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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一张照片有一张照片,我曾经反复弄丢过它。每次刚刚找回来,不久又不见了。最近我把电脑里的照片翻了个底朝天,发现它又自行出走了。只好再次厚着脸皮向黄毛要。幸亏黄毛同学有妥善保管照片的良好习惯,又任劳任怨地发给了我。
把它贴在这里,这样它就再也跑不了了。
说起来这纯粹是我的虚荣心作怪,因为这是我的光辉形象第一次登上杂志啊。多莫有意义的一件事!虽然主角不是我。。。
这就是传说中的那张照片。男人爱行走,照片也爱出走,真没办法。
拍摄地点:大昭寺前的广场。从左到右,分别是:黄毛,我,铭基。主角是黄毛。
明眼人马上就能看出来,我的存在是非常多余的。 文章标题已经写得清清楚楚:定义男人。行走。看来我只能暂时冒充一下男人了。
标题里的“平客”就是我常提起的黄毛。平客是他的。。。算是“艺名”吧?在西藏初见他时,他染了一头黄发,因此当时的那帮朋友都叫他“黄毛”。黄毛同学当年可是个很拉风的人物,一个人骑车进藏,在西藏住了好久,又搞电台又办展览又接受采访,迷倒一大片小女生。记得当时sohu还开了一个专栏来介绍他。由于他本人对这张照片的偏爱,我和铭基得以借他的光到处出风头。
现在黄毛同学终于从西藏出来,降落在北京。看到他重返罪恶人间,重食人间烟火,我老怀大慰,不是觉得西藏不能一直住,而是怕他有逃避心理,不能再面对世俗的一切。我一直觉得“大隐隐于市”,这花花世界才是真正需要勇气才住得下来的。
黄毛一个人待在西藏的那段时间,我不知道他是否快乐。看到一批批旅人来了又走,换了我一定不胜凄惶。在朋友面前,他表现开心的时候多,低落的时候少。然而卓别林说过,真正的好演员都是用一只眼睛微笑而用另一只眼睛流泪的。我相信他也有那只流泪的眼睛。
其实不只是他,我们这些“隐于市”的所谓“大隐”们,有谁不是用一只眼睛微笑,又用另一只眼睛流泪?
正在看我blog的黄毛同学(虽然你从来不留言),你回到北京,开始工作,我真的很高兴。我很少向你说起这些话。现在你看到,相信你会懂。
最后再替他宣传一下他目前任职的丰华唱片公司(没错吧?),他们旗下的歌手,好像黄磊什么的都还是挺不错的。黄毛同学现在和娱乐圈亲密接触,我也断断续续地听了不少据说绝对可靠的“内部八卦”。我已经想好了,下次回国路过北京的时候,我要接见北京城大小娱乐明星,让他们准备一下天天陪我吃饭吧。。。这个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你啦,黄毛同学!
3月30日 说说工作吧今天,在MSN上,我又遭到了群众们的强烈抗议,说我散布血腥内容,影响他人食欲。我觉得很委屈,因为我还没有告诉你们,西藏的朋友中有人在天葬结束后,还特地跑去和天葬师热烈握手呢。。。还有人特地捡了巨鹰的羽毛带回来放在枕头旁边天天欣赏呢。。。
既然很多未成年小同学都不想看限制级,那我们就来说说工作吧。反正在我的生活中,除了工作也就真的不剩下什么了。
我在我们team基本属于被压榨的最底层。每个人的职位都比我高。需要严正指出的是,我职位低,不代表我就什么也不懂。新同事Jay刚来的时候,牛B无比地向我布置任务,末了还神经兮兮地问:你会用excel吧?
我当即大怒,心想:我不会用excel?老子简直是吃着excel的奶长大的!
当然我没有这样说出口,第一因为这不是事实;第二因为女生这么说话略有点粗俗;第三因为我做人低调;第四,也就是最重要的原因,我不懂怎么用英文翻译这句话。
所以我只是相当低调地说:你会吃饭吧?你会吃饭我就会用excel。
说到Jay,我觉得我看人的第一印象常常不准。第一次看到他时,我觉得他傻乎乎的。相处下来才发觉此人还真的有两把刷子。他掌握知识的速度特别快,眼光犀利,常能发现问题。就是爱玩黑色幽默,说话不留口德。
有一次我们提到不久后将有一个新人加入team,她以前是做Corporate Finance的,一个以工作时间之长令人闻之色变的行业。我们常戏称他们这一行的工作时间是“9 to 5”,不过是从早上九点干到早上五点。Jay听说这样的一个人要来,很是激动:哇,那我们就可以让她无限加班啦!我立刻向他投以我能使出的最寒冷的目光,他赶紧改口说:我是说,她刚从这么可怕的地方出来,一下子减少工作时间会受不了的。。。我们应该慢慢来,先让她每天工作20个小时,然后减到18个,然后16个,然后才是我们现在的13个。。。
其实我们根本不可能每天只工作13个小时。早晨7点半上班,可是忙到半夜1点多也是正常的。Jay却说:这样不是很好么?晚饭打车费都可以报销,多省钱呀。少睡觉还减肥呢。
所以有的时候我真想扑上去掐死他。
做我们这一行的,和那些trader不一样。Trader们本来就是大情大性之人,怒了会摔电话砸电脑。我们却全都有双重性格,对客户彬彬有礼,一副老成持重的banker面孔。回到自己地盘的时候,就会马上显露原形,什么牢骚都倒出来。常常听见老大们在电话里谈笑风生,挂了电话立刻说:简直是白痴!蠢货!聊半分钟就知道他是白痴了!你们都记住他是个白痴!
我觉得,这种性格可能和工作压力有关系。大家都得通过不同渠道来释放自己的情绪,不然可能会憋出病来。比如我每次接到又要加班的通知,都會先用中国国骂三声,再用美国国骂三声,情绪才有所稳定。在接下来加班的时间里,为了不影响他人,我就一边在心里默默地骂一边工作,这样才不觉得吃亏。而同事M则是每次加班都一边工作一边讲电话。我想,我们的表现方式不同,但其实是殊途同归。
Team里最有活力的,也是除我之外唯一的女同事Mayda,释放压力的方式则更为奇妙。她总是说:我要当一个bitch!这年头当良家妇女太难了!初听的时候很吃惊,现在我早就习惯了。每次她要表达对某人某事的愤慨之情时,总是会这样开头:十年了。我在这个公司工作整整十年了。见过在办公室打架的,见过在办公室“乱搞”的,见过跳楼的,也见过大便以后不冲水的。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云云。我觉得,如果我们team全体站在她后面伴奏,低声合唱“十年了,十年了。。。”,效果还要精彩许多。
说到奇闻轶事,我想起见过一个从巴西的team发来的excel文档,里面1000多行,最后 要把每行的其中一个固定列的数值加总,我以为任何一个只学过基本excel功能的人都會用到“sum”这个公式,可是千真万确,那个做文档的人,是把这一千多行逐个逐个地加起来的。。。巴西人的耐心真是好得惊人哪。
最近我忽然想到一件事:自从我加入这个team,只要是我参与工作了的项目,我们全都赢了deal。我赶紧把这个惊天动地的大发现告诉同事M,以此证明是我为大家带来了好运气。谁知他说:我们赢不是因为你,是因为我也参与了。对于这样自恋的人,我只好提醒他说:我来之前您好像也参与了不少吧?怎么那些就赢不了呢?
他想了想,用一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发言那样的腔调应付我说:也对。。。你工作很努力,我们的胜利和你的贡献是分不开的。。。同学们看看,外国人就是笨,总也抓不到我话中的深意。我本来想隆重推出的是我的气场,那种带来好运的气场。。。这个是我们中国的玄妙玩意儿,外国人永远不能理解的。总之,等到我带着我的宇宙霹雳超级无敌好运大气场告别纽约一路杀回伦敦的时候,他们再后悔可就晚了。
3月29日 天葬《狼图腾》这本书里,提到了一个我以前不知道的细节--蒙古草原的天葬。
在额仑草原,千百年来,牧民过世后,其家人会把死者停放在牛车上,再骑马将车驾到草原神山北部的天葬场。家人将死者赤身仰面朝天放在草地上,等候长生天腾格里带走他的灵魂。
蒙古草原的天葬是由狼群来施行的。死去的牧民将躯体当作裸露坦荡的祭祀供品,将灵魂升天的终极愿望托付给亦师亦敌亦友的草原狼。
这个风俗虽然是第一次听说,却一点也不令我惊讶。因为天葬是我非常欣赏的丧葬仪式。藏民也有天葬的习俗,不过是由巨鹰来执行的。我听说过,也亲眼看到过。印象太过鲜明深刻。
看完写草原天葬的那一段,我合上书,闭上眼睛。记忆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四月。
那天我们起得很早,三点还是四点?凌晨的空气异常冷冽。五个人挤在一辆吉普车里,一路颠簸着向直贡梯寺开去。
我们五个人本来互不相识,只因为同住一间旅馆,为了分摊租车费用而走到一起,那时刚刚从珠峰回来,为了看天葬又赶了个大早。我和铭基,在当时也只不过是刚刚有点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我记得那条路特别长,特别黑,特别颠簸。前面一直跑着一辆送灵的白车,和我们去的是同一个方向。那辆车的后座里,不用想也知道放的是什么。
我们的吉普车最终停在直贡梯寺。高山上的典型藏族寺庙。僧人们鱼贯而出,一排排站好。远道开车送来死者的家人们,也开始忙着从车上把尸体搬下来。
原先我还一直担心看不到天葬。谁知那天是星期一,由于周末没有天葬,送来的死者特别多。他们全都被白布包着放在地上,呈现不同形状。我数一数,竟然有七具,算是很多了。死者的家人除了料理尸体,还从车上搬下了许多一袋一袋的东西。我仔细一看,好像是土豆之类,大概是送给寺庙作为答谢的礼物。
僧人们围着地上的死者开始做起法事,半空中尽是诵经祝祷之声。我们默默站在一旁,尽量不惹人注意--据说如果死者家人不愿意让外人看天葬,我们就极有可能被赶走。
我原以为天葬就是在寺庙里进行,谁知做过法事之后,死者又被其家人背起来往山顶走,我们一路跟在后面。山路崎岖,空气稀薄,海拔极高,走得我们上气不接下气。
那时我很清楚接下来将看到什么,说不害怕是骗人的。我胆子不大,平时看到电影里的血腥场面都會捂住眼睛。可是一直想看天葬,老实说当然是怀着猎奇心理。然而发现真的快要见到的时候,全身都有点发抖。
我一边走一边留意路边的深谷,想象中离天葬场近的地方应该到处都是秃鹫,可是一只也见不到。
终于走到了山顶,眼前一大片平坦的空地,就是传说中的天葬场了。
我本能地想坐得远一点看,想一想又壮着担子往前挪了一些,找到一块石头坐下来。铭基却直接找了个很近的位置 。
可能是由于这次尸体太多,天葬师也多派了两个,都是满脸皱纹的老人。尸体再次被放在地上,天葬师用刀挑开缠住尸体的白布。白生生的躯体立刻裸露在众人面前。
天葬师熟练又毫不犹豫地把尸体的四肢砍开,我看到了一个女人裸露的胸部。接着,他剖开尸体,从里面拿出一颗心,高高举起来。我看到他奇异的表情,好像在笑。轰的一下,我的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了,只知道呆呆地盯着天葬师的一举一动。
鲜红的血流出来。就在这个时候,好像奇迹一般,山谷中哗啦啦飞来大批巨鹰。体型之庞大,我平生未见。它们是闻到血腥味才来的。一只只巨大的鹰停在尸体旁边,目露凶光,虎视耽耽,如果不是有专门负责拦住巨鹰的人,它们可能早就扑上去把尸体撕成碎片了。我也很怕这些巨鹰,不过看样子它们更怕活人。虽然看见食物急躁得要命,被人拦住后还是不敢轻举妄动。
天葬师继续把尸体剁成更小块。看久了,我竟然也麻木了,觉得好像在看电影一般。“这不是真的”,我对自己说。虽然心里知道此事千真万确。
三个天葬师处理完七具尸体后,巨鹰们被允许进食了。防线一松开,它们就以一种恐怖的奋不顾身的姿态红着眼冲向尸体。一时间只见灰压压的一片,它们互相抢夺着,跳跃着,大口大口地吃着。空中像下雪一样飘着它们拼抢时掉落的羽毛。由于它们吃食时跳跃不定,也弄得尸体血肉横飞。在这样的阵势面前,我惊得说不出话来。偶尔还要躲避四溅的肉碎和鲜血。
用不了多久,七具尸体就被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森森白骨。巨鹰们不知道吃饱了没有,仍然不愿离去,齐齐站在一旁。天葬师把骨头收拢,用一个类似锤子的东西将骨头敲碎,磨至粉末状。骨头都变成粉以后,巨鹰们再次扑上来,把这些粉末也吃了个干干净净。
就这样,前后不过短短一段时间,天葬场上真的是尘归尘,土归土。肉身完全消失了,消失得干干净净。
在那一瞬间我忽然有所感悟,觉得这才是生于自然而还于自然,真正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而巨鹰只是帮助死者达到这样干净彻底的解脱的媒介。直到现在,我在电脑上敲出这些文字,心中也完全没有血腥和恐惧感。我不但尊重,而且欣赏藏民的这种风俗。
在这里写下我亲眼见到过的天葬全过程,其实并没有什么深意。记忆慢慢会变得不可靠,所以我希望在我还能清楚记得很多细节的时候,把它记录下来。多年后再拿出来看,会想起那年四月,在大风凛冽的高山之巅,我和天葬师,巨鹰,以及藏人徐徐升天的灵魂,曾经那样接近过。
3月28日 以狼为师铭基上上个星期回香港,给我买了一本书,叫《狼图腾》。我这两天一直手不释卷,太精彩太好看,堪称“旷世奇书”。我的很多固有想法完全被颠覆了。
我不认为自己有所谓的“大汉人主义”,可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自己被汉文化影响得太深了。我们的眼中,早已看不见千百年来与我们在同一片辽阔疆土共存的其它文明,更妄论深入了解了。姜戎笔下的神秘蒙古草原,以及那些崇拜狼图腾的蒙古人,真正为我开辟了一片新的天空。
我喜欢读写蒙古的书。张承志的蒙古研究做得也细致,然而他还是从我们农耕民族,食草民族的视点出发,最终着眼仍落在人性。这本《狼图腾》,讲的却是天道和大命。农耕文明捍卫的是“小命”,即人命和活命;草原民族捍卫的是“大命”,即草原和自然的命。这么多年来,占据汉文明主导地位的儒家文化中存在着太多对狼的误解和偏见,狼的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慢慢退化。提到狼,我们第一个想到的是凶狠和野蛮,可是正如书中所说,农耕民族大量烧荒垦荒,屯垦戌边,破坏草原和自然的大命,再危及到人类的小命,难道不是更野蛮的野蛮吗?
大命死了,小命全都没命。
从小听着仇狼故事长大的我以前一直认为,狼吃羊,羊吃草;一个吃肉,一个吃素;一个残暴,一个温顺。所以身为弱者的羊是可怜的,而嗜杀成性的狼是可恶的。然而对于以草原为母亲的蒙古人来说,草也是命,草原才是大命。所以吃草的东西要比吃肉的东西更可恨。
古老的草原逻辑如狼牙利齿般铿锵有力,我的心也随着书页的翻动一阵阵的颤抖。恢恢天理,应当是站在游牧民族这一边的啊。
除此之外,蒙古草原狼如精灵一般的身影也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狼原来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和楷模。狼的尊严,智慧和顽强,狼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狼对蒙古铁骑的训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已经深深溶入了蒙古人的血液中。可以说,如果没有狼这个军师和教官,就没有曾经大笔改写中国历史的成吉思汗和蒙古骑兵。
华夏泱泱大国,曾经被一批长期与狼军作战的犬戎,匈奴,鲜卑,突厥,蒙古,女真将领们打得山河破碎,乾坤颠倒。而小小一个蒙古族,也曾横扫欧亚,创造过世界历史上的最大版图。直到现在,中国汉族仍被西方称为蒙古人种,俄罗斯人甚至仍称中国为“契达依”--也就是“契丹”。
还记得中国“大一统”的开始么?秦始皇横扫六国,统一华夏前,秦国立国基地在戎狄游牧区。秦穆公前后灭了十二个戎国,成为西戎霸主。司马光曾说秦”以贪狼为俗“,然而中国的第一个统一就偏偏不是儒家帝王建立的,而是由狼性过重,甚至”焚书坑儒“的秦始皇成就。虽然秦王朝二世而亡,这一段狼性性格却对以后的汉唐盛世乃至整个中国历史都有着深远影响。
是巧合吗?世界历史上另一个版图仅次于蒙古大帝国的古罗马帝国,也是一个崇狼的帝国。罗马城“二子食狼奶”的传说以及罗马城徽中的母狼形象,恰恰证明了狼精神的源远流长。
姜戎把中华民族的历史演进用“狼血”和“羊血”,“狼文明”和“羊文明”做了生动的说明。比如五胡十六国时,中原变成草原狼的天下; 隋朝时中原民族其实是由鲜卑民族等游牧民族和汉族混血260多年所成就的混和民族;大唐李家也是不折不扣的混血,凶猛善战的唐太宗被各草原民族奉为“天可汗”;宋朝的华夏只剩下纯农耕的国土,“理学”的出现斩绝了狼性和狼欲,华夏汉族由汉唐时期的“文明狼”转变为软弱的“文明羊”;等到了蒙古民族崛起的时候,世界上所有的农耕民族都已经软弱得没有还手之力了,元朝的蒙古民族对汉族进行了长达近一个世纪的“输血”;大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朝代,“康乾盛世”比“文景之治”和“贞观之治”加起来还长一倍多。清朝的满族统治者深刻认识到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优缺点,在吸取汉族文明精华的同时,特别重视保持满族性格中的狼性,例如定期围猎,满蒙通婚而满汉禁婚。。。
在古代中国的历史上,南中国汉族的最后政权无一例外地都被受到过游牧民族输血和混血的北方国家轻易灭掉。沉睡于华夏广袤农田的“东方睡狮”,连骨头都已经在杏花春雨和晓风残月中酥软掉。
我们不缺江南水乡,我们不缺敦厚温良。我们缺少的,是”三千越甲可吞吴”,“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民族气概。我们缺少的,是“引狼入史”的勇气。
我们总以为游牧民族可以在武力上征服中原,而汉族却可以用汉文化征服游牧民族,这本身就是“大汉族主义”。实际上,在华夏漫漫长史中,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混血,中原民族早就不是纯正的汉族了,汉文化中也早已有了游牧成分。而且游牧民族也不是被动地被汉文化所征服,而是他们主动选择了汉文化,因为两者本身就早已有了交叉点。比如我们曾经辉煌的大清王朝。
在民族性格上,我和作者观点一致,就是要坚决走“现代文明狼”的道路,适度释放和驾驭人性中的狼性。如果像封建专制那样全面镇压人性中的狼性,结果是全民羊性,落后挨打;像文化大革命和法西斯那样疯狂煽动狼性,则把清平世界活活变成人间地狱。两者都是死路一条。狼与羊的完美结合是最好结果,但是前路依然艰难。然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狼性不强的民族永远不会去主动争取民主和使用民主。如果不能正视儒家文化民族性格深处的弱性,我们也永远不能领悟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生存哲学。
3月27日 乱炖给日志起标题起到“乱炖”这份上,全是给MSN Space逼的,起标题起得我头疼。咱就不能不用标题吗?不过话说回来,我本人相当喜欢“乱炖”这道菜,东北人发明的吧?东北人牛B。
我知道,我几天没更新了。有些同学猜测我于上周五昏死在牙医诊所,这非常不厚道。事实是,我确实差一点昏死在手术的前一天夜里,完全是疼的。牙神经牵扯,头剧烈疼痛,活像有人在拿螺丝刀拧我的太阳穴,吃止痛片也没用。我全身一阵阵地冒冷汗,被子都湿了。然后我居然哭了。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忍痛能力超强,能把我疼哭算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我当时一直在想,要不要打急救电话,让医生给我打个麻醉针或是止痛针什么的。可是又怕人说我小题大做。就这样一直忍着,直到天亮。
疼得死去活来的那几天,我们team还有一个巨大的任务要赶做。我仍然带伤坚持奋斗在最前线,每天都忙到半夜十一二点。我都被自己的无私精神深深感动了。
万幸的是,周五做过手术之后,我的牙不疼了,恢复状况良好。主刀医生不但技术好,人长得也帅,我以后一定要单独另写一篇博客来表扬他。
这个周末有大事发生--铭基同学周五晚上再次空降纽约。我带着半边被麻醉的嘴激动地和他一起去吃川菜--当然只能用一边的牙齿咀嚼。
周六我们又杀向China Town的“老正兴”。吃饱喝足之后在街上到处乱逛,看到很多有意思的东西。
毛泽东同志,周恩来同志,刘少奇同志,朱德同志在一起。
香港八卦加色情杂志在这里应有尽有。纽约华人精神生活极大丰富。
纽约人民的物质生活也极大丰富。
铭基同学每次来纽约的China town都会两眼冒光,看到纽约人民生活如此幸福,他常常悲伤地感叹伦敦华埠的简陋。他憧憬地说:其实我没有太多奢求,只要把这个卖蛋塔的搬回去,把老正兴搬回去,把卖蔬菜的这个摊搬回去,把卖海鲜的搬回去。。。最好再搬多一家川菜,一家。。。,一家。。。。。。我忍不住提醒他,您再搬可能就把纽约的China town都搬空了。
我们还看见很多算命看相的“江仙姑”,“王大师”之类,不过怕仙姑们发怒,不敢乱拍照。走过的时候听见有人在问姻缘,某大师激动地说:“羊和兔绝对没问题的!没问题的!” 我依稀记得以前看面相还附送看手相,不知道现在行情如何。不过不知大家留意过没有,不管在哪里,看相算命的摊子总是和修鞋的摊子挨在一起,相亲相爱永不分离。
从地铁站出来的时候,又看到了这个:
她真的很执着,大概每天都穿着这件衣服走来走去。我本来特别反感这类人,可是看到她那么消瘦的身躯,心里竟然也有点酸。
这个看似临时搭起来的小棚,是专卖百老汇音乐剧打折票的地方,折扣很大,因此每天都吸引无数人排队购买。队伍长得看不到尽头。我见过有人早上7点就来等着。
接着我们又去了Soloman Guggenheim Museum (古根海姆博物馆)。我早就想一个人去了,但是考虑到铭基同学对艺术的渴求,决定把他带来一起受教育。
这个博物馆造型很特别,没有楼梯,每一层都是一个圆,旋转着一层层上去,线条很流畅,从下往上看,是非常完美的形状。每次一到造型结构比较特别的建筑,铭基就会突然变得很兴奋,大概因为他学这个的原因,他会用手敲击墙壁,用手臂丈量空间长度,激动地喃喃自语。不知道的人会以为这个建筑是他造的。
除了David Smith的特别展览,我们也理所当然地看到了那一批最出色的印象派画家的作品,如莫奈,赛尚,凡高,高更等等,也有毕加索早年的几幅画。铭基说,咦?你现在看到这些画不会哭了?
我有点不好意思。喜欢了那么多年的美术,直到去英国以后才第一次看到名家大师的真迹。记得第一次看到莫奈的画时,我遏止不住地哭了,大概是觉得太幸福了。但是把旁边站着的保安吓坏了。
现在去过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之后,我也算“见多识广”了,当然不会再哭。不过那第一次的震荡感,仍然保存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拿出来温习的时候,仍能听见自己当年心跳的声音。
走进Vasily Kandinsky的作品展时,我和铭基彼此对望一眼,异口同声地说:Joan Miro?
不能怪我们多疑,这个叫Kandinsky的人,绘画风格和Miro太相似了。博物馆里不能拍照,我从网上找了他们各自的一副作品,对比一下:
第一幅是Kandinsky的,下面两幅是Miro的。我不是说谁抄袭谁的,只是这种相似有点意思。Miro名气很大,Kandinsky一般,是Guggenheim一手栽培出来的“私人艺术家”。我和铭基都以为Miro必然成名比Kandinsky早,回家一查,竟然相反,原来Kandinsky早过Miro。他们的画风在画坛非常特别,因此我很难相信Miro没有受Kandinsky的影响,除非他从来没有见过Kandinsky的作品。当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很好,只是我仍然免不了有一点点失望。
晚饭在Little Italy吃的,当然还是比不上在意大利吃的地道,不过也很不错了。
他吃托斯卡尼牛排。
我的是海鲜意大利面。
晚上,经过Time Square,我每天下班都走过的地方。
就在这个屏幕上,我当过一回“最佳女主角”。。。
这张是我最喜欢的照片,路透社的。看小布那狼狈样,真是有心撑伞,无力回天呀。。。
纸醉金迷,夜夜笙歌的时代广场。
我们去了一个巨大的玩具店。玩呼啦圈。
转球,他可拼不过我。
我们很想坐商店里的这个”幸福摩天轮“。
可是那时已经快要关门了。
于是我们第二天又杀了回来。
这个蓝色的车就是我们的了。
恍惚间重回童年。
接着我们又在附近散散步。
周日午后,雨过天晴的Bryant Park。
这种小椅子我觉得大概是纽约独有的。单人小桌上还有一个可以放咖啡杯的洞。非常方便。
这个是我提到过一千次的纽约图书馆。里面漂亮得不像在美国。可惜不能拍照。请注意,铭基同学目前表情还算正常。
开始例行的“每日一疯”。
好了,我的“乱炖流水帐”任务基本完成。贴照片贴得我手都酸了。我觉得,我需要很多个假期,很多很多个。。。但是明天又是星期一了。
3月22日 也无风雨也无晴因为牙疼而引来13条留言这件事让我深深意识到:弱者还是能博取同情的,社会主义就是好哇。
Kin同学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大家想看“腥风血雨”的真实心理,H同学更是力劝我不要伤害牙医。我发现同学们都和我一样没有常识:原来在美国,第一次去看牙医是不会动刀子的,只是检查和清洗。所以昨天的日志有做假广告之嫌,我也觉得有少许内疚。
今天,我疼得七荤八素地来到牙医诊所,和一个一看就知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中年忧郁男一起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待。我们用忧郁的目光交流了一会儿,对即将发生的事都满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
大家都怀疑我牙疼是因为长智齿,就在昨天,我也是将信将疑。但是显然我的想法有点太看得起自己了,医生告诉我,我的智齿早就糊里糊涂地长出来了,连个招呼都没打。
我以一种任人宰割的姿势四脚朝天地躺着,医生用一种检查狗牙的表情在我嘴里敲敲打打。最终她告诉我,牙疼是由一颗蛀牙引起的。同时她也对我的前任牙医表示了鄙视和愤怒,因为这颗牙属于顽固分子,以前在我的英国牙医手里修补过,但是他用的可能是劣质填充材料,补完不久就脱落了,所以继续不屈不挠地蛀。。。总之我将在本周五进行一个叫做“Root Canal”的听来令人闻风丧胆的手术。医生兴奋地告诉我,本次手术将由“Root Canal”界最著名的医生主刀,听着好可怕呀,不知道美国的“著名医生”流不流行收红包。。。
此外老傅我还受到了不小的打击。我对自己的牙齿,虽然不能说是引以为豪,可是至少从外面看起来还是挺整齐的,一点问题也没有。然而医生严肃地告诉我,问题可多了,多到要逐个攻破,要作好打长期战的准备。。。我觉得,我的钱包也要作好打长期战的准备。
其实,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除了我自己之外,还有三个人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点名批评。第一个就是我妈。作为一个新时代的知识女性,她却整天沉湎于吃零食。在她的人生观中,巧克力的地位远远高过米饭之类的主食。她会把巧克力冰淇淋当饮料喝,见过的人全都记忆深刻。我的童年就是在“巧克力就是好”的教育下度过的。
第二个就是铭基同学了。自他提出“大腐败腐好败”的口号之后,我们开心的时候吃,愤怒的时候也吃。甜食之类更是不计其数。有时我忽然自我觉醒,问他“你看我是不是又胖了”的时候,他总是一脸坚定地摇头。我偶尔提出“今天晚上真的不想刷牙”的无理要求,他也欢欣鼓舞地响应。
第三个是我的前任牙医。他是华裔,姓关。看起来温文尔雅,其实不知给你用的是什么破材料,简直祸害病人。废话就不多说了,我打算回伦敦直接去拆他招牌。
总之,我觉得《无间道》里的那句话说得太对了: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回到办公室以后,新同事Jay屁颠屁颠地走过来说:这是我送给你的第一份礼物。。。就在我以为又将收到一把韩国太极八卦扇的时候,赫然发现那是一份8页纸的market update。他说:你六点半开始做吧,用今天的关市价。
8页纸。。。这意味着我在一般人正常的下班时间之后还将花上几个小时加班加点地干这个。
我说:那你呢?
他骄傲地说:我7点有个约会。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没事找抽型”了吧?
我看着他那张好像用圆规画出来的大饼脸,心里一直在想:你让我抽你一下我就做。
当然我最后还是默默地做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3月21日 牙疼的人生长这么大从来没牙疼得这么厉害过,神经牵引搞得头也一扯一扯的疼,昨晚疼得几乎一夜没睡。从小一直被我妈吓唬说吃止痛片会变白痴的我,也实在支撑不住,冒着变白痴的巨大危险前前后后吃了八片阿司匹林。
现在我忍着牙痛爬上来八卦一下今天新来的同事。他叫Jay(周杰伦的fans请把手里的鸡蛋西红柿放下),我一直以为他是美国人,今天一看,原来是个亚洲人。我以一个与韩国人打过几年交道的高手的锐利眼光,马上就看出他是个韩国人。当然了,他是个在美国出生长大的韩国人,英语流利得不得了。然而他长的非常韩国,小分头,小眼镜,小眼睛。我觉得吧--还不如周杰伦呢。。。总而言之,我们的team终于有不是帅哥的男生了!多么的不容易啊!
新同事Jay刚来就大煲电话粥,说的竟然是韩语,我阴暗地猜测他是不想被别人听见。然而,他忽略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老傅我。我的韩语不算好,勉强可以听个半懂。我压抑着满心的兴奋和激动,假装面无表情地敲打着键盘,耳朵却像天线一样灵敏地注意收听着。。。我在办公室内又多了一项娱乐活动,无比期待着听到更加震撼的的带着淳朴韩国气息的八卦。
今天抛开牙疼之外,倒有一个好消息。我的母亲大人今天去美国大使馆签证,顺利通过,所以她即将来看望我。据说签证官只问了她两个问题。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在前一晚托梦给所有签证官,说如果不给我妈签证我就炮轰大使馆。
我订了明天看牙医。这将是我第一次出征美国牙医诊所。如果明天我能活着回来的话,将向同学们献上“腥风血雨之老傅大战美国牙医”。敬请关注。
3月20日 地铁惊魂记今天,我顶着大风去Central Park转了一圈,严肃地思考了一下人生。。。每次快要到星期一的时候,我就会忧伤地思考人生,考虑第二天要不要装病不去上班。我一直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奋斗在这样一个“女的当男的使,男的当牲口使”的工作环境中,我竟然从来没有病倒过,只有在去年公司圣诞Party的时候因为喝多了才倒下一次?莫非我天生就是个工作狂?
思考的结果--还是乖乖去上班。尤其是因为明天我们的team将来一个新人,男的。我总得抖擞一下精神看看他是不是帅哥吧,要不多亏啊。
然后我坐地铁回家。在走过一条长长的黑暗的一个人也没有的过道时,我敏感地发现后面有一个人一直在跟着我!
我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望去,发现他是个身材魁梧的印巴人,穿得很hip-hop,看起来不是什么好鸟。我于是赶紧加快脚步,谁知他也快步跟上来了!
老傅我又惊又怕,脑海中浮现出第一次一个人去巴黎时乘地铁的情景:当时也是在一条无人的过道中,有两个吉普赛小孩忽然出现,和我擦肩而过后又忽然转回头,两人一前一后地即将把我包围。我当时几乎无法思考,只能下意识地爆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大叫“what!!!”。谁知这一声河东狮吼倒把他们震住了,我抱着我的包使出我百米冲刺的速度跑掉了。。。现在想来仍心有余悸。
想到这里我忽然就撒腿跑了起来。后面那个人也跟着跑,嘴里还喊着“小姐!小姐!”
我愤怒地边跑边想:你丫也太猖狂了!还叫!
眼看他快要追上来了,可是这时我已经跑到了站台。站台上有不少人,我想应该是安全的吧。
那个人也气喘吁吁地向我跑过来,在我身边停下。我吓得要死,又忍不住大喊了一声“what!!!” 站台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向我们投来。
他边喘边说:小姐你的包拉链开了。。。
。。。
我快要羞死了。我感激地望着眼前这个印度雷锋,心想原来三月也是美国的“学雷锋月”啊。
后来,坐在地铁车厢里,我又不小心听到了一对母子的对话。准确的说来,只有那个妈妈在说,儿子几乎没开口。他们说广东话,大概是在纽约生活了很久的华人。
那个妈妈讲话的中心意思就是:她很不喜欢儿子的女朋友,因为女朋友是个印度女孩。她唠唠叨叨地说了很久。
我的肺都要气炸了。我最讨厌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何况还是印度人!要知道由于刚才的那个活雷锋印度大叔,印度人今天在老傅我的“最喜欢的外国人”排行榜中飙升到第一位!
所以当那个妈妈说:印度人那么黑。。。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默默地说:黑点怎么了?健康!耐脏!再说了,您儿子也白不到哪里去。。。
她又说:印度人不懂礼貌,不文明。。。的时候,我就在心里说:歧视别人的人最没有礼貌最不文明。。。
她每说一句话,我都用我的方式默默还击过了。亲爱的广大印度人民,要相信我已经尽力了。。。
再后来,地铁到了下一站的时候,那个儿子,那个一直一言不发的儿子,忽然连个招呼都没打就径自下了车,他妈妈一个人瞠目结舌地留在车厢里。
我看着她无助的样子,觉得有点出气又有点可怜。就在我为他们的家务事深深担忧的时候,突然意识到我已经坐过站了。我应该和她的儿子在同一站下车的。
我觉得。。。人还是应该先管好自己的事最重要。。。
3月18日 圣派屈克节的袜子风波昨天,我意气风发地走进办公室,马上觉得有点异样。思考0.2秒后恍然大悟,原来是颜色问题。
绝大多数人都穿了带有绿色的衣服。
然后我又恍然大悟,原来当天是圣派屈克节(St Patrick's day),爱尔兰人的节日,最大的特色是当天要穿绿色衣服。至于为什么是爱尔兰人的节日及为什么要穿绿色。。。请自行google。
想到这个节日老傅我不禁小小唏嘘一下,记得去年的这一天,我还窝在伦敦温布尔顿的某个小童装店打工卖衣服,并且心中充满怀才不遇的怨愤。当天也是阳光灿烂,店里挂出无数绿色系童装,妈妈们带着小孩争先恐后地进来试衣服,毫不吝啬地一掷千金。那天我情绪特别低落,觉得好像要在这个小店待上一辈子似的。顾客们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无聊地在儿童画板上写“金鳞岂是池中物,遇作风云便化龙”,写了一遍又一遍。
到现在我也没成龙,不过不再是当年被困在小池子里的小鱼了。
我又扯远了。我发现了,其实我也是个原发性话痨。
这个节过得可热闹了,同层trading floor有个资深爱尔兰人,不但自己向大家献歌一曲,还找来一帮美女dancer在办公室里大跳爱尔兰舞,只见短裙纷飞,香艳无比。
快到吃午饭的时候,一个同事经过时不经意地问我:你怎么没穿绿色啊?我看一看他,说:你也没穿啊。
谁知他得意地撩起裤腿,我的妈,原来他穿了一双鲜嫩无比的绿色袜子。
我于是也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我的袜子。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我全身的血都冲到脑门上来了。
老傅我穿错了袜子!
我今天穿的是不知七分八分还是九分的粗呢西裤,总之是露出脚踝和一点小腿的那种。我一般是搭配平底鞋和黑色镂空花纹的及膝袜子。然而不幸的是,我有几双类似却不同花纹的袜子,今天早晨急急忙忙中竟然一样拿了一只!于是我左脚和右脚的袜子花纹明显不同。同学们注意了,是很明显。。。
我第一个反应是要投诉租给我房子的中介,这么大房间连个全身镜都没有,以至于我每天都孜孜不倦地在厕所的半身镜前跳跃着照镜子。发生这样的悲剧他们要付一大半责任。
更让人悲愤的是,我居然就这样穿着两只截然不同的袜子活蹦乱跳地度过了一整个上午!在这段时间内,我不停穿行于整个巨大的办公室内,倒水,扔垃圾,打印,买早餐,看dancer跳舞,还楼上楼下的走了两次。。。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觉得很多人应该早就发现了,只是没好意思跟我讲,总不会以为这是最新潮流吧。。。
自打小学三年级起,我就再没犯过这种低级错误。作为一个有点迷信的人,我觉得有可能是爱尔兰人在今天群体散发的巨大磁场干扰了我的脑细胞。
作为整个floor唯一的一个正宗中国人,老傅我认为不能给祖国形象抹黑。于是在座位上度日如年地等到大概可以去吃午饭的时间,我旋风一样地冲出了办公室--我要回家换袜子!
一路扭扭捏捏地下了楼,本打算立刻拦下一辆出租车回家。谁知今天圣派屈克节大游行,不少道路被封,出租车抢手得不得了。半天也找不到一辆。
我就这样无奈地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尽管努力挨着路边的柱子藏着掖着,还是觉得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发现我倒霉的袜子。
因此我的心情很有些低落。虽然最终还是回了家,最终还是穿上了一模一样的两只袜子。
再出门时真的是哪里都打不到出租车了。我只好沿着百老汇和时代广场一路走去。
在等一个红绿灯时,我无意间看到了一个人。他简直将袜子风波给我带来的阴霾全都一扫而光。
其人形状如下:
我站在原地等了好久好久,等到红绿灯都换了几次,我还睁大眼睛望着他。就是想等他转过身来,看看他是不是真的全裸。
可是丫就是不转。我只好流着口水依依不舍地走了。。。
路过小公园的时候,忽然又看见一排好像从《骇客帝国》里走出来的“史密斯先生”,站在那里不知干什么。
还有,虽然我最终仍然斗不过我的手机,但数码相机至少暂时还是服从领导的。我用它拍了前一篇日志提到的纽约市立图书馆。
然后,这就是传说中的第五大道。。。的一角,可以看见很多人穿绿色吧?
最后,虽然这个圣派屈克节很好玩,但还是希望广大爱尔兰人民在这一天稍微收敛一点,不要再搞出那么大的气场,以免又干扰到我的脑细胞,搞得我又穿错袜子。 3月17日 偏要发今天天气特别好。老大们又全都出差了,几乎没有事情做。这样难得的好日子,老傅我享受得不得了。用上班时间无所顾忌地吃东西上网,觉得如果我可以这样悠闲地工作而领到现在的薪水,生活该有多美好呀。
中午出去买午餐,看到公司旁边的纽约市立图书馆在阳光下特别漂亮。公司自从前几年从华尔街搬出,就开始在第五大道自立门户,和这气势不凡的图书馆做了邻居。其实这里气氛不错,附近还有个Bryant Park,鸟语花香,至少能呼吸到新鲜空气,比充满铜臭气的冷冰冰的华尔街好得多。
可能不少人看过奥黛丽赫本主演的电影“Breakfast at Tiffany's” (《第凡内早餐》)吧?或者是去年的“The Day after Tomorrow”(《后天》)?两部电影都是在这个图书馆拍的。
路过正门台阶时看到有摄制组在拍记录片,我也顺手用手机拍了几张。本想传上来,谁知--
传不上来!
我的手机里有40余张照片,传到电脑上的却只有10几张!而且还全是很早以前的照片!大家见过这样变态的手机么???你大爷的!
老傅我与手机艰难搏斗近半小时。最终还是斗不过它。我颓然跌坐在椅子上。
其实老傅我心里也有个微弱的声音在说:是不是你自己是电器白痴的缘故?但是坚决不能承认。一定是手机自己变态。
待我问过神通广大无所不知的“电器之霸”铭基同学,再好好把照片发上来吧。
但是--为了向手机证明我才是具操控权的电器主人,我决定把数码相机里存的很早以前的照片download下来。
我顺利down下照片,心情稍为平复。觉得和手机相比,数码相机虽然身材魁梧许多,却是那么的温柔懂事。
所以我偏要发几张刚下的照片在这里,特此留念。
这些都是去年秋天的照片。我刚通过一个几乎要了我老命的专业资格考试,激动万分。为了奖励我,善良的铭基同学于是带我去巴黎度周末。
我废话多,顺便扯扯这个考试。那时大家都刚刚加入公司,在封闭培训。开始的时候,每个人每天都精心打扮过才去上课,后来,随着考试压力的不断增加,大家开始每天挑灯夜战到半夜两三点,根本顾不上打理形象。我也每天早晨起来披头散发头重脚轻地去上课。到了离考试只有两周的时候,大部分人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我也开始颓废到脸都不洗就出门的地步。当时和我关系最好的一个同事,本来是个中英混血的大帅哥,那时也天天以狮子的发型出现,鼻子正中还不幸长出巨大红色粉刺。有一次我和他下课后一起乘火车,两个人彼此对望,都觉得不忍卒睹,很是伤感。
为什么我们这样拼命呢?因为公司有个残酷的规定,考试三次不能通过者,立即扫地出门。考试很难,因此“古”往今来,被扫地出门的不在少数。
我幸运地第一次就通过了,饭碗终于被保住。所以之后的那个周末,虽然不是第一次去巴黎,却玩得特别轻松开心。
其实我们那次去刚好赶上巴黎暴乱,警车声终日不绝于耳。
在法国朋友的推荐下,见识了有生以来尝过的最美味的法国菜。记得吃下第一口的时候,几乎热泪盈眶。以后一定再去。
看我的黑眼圈,活生生熬夜熬出来的。那段时间,听到“考试”俩字都想吐。
这是另一样法国街头美食--法式煎饼。这一份不行,巧克力的,太甜了。
因为这家咖啡店就在巴黎圣母院旁边,这个雕像一定就是雨果笔下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了。
圣母院的“怪物走廊”上我最喜欢的雕像。他双手托腮,好似在静静凝视这繁盛世间。
其它的一些怪物。我不觉得它们相貌凶残,只觉天真洋溢,童趣十足。
街头艺术家。还是很法国。
我最喜欢的蓬皮杜。外观好像一个彩色的废弃工厂。
一些有趣的作品。我喜欢第二张的“诺亚方舟”,大大颠覆了常规想象。诺亚看似孤身一人。画面有种既干净又神秘的孤独感,颜色处理非常地道。
巴黎是个好地方。如果我能说法语,会愿意在那里生活。尽管他们有最烂的地铁。 3月16日 点滴Ctrl+Z
老傅我每天的工作中,几乎无时无刻不要用到一个它超级厉害的功能--Ctrl+Z。
Ctrl+Z,简单来说,就是撤销你已做过的变更,回复变更前一步的状态。这个简直太好用了,有了它,任何时候出现差错都不怕,只要同时按下Ctrl和Z,一切都乖乖地回复原状。
我无比地依赖着它。Ctrl+Z,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我胆大妄为的气焰。
昨天,我不小心把经过精心整理排序的文件全弄乱了,顺序完全颠倒。更糟糕的是,没有人记得原来的顺序应该是怎样的,也完全没有reference。
同事M已经无语,看我的眼神像是要把我活活吃了。我却不慌不忙地说:没关系没关系。。。
紧接着M就惊叫起来:你在干什么?你疯了么?
他看见我的左手在键盘上不停地按着Ctrl+Z。。。
而那文件,和电脑完全没关系,是一叠叠的纸,hard copy来的。
我终于清醒过来的时候,也觉得自己是疯了。
电脑可以Ctrl+Z,遗憾的是,我们的人生不可以。
父母电话
周末的时候,我和父母通电话。
父亲大人讲话要点有三:
一,他刚做过一个小手术,医生叮嘱他清淡饮食。以前无肉不欢的他,最近改成吃素,心理上喜欢,可是身体不接受。自觉颇有点看破红尘,四大皆空的意思。
我闻言大惊,心想他这要是一念之下真跑去出家了可怎么得了啊。。。于是力劝他回复人类“茹毛饮血”的本性。
我从小得他教诲儒家思想,在此力引我和他共同的偶像孔子大人的话,可能更有说服力:
“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锦矣。鸡豚河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祝老爸早日康复。
二,他告诉我,赫赫有名的大导演李安原来也是我们的老乡--江西人。李安名字中的这个“安”字,一是用来纪念家乡江西德安;二是因为他们一家当年去台湾乘坐的那艘船,就叫作“X安号”。
我很自豪,江西名人榜上又多一颗星。看看榜上的这些名字吧:
陶渊明,欧阳修,文天祥,曾巩,王安石,晏几道,黄庭坚,朱熹,汤显祖,八大山人,杨万里,刘过,姜夔,洪迈,宋应星,陆象山,陈寅恪,傅抱石。。。哪一个不是响当当的人物?
自汉代以来,江西有800余人列传,有90人任宰辅。《明史 儒林传》共著录115人,其中江西35人,居第一。
谁也不许给江西人丢脸。
三,得知以前的一个老邻居现在也在纽约。他很有意思,组织了一个全美街头艺术家联盟,一群人天天在街头画画,非营利,纯艺术的。我爹强烈号召我去看看他。
这么有趣的事,老傅我当即表下决心,说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我爹说,就知道你对三教九流的人最有兴趣。。。
亲爱的老爸,我本来也就是三教九流中的一员啊。。。
母亲大人讲话的中心思想只有一个。
她先用甜言蜜语催眠我,说我是多么勤劳勇敢懂事云云。。。然后话锋陡然一转:
别人都说我们的孩子教育得好。。。
正陶醉在云里雾里的我飘飘然地说:就是。。。
可是谁也想不到,我们的女儿又抽烟又喝酒吧。。。
刀锋出鞘,杀气迎面而来。
我马上清醒过来。
亲爱的妈妈,三年前你已经接受了隐藏在“好孩子”面具下这个真实的我,我也答应你,生小孩前一定戒烟。但是现在,我尚且年轻的现在,懂得什么叫适可而止的现在,请让我暂且贪欢。
我为什么不睡苏菲玛索 (少儿不宜)
写下这个耸人听闻的标题,全是被激将的。
晚上在MSN上和H聊天。H是我在去年艰辛的求职长路上,于一次面试时认识的朋友。当时都面临着中国人在英国找工的艰难,交流了很久。虽然只见过一次,也算是患难之交。后来又常在MSN上聊天,也很是投机。
H是牛津毕业的高材生,现在也即将在一家巨牛无比的投资银行工作(明知是火坑还要往里跳)。
从李安的《断背山》开始,我们就常交流对同性和异性问题的看法。H在这些问题上很有自己的见解,颇有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意思。
由于他在策划自己blog的风格,并打算走sex and city的路线,我们于是很激动地讨论了一阵包装策略。
我觉得他很有点SM的潜质,于是建议他开设“投行牛人SM全记录”。他觉得可以效仿毒药发一些露点照片,或者蜡烛皮鞭什么的。
他有一个想法我觉得特别好,就是裸身穿着牛津的长袍,在800年的牛津图书馆游走。。。标题就叫“Oxford让我爱上赤裸的真相。。。”
还有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就是想一想也会乐晕过去。
扯回为什么用这个小标题。因为在讨论女生是否都有les的潜在倾向时,他问我如果和美女les会否愿意。
我说不会,看美女很高兴,可是再进一步就不会了。我是straight的嘛。
他说:如果对方是苏菲玛索呢?
也不会。我坚定地说。
后来我质问号称是我的fans的他为什么从来不在我的blog留言,他竟然厚颜无耻地说,如果我在日志里写“我什么不睡苏菲玛索”他才给我留言。
以为我不敢写?
现在写了,H你又待如何?
莲花
最近听说安妮宝贝又有新书出版,名字叫《莲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羞于承认我喜欢安妮的书。因为她的文字已被评论者打上“小资”,“阴郁”,“绝望”的烙印。而从小读的是《约翰克利斯朵夫》,《百年孤独》,《在流放地》,《了不起的盖茨比》这类书籍的我,似乎不该和安妮这样的文字产生共鸣。
我害怕别人鄙夷地说:你也看那么“小资”的东西?
然而内心的喜爱是无法掩盖的,我买过她的每一本书,反复读过她写的每一句话。甚至因为书中的一些只言片语流泪。
她的文字和躲在文字背后的思想,能明显看出是不断趋于成熟的。起先不过是都市森林的一个偏僻奇异角落,的确有令人坠落颓废的声色。然而自从她将长途旅行和书写结合为一体之后,整体变得大气冷冽。她关照的是我们一生中唯一的这一条旅途,它的需求和目的,心的取向,以及生死。
文字中也确实仍然传达出绝望。只是这绝望温和多情,并不以灰暗为底色。读书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故事,虽是独立的个体,却有千丝万缕与我们自己的生活相连,为我们自己的身心所感。她看似不动声色,却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清楚地看见世事悲欢,人生离乱。
最开始的时候,我怀疑过她写作的诚意,冷眼看她由网络写手到畅销作家后态度的变化。可是她最终没有让我失望。她从不抛头露面,依旧淡然自处,姿态从容。不是每个作家,都可以像她一样独自一人走过漫长艰苦的旅途。
这本叫做《莲花》的新书,是安妮行路写作的结果。故事的背景是西藏,她这一次旅行的地方。去过西藏的人才知道,“徒步墨脱”和“翻越嘎隆拉雪山”这几个字是什么份量。
我也看过那个记录片,考察队员去墨脱徒步,下了雪山哭作一团。可是这些大男人落泪的地方,瘦小的她也曾经一个人默默走过。没有摄像机,也没有同伴。
摘一段网上看到的 介绍《莲花》的文字:
“女子在拉萨遇到可以结伴一程的男子,这男子生命的一端,连接现实人生中的真实和虚妄,而另一端,是艰难至极的徒步长旅。他们两人穿越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去看望他讲述中的女子。这样三个生命,在异地的相逢……当往事渐渐清晰起来,前路依旧渺茫。塌方,泥石流接踵而来,她的重症之躯,在高原安然等候过生命的结束;他怀揣着一个秘密,抵达之后,这秘密才被印证和揭开。”
西藏也有我极其重要的回忆。我比任何时候都期待能早日看到这本《莲花》。 3月14日 将怀旧进行到底怀旧开始。。。忙+懒,就用看图说话吧。。。
今天怀念的,是读Master的那段好日子,我的最后一段学生生涯。。。
拍摄地:一年中换的三个宿舍之一。最怀念的当然还是住得时间最长的那个。
吃,是永恒的主题。。。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什么都可以拿来作为开party的理由。我对红酒的热爱就是从这时培养起来的。
英国的春夏两季是最好的季节。我们常去湖边的草地赖着,烧烤,踢球,聊天。。。乐此不疲。
说实话,上课和学习只占当时人生中极其微小的一部分。。。我拍这张照片时,忘了把闪光灯关掉,老师的目光可以把我杀死。。。
Peter虽然只是Pre-sessional课程的老师,却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有一种魅力叫做人格魅力。
婚礼前的狂欢,大家替我们庆祝单身的最后一个夜晚。。。
婚礼上的娘子军。
这是我们的宿舍“二宝”,两个人亲密到人人侧目。。。虽然我们都愿意相信他们是纯洁的好孩子。。。
这是货真价实的一对。女生Caroline是我在英国最好的朋友。他们俩在一起还是我和Clair“撮合”的。法国女生和西班牙男生,至今还幸福地一起生活在伦敦。
永远的DJ Mehul。这哥们的趣事太多,有空我给大家讲一讲他“处男之夜”的故事,经典到不行。。。
这个是最喜欢捉弄我的男生。古灵精怪,鬼主意最多。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这是毕业舞会,我们宿舍一家六口。那时还没有想到离别之痛,每个人都笑得那么开心。。。
曾经那么要好的我们,现在天各一方。再聚齐也不知是何年何月了。 3月10日 我的篮球岁月下午快两点的时候,办公室里忽然爆发出一阵排山倒海的欢呼声。抬头一看,才发现大屏幕上正在转播不知哪年的某场篮球赛,有人投了个漂亮的三分球。原来大家都在一边工作一边偷偷看球呢。
我对NBA没什么研究,也没仔细看比赛,所以不知道是哪个队对哪个队。可是几分钟后,目光不经意扫过屏幕,顿时怔住了。
我跑到大屏幕前盯着他看,镜头正在给他巨大的特写--他一边走一边擦汗,有点喘,可是眼神却冷静坚定得像一只兽。
那个酷似布拉德彼特的帅哥走过我身边,笑笑说:Yeah!China Yao!
这不是小巨人姚明还能是谁。(这种带“江湖别号”的称呼我特别喜欢,让人想起《水浒》里面小李广花荣,及时雨宋公明,豹子头林冲什么的)
姚明在火箭队待的日子也不短了,这却是我头一次看他比赛,颇多感触--他稳稳当当站在场上,眼神似刀,气势如虹,活像一尊神。他的作用不仅在于得分,那种威慑感也让对手不停地犯规。麦蒂不在时,他便成为当之无愧的球队领袖。
看姚明看到老傅我民族自豪感又差点泛滥成灾。多年来一直潜伏在地下的篮球情结也开始蠢蠢欲动。
其实我一直算得上是半个足球迷,却几乎从来没碰过足球;对篮球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倒还真的玩过一阵子。虽然真的单纯只是“玩”而已。
最早开始对篮球感兴趣,说起来很不好意思,是从看日本卡通片《灌蓝高手》开始的。忘了是在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好友C推荐我看,我起初还嗤之以鼻,后来一旦看了就一发不可收拾,天天晚上七点多就守在电视机前。有时放学了班主任还婆婆妈妈地一直罗嗦,我在下面心急如焚,不停看表,心里一直在想--你还说你还说你还有完没完了?。。。完了,灌蓝高手已经开始了。。。湘北和翔阳的比赛已经开始了。。。今天可能看不到藤真了。。。
这时班主任的演讲结束,我和C就会马上抓起书包发足狂奔,活像两个疯子。
其实那时像我们一样疯狂的同学还真不少。上体育课男女生分别活动,本来篮球是男生专利,《灌蓝高手》风潮席卷校园后,女生也开始抢着玩篮球了。一群女孩子嘻嘻哈哈地打篮球,我在其中算比较“勇猛”的一个,会真的模仿动画片中的动作和别人冲撞抢球。其实别人根本没想和我抢。现在想来真有点傻B。
当然,女生讨论最多的还是片中的各位男性角色。樱木花道,流川枫,三井寿,藤真健司,花形透。。。等等。再不好意思一下,当时老傅我疯狂喜欢流川枫(现在只能心虚地辩解说谁没年轻过。。。),从来没买过明星海报的我,居然买了一张流川枫的海报贴在自己的房间里。我就天天睡在这张海报下面。
然后“悲剧”发生了。有一天海报掉下来了,是在半夜里,刚好掉在我的脸上。可想而知我被吓坏了。第二天我的母亲大人幸灾乐祸地说:你知道什么叫“叶公好龙”?你天天说喜欢流川枫,结果人家真的来看你,你又被吓成这样。。。
流川枫。。。来看我?。。。。我听着心里直哆嗦,赶紧把那海报扔了,从此再不敢打他的主意。
后来进了大学,新生第一年,系里组织男女混合篮球赛。我也稀里糊涂地参加了。可能是为了鼓励女生参与,不知谁订出规则来说女生每进一个球,最低都能加5分。这下惨了,队里的“最佳技术指导”老席和老崔大概觉得我投篮比较准,结果专门训练我投篮,让我在比赛时不要和别人拼抢,只要球传到我手里就要马上投篮,不管身处场上哪个位置。
于是我开始了一段梦魇般天天早起训练投篮的日子。印象中好像天刚蒙蒙亮就要起床去篮球场,像机器人一样站在场上的不同位置练习定点投篮。什么“后仰式跳投”,“钩射投篮”,“篮下擦板45度”,“远距离空心”等等听得耳朵都好像堵住了一样。
结果呢?结果就是还是输了。我在练习时投中率很高,一比赛就不行了。练习时可以定点,比赛可做不到完全不受干扰,碰撞是难免的。说到底还是战术有问题。
可是回想起来却非常怀念那段短暂的篮球岁月。日出前灰色天空下的球场;两个男生不厌其烦的示范;跳起投篮时耳边的微微风声;练习完后在晨光中一起骑自行车赶往东区食堂吃早饭。。。阳光下三个人的脸上都有汗水闪烁,那是青春留下的痕迹。
时光倒流又回流。转回下午的办公室。看完比赛后,隔壁DCM的一个同事说:我以前也喜欢打篮球。那些小动作还挺拿手的。
我问,什么小动作啊?
就是转球啊什么的。
我说,那些我也会啊。
他不相信地说:你???
那我们比赛吧。
正好他的team一直有个篮球就放在办公室,我们马上借来,去旁边的厨房比赛。
先比用食指转球,看谁转的时间久。
再比绕球。就是右手将球从身后绕过,左手接过再传给右手,右手再绕,周而复始。看谁绕得圈数多。
中国队对美国队。中国队2:0胜。
他的眼光中顿时有点“有眼不识金香玉”的感觉。我倒是有点怀念地想:这些小玩意儿,其实全都是《灌蓝高手》中的樱木花道教给我的呀。
3月9日 问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困扰老傅我很久了。我的space为什么打开时看不到我写的文字,而要再点“Blog”才能看到?为什么不能出现在“home”里面呢?
好心人帮帮我这个电脑白痴吧!
P.S.
很多朋友在MSN里问我为什么最近blog更新不如以往频繁。多谢大家关心。我很愿意写字,但是最近工作实在忙,有时甚至加班到半夜1点半。正所谓更新诚可贵,睡眠价更高啊。过一段如果稍微有空一点,我还是会努力“一博再博”的。 3月8日 为礼不敬何以观?前几天在MSN上遇见老朋友黄毛,他气愤地告诉我,“早上把一个人给揍了”。问及缘故,始知他乘地铁时看见一年迈老人无座,又见一有座青年不但不让座,还假装睡着,对别人的提醒充耳不闻。一气之下他把那人拉下了地铁。
我大喊痛快之余,也暗暗感叹黄毛果然还是我在西藏时遇见的那个黄毛,依旧是印象中刚正不阿的热血青年。
在国内的时候,这样的人见得太多。以至于刚到英国有点不习惯。英国不愧为西方的礼仪之邦,礼貌--至少是表面上的礼貌--绝对做到一百分。大街上“sorry”之声此起彼伏,不论是人碰你还是你碰人,双方都是一脸愧疚笑容;两车相遇,一车让过另一车,交错时两方司机都会举手致意;地铁的自动扶梯永远自觉留出左半道供赶时间的人行走,地铁里的老弱病残也绝对不会有没座的情况。。。在这样的文化中浸淫已久,我也渐渐“入乡随俗”。只是回国逛街时被人撞也脱口而出的”sorry”,却常常招致对方的老大一个白眼。
刚到美国时自然也不习惯。进入商店时总以为前面的人会帮忙扶住门,谁知却常眼睁睁地看着门就在鼻尖前两厘米处硬生生地关上。美式英语本来就没有英式英语客气讲究,某些情况下听起来也难免刺耳。最难忘一次在纽约华埠,一群头发染成金黄的华人青年男女大声吵闹尖叫着跑过,夹在人群中的我被狠狠撞了一下。撞我的那个人已经跑过去了,不但不道歉,居然还回头对我比出中指!老傅我当时也忍了很久才说服我的中指不要出来亮相。
俄国哲学家赫尔岑说,生活中最重要的是礼貌,它比最高的智慧,比一切的学识都重要。今天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倾向于欣赏“不拘小节”,特立独行的人,结果往往忽视了礼仪在这个社会上的重要位置--只有一个尊重,体谅和宽松的社会环境才能使人类达到不断发展进步的最终目的。孔子早就提出了把礼仪作为社会交往的原则: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我并不提倡一定要恪守孔夫子大人的“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食不言,寝不语”,然而《仪礼》,《礼记》中很多关于衣食住行,待人接物的基本礼仪规范就是拿到今天来看也足可作为青少年的品德教材。
我特别迷恋中国传统的一些礼仪,这可能与长期以来的耳濡目染不无关系。出生长大于大学校园,我从小看到的是老一辈文化人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间表现出来的礼貌。那些优雅的老教授们,见面时每每鞠躬四十五度为礼,尊重之情溢于言表。我的父亲大人见到他的长辈时也是必恭必敬,常令我想起“曾子避席”的佳话。我的爷爷一直活到了一百岁,然而就是在他九十多岁时也可称为儒家风范的典型代表人物,就连见到路边的一只猫都會笑吟吟地挥手打个招呼。
在这样的熏陶下,我渐渐养成了见到长辈就想鞠躬的习惯。在中国时算是“礼多人不怪”,到了外国就可能显得有些突兀。读Master时曾有教授叫我“不要总是那么客气”,我当场就楞住了。在现在公司的培训期间,有一次大家轮流上去作演讲。一个越南女生演讲后深深鞠躬,结果反而引来底下众人的阵阵偷笑。排在她后面的我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然而我能够理解。民情风俗的不同导致了礼貌外在表现形式的不同。因此礼貌其实并不需要有一规定俗成的模式。礼源于德,而德的产生则依靠人本身对事物的爱心和自我修养的不断提高。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外儒内道”一说,内心的修炼和思想的进化才是达到“克己复礼”的终极途径。 3月5日 深夜的小餐厅周五的晚上,工作到12点,终于起身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强大的饥饿感汹涌而来。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吃晚饭。
打车回到公寓,发现楼下的餐厅已经全都打烊了。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也。我盯着家里仅剩的两盒鳗鱼罐头想了足足两分钟,确定自己没有工具也没有力气打开它,感到无比绝望。
但是--我悲愤地想--一个大活人岂能被活活饿死?飞快地把自己套进大衣和仔裤里,光脚穿上球鞋,我立即冲了出去。
本来想看看超市里有些什么可吃的,谁知转了一大圈,看到的全都是冷冰冰的食物,一下子胃口都没了,最终只买了一大袋水果。
拎着水果走在冷风刺骨的街头,忽然看到街对面有一家还亮着灯的小餐厅。跑近一看,居然写着“24小时营业”!纽约竟然也有24小时营业的餐厅!
一推开门,就有热情的侍者迎上来嘘寒问暖,他问:一个人?
我本来想说我要买外卖带走,可是一看到餐厅里面的样子和他温暖的笑容,忽然决定就留在这里吃饭了。
我对一切不高高在上的东西都有本能的亲近感。一直都喜欢在破烂但美味的街边小馆用餐,去落后却别样的地方旅行。有的时候,形态越原始,内涵越醇厚,置身其间的人也越放松。就像眼前这家小餐厅,如同广东和香港的很多茶餐厅,有一种家常的气氛。有点老旧,却令人感觉舒适安全。
我喝着香喷喷的热茶,吃着小饼干。脱掉大衣,把自己平摊在软软的火车座上,长舒一口气,整个人放松下来。
服务生非常殷勤,我已经好久没有尝到几个人围着我转的情况了。他们笑容友好,语气亲热,一口一个“darling”,就像已经认识很久的老朋友。
菜单非常丰富,我看了半天,点了牛排和汤。等待的时间里,我和其中一个侍者攀谈起来。因为注意到他们的外貌有点不同,我于是问他这餐厅是什么人开的。他告诉我,老板是希腊人,侍者大多是南美洲人,不过食物嘛就是世界性的。
难怪,我一进来就看到了墙上那幅希腊国家足球队的合影。
汤端上来,我吃了一惊。那汤。。。简直就是中国汤嘛!里面还有鸡肉,蔬菜和米饭,喝一口马上暖到心里。味道也是绝对的中国,有点像小时候吃的汤泡饭。
沙朗牛排的味道也出乎意料的好。我本身对牛排够挑剔的,这家店做的还真不赖。
一边吃饭一边打量四周。虽然是深夜,店里的人却不少。旁边坐着四个明显是刚从某个night club出来的时尚青年;不远处是说西班牙语,好像刚吵过一架,谁也不理谁的一家子;前面坐着一个独自喝酒看书的男人,有点像“Secret Window”里面的落魄作家;吧台前是两个高声谈笑的日本老人。。。
这一切让我想起村上春树的《天黑以后》(“After Dark”)。书里19岁的主人公浅井玛丽也是这样一个人坐在都會深处的24小时营业的Denny's餐厅。更有趣的是,就像呼应我的想法,店里忽然播放起了爵士名曲“Five Spot After Dark”。。。
Curtis Fuller的伸缩喇叭在深夜的小餐厅里听起来格外动人。我听着这温暖人心的乐曲,喝一口茶,对自己笑一笑。
结帐的时候我和一个侍应聊天。他大概五六十了,黝黑的皮肤,矮壮的个头和奇怪的口音令我以为他是墨西哥人。他却告诉我他来自希腊。家在一个小岛,叫锡夫诺斯。
我问他:你还常回希腊么?
几乎每年都回去。那些小岛太美了。
是啊。我想起了蓝天,海水和典型的希腊式白色房屋。
他说:我总是想把所有的小岛都转遍。。。有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岛其实都差不多,有些根本没意思。。。我还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坐船出海。。。就像在寻找什么似的。。。其实我根本什么也没想找。。。
我说:那你待在纽约不会不习惯吗?你这么喜欢希腊。。。
他笑笑,没有回答。
我又问:你来纽约多久了?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无法描述的神情。他的目光停在我身后的某个高处,半晌才说:我应该说吗?你不会相信的。
我不理解地看着他。
他微笑说:四十一年了。整整四十一年了。。。我是坐船来的。。。
我说:哈,那你几乎是美国人了嘛。
他忽然很认真地说:四十一年了。可是我从来没有变成过美国人。这么多年我夜里梦见的也是希腊。我的内心永远是希腊人。
他用力拍拍自己的左胸。
我点头又点头。
我站起来。他向我伸出手,我用力握一握。他说:下次和你先生一起来吃饭吧。
我低头看看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这老头观察力真敏锐。
推门出去时,他忽然笑着说:谢谢你的花。他指指我对面座位上不知谁忘在那里的一束鲜花。
我本想解释。旋即作罢。只对他笑一笑。
走出门,回头望一望小餐厅黄色的灯光,忽然觉得纽约城的夜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冷呢。
3月3日 天若有情天亦老年纪随着回忆的次数不屈不挠地增长,越来越珍惜生活中的每一点小喜悦和小感动。我常常提醒自己要努力做到理性看待人生,然而终究改变不了善感的本质。一个人孤独地生活在世界最繁华的角落,我能感觉到自己正在逐渐丧失语言能力,能做到的唯有把它诉诸文字。写在这里,到了白发苍苍的时候至少还能作为曾经年轻过的证据。这是我写blog的终极目的。
最近的生活中有不少轻轻牵动情绪的小事,我像拍照一样把它们定格在这里:
走慢一点
每天下班回家的那段路我都健步如飞,一来是由于天气寒冷,二来大约就是因为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像急着赶往什么地方一样走得飞快。潜意识里我觉得应该跟上这个城市的速度。
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我遇见一个人。他拿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悠然自得地靠在路边的栏杆上,饶有兴致地看着行色匆匆的人群。
我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突然跳下栏杆对我说:嘿,你是New Yorker吧?问你个问题?
虽然有些警惕,然而好奇心杀死猫,我也就停下了脚步。
他说:你们为什么每个人都走得那么快呢?
我一时间竟无言以对。
给你个忠告吧。走慢一点,你能看到好多有意思的事。真的。对你完全没有损失呀。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那一瞬间我觉得他好像神话中扮作乞丐来点化世人的吕洞宾--朝游北海暮苍梧,袖里青蛇胆气粗。三过岳阳人不识,朗吟飞过洞庭湖。。。
之后每次走路的时候,那个声音就好像从我心底发出一样--走慢一点。。。走慢一点。。。
我真的走慢了一点。然后我发现他说的真是很对。
一根线
加班的时候,我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脑屏幕做一个图。突然有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少了一根线。。。”
我仔细一看屏幕,真的少了一根。回头,立即整个人呆住--说话的是负责打扫我们这层办公室的清洁工!
她左手拿着一个巨大的垃圾筒,右手还在兀自指着我电脑上的那幅图,“这里啊,这里少了一根线。。。”
我五体投地地说:谢谢。。。您可真专业啊。
她黝黑的脸上,皱纹忽然聚在一起开出一朵花来:我什么也不懂。但是这个图太眼熟,打扫的时候常常看到有人在做差不多的图。少一根线很明显的嘛。。。
少一根线很明显。。。老傅我真是无地自容。
纯洁的力量
这几天我和铭基都疯狂地迷上了一个小女生。最早是Kelsey把她的照片发给我们看的。小姑娘住在巴黎,长得好看再加上古灵精怪的表情,可爱到令人有绑架她的冲动。
孩子纯洁的面容竟有那么大的魔力。上班心情烦躁时,只要看一眼她的可爱照片,立刻觉得整个世界都光明起来。
以前我很害怕变老,可是自从看到这个不知名的小朋友,尤其是看到她们母女二人的合影之后,觉得如果有这么可爱的孩子,变老也真的没什么大不了。她的妈妈,一定也是这样幸福着慢慢老去吧。
我的同事M,第一次听说我是已婚人士时就已经惊讶到嘴都合不上。今天我给他看这小姑娘的照片,他再次吓得面无人色:你的孩子???。。。
如果我以后也能有这样的小天使该多好。
再游MOMA
之前和ZZ同学已经去过一次,上周末学妹凡凡从波士顿来纽约玩,再次和她去了Museum of Modern Art。
这次MOMA的Garden终于开放了。当然还是秉承了现代派的风格。很多雕塑,不少都是出自我喜欢的设计师Alexander Calder的手笔。
我喜欢一切艺术作品中女人的身体。线条丰满流畅,具有最原始的生命力。和现代T型台上冷冰冰的骨感美人形成鲜明的对比。女体的雕塑当然是不计其数了,而在画家中,法国的马奈,意大利的波提切利和加拿大的荷芙是我认为最擅长画裸女的人。
初初看到这件作品,大部分人都會一惊吧。四个手拉手的人,左边两个明显是成人,右边两个是孩子。生理特征非常明显。然而其中最有思考意味的是成人和孩子一样高。创作者想表达的是什么?大人与孩子的平等?还是说人人都是孩子?抑或是孩子其实也是大人?见仁见智了。能够给人留下思考余地的作品才是真正的艺术。
又见马蒂斯。我热爱的马蒂斯。对于像我这样喜欢色彩的人来说,野兽派的绘画相当合胃口。马蒂斯是野兽派无可置疑的灵魂人物。他刻画的仍是那个客观世界,然而他把颜料和它的描绘作用强行分离开来,绘画主题立刻变得抽象化。马蒂斯笔下的风景,与其说是视觉的再现,倒不如说是感受的表达。他用简洁的线条和鲜明的色彩塑造出他想要的一切。正如这副《摩洛哥人》, 露台,摩洛哥人,西瓜和葫芦,鲜花,都以一种奇妙的组合方式共同构成了马蒂斯一生最爱的摩洛哥。当然,在野兽派的招牌画风背后,在这幅画中也还是找得到毕加索立体派的影子。
美金墙纸
这家China Town的餐厅太酷了。看到用来铺墙的美钞,大家都會有点类似报复的快感吧?那么牛B的美金也终于沦落到要当墙纸的地步 。。。
荒木经惟--感伤的写真人生
看到洁尘的blog提到这个老怪物,记忆忽然像被风吹过的书页一样哗哗哗地往回翻。然后他的形象就出现了。好久没看他的作品,我以为自己已经忘了,没想到他在人心里占据了那么深的位置。
荒木经惟。我人生中买的第一本摄影集的作者。
使他一夜成名的是他那独一无二的“荒木牌”色情照片,有点畸形,有点怪异,还有些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塑料恐龙爬上女人的身体;小怪物挡住女阴;被重重捆绑的女体。。。然而意识的大胆淫秽却与不容置疑的高艺术水准水乳交融,使得很多评论者在他的作品前丧失了语言。
我一点也不反感他的色情照片,然而最喜欢的还是他尚且寂寂无名时所发表的两本摄影集:《感伤的旅行》和《东京之秋》。
《感伤的旅行》是荒木和妻子阳子的新婚旅行照片集,也是他的处女作。因此也显得格外的真实。书中的照片除了反映他们在京都,长崎等地游览时看见的风土人情之外,也有很多私生活的记录,包括阳子的日常形象甚至裸照。荒木说:我在淡淡的日常走过去的顺序中感觉到什么。。。婚姻是一场感伤之旅。。。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很悲哀。。。
荒木的代表作。在漂流的小船里睡着的阳子。荒木是很爱阳子的,永远都爱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后来阳子早逝,荒木也用相机记录了那一整段生离死别的日子,从她重病一直到丧礼,以及丧礼后家里的花园和天空。
《东京之秋》注定也是感伤的作品。荒木把东京,秋天和死亡联系在一起,阴郁天空下的枯树,路上遇见的女人,坑洼不平的道路,斑驳的石墙。。。时而有人时而无人的城市风景中,满溢着荒木的感伤和乡愁。他说:我和一个名字叫东京的女人在一个也叫做东京的地方走着并常常为她拍照。。。东京是不是一个巨大的坟场?。。。我们还真的活着吗?
东京之秋。
摄影师荒木经惟不只是在简单地记录这个城市。他参与其中。身体赋予场景以意义,回忆又为冰冷的风景带来人性的温度。因此哀伤的特别哀伤,淫荡的特别淫荡。 3月1日 意大利的夏日今天忙于一些琐事,没空写字。窗外是一夜寒风凛冽,纽约的冬天漫长冷酷得不可思议。贴几张意大利夏天的旧照片,权当是“冬天里的一把火”了。
炎炎夏日怎能少得了饮用水。
偷拍。
威尼斯小巷。
在一起这么久还是觉得他帅。(老傅我略有点厚颜无耻)
悬崖上的雕像。
我和大脸。
写给茱丽叶的信。
这么大的冰淇淋,端上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惊了。
佛罗伦萨合影。
我,警察和马。
水巷人家。
水乡的“刚多拉”。
他彻底被鸽子迷住了。
广场上的假大卫,所以只有半个影子?
意大利男人个个有做模特的潜质。
Capri岛。人间仙境。
进入蓝洞。
我一直相信,金庸如果写《神雕侠侣》前来过这个蓝洞,小龙女的家将不再是终南山古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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