到的手稿《论荒原狼》中这样写道:

 

“他有意识地蔑视资产者,因为自己不是资产者而感到骄傲。然而在某些方面,他的生活完全像个资产者,他在银行里有存款,他资助贫穷的亲戚。。。他放肆浪荡,觉得自己不是普通人,而是个怪人或天才,对此他也颇为得意。但另一方面,他从来不曾在市民精神已经消失的地方居住生活过。。。他的知识和行为也分为两半,其中一半所认可和肯定的始终是另一半所反对和否定的。他是在一个有教养的有产者家庭中长大的,那里有固定的形式和道德风尚,所以他的一部分灵魂始终不能摆脱这个世界的秩序,虽然他个性化的程度早已超越了普通市民许可的尺度,但他早已不受普通市民的理想和信仰的内容所约束。”

 

“在他身上既有一种强大的力量把他推向圣贤,又有促使他堕落的强烈本能。然而,由于某种弱点或惯性,他不能腾起身来进入完全自由混沌的太空,他仍然为市民阶层,这个生育他的,吸引力强大的星球所羁绊。这就是他在宇宙这个空间中的地位,他所受到的制约。绝大部分知识分子,大部分艺术家都属于这种类型。他们中只有那些最强的人才突破市民阶层这个地球的大气层,进入宇宙空间,其他人或垂头丧气,或屈从妥协,他们一方面蔑视市民阶层,另一方面又是市民阶层的一员。为了生存下去,他们最终不得不肯定市民阶层,从而美化了它,给了它力量。。。”

 

一方面他是受良好教育的知识份子,另一方面他又是冲动孤僻的荒原狼。哈里身上的人性和狼性互不协调。当人性沉睡而狼性苏醒的时候,他走向堕落;而当人性苏醒而狼性沉睡的时候,他又会对自己的堕落和罪恶充满厌恶。正是人性和狼性的严重敌对,使哈里产生了强烈的孤独感和自杀倾向。

 

每当我看到这些赤裸裸的句子,心头就像被人狠狠打了一拳似的闷痛不已。我们生活的世界早已不是哈里所感知的那个世界,可是这一切又如此熟悉,仿佛人类超越时间界限的永恒的精神悲剧。在这技术与金钱的时代,战争与贪欲的时代,物质利益被最大化,道德沦丧,精神缺失。传统文化和人道思想渐渐不受重视。这听起来愤世嫉俗的话语,却正是残酷的现实。我害怕这本书却又欲罢不能地反复阅读,是因为在《荒原狼》的字里行间看到了自己。和主人公哈里一样,我厌恶人世间的虚荣,做作,争名逐利以及自私浅薄,但与此同时我又发现,自己的这种厌恶感更多的是指向我自己。我不愿同流合污,可也同样抵挡不了物质享乐的诱惑,更看不到改造社会的出路。我身上同样有这样截然相反的狼性和人性,有时它们可以和平相处,而更多的时候,它们互相争斗以至血肉模糊。每当此时我便开始怀疑人生,也更加强烈地感受到人性的分裂和痛苦。

 

“不知这一切的意义何在,却只能如此地走下去。”这是我们和我们这个时代的劫数。

 

那么解药何在?拯救之路何在?哈里在认识了赫尔米娜和帕勃罗后,在小说最后的魔剧院中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看见自己分裂为无数个自我。这说明哈里将人的本性简单地看成狼性和人性的二元对立其实是无比愚蠢的想法。浮士德说“啊,在我的胸膛里有两个灵魂并存!”,他以为一个胸膛容不下两个灵魂,事实上正好相反,两个灵魂真是太少了。人的本质极其复杂,不是由两种而是由上百种、上千种本质构成,不是在两极――欲望和精神,或者圣人和浪子――之间摇摆,而是在无数对极性之间摇摆。不止是人,就连狼也不是简单的原本之物,狼也有两个以上的灵魂,狼也在受苦。因此在人性和狼性之间选择其一――试图以人性压制狼性,或是以狼性压制人性――也同样是不智的做法。人类走的是一条充满痛苦的无望歧途,根本就没有什么回头路。“既不能回到豺狼,也不能回到儿童”。我们只能一直一直地走下去,不断向前,通向罪恶,引导我们修身。

 

哈里在魔剧院中经过灵魂的洗礼后,决心把邪恶忍受到底,再次游历自己的内心地狱,净化自己的灵魂,以求得心灵的和谐和良心的安宁。反复体会生存的痛苦,以笑和幽默来面对这个世界所有的荒诞,这是哈里对自己内心的最终解救之道。他说:“我总有一天会更好地学会玩这人生游戏。我总有一天会学会笑。帕勃罗在等着我,莫扎特在等着我。”

 

哈里所说的“莫扎特”在整本书中反复出现。作者黑塞曾经说过,荒原狼的故事写的虽然是疾病和危机,但是它描写的并不是毁灭,不是通向死亡的危机,恰恰相反,它描写的是治疗。而这治疗的药方就是“莫扎特”和“不朽者”这样象征着具有永恒价值的,美好的,人性的,神圣的,高尚的精神。

 

只是,永恒的精神信仰和对人性的执着追求只是黑塞开给单个人的治疗药方,最好的结果也只不过是使人洁身自好独善其身。它不会引导人们去亲历亲为地改变现实,因此对整个现实社会来说几乎毫无作用。污浊仍然存在,矛盾无法消除。

 

《荒原狼》是本好书,然而读《荒原狼》却是件容易令人纠结的事情,因此我绝不向不喜欢自虐的人推荐。这么多年下来,我自己倒是已经有了一套治标不治本的化解之道。不同于黑塞的莫扎特,我的药方却是我们中国的《庄子》。每当看看“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这样的句子,又或者是“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独与天地精神往来”。。。想到人与万物历然都在,卑微的我也就暂时得到了解脱。 

 

 


 

 

 

 

 

 

 

 

这个周末去了Kew Garden看Henry Moore的雕塑展。

  

 

   

 

  

 

  

 

 

 

  

 

 

10月8日

胡言乱语

 
 

Team里和我关系最好的同事是一个名叫阿比的印度男生。我们俩差不多时间来到这个team,几乎每天都一起吃午饭。两个不同国籍不同背景的人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主要就是因为那个最大的共同点――都不热爱本职工作而且喜欢成天胡思乱想。我早就说过,可能和很多人不一样,我最最害怕的就是那种十分有“进取心”的男生,比较喜欢那种胸无大志,内心清醒但还保留一份天真的人。阿比就绝对属于这种人。Team里的其他人大多野心勃勃且很有生意头脑,开口闭口就是市场,大单,分红,走势。。。,只有我和阿比非常没出息地整天讨论最近看过的小说和电影。

 

其实荣华富贵我们都爱,只是不想信伏于权力,金钱,虚假和低智。我最大的人生理想就是可以整天游山玩水,而阿比的终极目标是成为一个职业板球评论员。但是基于种种原因,这些梦想暂时都不可能实现,我们俩也就只能在午餐时间互相发发牢骚,再憧憬一下我作为旅行家,他作为板球评论员的美好未来。

 

我和阿比的午餐话题是天南地北包罗万象的。有一天我对他说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强迫症,比如我的强迫症包括走方格地的时候一定要踩线,切西红柿的时候一定要切成非常平均的两半,看到老式风扇的时候总有想把手指伸进去的冲动,看见有人穿了新鞋却不撕贴在鞋底的标签的时候会有非常强烈的想帮他们撕掉的欲望。。。。阿比认真地听了一阵以后说,他除了走方格地的时候一定要走在格子里面这一点之外,没有其它的强迫症,所以他是正常人而我不是。我立刻指出他在说谎。我早就注意到了,他吃饭的时候一定要坐圆桌,除非万不得已,他是绝对不会坐在方桌或是长桌吃饭的。还有他每隔几分钟就会神经质地检查邮件的垃圾箱,看看自己有没有删掉有用的邮件。。。阿比吃惊地说:“真的!我自己都没有发现!”我就很得意。

 

我们说“是”的时候一般都是上下点头,印度人说“是”却是左右摇头。我把这个发现告诉阿比的时候,他马上否认说:“不可能!”直到有一天,我终于在他又一边说“yes”一边摇头的时候猛地冲过去抓住他,他这才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阿比对自己的形象并不十分在意,他的上班装束一年到头也就只有三件衬衫两套西服,顶多冬天的时候在外面加一件大衣。有一次同事们在一起聊天时说起衬衫的话题,有个一向很时髦的男同事说:“去年有个服装指导来公司开过一个关于上班如何着装的讲座,她说男生最好不要穿胸前有口袋的衬衫,而且应该用袖扣而不是系纽扣。要不然就太落伍太土了。。”,大家马上下意识地互相打量。当时在座的所有男生中,只有阿比的衬衫是既有口袋又无袖扣的。那个说话的男生也马上意识到了这一点,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尴尬。阿比却丝毫不以为意,转过头来对我微微一笑,笑容里有一丝调皮也有一丝不屑。之后他也依然故我,三件衬衫轮换着穿,坦坦荡荡正正堂堂。我心下佩服。后来一次吃饭时聊到这件事,他也是笑一笑说:“用衣着来评价一个人,幼不幼稚?”

 

伦敦的地铁和火车都常常有delay,这些我倒是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是对于英国人的逆来顺受还是十分不解。每当宣布列车要delay的时候,人群中连微弱的抗议声都听不到,大家仍是那样斯斯文文,彬彬有礼地站着,耐心地等待。我和阿比讨论这件事的时候说:“如果是在中国,大家早就该吵翻天了。英国这么多delay,就是被这帮所谓的英国绅士给惯出来的。”阿比说:“你知道,如果是在印度,我们会烧火车。”我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火车?”“烧。我们会烧火车。”他还是那样微微笑着说。

 

我们常常讨论中国和印度的方方面面。有一次讲到交警,我说小时候在南昌,骑车带人的现象十分普遍,警察因此出了怪招,每抓到一个骑车带人的,就罚他们在交通灯前站着,让他们来抓下一个违章者,抓到了才准走。阿比说:“这算什么,我们有一次在印度开车违章被抓到,警察也不开罚单,只管问我们要钱,我们都说没钱,你猜那警察说什么?他说:‘那就把备胎给我吧。’”我惊讶地问:“然后呢?你们就真给了?”“那还能怎么办?只能给他了啊。虽然我也不知道他拿着个备胎怎么上班。。。”阿比慢悠悠地说。

 

也许就是因为阿比,我才对印度发生了那么浓厚的兴趣。圣诞节我就要去印度旅行了,除了希望看到那些华丽的寺庙和满街跑的牛之外,也想看看烧火车的印度人和拿着备胎执勤的警察叔叔。

 


 

最近和朋友吃饭,不知怎的聊到童年的偶像。我立刻兴奋地告诉他们,我小时候暗恋过很多虚幻的人物,名单列出来有长长一串,包括一休哥,黑猫警长,哪吒,葫芦娃里的老六老七,阿童木,沉香,小龙人。。。甚至还有初中英语课本里的那个Li Lei。大家都一致认为暗恋一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的确又聪明又可爱。可是其他的就太不靠谱了,尤其是那个Li Lei。我真是很惊讶,难道没有人也暗恋过Li Lei吗?就因为这个,我初中时一直很不待见那个Han Meimei(也是英语课本里的人物),因为我总觉得她和Li Lei有一腿。

 

阿玛大叔说其实我们童年看的故事很多都挺暴力挺残忍的,比如黑猫警长和哪吒。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还真的是。好像哪吒的剔骨还父削肉还母,小时候看不觉得怎样,现在回想起来,虽然是回归其独立的精神存在,却也令人浑身寒意森森。

 

然而小孩子只觉得日月丽于天,江河丽于地,世上的一切无有不好。童年时第一次看《宝莲灯》的故事只觉大好。华山圣母爱上凡人,生下个孩子名唤沉香。哥哥二郎神恼怒她与凡人成亲,把她打入孤洞受苦。沉香稍长后得知此事,不管天条,不畏玉帝和二郎神,就打开封条救出母亲。小时候看来只觉痛快,对沉香钦羡非常。长大后重看也仍觉得好,却是有另一种英气逼人。还是胡兰成先生说得真切,西洋人只有地母无尽无夜手执火把,天涯海角寻女儿的神话,而没有孝子万里寻亲记。世界上唯有中国,儿女与父母亦是平人。苏轼《梅花诗》里说“酒醒梦觉起绕树,妙意有在终无言”,沉香救母的故事即是这样的妙意有在而不可细说。

 

我又跑题了,又胡说八道了。。。人生水远山长,我只是想缅怀一下我那无限美好的童年时光。。。

10月3日

问道于盲

 
 

伦敦北格林威治地铁站的工作人员有一种神奇的能力,就是能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眼判断出谁是遵纪守法且一心向善的良民。要不然如何解释平凡至极的我竟然能被他们先后两次选中去护送盲人先生乘坐地铁?

 

第一次发生在某一个周末,地铁的工作人员拨开人群径直走向我,问清我此行的目的地后,马上把一位盲人阿拉伯小兄弟交给我,让我全程护送。阿拉伯小兄弟十分腼腆,英文也说不流畅,一只手轻轻搭在我的手臂上,羞答答地走着小碎步。我立刻觉得自己很man,保护欲“腾”一下就上来了,全身每个细胞都充满了作为新时代活雷锋的自豪感。

 

第二次是上个星期的一个早晨。我本来就起晚了(其实我每天都起晚了),一路踉踉跄跄横冲直撞地跑到地铁站,结果我的“良民”气质又被火眼晶睛的工作人员一眼看中,又塞给我一个盲人大叔,说他和我同一站下,只需把他带到出口,到时会有人在那里接他。

 

好吧,谁让我是活雷锋呢。我看看眼前这位身材魁梧,戴着墨镜的大叔,轻车熟路地把他的手放在我的手腕上。谁知大叔好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样马上死死抓住我的手腕不放,我只好说:“您能轻点儿么,我不会跑掉的。”

 

一路慢慢走去站台,我不时地看表,百爪挠心似的着急,心想这回铁定迟到了。没想到大叔竟然十分健谈,从天气变化谈到国际政治局势,我惊出一身冷汗,这年头做活雷锋也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干哪一行都不容易啊。

 

大叔说:“你看到缅甸示威游行的新闻了么?”我说:“看到了,情况好像很严重啊。”他说:“是啊,有武力镇压了,都打死人了。。。对了,你是哪里人?”我想:完了,又来了又来了。。。只好回答说:“中国。”

 

果然不出我所料,大叔缓缓地说:“啊,你不觉得缅甸这次示威的情况很像八九年的中国吗?”

 

我深吸一口气:“是有点像。只是他们是僧侣我们是学生。”然而我的心里却有点悲伤地想:我们流的血要比他们多得多。

 

他饶有兴致地问:“你信佛教吗?”

 

我摇摇头说:“我没有宗教信仰。”

 

他又问:“你觉得宗教可以取代政治吗?”

 

我说:“宗教取代政治?那不是又回到黑暗的中世纪了么?可是如果宗教讳言政治,也就沦为了政府的奴仆。”

 

大叔点点头,又说:“现在全世界都要中国表态,你怎么看?”

 

我没吭声。他继续说:“毕竟向群众开火的子弹是由你们提供的。。。现在全世界都在说。。。”

 

我觉得胃里一阵翻滚:“全世界?主要还是西方国家吧?尤其是美国。又来这一套,能源换军备?别告诉我美国不是军备输出大国!美国和台湾的那点破事怎么就没人说呢?”

 

大叔笑笑说:“你是中国人,当然帮自己的国家说话。西方国家的介入也是为了民主的发展。。。”

 

我冷笑:“政治上指责独裁政府,经济上却打着经济全球化的招牌大肆剥削,这是不是‘民主’的双重标准?美国说要制裁军政府,到底是为了民主还是为了遏制亚洲的反美势力?”

 

大叔摇摇头:“你太偏激。。。据我所知,中国还阻挠了国际社会要求缅甸军政府释放昂山素姬的努力。如果昂山素姬能被释放。。。”

 

我说:“您不会以为昂山素姬是神吧?就算她被释放,民主也不一定能得到改善,缅甸事件的导火索――上涨的油价也降不下来。。。您也不用说我偏激,我就是怀疑美国这一次的居心。我不是政客,可是也知道基本的事实。油价市场由什么人控制,只要看油价是根据哪个国家的货币来定价就知道了。”

 

一口气说了一大堆,这才发现手腕已经被他拽得生疼。我没好气地说:“轻点儿轻点儿!”

 

他讪讪地松开一点,但还是固执地说下去:“但是缅甸军政府的独裁还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一个会对人民开枪的政权已经是无可救药了。”

 

我说:“这个我也同意。但是缅甸军政府的错不仅在于独裁,更在于不发展经济。连饭都吃不饱的地方还谈什么真正的民主?”

 

这时列车已经进站了,唇枪舌战告一段落。其实谁也说服不了谁,甚至不知能否说服自己。我把他送进拥挤的车厢,他可能发现人太多,一紧张又死死地抓住我的手。我这回也懒得再说他。

 

灯光明灭,列车疾驰。我靠在车门上想:民主,多么美好的一个词语。学生,僧侣,这么多年,这么多人对民主的渴望都淹没在历史的血迹中。可是普天之下,哪里又有真正的民主呢?我们所能向往追求的,也只不过是相对健全的司法制度罢了。

 

记得在网上看缅甸局势的新闻时曾经注意到这么一个细节:一个年轻的和尚指着自己手臂上的肌肉,对记者说:“我虽然只是个僧人,可是也有力量和他们斗争下去。”看到这句话的那一刹那,我的心一下子痛得无以复加。天真的僧人很快就会知道,你的血肉在冰冷的枪炮面前,就像大象脚下的一只蚂蚁,是那么的脆弱渺小,微不足道。

 

我不知道缅甸的城市长什么样,但是我希望仰光的街道是狭窄的,窄到无法行驶坦克,窄到无法变人间为屠场。 

 

 

 


 

还是不谈政治,说点轻松的吧。

 

最近我们又去唱K了。我最新的拿手曲目是:《飞鸟和鱼》,《新不了情》,《愚人码头》。。。看着我都觉得悲哀,整个儿一脱离时代啊,落后了十年都不止。然而最让我吃惊的还是铭基同学。唱完K的第二天晚上,我正在辛勤地晾着衣服,他忽然特别陶醉地说:

 

“你知道我唱歌唱到最爽的时候是怎样的么?就是唱‘开’了的那个时刻,就是整个头腔都有了共鸣。。。”

 

我觉得十分吃惊,因为我一直觉得他唱歌的水平就是比五音不全再好一点点,所以我常打击他说以他的资质,追求技巧已经没有希望,只能追求“以情动人”了。当下我只得忍住笑对他说:“我不知道您已经达到了‘头腔共鸣’这种境界。。。”

 

铭基同学深受打击,但他仍然坚强地说:“没关系,我不需要你们知道的。。。我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我只好安抚他说:“没事,我知道你是爱音乐的。。。”

 

他愤愤地说:“当然!其实我是很有资质的。。。小学的时候老师都说我有音乐天分。。。”

 

我有点不相信居然有这么好心的老师:“你做了什么让老师觉得你有天分啊?”

 

“演奏乐器的时候啊!”

 

“啊?你还会乐器啊?什么乐器啊?”我开始有点怀疑自己可能真的看走眼了。

 

“牧童笛!”铭基同学骄傲地说。

 


 

去Nottinghill market和LA同学生日的照片:

 

车里的草裙舞小人很有趣

 

 

我非常喜欢的法国薄饼

 

 

 

 

西班牙海鲜饭的大锅。看大小估计也能煮下一个我。

 

 

维多利亚火车站的艺术品                                                             Belgo的晚餐

 

         

 

 LA同学的生日大餐

 

          

 

 

很拉风的蛋糕                                                                            有我们每个人光辉形象的生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