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好金龟换酒 さんのプロフィール最好金龟换酒フォトブログリスト | ヘルプ |
|
12月31日 Helloooo from IndiaI'm waiting for a flight to Mumbai before heading back to UK tomorrow... During this trip we have been surrendering ourselves to unknown. This is the India that nothing can quite prepare you for because its elusive soul lies in its mystery... Too much to say but not now...Wish you all a very happy new year! 12月15日 贺寿 ![]() 长着一张足以欺骗群众的幼稚脸的铭基同学今天三十大寿了。几个星期以前我们几个朋友在上班时间发无聊邮件时提到这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微弱地表示抗议:“不要这样嘛……大家都是奔三的人……”我赶紧和他划清界线:“可是你奔得太快了,我们赶不上啊!”
其实奔得太快的只是时间本身而已。我总觉得我们在内心深处并没有长大。没有,至少在遇见对方之后,就再也没有。
在二十出头的年纪就结婚,这在西方国家绝对不多见。因此我的同事们总是好奇地打探我和铭基同学的爱情故事。他们问得多了,我便开始不耐烦起来,只是用“在西藏认识的”一句话简单带过。可是我低估了英国人那炽热的八卦之心,公司里渐渐地就有谣言传出―― “听说她老公是西藏人呢……” “西藏人会说中文吗?” “……也可能他们用英文交流吧……” “西藏人会说英文吗?” ……
我也常常回忆我们在西藏最初的遇见。那年铭基同学二十五岁,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一张高中生的脸,背着大包走在路上,生活于他本来可以有无限种可能。他本来可以遇见一个更美更聪明更温良贤淑更善解人意的女生。但是他不幸地在中途遇见了我。老傅我横空出世,一手遮天,像个女土匪似地把他人生中那些更美好的可能性统统抹煞了。
从此以后,并肩走天涯,看尽长安花。从雅鲁藏布江到泰晤士河,岸上星移斗转,水里流光偷换。一不留神,轻舟已过万重山。
我们结婚一年之后,好友老王特地来伦敦看我。我陪他在城里四处闲逛。泰晤士河的游船上,他忽然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结了婚的人不是应该变化挺大的么?我说你怎么好像一点变化都没有呢?”
我楞在原地,许久说不出话。头上烈日当空,心内却是暗潮汹涌。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所经历的是怎样的一种爱情。从认识铭基开始,他永远给我足够的个人空间,也从来没有试图改变过我。他所爱的就是我这个人本身,以至于以一种爱屋及乌的态度,默默包容了我身上所有的坏毛病。从在西藏时那个神情冷漠一身棱角的叛逆女生,到现在这个无厘头的原发性话痨,他看到了我性格中隐藏的每一面,可是仍然无条件地爱着。我想所有爱过的人都知道,这绝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
可能是从小看了太多的故事,即使是在青涩幼稚的少女时期,我也几乎从没对 “白马王子”有过任何的幻想,因为知道白色可能是染的,毛发也可能烫过。我也不相信这世上有“大众情人”这种东西,既然每个人都独一无二,那么和你最合适的那个人也必然是甲之熊掌乙之砒霜。村上春树写过《遇见百分之百的女孩》,我觉得这个说法才比较靠谱,那个人不见得最最完美,可是他对于你来说就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百分之百。从认识铭基同学以来,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喜欢他,是不是第一次遇见便已看到他在人群中发出金光。拜托,铭基同学又不是金刚钻。花花世界人山人海,他一点也不耀眼,扔进人堆里可能就找不着了,可是那一束温柔的光,刚好就是我最想要的。就像大热天里人人都躲在空调房间,这时我走出门去,遇见一阵穿堂风,这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偶遇和惊喜,所以有无限感激。
在老王见到铭基之前,他曾经让我描述一下铭基同学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当时我想了很久,最后也只能写下 “谦谦君子”这个我认为最贴切的词。铭基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并不是简单如一杯白开水,而是把很多东西慢慢减掉之后剩下的那种澄净。他有一种清新的心思,是彻头彻尾的自由派,决不会为生活的小恩小惠所收买。这真是深得我心,因为我本人便是宁做在烂泥塘中自由地摇头摆尾的乌龟,也不愿做风光无限却受人束缚的千里马。
我常常想知道,铭基同学的心里到底是有怎样的一个神奇角落,才可以使得他这样温和谦虚而悠然自得。我疑心他根本不知道“嫉妒”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好像完全没有嫉妒心。金钱权力美貌在他看来都不是特别吸引人的东西,如果要说羡慕的话,他只羡慕《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可以游山玩水,寓工作于娱乐。在对待我的态度方面,他几乎是放任自由从不干涉,尊重我的一切隐私,也完全没有大男子主义作风。我觉得他有自己一个独立而完整的精神世界,里面饮酒落花,风和日丽。牛羊无事,百姓下棋。
因为做的是投资银行这个行当,身边的同事大多是各大名校的一等荣誉毕业生,个个聪明醒目,但是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铭基同学才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我还记得我刚进公司培训那会儿,有一次小组活动是按照说明折纸船。听起来挺容易,可实际情况是直到第四十分钟才有第一个人找到窍门。周末回家时我把这事告诉他,结果就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他一边看那张说明纸一边就顺手把纸船给折出来了。整个过程只用了一分钟都不到!……直到现在,我在工作上遇到想不明白的问题,也还是常常带回家来和他讨论。他是工科生,对金融全无了解,可是脑子实在好使,我简单解释几句他便明白。正因如此,我常感慨真正的聪明人其实全都埋没在民间。而平庸之辈如我,只不过是仗着一张漂亮成绩单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
第一次见到铭基同学,我便觉得他是一个可以永远走在路上的人。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气质。即使在城市里,他也随身携带指南针,好像随时期待着一场时间旅行,可以流落到撒哈拉沙漠里大派用场。他是不折不扣的地图狂人,维基百科推出地图功能的时候,我问他:“开心吧?”他背对着我,用一种炽热的语气喃喃自语:“你都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兴奋……”我一回头,只见他整个人简直是扑在电脑上,口水差点流了一键盘。
他也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想去非洲做志愿者的人。这正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因此最初听到的时候真有心有戚戚的惊喜。不像一些人只是说说而已,铭基同学会真的去到具体的网站上查询,当得知人家不要土木工程师的时候,他的失望之情简直溢于言表。说真的,我确实非常感动。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人都忙着寻觅财路,力争上游,他这一腔痴愿多么难能可贵。我们已经决定过几年回国后先去农村支教,说不上是回报社会,只是想为国家的未来尽一点绵薄之力。
结婚三年来,除了有过一次关于汤包到底是什么形状的争论之外,我和铭基同学几乎从来没有红过脸。当然我对他也有不满意的地方,比如他总是把脏衣服到处乱扔,比如他一拿起《红楼梦》就能在三分钟之内睡着还打呼噜。铭基同学对读书这件事不如我积极,以前我总觉得是个小小遗憾,因为原本可以获得和他一起探讨书中细节和哲理的乐趣,也可以更了解他的思维与情感。然而后来我渐渐发觉,他与这个世界的交流是从其它方面实现的。从他拍摄的照片上,同样可以看到美和微小的细节。不擅长口头表达的铭基同学,把他的心灵与感受透过相机的镜头传递出来。当我看到那些令人震慑的细节之美,也同时看到了镜头后面他饱蕴情感的目光,这情感静默内敛,却同样强大深沉。
电视节目中,但凡采访情侣,总有一个问题是怎么也少不了的――他/她曾经做过最让你感动的事情是什么?这问题对我来说不容易回答,因为可供选择的答案实在太多了。这短短几年好似浓缩的人生,回首来时路,山无数,水无数,情无数。我会想起当年珠峰脚下的半碗方便面,也会想到大理车站前无言对视的目光。我仍然记得那清贫岁月中的情人节,从超市买来的一小束花,也记得伦敦地铁爆炸时我的颤栗和恐惧的泪水。我看得见你说“我们结婚吧”时眼底的那抹温柔,我听得出你在婚礼上说“Yes I do”时声音的那一丝颤抖。我记得你在我找工作最艰难低落的时候对我说“他们不要你是他们的损失”,我还记得我在纽约那短短半年你一共飞来了七次……
我怀念我们一起走过的路,一起看过的日落,一起流过的泪水,一起做过的梦。
一个朋友曾经问我:“你到底有多爱他?”
我说:“怎么衡量呢?总不能精确到长宽高吧?”
她说:“如果要你为他挡子弹呢?”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一句话。”
说完以后我自己也忽然吓了一跳。不是都说人最爱的只是自己而已么?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我们爱着爱着就忘记了自己?
一直以来,无数女性作家都以“过来人”的经验告诉所有的女生,被爱比爱人幸福。我曾经一度也认为这是爱情中最理想的归宿。可是现在的我却觉得,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或者已经不相信爱情,或者并没有真正爱过。爱是人类独有的精神现象,也是人类最高贵的情感。只是被爱而不去爱人,快乐也许,幸福未必。
电影《卧虎藏龙》里的那场竹林戏,大侠李慕白说:“握紧拳头,里面什么也没有。张开双手,你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爱情亦是如此。
宇宙洪荒,天地辽阔,人各取舍,我在爱着。
12月9日 字不够,图来凑老傅我处心积虑地低调了很久,恨不得把自己埋在屏幕后面,就是不想在眼看假期就要到来的时候被“抓壮丁”,搞到什么垃圾deal里面去。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我最终还是没能躲过这一劫。每到关键时刻,我的RP总是这么不靠谱。
我所在的这个deal team简直堪称“全明星阵容”,上有雷厉风行,最擅长每隔几分钟就发一封夺命追魂email的穆桂英挂帅,下有逃回美国放假,把一堆垃圾扔给我回收的analyst。最要命的是还有一个刚刚跳槽过来我们公司两周的VP。刚见到此人的时候,我严重怀疑他根本不会笑。后来我才发现他右边脸的肌肉和左脸相比可能太缺乏锻炼。他的业务水平到底如何,我也不好妄加评论,可是丫特别擅长说一堆冠冕堂皇的话,把你绕晕之后才发现十句里有九句是废话。而且他对我们公司的任何东西都有无数的意见,这个也不行那个也太烂,我的集体荣誉感被他打击得七零八落,真想冲上去掐住他的脖子使劲摇“说人话说人话说人话!”。。。再加上这个案子本身又很很很复杂,直接导致了我星期天早上六点才睡,我现在脑袋一片空白,说不出任何有质量的话,而且从外表到内心都十分哀怨。
还好这个人只是来我们伦敦office过渡一下的,几个月以后他就要滚去香港了。我真替香港人民捏了一把冷汗。他还问我:“香港安全吗?”我冷笑一声,心想只要你们这些鬼佬把安全套带足,香港人民就安全了。
照片狂人之居家也疯狂:
12月3日 一寸狂心未说
先要多谢大家。一篇《祝你生日快乐》可以引来这么多的关注,于我实在是始料未及。看到大家的留言、信息和无数转载,内心有滚滚热流涌动,也让我觉得热血犹在,人性尚存。春风、夏日、秋雨、冬雪,幸有苍苍者不解势利。朱令之冤非一人一家之冤,乃是千万国人不吐不快的哽咽。祖国的民主与法制环境的重建,正是要依靠一件一件案件的解决来证明。
当然也还是有唱反调的声音。主要分三种。我总结了一下,一是相信凶手当年只是一时失足才起了杀机,这么多年已经受尽内心煎熬,甚至“远比任何一个‘为了良心、正义和公平’的有良知者内心的震撼大的多”,所以应该原谅她。对于这种声音,我只想说:这位同学,你如果不是人格不健全,就是太享受站在上帝的视角说话。古往今来,有太多人因一时意气而下了狠手,之后追悔莫及。可是如果这样就能被原谅,那么要法律何用?如果这些人信教,也大可以向他们的神忏悔,但是之后还是一样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还有人把朱令案和美国校园枪击案相比较,说在最后追悼死者时,弗吉尼亚理工大的师生们不但为遇难者,也为自杀的枪手赵承熙放飞了气球。在这里且不说这两件事有没有可比性,我只说一句话:如果朱令案的凶手敢主动站出来,认罪也好,自杀也好,只要她敢承担责任,我愿意自己出钱买一万个气球送给她。
另一种是觉得朱令本人已经饱受病痛折磨而且生无可恋,她自己肯定早就不想活了,应该“让她毫无痛苦地去吧”,而不是像我文章中说的“请你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我想请问这位同学,你有什么理由认为朱令本人不想活下去?!这十三年对她来说像一场梦,她并没有痛苦的记忆,她已经接受了自己这样需要被人照顾的现实。朱令如此顽强地坚持了十三年,正是源于强烈的生之欲望。她的父母也希望她活下去,而你怎么能这样残忍,一句话就抹煞掉一个人的求生本性?
还有一种是觉得你在这里义愤填膺慷慨激昂,但是其实喊了也白喊,呼吁也是白呼吁。头上阴云密布,早就看不到曙光。天要下雨,随它去吧。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我其实可以理解。我们中国人做了太多年沉默的大多数,看过无数不正常不公平的现象,已经接近麻木了,甚至觉得相信“乌云之上必有青天”是幼稚的想法。对于这种“欲将沉醉换悲凉”的声音持有者,我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但是我害怕你们。因为如果时光倒流个几十年,你们说不定也会去弄个人血馒头回来尝尝。而再过个几十年,你们教育出来的孩子也还是会像你们如今这样浑浑噩噩地活着。
不好意思我又忍不住发泄了一通。还是回头来说说令我感动的事吧。《祝你生日快乐》在豆瓣上有一百多人推荐。感动之余,也让我再次看到了豆瓣的力量。前不久听说豆瓣的注册用户已经过了百万,我并不是狂热的“豆粉”,可是听到这个消息也十分激动。我没有在豆瓣上注册,但是也常常上去溜达溜达,看看最近又有什么好书。豆瓣上那种冷静低调的推荐和评论,比那些专业售书网站要来得靠谱多了。在这个信息时代和商业社会,还有一群人在安安静静地读书,默默地和人分享自己的读书心得,这简直就像一个奇迹。
常去的一个论坛上,有一天发现了一个这样的帖子:“觉不觉得豆瓣上的人特装B?”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连忙点进去看,发现竟然有很多人附和,说“没错,就是一群人在那装小资瞎折腾”之类的话。我看了真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对自己不知道的事情指手画脚,把自己不能理解的全都归为装B,然后心理上就平衡了?就可以仗着无知招摇过市了?在豆瓣上评论、发言、推荐等等,都是耗费时间精力的事情,我想象不出如果不是真的喜欢能有这么多人坚持不懈地做这些事。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装小资”吧,那么装草根也是装,装愤青也是装,大家玩的东西不同罢了,但也都是觉得好玩才去玩的。人的本质和兴趣生而不同,你见旁人多是屎,料旁人见你应如是。
和很多人一样,我有时也觉得自己患了“信息焦虑症”,需要常常浏览新闻和各种新鲜的信息,以此来确认自己还存在于这个时代、这个世界,没有被它抛弃。可是,尽管相信“开卷有益”,我还是觉得如果成天只看新闻、杂志、漫画和言情小说是真的会让人变弱智的,口味慢慢变得单一浅薄,以后哪怕看稍微深沉一点的东西,大脑也会反射性地排斥。更重要的是,我们会渐渐丧失自由意志和独立精神,对各种外来信息不加分辨地加以接受。我们年轻的身体里将充满各种信息和技能,却惟独缺少了灵魂。我们不会快乐,因为没有人能够永远生活在无知而快乐之中。
我自己读过的书不算多,见解也不深刻,可是还是忍不住想缅怀一下这些年的读书历程和心得。书籍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们陪我度过漫长的孤僻荒凉意气不平的残酷青春。
自从我家有了多于一个房间开始,就一定有一间是老爸的书房。里面铺天盖地全都是书,对于幼小的我来说简直是个图书馆。记得小时候每次搬家,最麻烦的就是那些书,需要先从书架上取下,一捆一捆地打包,然后叫来几个学生站在楼梯上,一个一个地传递着把书搬出老房子,再搬进新家。老爸写东西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书房的门总是紧闭。童年的我因此视之为另一个世界。老爸爱书如命,每一本书都干净平整,且对借书不还的行为恨之入骨,每当有人来借书,无论是谁都要写借条。我因此对那些书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敬畏感,觉得它们冷冰冰,居高临下,不容亵渎,好像神。
这种敬畏感的打破大概源于第一次读完《西游记》。我记得很清楚,七岁的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除去吃饭时间,几乎不眠不休地一口气读完了整本的《西游记》。在那之前,我读到的大多是连环画之类的儿童读物,这是我第一次阅读真正意义上的书。看到最后一行字“《西游记》至此终”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酸痛不止,可是盯着那行字看了一遍又一遍,七岁小孩的心里忽然第一次体会到了一种伤感的情绪。我恋恋不舍地抱着厚厚的《西游记》,仰头看着高高书架上那些不言不语的书,心想:原来这就是书呀。我终于明白了老爸为什么那么喜欢书――它们不说话,但却是有生命的。
看完《西游记》后,我问老爸还有什么书可以给我看。他想了想,抽出《大卫·科波菲尔》和《约翰·克利斯朵夫》递给我,这是我第一次读到西方的小说,觉得外国人的名字真是复杂,常常看到后面忘了谁是谁,又要重新往回翻去确认。。。可以想见的,我完全被这些故事给迷住了。之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开始频频进出老爸的书房不问自取,看到书名觉得有趣的就拿下来看,有时候需要站在梯子上才能拿到。老爸是研究外国文学的,因此家里外国作家的书比中国作家的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一种少年人独有的天真的热情疯狂地看完了绝大部分的外国名著。虽然有点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囫囵吞枣,可是这些活灵活现的故事也让我进入了完全不同的世界,去到不同的年代,结识不同的人,讨论从来不知道的文化和生活。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时间旅行。
很多年以后我看到周迅、陈坤和刘烨演出的电影《巴尔扎克和小裁缝》,当看到这几个年轻人在阅读那些彼时被当作“毒草”的西方经典时,脸上洋溢着的那种近乎圣洁的天真和狂热,那一瞬间我竟然也觉得鼻子发酸,因为目光穿越了银幕和时间,再次看到了少年时代的自己。
我将永远感谢这一段阅读经历,在接触到国内很多现代作家那些充斥着自怜自艾情绪的作品之前,这些来自西方大师的更加严肃和深沉的文字和情感已经先给我打了一剂预防针。因此我几乎是本能地厌恶被汹涌的情感所淹没的智力和短暂的感观愉悦。我想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是因为它们承载着人类一些永恒的情感,并且具备穿越历史的力量。
也正因如此,我从来没有在“中国地大物博,中国文化最伟大,中国人最聪明”这样盲目无知的论调中沉醉不知归路。就像王小波说的:“假设这些都是实情,我们不妨把这些保藏在内心深处不说,这些话讲出来是不好的。”
当然这并不代表我不喜欢中国的文学。第一次感受到中国文学之美,大约是从诗词开始。小学里固然学过“锄禾日当午”和“床前明月光”,可是写在课本里需要背诵的诗和自己看到惊艳的诗似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我自动自觉地开始喜欢一首诗的初次体验发生在爷爷家。那是一幢老房子,红木地板踩上去吱呀作响。有一个房间落满灰尘,好像从来无人打扫。爷爷退休前在大学教元曲,因此书架上有很多看起来年代久远甚至残破不堪的旧书。年幼的我很害怕这个房间,可是又对它有无限好奇。终于有一天忍不住走进去,电灯一拉亮,满屋子昏黄的灯光。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捏一捏。正是南方的梅雨季节,书本都潮了。随便翻开一页,那是一首诗: 八岁偷照镜,长眉已能画。 十岁去踏青,芙蓉作裙衩。 十二学弹筝,银甲不曾卸。 十四藏六亲,悬知犹未嫁。 十五泣春风,背面秋千下。
这几句诗十分通俗平直,当时的我把这几句诗念了又念,虽然似懂非懂,但也真的觉得如同《红楼梦》里香菱说的“像是含着几千斤重一个橄榄”。再翻到前面,作者名叫“李商隐”。
后来我对诗词发生了强烈的兴趣,也渐渐知道这一首《无题》其实算不得李商隐特别出色的作品。但是这样的初次邂逅永远是记忆里难以磨灭的美好。我小时候买过一本蔡志忠漫画版的《宋词说》,把宋词一句句地配上古典版漫画,好看得要命。大学假期回家时还在书架上找到了这本书,打开一看,上面红笔勾勾画画,全是年少的我当年留下的“评语”,十分幼稚做作,比如“好极”,“妙极”,“怎么想来”,“千古奇句”,“真难过”。。。可是看了忍不住会心微笑。少年人的爱永远不会错,因为时间一去不回头。
我一直觉得中国的散文是很好的。周作人、沈从文、梁实秋、胡兰成,直到现在的董桥、木心和很多人觉得做作的余秋雨,他们的文笔都自成一格,有的朴实有的华丽有的深沉有的妩媚,可是都非常优美,也许就是因为那种接近古代诗词的音韵和意象感,这是西方作品中少有的。老爸曾经对我说起,如果把“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翻成英文,只按字面意思平直地翻译成“船上一个穿着蓑衣戴着斗笠的老头独自在寒冷结冰的江水里垂钓“,外国人肯定不知好在哪里,可是如果翻译成“孤舟。蓑。笠。翁。钓。寒。江。雪。”,让一个个词语转换成英文单独呈现,那种孤独清冷的意象感就马上呼之欲出。这是中国文字本身独有的美丽与秘密。
可是中国的小说真让人失望。古典小说如四大名著都那么好,可是今人竟不如古人。我曾经非常喜欢王朔、王小波和余华。可是王朔已经开始不耍流氓而且有点疯了,王小波斯人已乘黄鹤去,余华的《兄弟》让我怀疑他是不是那个《活着》的作者。中国现代文学中几乎听不见声音洪亮的喊声,而只是偏爱细节,喜欢华丽和哀伤的句子,抓不住大的东西;又或是躲在暗地放几根冷箭就已经沾沾自喜自以为是。而且一看到别人的好,嫉妒之心便滚滚而来。文人都忙着打嘴仗,哪里还有功夫沉下心来写文章呢。
我上大学的时候曾经狠狠地恶补过一阵子哲学的书籍,也迷恋过黑格尔和罗素,可是自己最大的兴趣还是在小说上,并且相信小说才是人文学科的救星和灵魂。因为它具强烈可读性的形式,也因为它天地星辰尽在其中的包容性。它逗我们笑,令我们哭,也引我们进入沉思的心境,促使我们思考和反省。
好的文学作品把严肃的真理,合理的判断和有意义的思想传达出来,它告诉我们国家的及其它世界的人们是如何对付生活中永恒不变的基本问题的,那就是:正义是什么,应该爱什么,应该保卫什么,什么是勇气,什么是高尚的,什么是卑鄙的,某些文化为什么繁荣,某些文化为什么衰落。
我至为厌恶那些只为社会功利性的需求和职业的需求而阅读的人。他们只读《社交绝招大法》,《如何获得完美爱情》,《人脉银行》,《演讲与口才》。。。久而久之,他们会成为一个人格苍白,没有趣味的人,只有狭隘的技能和自我情感,却缺乏对于人类丰富情感的好奇心和理解能力。我们的生命中本应有一片更为宽广的原野,人的道德,创造力,想像力和开阔的人生观世界观是这片原野中开出的花朵。它们如此美好,却被这么多的人轻易地放弃了。
也有一些人只读轻松的快餐读物,比如漫画和时尚杂志。这些人说人生苦短,所以应该及时行乐。我却觉得正因为人生短暂,所以更应该严肃。
然而我同意一个人不应该带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当读书成为负担,便完全无法享受读书的乐趣。知识的追求应该成为一个人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关。只有这样,求知才能成为一件积极快乐的事。大诗人袁枚说:“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我看了大笑。确实如此,读所好之书,享受智能上的趣味才是读书的关键。
除此之外,独立的判断能力在阅读的过程中也至关重要。林语堂说“一切有特殊建树的思想家和著作家,在幼年时代都有这种智能上的胆量。这种人如果不喜欢一个诗人,便表示不喜欢,纵使那个诗人是当时最有声望的诗人。当他确实喜欢一个诗人时,他便能够说出喜欢他的理由来,因为这是他的内心判断的结果。这需要天真的自信力,可是这也是一个人唯一可以依附的东西。一个研究者一旦放弃了个人判断的权利,便只好接受人生的一切胡说了。”这也是我为什么欣赏和菜头的原因。作为网络名人,他常常受人褒贬,可是依然具有那种“天真的自信力”,有见识有胆量,爱憎分明。相比之下,很多人便是人云亦云,对一切胡说八道都安之若素。在刚开始流行QQ聊天的时候,我也颇有过几个网友。在一次聊天中我告诉一个网友我喜欢劳伦斯,那人大惊,说:“可是我听说他的书是淫书。”我也大惊,问他:“那你看过他的书没有?”他答:“没有。因为他的书是淫书。。。”我于是也懒得给他解释说劳伦斯的淫是不以淫为淫,如同返俗高僧吃鸡和尚。。。而只是当即拖他入黑名单。这都是什么样的人啊。
书籍是人类永恒的朋友。当许多年过去,我们老了,累了,开始怕冷了的时候,当我们像丢了东西似的怀念和四处寻找的时候,我们翻到一本曾经读过的书,看到那些无比熟悉的句子,我们也会见到自己昔日的容颜,带着当年的气息和温度,跃然纸上,并向彼此投以致意的目光和最温存的微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