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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酒后大杂烩

在经过了星期天残酷的加班之后,老傅我终于迎来了轻松的周一。今天六点就下班了,很久没有这么爽,立即去酒吧喝酒。结果很快就酩酊大醉,一路挣扎走着“之”字形回家。
 
我是好酒之人,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最好金龟换酒”这个名字已经足够说明一切。遥想当年,贺知章贺老拉着李白的小手高高兴兴地去酒楼,结果发现忘了带钱包。那时不流行吃饭签单,贺老便豪气万千地解下所佩的金龟来付酒钱。这金龟可不是寻常玩意,要堂堂三品大员以上才有资格带的,贺老却毫不在乎,酒第一,龟第二。无怪乎贺老去世后李白怅然写道: 太子宾客贺公于长安紫极宫一见余,呼余为“谪仙人”,因解金龟换酒为乐。。。
 
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
昔好杯中物,今为松下尘。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
 
后世有不少人也钟爱这个典故,秦观有“最好金龟换酒,相与醉沧州”;敦诚有“我闻贺鉴湖,不惜金龟掷酒垆”。。。
 
然而我爱金龟换酒,不仅仅是钦羡贺老的豪气,更仰慕他对待后辈那颗真诚的心。金龟换酒时,李白30出头,刚刚写出《蜀道难》,名气并不大;而贺老已经80多岁,盛极荣华。自己也是大诗人的他,面对年轻50岁的晚辈,丝毫没有架子,而是对李白的才华赞不绝口,“称赏者数四”,这样的感情的确真挚动人。
 
 
我生性好酒,却不善饮。常常几杯下去就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大学时有一次和两个同学去喝酒,喝完了坐在花园的台阶上聊天。我渐渐就倒下了。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半夜3点半,周围万籁无声,一个人也没有。原来这两位当时正爱得死去活来,居然扔下我自己玩去了。 
 
毕业时更夸张,一行人去韩国餐厅吃饭喝酒,全部英勇倒下。在人家餐厅的院子里就着长椅子横七竖八地倒了一排,睡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一睁眼就看到一个服务生蹲在我身边说:什么时候结帐啊。。。
 
在英国读master的时候,过生日请了一大帮人来开party。在数种不同酒的混和以及震耳欲聋的印度音乐刺激下,我很快就不行了,遂躲回楼上休息。在我呈一个“大”字形躺在床上的时候,大家居然推门进来,强行要拉我回去继续喝。可是我已经醉到半点都动弹不得,强拉未果的他们于是开始欣赏我贴在房间墙壁上各种画的明信片。当他们七嘴八舌地讨论其中一副画是谁画的却总是说错的时候,我居然奇迹般地坐了起来并大声喊出画家的名字“Mackintosh!” 从此大家一直笑我:醉归醉,可是谁要说错了她喜欢画家的名字,她可是会立即清醒过来的。
 
然而不管醉到什么程度,酒我老傅还是要喝的。除去健康的原因,我不太理解为什么有人完全不能喝酒。我的日本好友顺子,哪怕在饮料里加一滴酒精都能立即倒下。堪称奇观。
 
 
在人类文明史上,酒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在拉伯雷的《巨人传》中,高康大刚从母亲的肚子里钻出来就大声叫喊:喝呀!喝呀!喝呀!于是人们只好先给他喝很多很多的酒,再把他送去圣水缸前行洗礼。在我看来,拉伯雷的这部小说其实具有真正严肃的唯物主义气质。他通过酒的特殊能力,将话语自由和无畏精神变成了一种肉体特征。他的诙谐风格跳脱了神秘主义和当时所谓的“高尚趣味”,为我们带来了一种民间文化中理想状态的可能性。
 
在中国的魏晋时代,酒成为一种生活态度的象征。作为代表人物的竹林七贤,无论是其生活方式还是精神世界都与逃避,狂放,独饮等字眼息息相关。在个人生活方面,他们追求肉身与自然的神秘合一,而饮酒成为他们求得一个超越境界的实践;然而面对社会,他们则借由任达和放浪达到对社会的批判和逃避。鲁迅在关于魏晋风度的研究中写道:“阮籍的名声很大,所以他讲话就极难。只好多饮酒,少讲话,借醉得到人的原谅。。。” 然而与其说竹林七贤的饮酒是为了避祸,倒不如说是在文化压抑之下的清醒和智慧的载体。在沉湎于饮酒作乐,放浪形骸的生活表象之下,隐藏的却是孤独而忧患的心境。
 
到了当代,由西方世界开始,在某一段时期内,酒开始频繁成为暴力和性的相关因素。酗酒变成导致罪恶和堕落的源头。而在很大意义上这并不公平。到了再后期,酒吧生活和酒吧文学的兴起使得饮酒成为一种时尚的生活方式。在酒吧里人们谈生意,与人相遇,恋爱,自恋。。。酒的古老意象已然消失,它所蕴含的自由和坦诚的真理也几乎荡然无存。我们饮酒,喝下的是酒,是情调,是生活,却惟独不是拉伯雷笔下的真理。
2月25日

理想发型师

今天我又去了Hair Mates剪头发。大概是因为从小到大每个月都要剪一次的缘故,我基本上从未有过长发飘飘的形象。夏天的时候总是热得受不了就立即冲动地剪短,因此至多只能维持着刚到肩膀的尴尬长度。
 
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爸爸妈妈都是天生卷发,我的头发却是直的。也一直都很羡慕妈妈,她的一头长卷发随便在脑后一束就已经够漂亮,根本不用花时间打理。我却因为多少还是继承了些遗传因子,发梢处总是似卷非卷,常常一觉醒来就像鸟窝般惨不忍睹。
 
小时候我的发型师永远是妈妈。那时我总是留个乖乖的童花头,刘海齐眉。每次刘海长到快要遮住眼睛的时候,妈妈就会拿一把大剪刀小心地帮我把过长的刘海剪掉修平。有一次她一不小心剪得太短了,我觉得丑,眼泪当即就掉下来。记得当时家里有一位爸爸的朋友也在场,他不停安慰我,还说他认识另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刘海也是这么短。这才好歹止住了我的伤心。
 
在英国读master的时候,舍友中有个希腊女生Lena,非常牛B,牛B到自己可以给自己剪出颇为stylish的发型,更不用说帮别人剪了。当时校园里专程找来请她剪头发的男生多到要排队预约。Lena和我关系非常好,而那时铭基每个周末开车来看我,所以他的头发就被Lena一手包办了。
 
 
 
 
照片看起来很温馨,也让我回想起读master时的那段好日子和那些好朋友,不胜怀念。
 
Lena离开之后,我也用从她那里学来的一点皮毛帮铭基剪过一两次头发,但是过程太长太累,效果也不怎么理想。Lena,超级无敌Lena,她是永远不可取代的。
 
在伦敦的时候,我总是去一家叫Ticro Hair的日本发型屋。虽然现在大家都在说“反日”,我却要斗胆说一句--日本人的剪发手艺确实值得信赖。我的发型师是一位叫Tomo的年轻男子,头发又长又乱,常年戴一顶帽子--然而这才是我心目中的“理想发型师”。我一直深信,好的发型师总是对自己的发型漫不经心的。
 
发型师是一类很特殊的人,他们似乎是我们生命中的陌生人,却又和我们的生活发生不可或缺的联系。朋友未必能常常见面,发型师却能每个月见到一次。算起来我和Tomo认识也快两年了。两年里我生活中的种种变化他都略知一二。在剪头发的时候,我们交流对伦敦的印象,旅行的心得,在异国生活的体会。。。他总是为我准备好我爱看的杂志,也曾写email问我在意大利购买车票的途径。上班的前一天我去剪头发,他叮嘱替我吹头发的女孩:她明天第一天上班,你可要用心吹。那时我因为感冒而咳嗽得惊天动地,他忧虑地看着我说:你要加油啊。。。
 
来纽约之前我最后一次去Ticro Hair,剪完头发后Tomo一直送我出门口,夜色中他看着我说:你去了纽约谁来给你剪头发呢。。。以后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了。。。
 
我说,六个月后我就回来了呀。
 
他苦笑说:但是我可能今年回日本呢。。。
 
我大惊,那你不回来了么?
 
他说:可能不了。伦敦很好,可是终究要回去的。
 
我默然无语。然而这就是人生了。一个个和你的生活发生过交集的人,也终于免不了一个个离开。
 
只是希望六月回去的时候,Tomo还在那里,至少让我好好和他道一次别。让我再听他说一次“頑張って ”。
 
 
 
来到纽约后,我上网搜寻,也向人打听,终于决定去这家叫做”Hair Mates“的日本发廊。它的网站上有每个发型师的照片,我惊讶地发现这里也有一个叫Tomo的人,真是亲切。然而这个Tomo太过有型,一个黑人式的爆炸头,不符合我心目中“理想发型师”的标准。
 
我挑来挑去,最终选择了看上去最专业,最可靠,发型最“正常”的30岁左右的Miszuru。
 
然而Miszuru先生真人却让我大吃一惊。他的发型。。。我确实是希望发型师对自己的头发“漫不经心”,然而他也太漫不经心了!他的头发,油腻得好像一个星期没洗过。。。而且何苦要穿露股沟的裤子那种玩意呢。。。
 
然后我又看到了另一个发型师Seiji。铭基看过他网上的照片后曾笑言他长得像黎明+陈奕迅,然而真人却留起了络腮胡子,戴一顶冷帽,乍一看有点像街边唱rap的黑人。
 
我只想说,照片都是骗人的。
 
还好Miszuru先生手艺不坏,人也够亲切。
 
今天我第二次踏足Hair Mates,再次大吃一惊:Miszuru一身光鲜,头发还烫成小卷,露股沟的裤子也被最新版Levis牛仔裤取而代之。
 
再一看Seiji,他的胡子和冷帽也不翼而飞,忽然又变回了黎明+陈奕迅的综合体。
 
真是的,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2月24日

毛里求斯的夏日气息

钱穆在《晚学盲言》中写道:今世则皆以职业为友。。。西方人皆如此。。。非诚为友,亦各以成其当身之事业而已。其所用心,则各专在其所从事之学业职业事业上,而非有一内心潜在共同之人生。。。
 
他的这种观点,我以前是非常赞同的。一直觉得在西方人的世界里,同事之间的友谊仅限于办公室内。直到我遇见Ashish。
 
今天早晨,又接到Ashish的越洋长途,电话中他殷切问候,热情一如往昔。我说,Ashish你近来可好?
 
他说,好得不能再好。最近天天去海里游泳呢。。。
 
已经被工作冲昏头脑的老傅我傻傻地问:游泳?不冷么?
 
话筒另一端他大笑不止:冷?你也不想想毛里求斯现在是什么天气!
 
呵是了,我几乎忘了,Ashish可是住在南半球印度洋中的毛里求斯。一个一年四季都有沙滩海水和阳光的地方。
 
Ashish是公司在毛里求斯分部的同事。去年九月,我在公司伦敦郊外的Bricket Wood培训基地第一次遇见他。那是一个长达一个月的封闭式培训,来自世界各地分公司的同事们都聚集一堂,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学在一起。Ashish就住在我隔壁房间。
 
记得我第一次敲他房间的门时,他在里面说:门没锁,进来。
 
房间里没有开灯,Ashish坐在窗边的椅子上,一个人对着月光喝一杯红酒。
 
那景象至今仍深深印在我脑海中,像一幅永不褪色的油画。挥之不去的孤独感,静静弥散在画面的每一个角落。
 
我和这个说一口法国腔英语的毛里求斯人特别投缘也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在一大群能说会道的investment banking同事之间,我和Ashish是绝对的异类。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大多很aggressive,处处争先恐后地表现自己,我们两个却非常低调,什么出头的事情都能避则避。每一堂课都打瞌睡的,一定是我和Ashish。
 
Ashish是那种沉默寡言的人,和我熟悉之后话才慢慢多起来。他常向我抱怨培训基地没有像样的红酒,因为他嗜红酒成痴,每天都要喝上一杯;我也知道了他喜欢看俄国作家契柯夫的书;他甚至告诉了我他的单恋:一个爱着一个人十五年却苦无回应的故事。
 
那段时间里,我和其他在英国总部工作的同事都忙于准备一个金融执业资格考试,在完成白天的课程和活动之后,晚上还要加班加点地复习至凌晨。Ashish不用考试,然而一向习惯早睡的他却坚持让我在深夜学累了的时候叫上他一起去楼下休息十五分钟。有时我晚上十一二点去敲他的门时,他已经睡了,却还是执意穿衣起床。我们在万籁无声的黑夜中对着楼前的大片草地抽烟聊天,现在想来还有种不可思议的非现实感。
 
感谢他陪我度过那几十个黑夜中的每一个十五分钟。
 
有一次,不知道为了培训我们的什么能力,trainer安排我们去伦敦的一所中学教一天书。所谓教书,其实是引导学生们完成几个project并作出点评。事前得知我们的学生都是十五六岁的青少年,Ashish非常担心。他认为这个年龄的学生最难对付,何况还要充当他最不擅长的“引导者”角色。而且他觉得这件事本身非常无聊。
 
看到Ashish这样发愁,我对他说,你一定知道这句话--如果故事中出现手枪,就必须让它发射。
 
他说:当然。这是契柯夫最有名的戏剧理论。
 
那你觉得他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具体的我也说不好,大致是想说明一种必然性吧。。。
 
对呀。我觉得契柯夫想说的是,必然性存在于一切逻辑,意义和外界抵抗力之外,而具有本身职责的功能。也就是说,所谓的必然性是作为职责的必然而存在的。
 
你是想说,去教那帮调皮捣蛋的中学生也是我们职责的必然?
 
当然不是我们整个人生的必然。不过在眼下确实是的。
 
Ashish想了一会,叹口气说,好吧。。。如果契柯夫真是这样想的话。。。
 
就这样,在他最崇敬的大文豪契柯夫的精神指引下,Ashish终于鼓起勇气去当了一回“调皮捣蛋中学生”的“引导者”。那天我和他恰巧就分在一组,我觉得他完成得相当不赖。
 
。。。。。。
 
培训结束后,我和他各奔东西。他回去印度洋中的那个小岛,我则回了伦敦,接着又被派来纽约。
 
然而我们一直保持联络。中国农历除夕的前一天,他打来电话祝我春节快乐。我拿着电话楞了半天--他是今年第一个祝我春节快乐的外国人。真是有心。
 
今天和他通完电话后,身处天寒地冻的纽约的我也似乎感觉到了毛里求斯的夏日气息。
 
希望有一天能真的踏上毛里求斯的土地,和Ashish再度重逢。
 
2月23日

鸟的视觉信息

在我们这个team里,知道老大们之一Jeff要结婚的事情,我是头一个。
 
那天接到一个找Jeff的电话,而他刚好不在,我于是请致电者留下姓名电话。
 
对方大大咧咧地说,哦,那个,我们是“长岛乐队”呀,就是要在他的婚礼上演奏的乐队。。。
 
可以想见,在天天与客户和金融数字打交道的办公环境中,接到一个乐队的电话是多么令人惊讶的事。何况又扯上“婚礼”两个字。
 
Jeff回来时,我小心翼翼地告诉他这件事,一边观察他的表情。他楞住两秒钟,有点不好意思地低声说,是,我七月要结婚了。
 
年近五十,头发已经花白的Jeff要结婚了。
 
我说,恭喜恭喜。多好的事情啊。
 
Jeff沉默了一阵,看着我手上的结婚戒指说,是么?结婚好么?
 
二十几岁的我被快五十岁的人问到这样的问题,这场景真让人玩味。
 
我说:好。挺好的呀。有一个伴感觉就像是有自己的家了。
 
他说:是么?不知道啊。。。这是我第一次结婚呢。。。
 
我们两个人又沉默了一阵子,然后假装若无其事地转身回去继续工作。
 
 
今天出去买午饭回来的时候,在马路上遇见Jeff。我们于是同行了一段路。
 
他忽然说,上次和你说过结婚的事。。。
 
怎么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也有婚前恐惧症,最近想了很多,有点不知如何是好。。。
 
那你想了些什么呢?
 
这么多年来我一个人也生活得很好,从来没想过要结婚。有时我觉得,上帝没有给我的人生安排这个选项。。。
 
是你主动想和她结婚的吗?
 
是。
 
那为什么还犹豫呢?
 
我也说不清。。。可能是我习惯了顺应上天给我安排的人生,给我什么我就接受什么。忽然要自己下决心,自己改变现有的生活,还是缺乏勇气吧。无论是工作也好日常生活也好,似乎都是沿着原有轨道运行才好。我不习惯自己去改变这条轨道。。。
 
这时我们正经过Bryant Park,公园里的树上传来一阵阵鸟鸣。我忽然想起了《海边的卡夫卡》中的一段话。
 
我说,你看这些鸟停在树枝上。树枝被风吹得剧烈摇摆。这样一来鸟的视野也跟着摇摆,对吧?
 
他有些疑惑地点头。
 
你知道这种时候鸟是怎样稳定视觉信息的吗?
 
他摇头。
 
 鸟会让自己的脑袋随着树枝的摇摆而上上下下地晃动,一下接一下。你不觉得这样的人生又无聊又累么?--随着自己所在的树枝一次次摇头晃脑的人生?
 
他沉吟不语。
 
其实当然是累的,只是鸟已经习惯了,这已经成为它们的nature。所以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累,那么无聊。可是鸟别无选择,要稳定视觉,它必须待在树枝上摇头晃脑。但是我们人可以选择。
 
他看着树枝上的鸟。
 
相对于总是顺其自然地接受人生给我们安排的一切,有时自己作出选择来改变生活的轨道,是我们人类的专利。为什么不试试呢?也许结果反而好的出乎你意料呢?
 
我们都笑了。一路无语走回公司。
 
按电梯按钮的时候,他忽然说,不知道夏天在哪里度蜜月才不会太热呢?
2月22日

回到纽约

今天凌晨,我回到纽约。
 
纽约依然天寒地冻。只睡了三个小时的我,又要连滚带爬地一早赶去上班。
 
Team里走了一个能干的同事,她回去伦敦办公室了。只剩下我们三个Junior给Senior们作牛作马。人手真的不够用啊不够用。老大们还在积极地到处谈生意,全然不顾我们已经忙得屁滚尿流眼冒金星。
 
宇宙间所有的神啊,请多给我们team两个可以干活的人吧!
 
住所的厕纸快用完了,我每次都想,如果哪天下班早的话可以去超市买。可是一次也没有过。这些天来,每天都工作到深夜。
 
今天终于不能不买了。午夜12点,加完班的我抱着大筒厕纸在百老汇的七彩霓虹和凛冽寒风中慢慢走回家。
 
如果我不是勇敢的老傅,如果我不是坚强的老傅,可能眼泪都已经掉下来了呢。
 
 
2月19日

伦敦周末流水帐

这个周末,我回到了伦敦。
 
因为公司提供一张免费往返机票,再加上周一是美国的公众假期,星期五我请了一天假,周四晚上就飞回了伦敦。
 
周五晚上终于去了久违的Friday Drink,和一干好友再次相聚在Lloyd’s Bar开怀畅饮。
 
 
 
 
(据铭基同学说这张照片右边的Merlin很像他老爸,令他好生敬畏)
 
 
周六中午先和好久不见的Scolet去船上喝午茶,互相倾诉工作中的种种辛苦。然后开车前往Tate Modern。
 
停好车后先在附近逛逛。铭基的公司就在附近,这一带我极其喜欢。鹅卵石铺道,两旁是无数又酷又特别的小店,据说Harry Porter也曾在其中一家咖啡店拍摄。还有《BJ单身日记》中BJ的家就在附近。
 
 Tate Modern大概是整个伦敦我最喜欢的美术馆。它位处泰晤士河边,占地很大。特别之处在于这样一幢现代美术馆竟是由废弃发电厂改建的。它是伦敦现代艺术的灵魂,Contemporary Art我以前学得不是太多,在这里可以补给很多知识,而且全都免费,大门向所有的观众敞开。这实在是英国的大气之处。
 
 
这次的特别展览是Rachael Whiteread的“Embankment”。我自从看到西厢Blog上那些好似白色方糖一般的照片就萌发了想看的念头。

 

 

 

 

 

 

 

 

 

 

 

 

 

 

 

 

 

 

 

 
 
 
 
 
 
 
 
 
 
 
 
 
 
 
 
 
 
 
 
 
 
  
  
 如同所有的优秀艺术家,Rachael Whiteread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或者不如说是让我们对同样的世界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这一大型雕塑的灵感来源是她母亲卧室里的储物箱。Rachael选择了无数不同形状的旧箱子,往里面注满石膏,然后把箱子的外壳剥掉。于是每个箱子都保存着里面物体冲击所留下的形状(如锯齿形等)。所得的模型可以说是箱子里原来存在的物体的灵魂。然而Rachael希望它们依旧保存着作为容器的形式和功能,于是又在石膏体外面塑上塑料外壳。这些物体堆积排列成各种不同形状,最终成为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作品。
 
通过这些模型的展现,Rachael发掘出隐藏在事物表面之下的真实存在,令我们意识到平凡事物之中蕴含的不平凡。
 
 
 
 
 
 
 
 
 
 
 
 
 
 
 
 
 
 
 
 
 
 
 
 
Tate Modern的展品非常丰富,对各国画家各种流派都有包容性。不好的在于现在居然不让对艺术品拍照了。我们只抢到几张。
 
 
这是西班牙超现实主义派画家米罗的《来自朋友的信息》(“Message From a Friend”)。
 
米罗素有“色彩诗人”,“星星王子”的美称。他的画作擅长以鲜艳的色彩和简单的线条图形表现某一主题。摒弃了早年并不成功的野兽派,达达派等风格的他,自己创造出一系列的“绘画符号学”,用一些类似儿童涂鸦的胚胎形状象征女人,鸟,马等等。之所以称他为“诗人”,是因为他的一部分作品有一种“画中有诗”的境界。他把一些简单的句子放在画里,字形扭曲,不好辨认,却反而能和画融为一体,成为画的一部分。称他为“星星王子”,是因为他对星星的热爱达到了一种狂热的境地。米罗的大部分作品都有星星这一重要元素,有时是一个简单的“米”字,有时是两个相连的三角形,有时是一些圆形,但由线条连接起来,构成一张美丽的星座大网。不过这个“米”字形让我想起小时候画画老师说:你看,米罗是懂中文的呢。每张画都有他的“签名”,就是这个“米”字呀。
 
这虽然是个巧合,每次看到这个“米氏签名”还是会让我这个中国人倍感亲切。
 
知道米罗这位大画家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是第一次看到他的真迹却是在巴黎的时候。当时我和法国好友Caroline一起去蓬皮杜艺术中心,刚好赶上米罗大型画展。Caroline用一种恍惚陶醉的口吻说:Oh Miro!我才知道原来她也是米罗的热爱者。那次展览非常全面,几乎搜罗到流散在世界各地美术馆的米罗画作,我也因此得以大饱眼福。
 
也许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审美情趣和艺术倾向。西班牙是特别典型的例子。巴塞罗那出了三个伟大艺术家:画家米罗,达利和建筑师高迪。他们三个人的作品都洋溢着一种奇妙的想象力,无边无际地蔓延;都喜爱变形的线条和图形,一定要把常规的图案“揉搓”一番;都有“第三只眼睛”--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风光和境界。
 
再想想其他的西班牙大师,写出不朽《唐吉诃德》的塞万提斯和写了《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也都是这一民族风格的继承和发扬者,通篇尽是常人难以企及的奇思妙想,在世界文学之林中可谓独树一帜。与俄国的悲壮深沉,德国的睿智大气,法国的自由灵动,美国的精悍幽默,日本的精致自毁。。。相比,西班牙文学艺术绝对可以用“古灵精怪”四个字形容,然而这丰盛的想象力背后,却也是望不见底的无限深沉。
 
又扯远了。回来Tate |Modern的这副“Message From a Friend”吧,除了那个脍炙人口的“米”字星星之外,画面上的那一片黑色,像是一条鲸鱼,也像一大片乌云,然而其实是由Alexander Calder制作的信封上的一个黑色箭头衍生而来,所以这副画名称中的“Friend”,指的就是Alexander Calder。所以有评论者说,这副画从而变成了“meditation on communication”。
 
出得美术馆,天都黑了。
 
 
 
 
 
 
 
 
 
 
 
 
 
 
 
 
 
 
 
 
 
 
 
 
 
 
 
 
 
 
 
 
 
 
 
 
 
 
晚上还尝到铭基他“毛家双刀”的拿手好菜。这一天实在过得非常愉快。
2月15日

托情人节的福

托情人节的福,今天老傅我不用加班到半夜。
 
但是我们还是工作了13个小时。晚上八点,整层楼的人几乎都走光了。另外一个team的女人临走前对我们说:你们这些疯狂的人,情人节也要加班么?Shame on you!
 
同事M马上说:Shame on our girlfriends!
 
还好我们老大结婚了,他也要赶回家过情人节。(就为这个我也要赞美他的妻子一百次。。。)众人于是获得大赦,作鸟兽散。
 
我要向这个节日的主角Valentina三鞠躬。
 
回家路上,情侣成双成对,玫瑰如山如海。途中我被三次拉去给不同的情侣在时代广场前拍照。美国人原来也很浪漫。
 
回到公寓,大厅管理员送给我一支玫瑰。原来他们买了一大桶玫瑰,每位女住客都有份。再看看大厅,也很有节日气息。到处贴着红色的心型图案,管理员的制服胸口也别着一个小小红色面具。
 
 
 
 

遇见Changchang

来美国这么久,公司里见到的东方面孔几乎全是清一色的ABC,身体里装着西方的灵魂。看到team里的四个法国人每天旁若无人地说把法语当作official language来说,真是好生羡慕。
 
我的这个team和Advisory那边的关系非常密切,一天电话邮件来往至少也有十几次。常常听见同事M打电话给一个叫“Changchang”的人,由于这个发音的特别,我总疑心对方是个中国人,却从来没有得到过证实。
 
今天,机会终于来了。M让我把刚做好的东西发给这个叫“Changchang”的人。一看姓名,赫然写着“Changchang Zhang”,可见此人不但是中国人,而且一定不是香港人,更不是ABC。于是我大胆利用公务之便在email里问她是不是中国人。
 
果然果然。她很快回了email,原来是北京女孩。她高中就来了美国,去年大学毕业就进了我们公司。我和她几封email来回,倍感亲切。
 
下午两点的时候,在公司餐厅买午餐饭盒。排队付钱时,站在我身后的女生忽然叫我的名字。我回头,看见一张清秀的东方面孔。她笑着说:我就是Changchang。原来她看见了我的员工卡。
 
我们在电梯旁热烈交谈起来。好不容易见到一个黄皮黄心的地道中国人,我沉浸在终于能说中文的巨大喜悦中。
 
我们约好以后一起吃饭。我有预感,遇见Changchang,是我纽约生活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在异乡遇见自己的同类总是令人开心的事。忽然想起另外一次相遇,不过对方是个英国人。
 
那是去年12月的时候,我在伦敦的China Town和一群英国人擦肩而过。我看了其中一个人一眼--不对,好像似曾相识--赶紧又再看一眼,发现他也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已经走过去的他又走回来,用不能置信的口吻说:Oh my god!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我说:应该是的。。。
 
他说:可是哪里呢?
 
我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脱口而出:北京!
 
北京。。。?
 
我笑起来:人大啊!
 
他一副如梦初醒的表情。
 
我完全想起来了,3,4年前,我们曾经在同一个校园学习生活。他是从英国来的留学生。当年频繁出入留学生宿舍的我,虽然和他没有太多接触,却也打过几次照面。
 
记得有一次在留学生宿舍的楼梯上看见他一个人坐着发呆。那时他刚来北京,好多地方不能适应,一副恍然若失的样子。我当时觉得这个长得像卡通人物的英国男生真可怜,就安慰了他几句。
 
后来听说他渐渐混得如鱼得水。不但自己疯狂地热爱北京,还把在英国的弟弟也拉来人大留学。
 
时光如梭。转眼已是几年过去了。
 
他开心地说:现在我在一个中国公司工作。
 
我说:呵呵。我倒是在给一个英国公司工作呢。
 
这是什么世界啊。全颠倒了。
 
 
2月14日

纽约大雪 不宜上班

这场大雪把一向号称见多识广的老傅我都给镇住了。
 
从周六傍晚开始,越下越大,一直下到周日傍晚,丝毫没有停过。新闻里用“snow storm”来形容这场几十年一见的大雪。据说Central Park里的雪积了27英尺厚。
 
我本来是很喜欢下雪的,可是现在外面路面状况也太糟糕了。今天被阳光一晒,到处都脏得不得了。而且一定要穿长靴--不然雪能一直埋到小腿。今天我加完班后午夜打车回家,那出租车突突突地在路上一直蹦跳着前进,十分艰难。我的瞌睡都被它蹦走了。
 
更惨的是那些下雪时把车停在露天的人。大雪过后,整辆车都被埋起来了。从外面来就是个白色大型物体,要扒开雪才知道那是车。
 
公司里我这一层有个从热带地区来的同事,他刚来美国没多久,这几天一直活在激动和不能置信中,这是他第一次看见雪,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完完全全地被吓到了。
 
虽然这场大雪给我的生活带来种种不便。但是如果大雪就不用上班的话,再下两倍这样大的雪老傅我也可以忍。
2月13日

提前到来的情人节

空中飞人铭基先生这周末又着陆纽约,于是我们的情人节就在周六提前度过了。
 
睡到中午起床,走去家附近吃日本拉面,又遇见那个侍应生,他和我大学时教过的第一个韩国学生Suying简直长得一模一样。我第一次去就吓了一跳。现在虽然知道他并不是Suying,看着他那张圆圆的脸也觉得甚是亲切。我现在相信,这世界上真的存在另一个和你长得非常相似的人。只是,“世界上的另一个我”这个概念,有时确会令人不寒而栗。
 
吃过午饭之后,铭基同学二十多年认路生涯中最耻辱的事情发生了!一直嘲笑我是路盲的他,勇猛无比地带着我坐地铁,居然也坐反方向长达半个小时之久!
 
等到我们终于到了目的地,其时已近黄昏,空中飘起雪花。我们顶着风雪一路走去National Design Museum。
 
这次看的展览很特别,叫“Fashion In Colors”。在这里,近三百年来一系列的经典时装并不是以年代,场合或是设计师为类别展出,而是以颜色分类。色彩对视觉的冲击力最强,因此是时装设计中不可或缺的元素。这种分类方式可以直接激发观看者对每种颜色的表现力和文化联系上的意识,也可以使我们的眼睛对于同种颜色的不同材质和细节的鉴别更加敏感。我觉得这是个很聪明的想法。
 
 从亚里士多德时期开始,西方很多哲学家,思想家和艺术家如歌德,Immanuel Kant,Josef Albers和Verner Panton等人都以不同方式发掘了色彩的哲学和特性。古老的东方虽然有来自老子的“五色令人目盲”的道家言论,我们对色彩的喜爱和追求却可以从建筑,服饰,雕塑,器具等等之间窥见一斑。《论语》中说,“齐恒公好紫,举国皆服紫,孔子恶其夺朱也”。这说明中国在公元前500多年就有了对色彩对比应用的论述。也可见即使在“礼崩乐坏”的年代,其服饰的颜色也是“与民无禁”的。当然,文化大革命时那个服饰色彩单调苍白的年代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是个对色彩特别敏感的人,同一色系间的细微差别也能很快捕捉到。有时,只看一幅画的一角颜色就知道是哪个画家画的。因为很多画家对色彩的处理手法不同,比如高更的红色,凡高的红色,毕加索的红色和莫地格利安尼的红色等等都是完全不同的情绪表现。
 
这个展览很好看,时装设计也一直是我感兴趣的领域。值得一提的还有每个展室的灯光,为配合所展示的服装而用了同类色彩,非常和谐。我传了一些在Photo album里面。(这些照片得来不易,全是铭基冒着被管理员发现的危险偷拍的。)
 
 
 
走出博物馆的时候,小雪已经转为大雪。可是铭基为着他那个“亲自下厨做一顿情人节大餐”的承诺,一定坚持要去China Town买海鲜。我们在寒风和大雪中买到了新鲜的还在舞动大钳的龙虾和鱼肉。因为我来纽约后从来没开过伙,我们又不得不去把油盐酱醋一应买齐。回到家附近又买了水果,白葡萄酒和香槟。就这样两手拎满战利品地回到家中。
 
在大厅里,铭基让我去查一下邮箱,一看之下,竟然有他寄来的情人节礼物包裹!
 
打开门我就迫不及待地拆开纸盒,看到两个杯子。“杯子。。。”我想,“可以用来喝水。。。杯子也不错吧。。。”
 
仔细一看,原来杯子上印着照片!
 
一个杯子上是我和他在威尼斯桥上的合影,另一个上面是十张小照片的组合,每张照片都是我们一起去过的地方。
 
我转头看着他。他开心又有点腼腆地笑。
 
我非常非常地感动。眼前这个男生,言语从来不多,眼底却总有无限温柔。第一次说“爱”也要用英文“love”来表达的他,却总是默默地用行动表达他的爱情。
 
在拉萨第一次遇见这个香港男生。在拉孜的小浴室外面等他洗澡。在珠峰脚下分吃一碗方便面。在吉普车里一起一路颠簸。在大昭寺屋顶一起看日落。在八朗学旅馆前流着泪拥抱告别。在大理重逢。然后是深圳,北京,香港。。。
 
机缘巧合,我们又先后来到英国。不能忘记在英国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一大早我的印度flatmate大声敲门告诉我外面有邮差给我送来大捧玫瑰花。他开车带我去浪漫小城Bath,坐在草地上喝香槟,喝到两个人都醉的不行。。。
 
然后是有一天他说“我们结婚吧”。我在黑夜里辗转反侧,一夜无法入睡。看着身边的他,觉得可以把未来交付他的手中。
 
04年六月,我们在英国简单的婚礼。没有家长参加,来的全是各国好友。我们交换戒指,说“Yes I do”。
 
第二个情人节,是我人生中的黑暗时期。终于体会到中国人在英国找工作之难。找工找得信心全失,身心俱疲。他用一个人的薪水默默支持起这个家。在那样的清贫岁月中,我们两个人住在一个小小studio,家里的热水器总是坏,房子总是漏风,水池里米袋里都发现老鼠。可是他一直支持我鼓励我,上网帮我找工作的vacancy,督促我填那一大堆的applicaiton form。那年的情人节,我们从超市买了一小束花简单地庆祝。。。
 
然后,然后,我终于找到工作,而且是毕业生中门槛最高,薪酬最好的工作。我终于可以帮他分担了。我们搬到了一个没有老鼠的房子,去了意大利旅行。。。
 
明明只是短短几年时间,有时却觉得长似一生。
 
其实情人节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名字而已。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每天都是情人节。
2月10日

宗教人

今天我下楼到公司大厅接一个某网站的技术人员。
 
老傅我很热情地打算和他握手。谁知这哥们只是冷冷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伸出的那只手于是僵在半空中。。。
 
好吧。算你牛B。
 
接着我们站在那里等电梯。他显得十分紧张。我偷偷用眼角余光打量他。觉得他很奇怪。
 
电梯来了,他忽然对我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坐这部电梯,你坐另外一部好不好?
 
当时我就想说:你丫是不是有病啊?
 
他一个人进了电梯。电梯门快要合上的那一瞬间,斜刺里冲过来两位女士,跑进了电梯。我想:好啊。宁可和她们一起乘电梯也不和我一起。莫非是嫌我长得丑?
 
谁知这时他向我招手,示意我进电梯。
 
虽然是一头雾水,我也还是乖乖进去了。
 
出电梯后,他有点不好意思地向我解释,这是由于他信仰的宗教不允许一男一女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内单独相处。
 
谜团终于解开了。
 
然而我还有好多的问题想问他:如果办公室里忽然只剩下他和一位女性时,他是否应该也就此消失呢?如果地铁车厢里只有他一个人,这时上来一位女性,他是否应该马上下车呢?。。。他们伟大的神对“封闭空间”这四个字又到底是如何定义的呢?
 
 
我又想起我的帅哥同事。此人每周五下午四点必定准时走人,雷打不动,不管手头的工作有多紧张。开始我以为他是要去赶飞机什么的,后来才知道这是他信仰的犹太教的规定。犹太教的周末是周五和周六,而周五日落之后至周六日落之前是绝对不能工作的。
 
我平时接触到的犹太教中人,都是戴着黑色高帽,一把黑色大胡子。不苟言笑。有时在街上派发“犹太圣经惊爆最新发现,地球毁灭只在旦夕之间”的奇怪传单。有谁见过长得像电影明星,穿Armani西装和Gucci皮鞋,成天往night club钻的犹太教徒?
 
知道他信犹太教后,我还特地研究了一下犹太教的种种奇特教规。发现里面有一条是“犹太教的周末期间不能使用电器”。
 
连电都不准用,还让不让人活了?老傅我当即感到无限悲凉。
 
我同情地问他,周末家里没电可怎么办呢?房间里是不是特别黑又特别冷?
 
他说:不会呀!周五早上上班前把家里所有的灯和电器都打开就行了。
 
我怀疑地问:可是这样你还是用电了啊!你确定没有违反你们上帝的旨意?
 
他自豪地说:我们的宗教是很灵活的嘛!
 
灵活?我想,那你怎么每周五下午到点就走人?日落的时间全年都不同,可不一定就是四点。
 
原来教义也可以只挑对自己有利的才遵守啊。
 
 
 
2月9日

的哥

最近老傅我懒惰加腐败,早晨每次起床都晚那么十分钟,结果天天连滚带爬地打车上班。还好公司离家近,不然就该破产啦。
 
见识了这么多纽约的哥,有黑有白有棕有黄。可惜个个惜字如金,面孔像这个城市的建筑一样冰冷。来纽约这些日子,我只见过一个有点意思的的哥。那次是我周末打车,到目的地时我给他钱,他呆坐着一动不动。我以为这哥们傻了,就推推他。他还是不动,好半天才说:刚才有一段我迷路了,绕了两个圈,你少给我两块钱吧。
 
虽然有这样诚实的的哥,他们的口才还是需要加强训练,和中国的哥比那是差得远了,就更别提北京那些的哥的叔的爷们了。
 
北京的哥特别能侃,十分钟的短短路程,你就可以大致知道北京城里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北京的哥都很忧国忧民,我觉得每个人都可以去当人大代表。我遇见过一个的哥,连人均GDP增长了多少都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他们还很博学,我见过把整篇《琵琶行》随口背出来的,圆周率随随便便就背到小数点后40位的。。。让人不得不赞叹的哥队伍中的藏龙卧虎。
 
印象最深的几件事:
 
长期寻人者:
 
在当代商场的天桥下常停着一辆出租车,里面有个一直在等待失主的的哥。他载过的一个乘客下车时把笔记本电脑忘在车里了。于是他每天中午1点都在那乘客那天上车的地方等上一个小时,希望能把电脑物归原主。可是那乘客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问他:您为什么总在这同一个地方等着呢?
 
他说:没别的地方可去啊。他坐过三次我的车,我记得。每次他都在这儿上的车。
 
您没打开那电脑看看?说不定有他的联系方式呢?
 
没有。我也不懂看那玩意儿。
 
您这么每天等着,等了多长时间了?
 
两年了。
 
。。。。。。
 
 
怀才不遇者
 
有一次,我坐在一辆出租车里,看见另一辆出租车从旁边驶过。那辆车顶上有颗很大的星。我好奇地问我这辆车的的哥:那就是传说中的”星级出租车“吧?我竟然头一次见呢。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能给发这颗星啊?
 
我这一问,触发了他满腹牢骚。他告诉我,一般要在车里捡到失物而拾金不昧的司机才有可能够上“星级出租车”的标准。
 
他说:可我觉得捡到失物才不算好司机呢。这说明那个司机粗心大意。我开车这么久,每次乘客下车我都会提醒他别忘拿东西,在他下车后我又会检查一遍。所以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人在我的车里丢过东西。我觉得这才是咱们做司机的本分。可是就因为这个,我也从来没得到过那颗星。。。虽然我一次事故也没出过。。。
 
他是这样渴望得到那颗星。可是他也有自己恪守的原则。我实在非常欣赏他。
 
 
疯狂做媒者
 
 
我也曾经遇见过一个非常欣赏我的的哥。那次我要去的地方有点远,又一路堵车,他于是和我聊了一路。
 
他说:现在的女孩儿啊,真可怕。满嘴脏话,又抽烟又喝酒。还有的一进车来就和男朋友亲热个没完没了。我年纪大了,真接受不了。所以我特别喜欢你这样的女孩儿,斯斯文文的,一看就不是那种人。
 
我心里暗笑几声,心想您还没见过我“可怕”的时候呢。
 
再过了不久,他居然“隆重推出”他的儿子:我儿子25岁,长得比我高,比我帅。还没有女朋友。小姑娘你谈恋爱了吗?
 
我那时正好单身,就摇摇头。
 
他高兴极了:那正好呀。什么时候你们见个面吧?我儿子人挺不错的。真的。好多人都要给他介绍女朋友呢,是他看不上人家。。。不过我觉得你们俩准合适。。。
 
我觉得这件事荒唐之极,一时无法反应。
 
那的哥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他工作也挺好的。参加工作不久,已经存了两万块钱了。。。我看你也是懂事,知道存钱的孩子。。。现在小孩这样的可不多了。。。
 
我怕他再说下去连银行密码都要告诉我了。赶紧转换话题。可是他说着说着又绕回他儿子这个话题,到最后我连他儿子六岁时扶盲人大爷过马路的光辉事迹都知道了。
 
下车时他死活不肯收我的钱:小姑娘你什么时候有空?这周末行吗?星期六?。。。别,我不要你的钱。。。说不定咱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呢。。。
 
老傅我当时大怒。我什么时候变成和他是一家人了???
 
我把钱放在座位上,打开车门就走。后面还传来他的声音:星期六下午两点行吗?。。。我让他就在这儿等你。。。他高个子,戴眼镜。。。
 
这件事虽然荒唐,后来也成了我常引用的“证据”。每次如果有人指责我生活腐化堕落,我就会理直气壮地说:连第一次见面的的哥都说我是个“斯斯文文,懂事又知道存钱”的孩子呢,不然也不会帮他宝贝儿子做媒了。。。
 
 
 
2月8日

剑桥旧照

刚才无意中又看到《再别康桥》,想起去年夏天我和两个男生同游剑桥,荡舟康河的情景。
 
剑桥当然很美,不过更有意义的是一起游玩的人,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朋友。一个是相依为命的爱人,一个是千里迢迢来看我的非同寻常的好朋友。
 
我和他们两个人,都分别去过很多地方。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而这两个人虽然那回是第一次见面,也竟然就很快开始欣赏对方。真是难得。
 
我很怀念三个人在一起共度的那段好时光。
 
在我这个年龄就开始频繁怀旧,不知是否正常?

画画的小孩

刚才看了一个学画画的小孩的blog。
 
她长得可真好看。她真年轻。她不用接触这污浊繁盛世间。她还有很多很多选择。她有青春和艺术为伴。她不用早起上班。
 
她拥有我已失去或正在失去的东西。
 
曾几何时,我也是一个画画的小孩。背着大画夹到处瞎逛的日子。不吃不喝只为完成一副画或剪纸的日子。自己磨墨弄得满手满脸墨汁的日子。看画看到一头撞在玻璃门上的日子。在书店流连买不起画册的日子。
 
还记得在书店看中那套莫奈和高更的大画册。那时非常穷,只能每天去店里赖着翻看几页。好心的老板从来不干涉我。直到有一天,画册没了。“卖出去了”,善良的老板不敢看我的眼睛。而我就当着老板的面红了眼圈。
 
大学时,已经好久不画画的我又被几个画画的朋友拉去后海写生。那天真快乐。真是快乐。白色衬衫沾满了颜料,后来怎么洗都洗不掉。。。
 
直到现在我还执拗地相信,喜欢画画的小孩坏不到哪里去。
 
这个话题总是搞得人很伤感。我还是不要写了。
 
 

无梦

老傅我今天忽然想到一件事--
 
我已经好长好长时间都没有做过一个梦了!一个都没有!!!
 
 
 
2月7日

第三类情感

最近看了不少电影。写“影评”也写上了瘾。
 
早就想说说这一部了。
 
前段时间看了由矢泽爱的漫画改编的电影《NANA》。剧本的故事性本来就强,再加上两个赏心悦目的女主角和Vivian Westwood的服饰,想不让年轻人喜欢都难。
 
同样是关于青春和成长的电影,可是这部《NANA》拍得不像其它少女漫画改编的电影那样小家气,当然,也可能与影片中掺入了新鲜的庞克元素有关。
 
然而我最感兴趣的,还是影片中两个有着同样发音名字的两个女生之间那种无法形容的情感。
 
两个女生,从外形到气质都完全没有一丝相像的女生,在新干线列车上的初次相遇就彼此产生了好感。在清峻瘦削的大崎娜娜漫不经心地吐出烟圈时,甜美可人的女生小松奈奈以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欣喜地看着她。
 
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女生阴差阳错地住到了一起,相处得竟然无比融洽。奈奈仰慕着外形冷酷,歌声有如天籁的娜娜,她觉得自己对娜娜“有点像初恋的感觉”, “娜娜真帅。。。我竟然有点脸红呢。。。”
 
娜娜对奈奈则是全心全意的照顾和怜爱。奈奈善良单纯,娜娜总觉得自己有保护她的义务。奈奈的男友爱上了别的女生,奈奈自己只能浑身颤抖说不出话来,倒是娜娜走上前去直接甩了那男生一个耳光。
 
奈奈靠在娜娜的肩头,娜娜两手抱在胸前,很酷地端坐着。我个人很喜欢接下来的那一幕:娜娜把自己的皮衣给奈奈披上,奈奈则把自己的披肩解下来围在娜娜的脖子上。两个人的形象忽然中和了,奈奈多了一分硬朗,娜娜则多了一分柔和。两个人开始互相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
 
看似坚强的娜娜的心底有一块最柔软的不能轻易被碰触的地方--她与吉他手莲(男生)曾经的爱情。而奈奈在得知这一切后,仍然极力怂恿她一起回去老家看莲所在乐队的演唱会。演唱会上,站在第一排的娜娜默默流泪,我们终于看到她强硬外表下隐藏的爱情。而奈奈静静站在一旁,嘴角绽出微笑。。。那一瞬间她们两个的角色似乎突然对调,变成奈奈在保护着娜娜。
 
娜娜终于回到莲身边。
 
第二天早晨,娜娜和奈奈在房间里一起化妆。少女的房间里流淌着满地的阳光,在那一刻她们都回归到最天真纯粹的女生状态,两个人都美得光芒四射。
 
娜娜和奈奈,她们不是同人女,两个人都有深爱着的男生。她们之间的情感,你可以说它不是爱情,又可以说是。那样唯美的情感,既暧昧又真实。她们相知相惜,她们一起经历成长中的痛楚,她们甚至互相影响,以至于两个人的身上都有了对方的影子。
 
昨天还在看洁尘谈论法国女作家阿梅丽·诺冬的新书《爱情与破坏》,讲的是女童之间的爱情。这题材真令人玩味,而据评论者说,这爱情竟然相当成立--“这种感情从外观上讲是一种粉红色的棉花糖一样的东西,应该是甜蜜的、轻巧的、撒娇任性的,惹人怜爱的,但诺冬却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跟成人世界的爱情一样复杂、痛苦、备受折磨的故事”。
 
对于女生来说,这部电影的诱人之处,在于它抓住了我们的那一点微妙心思,令我们回想起自己的青葱岁月。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在我们遇见心仪的异性之前,我们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同性密友。我们还很可能会对外表性格和自己截然不同的同性产生倾慕之情。我读中学的时候,非常崇拜一个对什么事都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的美丽学姐。我们每周有一次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场地上体育课。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却常在课间操或体育课上四处搜寻她的身影。那隐隐约约的好感当然不是出于爱情,而是深知自己永远也不能拥有像她这样的美丽和洒脱。她让我看到了生活里的另一面,给我沉闷乏味的中学时代打开了另一扇色彩斑斓的门。
 
我一直相信人从同性和异性身上都能学到很多东西。台湾的蔡康永写了《那些男孩教我的事》。当然,他是同志。而不是同志的我,也觉得可以写一本《那些女孩教我的事》呢。

 
 
 
 
 

这一周老大们飞去巴西见客户,我们忽然清闲起来。
 
同事M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秘书:老大什么时候回来呀?
 
秘书说:周四吧。
 
M说:啊?那么晚才回来啊?作惋惜状。
 
我想:你丫就装吧。
 
M忽然转身,又对秘书说:这么好的消息,你也不早点告诉我们!
 
咦?丫又不装了?
 
人啊,还是真实点才可爱。
2月6日

如果·爱

再次谢谢铭基,特地寄给我《如果·爱》的精装DVD,让对这部电影有那么多期待的我终于一偿心愿。
 
然而可能就是因为有了这么大的期待,看完电影才有点恍然若失。这告诉我们对任何事物事先都不要有太高期待。
 
然而我承认这是一部不落俗套的好电影。我有些许感动,甚至并没有失望--怎么可能失望呢?有执导过《甜蜜蜜》的陈可辛大导演作担保,北京场地有杜可风压阵,印度宝莱坞式的绚烂歌舞,张学友的歌声,金城武的眼泪,而女主角周迅虽然生得单薄瘦小,作为演员的她却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
 
令我怀疑的是剧中人物的爱情。看了不少电影评论,无一例外地说“剧中的三位主角都爱得那么深。。。” 可是到底有多深?演员都没有错,错的是编剧--这个故事中的爱情基础太脆弱了,简直不堪一击。我看到了金城武动人的泪水,我愿意相信并理解他的爱情。可是除此之外,张学友之于周迅,周迅之于金城武,他们是真的在爱吗?为什么我看到的他们的爱,全都只给了他们自己?
 
周迅饰演的北漂女孙纳,为了出人头地,不惜一次又一次地抛弃曾与她患难与共的在北京读书的香港学生林见东。当她拖着箱子在大雪天决然出走时,她似乎忘记了曾经偷喝过林见东剩下的面汤,并拿走他一箱方便面,她也忘记了和林在那阴暗狭小的地下室共度的时光。她投向一个又一个导演的怀抱,终于如愿以偿成为电影明星。在出走前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林见东,简直像是一场对等的交换。林见东之于她,甚至爱情之于她,只是在清贫困苦年代的那一碗面汤。在多年之后重遇林见东,她也可以淡定微笑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甚至在与林重回北京之后,她的眼泪也不是因为心底重被唤醒的爱情,而更像是因为愧疚和感动。
 
十年,她度过了怎样的十年。那样漫长又不堪回首的岁月。
 
林见东说: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败,就是我竟然爱上了一个我鄙视的人。结果连我自己都鄙视自己。
 
而在片中饰演导演聂文的张学友,和孙纳是默契的工作搭档和情侣关系。他捧红了孙纳,孙纳也在人际交往中予他种种好处。他们之间各取所需,没有承诺。聂文也许在内心深处是爱着孙纳的,可是编剧在这一点上着力不够。我所看到的是,他在发现孙纳与林见东的关系后,也嫉妒发狂,也逃避远走。可是他终究可以平静地回来修改剧本,拍完这场戏。在那最后一场戏中戏里,他松开孙纳的手以示告别。自己重重坠落,血流满地--然而那是假的人造血。他仍是毫发无伤,他终于全身而退。正如他自己所说,“那个时候,你需要一个导演,我需要一个伴。。。”可是仅此而已,直到最后。
 
林见东的爱情是最令人动容的。当他在冰河边抱起被人抛弃,浑身冻僵的孙纳,轻轻对她说:我们真的结婚吧。。。当他看着孙纳和导演拚酒,眼里是抑制不住的预感和忧伤;当他在那破败的小屋,留下整整十年的录音;当他以为自己终于报复了孙纳,却仍然抵御不过内心的强大情感,从机场飞奔回去寻找她。。。我看见他眼中深刻而绝决的爱情。
 
然而在这场爱情里,他显得那样孤独。整部戏里好像只有他一个人在爱。甚至我也怀疑,也许他爱上的,也只是这爱情本身。
 
其实,在一对情侣之间,如果一方要离开另一方,任何的理由都是假的,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爱得不够。
 
也许大多数人最爱的,始终都是他们自己。
 
写到这里,我忽然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我前面抱怨过这个故事爱情基础上的薄弱,可是也许这薄弱的对人之爱,和这强大的对己之爱,正是导演想表达的真实意图。
 
所以片名叫作“如果·爱”。
 
没有对与不对,也没有爱与不爱,一切只是基于一个叫做“如果”的假设。
 
可是我想起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的一句话:岁月是越过越冷的。
 
所以,在我们仍能感觉到温暖的时候,在我们还有时间,还有能力的时候,让我们彼此相爱。
 
 
2月5日

又见地铁艺人

今天坐地铁时,听见有生以来听过的最难听的音乐。
 
演奏者是个50岁左右的瘦小黑人。他就站在列车里面,人群中间,在大家最无防备的那一刻吹响了他那支萨克斯风。
 
完全不成曲调,还非常大声,在高音处简直成了刺耳的噪音。我惊讶地想:吹成这样也敢出来卖艺?
 
可是他很卖力,还满脸陶醉的样子。大家也就沉默地忍受下去。可是有人开始悄悄地捂住耳朵。坐在我旁边的男生看了我一眼,我们都在拼命控制自己不要笑出声来。
 
最令我想笑的是:难道他不知道自己吹得有多差吗?
 
在足足吹了两站地的时候,他终于停止,开始向““听众”伸手要钱。
 
我以为会听见例行的那些老话。可是他说:
 
“Money makes me stop! Money makes me go away! Ladies and gentlemen, if you don't spare me some change, I'll keep playing! Money makes me stop! Money makes me go away!!!"
 
原来他是靠这样拙劣的演奏谋生的“另类地铁艺人”。那支小小萨克斯风,原来只是他的表演道具。
 
这下我反而笑不出来了。
 
看着他蹒跚离去的身影,我想,在他那样“演奏”的时候,心里是不是也充满无奈的悲哀呢?
 
 

老傅复活中

且不说老傅我周五下午四点才有时间吃上一口午饭。。。忙得天昏地暗的一周已经过去,还好周末不用加班(虽然team里还有两个人周日要去加班)。总之在狂睡十四个小时后,老傅又活过来了,重新成为“博傅”。(“博傅”是今天在MSN上黄毛强加给我的名字,不过听着有点怪,我初听的时候一惊,以为他吃错了药想做我的侄儿。。。)
 
总是抱怨辛苦也不是老傅我的风格,说说好玩的吧。
 
不知道是不是加班后深夜回家总会遇见奇妙的事。星期二晚上大约12点,我走在broadway上,看见一男一女迎面走来。男的是西方人,女的远远看去是东方人,可是轮廓鲜明,有点像混血。渐渐走近的时候,我因为觉得她美,不免多看了几眼--她穿黑色大衣,戴一顶画家帽。
 
擦肩而过的那一刹那,我忽然觉得不对,她怎么那么面熟?
 
慢着--那不是莫文蔚吗?!
 
幡然醒悟的我赶紧回头,她已经压低帽檐快步走远了。
 
我越想越觉得她就是莫文蔚,即使不是她本人也八成是她们家亲戚--长得太像了。
 
莫文蔚是我非常喜欢的艺人,男生常觉得她不够标致,我却能看出她与众不同的美。她浑身是戏,个性鲜明,自由自在,是无论在香港,伦敦,巴黎,纽约。。。都不会觉得突兀,都能和背景合衬的人。她的声音像鸦片,令人上瘾。那种略带沙哑的有点慵懒有点痛又有点深情的歌声,几乎陪伴我度过整个青春时代。
 
以前我见过她一次,在北京,是她新片的记者发布会,算是我假扮记者混进去的。那是个彻头彻尾的烂片,还好有个莫文蔚。
 
她真人看起来比屏幕上要小一圈,脸特别小,嘴并不大,个子看起来也没有想象中高,很瘦很瘦。不过那双眼睛还是晶光灿烂。虽然瘦,身材还是玲珑浮凸。我旁边有个中年猥琐男一直拉着另一中年猥琐男,激动地说:快看,看那小屁股翘的!。。。(以下删去50字)
 
如果下次深夜回家能遇见张曼玉或是金城武,加班到凌晨四点我也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