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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天气还是很冷

 
 
 
好像就在上个星期的时候,我还天真地以为英国的春天已经来了。谁知近一个星期以来,当真是夜夜北风紧,寒气断人肠。在那些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听着外面嘶吼的狂风,别说欲望了,简直让人觉得人生都失去了意义。记得是加菲猫还是什么的曾经说过: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我想,如果加菲猫也住在伦敦的话,它一定会说:春天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冬天是永恒的。
 
一般来说,天气一恶劣,我的话痨症状就开始恶化。
 
回顾过去的这个星期,工作居然反常的不太忙,然而同事个个都好像十大杰出青年的样子,因此我也只好在办公室装模作样地正襟危坐到很晚。在一潭死水般的生活里,唯一不同的就是我终于加入了公司的健身房。一个冬天囤积了太多脂肪,我终于对自己的体型忍无可忍了。为了夏天回国时不被人歧视,我决定要坚持在跑步机上跑到物我两忘的境界。不过在健身房里常能看到平日里西服革履的同事卖弄自己硕大胸肌的样子,相当不堪入目。
 
由于我的护照马上过期,我还抽空去了中国大使馆换护照。以前常常听说那里的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这次终于见识了一回。夹在一个暴长无比的队伍里排了半天,终于轮到我了。我十分谦卑地把申请表和照片递给窗口里面那个牙齿脸色都发黄的中年妇女,谁知那女人只看了一眼,就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天上”。“天”字她发的是第三声,语调很奇怪,像是某种方言。
 
天上?我彻底晕了,只好抬头看天。可是上面除了脏兮兮的天花板以外什么也没有。我只好再次十分谦卑地向她请示,那女人再次不屑地看了我一眼,还是那两个字:天上!
 
我只好再次抬头看天。。。半分钟后还是什么也没看到。我向身后排队的人求助,大家也是一副大惑不解的样子。这时那女人已经对我不屑到极点,从牙缝里发出“啧啧”之声,之后就完全忽略我,开始招呼下一个排队的人。
 
僵持两分钟后我忽然灵光一闪恍然大悟,我靠,原来她说的是“贴上”,就是让我把照片贴在申请表上!我还傻B地抬头看了这么久的天。。。
 
苍天在上,只会说方言的人居然能在大使馆工作???
 
我向她投以鄙视的目光,她也以更鄙视的目光回敬我。之后我问她什么问题她都拒绝回答。我觉得,曹雪芹他老人家说得太对了,珍珠变成鱼眼睛后,可不就是这个德行。
 
 
其实也还是有好玩的事情。除了办公室里一台打印机莫名其妙地冒出浓烟被我们用灭火器狂喷这件事之外,我还被老板要求帮他用中文写几句骂人的话,他要把这些骂人话发给某个令他抓狂的华人同事。还有还有,星期六下午我从图书馆出来,步行去Covent Garden剪头发,一路上天色昏暗风又大,行人寥寥无几。可是我好像和一个英国男人一直同路,因为不论是穿大街还是走小巷,我都一直走在他后面。那男人大概以为我在跟踪他,似乎非常紧张,隔不多久就回头惊恐地看我一眼。太好笑了,我居然能让一个大男人害怕。。。后来他实在紧张得受不了了,就忽然拐进一个小巷发足狂奔,留下我在原地目瞪口呆。。。
 
类似的事以前也发生过一次,就是电影“Kill Bill”上映的时候我去看,终场时去厕所,里面一位英国大妈一看见我就大声尖叫然后夺门而逃。我呆站着想了很久,才发现我那天的发型和打扮和电影里那个挥舞双节鞭杀人不眨眼的日本女生很像,难怪那位大妈如此害怕。
 
此外比较牛B的就是我说的一句话被同事们列为本年度十大警句之一。那天我们在酒吧喝酒,聊起fashion和style的话题。大家问我最喜欢哪个名人的style,我说当然是Kate Moss。他们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她的着装和神情在fuxk off和fuxk me之间找到了一个perfect的balance。。。众人大乐,掌声爆笑一片。
 
 
 
呃,我们还是说说稍微严肃一点的话题吧。最近我把老爸老妈上次带来的书基本看完了。最喜欢的还是《追风筝的人》和《第九个寡妇》。《追风筝的人》上次说过了,《第九个寡妇》名字相当恶俗,其实真是一本视野宽广独树一帜的好书。
 
近些年来,我越来越厌恶那些装模作样的小资情调或是莫名其妙的颓废情绪。漂亮飘忽的文字掩饰不了苍白空洞的灵魂,一个真正的好作家是绝对不屑于乱撒狗血或是滥抒情的。《第九个寡妇》是真正贴近宽广大地的,它的历史跨度非常大,里面的人物和语言都是活的。正如陈思和先生评论的那样,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的脑海中想到的也是鲁迅先生的那两句诗: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历史一页页翻过,各色人物你方唱罢我登场,抗日,土改,文革,每个时期的人民大众都有被强加或是潜移默化而接受的历史观和对错标准。人们被煽动,被要求表态,自己选择或是被人强行放在“进步”和“倒退”,“革命”和“反动”的这一边或者那一边。然而历史是大浪淘沙的过程,很多东西颠覆了又被颠覆,打倒了扶起来,然后被再次打倒。置身其中的人们是混沌的,在历史和人生的大舞台上,作戏的和唱戏的都成了虚无党。然而作者严歌苓借了小说主角王葡萄的眼睛,对历史轨迹的演变做了重新的追问和审视。因此这本书实际上讲述的是一个农村女人的哲学和历史观。在她看来,无论是多么澎湃的历史浪潮,也总有归复平静的那一天。什么事情都是会过去的,“躲躲就过去了”。而那些天伦的,以及基本的善恶标准这样的东西却是不变的。历史政治如何变迁,在她看来全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只是她觉得重要的东西。诚然,王葡萄的视角是贴近土地的,从她的眼睛看世界,是由下自上看,很多时候是认不清被看世界的真相的。然而这种真正源于大地发自民间的视角和立场,反而却是一种真正慈悲宽厚的生命能量,也是一种真正处变不惊的人生哲学。
 
电影方面,《Little Miss Sunshine》(《阳光小美女》)是我近来看过的最好的电影。光听名字我还以为是某个肤浅的美国喜剧,谁知它竟是一部十分具有批判气质的影片。整部电影低成本小制作,从演员到剧情都毫无噱头,甚至连拍摄本身都是客观的写实手法。然而往往就是这样的独立制作电影,才能避开主流的审美和价值取向,去碰触社会中那些更加现实也更加尖锐的问题。故事是再简单不过的,普通的美国家庭,濒临破碎,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问题:爸爸处于事业低谷,得不到重视却到处兜售他的“成功九步法”; 妈妈对家庭生活失望,心灰意冷时时抱怨;爷爷沉溺于往事还居然吸毒;舅舅身为著名的普鲁斯特研究专家,却爱上变心的男学生而自杀未遂;儿子是狂热的尼采迷,发誓考不上飞行员学校就不开口说话;小女儿貌不惊人,挺着个小肚腩却成日做着选美梦。。。而这样一个危机四伏的家庭,却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要全家出动,开着一辆破烂的黄色面包车,送小女儿参加“阳光小美女”的选美活动。故事便在高速公路上开始了。
 
我热爱几乎所有的公路电影。这样的电影总令我回忆起大学时代在学生活动中心的小放映厅里第一次看到《遇见1969年的女神》的情景。。。公路片有一种奇异的超现实力量,因为它所提供的特殊环境,往往能够让人暂时脱离现实的压力,从而更加客观地看待自己和他人的问题。《阳光小美女》是一部令人心生绝望的公路电影, 影片中的每个人都是失败者,不是那种大起大落的失败,而是平静地与失败融为一体。我曾经以为小女孩最终会胜出比赛以成全这被阴影笼罩的家庭的梦想。然而编剧并不如我般蹩脚,他没有选择印度电影式的结尾,而是让全家人在那个装模作样的,充斥了小大人似的芭比女孩的舞台上,在坐在台下的道貌岸然的伪中产阶级观众面前,表演了一场恶俗且难看的舞蹈。从开始一直到最后,所有的人都是失败者,没有成功。没有希望,只有绝望。随着这个家庭中那些曾经有过的希望一丝丝破灭,坐在屏幕前的我渐渐觉得,这不是电影,这是生活。
 
碧空如洗,黄色的面包车在灿烂阳光下的高速公路驰骋,这明媚的画面与灰色的现实构成强烈的对比,直指人心。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的黑色喜剧,看的过程中让人一次次有压抑与掉泪的冲动,它不但把电影中的人物,也把观众内心中最软弱也最不愿意面对的那部分挖掘出来,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眼前--每个人都是生活中的失败者。当十五岁的儿子Dwayne在公路旅行的过程中偶然得知自己是色盲,而色盲患者是不能当飞行员的。。。他跌跌撞撞地从车里冲出来,冲下路边的山坡,坚守了那么久的哑誓如今破灭,他嘶哑着喉咙发出了几乎泣血的那一声“Fuxk“--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的心中感受到与他同样深刻的绝望。
 
这样一部描写脆弱与绝望的电影,在散场时究竟能够带给我们什么?也许是在失望与绝望之间,那曾经出现的一缕令人感动的希望;也许是那超脱世俗眼光的,一点点不循规蹈矩的勇敢;于我个人而言,最令我“心有戚戚焉”的,则是舅舅Frank与儿子Dwayne的一番对话。
 
Dwayne说:有时候,我真想一觉睡到18岁。跳过所有的那些crap--高中,还有其它所有的--直接跳过它们。
 
Frank说:你知道普鲁斯特吧?法国作家,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从来没有过真正的工作。同性恋者。花了二十年时间写了一本没人看的书。然而他可能是继莎士比亚之后最伟大的作家。无论如何,当他走到生命的尽头回头看的时候,他发现那些令他痛苦的日子,其实也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日子。正因为有过那些时光,才使他成为如今的他。那些年里他快乐吗?当然不是。全都浪费了。没有学到任何东西。所以,如果你一觉睡到18岁,想一想你将错过多少宝贵的痛苦时光。高中--没有什么比高中更能令你痛苦了。
 
Dwayne说:你知道--让那些该死的选美比赛见鬼去吧。生命可不就是一场接一场的选美比赛。高中,大学,工作?让它们统统见鬼去吧!让那该死的飞行员学校也见鬼去吧!如果我想飞,我会想办法去飞。You do what you love, and fuxk the rest.
  
 
 
  
 某个想飞也不知道如何去飞的星期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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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

ibanker惹谁了

 
 
我不太经常讲到工作的事情,因为平时上班已经够烦了。但是当我在某论坛上看到总是有人拿ibanker说事,觉得十分有娱乐性,应该拿出来分享一下。
 
论坛上有位很有名的不愿意自食其力的奇怪女生一心想钓金龟婿,便自然而然地打起了ibanker的主意,还常常主动与已婚人士玩暧昧或主动献身。之后便在论坛上大放厥词,炫耀自己如何令他们神魂颠倒,还要说banker其实又蠢又没class,满口都是rubbish,满脑子只是XXX。她说自己已经fuxk了大概200个ibanker,如果是真的的话,那还真是相当惊人的。
 
我其实满enjoy看她的帖子,因为生活中很少见到作风如此豪放的女生。不过看得多了,渐渐觉得ibanker的形象也快要被她毁完了,十分不利于青少年的精神健康。还是需要让大家了解一下真实情况。
 
我本人也算是一个小小的ibanker,虽然从来没有喜欢过这份工作,然而它作为谋生工具,还算是及时地救了我的贱命。无需讳言,我身边的大部分同事们,基本上都不能说是喜欢ibanking的工作,我们之所以忍受工作时间超长压力巨大又没有私人时间的这样一份工作,说到底只是为了一个字--钱。粗俗固然是粗俗了些,可是这个世界上,能够做着自己喜欢的,不太辛苦而收入又比较丰厚的工作的幸运儿,实在是少之又少吧。
 
平心而论,我们赚的是自己的血汗钱。因为工作占去了大部分的时间,我们的交际圈其实很窄。很多人要么没时间恋爱,要么找的也是自己圈内人,至少可以相互理解。前面提到的那位豪放女,常常大言不惭地说哪位banker又和她烛光晚餐,哪位又带她一起旅游,实在是很可疑的。我们team的MD们,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手机blackberry等等都全天候开机,放假的时候也不例外,哪里还有什么私人时间去泡妞呢。做trader的男生们看起来年轻潇洒又多金,每天走的也算比较早,可是人家每天一大早就得爬起来开工,睡眠多么重要。烛光晚餐搞多了还真是吃不消呢。
 
说ibanker愚蠢,我也可以理解。我的同事中,英国人没几个知道他们本国的大诗人济慈,更不用提跟他们讨论《百年孤独》或是《追忆似水年华》了。文学艺术修养普遍比较差,但是当然也非一无是处,至少财经股市什么的还是可以狂侃一通的。脑子也比较聪明灵活,总之不会比社会上大多数人更愚蠢吧。
 
还有说ibanker大多数都吸毒的。。。我只能说,您干脆说我们是玩地下摇滚的得了。
 
总而言之,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悲哀喜乐。ibanker也一样。我们没那么好,可是也没那么坏。比一般人赚得多一点,可是也比一般人辛苦好几倍。女的当男的使,男的当牲口使。呕心沥血工作,披星戴月回家。也会私下里传传八卦,但不会超越某个底线。看到美女帅哥也会多看两眼,但大多数时候也只是看看而已。走在人群中,一下子就淹没在滔滔人海里。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同样的愿望:攒够钱早点退休吧。
 
鉴别ibanker,还有一个很好用的准则,就是我们不论男女,看着都比实际年龄老好几岁。每次朋友聚会,总有人说:你要注意保养啊。听得我心惊胆战。但是我很会自我安慰,常常这么想:虽然现在有黑眼圈,但是可能哪一天睡足一点就会消失了吧。至于皱纹什么的,虽然蠢蠢欲动,但可能暂时还来不了,不然老天又让我长痘又给我皱纹,未免也太厚爱我了吧。。。
 
在我的内心深处,是完全不以做一个ibanker为豪的,甚至可以说是怀着某种恐惧。年少的时候读到的那本书,直到今日仍然左右着我的思想。我说的还是那本书,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面的主人公霍尔顿在妹妹问他愿不愿意当律师时这样说:
 
“律师倒是不错,我揣摩--可是不合我的胃口。我是说他们要是老出去搭救受冤枉的人的性命,那倒是不错,可你一当了律师,就不干那样的事了。你只是挣许许多多钱,打高尔夫球,打桥牌,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再说,即使你真的出去救人性命了,你怎么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你真的要救人性命呢,还是因为你真正的动机是想当一个红律师,只等审判一结束,那些记者什么的就会全向你涌来,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贺,就像那些下流电影里演出的那样?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个伪君子?问题是,你不知道。”
 
ibanker和律师自然不同,然而我恐惧的到底是什么呢?我也说不好。
 
 
 
 
 
3月11日

天上的风筝哪儿去了 - 并非书评

 
 
 
 
在我卑微而有限的生命中,从未想过会与一个并不了解也从无想像的世界发生真正触及心灵的联系。正因如此,尽管中东那片土地是我长久以来的旅行梦想,阿富汗对我来说仍然是个遥远残酷得有如梦魇的国度,因为她多灾多难的历史,也因为她有如人间炼狱般的现状。
 
那大约是前年的某一天,在伦敦地铁上,一天之内我看到有三个人在看同一本小说,书名是《The Bookseller in Kabul》(《喀布尔的书商》)。在其后的几个月内,它几乎成了地铁里阅读率最高的一本小说。最终我也禁不住好奇买了一本。这便是我阿富汗情结的开端。
 
喀布尔是阿富汗的首都,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挪威战地女记者兼作家,她住在喀布尔的一位书商家中达四个月之久,通过与其家庭成员的密切接触写出了这本书。作者是位勇敢且毫无矫柔造作的女性,她没有夸大自己的“战地”背景,笔触客观细腻,令我深深震动。我一向自认有开阔的世界观,这本书还是让我羞愧于自己眼界的浅窄以及生活范围的狭小。
 
随着她的眼睛望出去,我也看到了许许多多在当地天天发生而对我们来说又那么不同寻常的故事。从书店老板如何在塔利班的严厉教条下冒着生命危险为同胞提供宝贵的精神食粮,到他不顾全家人反对执意要娶一位年仅16岁的姑娘作二房;从女人每天佩戴布嘎的感受,到年轻女子因于男人偷偷约会而被父兄用枕头活活闷死。。。作者笔下的书店老板身上充满了人性的矛盾,这本书也因此远远超越了是非善恶的简单判断,直达人性深处。
 
于我个人而言,《喀布尔的书商》也令我对那片被称为“中亚的十字路口”的土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不是怀着优越感的猎奇心理,而是渴望了解那个遥远国度的一切:历史,宗教,政治,文化。。。
 
除了给阿富汗贴上“恐怖主义输出国”,“世界最贫困国家之一”之类的标签以外,人们对这个国家几乎一无所知。然而,查阅一些资料后,我开始知道阿富汗出产过极多具有很高艺术性和人文导向的文学创作,这个地区还曾被誉为“诗歌,玫瑰花和黄莺鸟的国度”。比如著名的波斯语文学家,伊斯兰苏菲派大师巴勒西就是阿富汗人。
 
在读《喀布尔的书商》之前,除去“九一一”和塔利班,我对阿富汗唯一的认识,便是如今已被塔利班政权摧毁的,曾为世上最高雕刻立佛像的巴米扬大佛。中国僧人玄奘曾经到过巴米扬,在其所著的《大唐西域记》中,形容当地是一个兴盛的佛教中心。玄奘写道:“王城东北山阿有立佛石像,高百四五十尺,金色晃曜,宝饰涣烂。。。”
 
然而这些年来,在这个经济实力决定声音大小的世界上,阿富汗早已逐渐失去了自己的声音。在那些纵横沟壑的褐色山丘之中,阿富汗被世人遗忘,被野心企图,被战火掠夺,被贫穷吞噬。近年来,“阿富汗”这三个字变得街知巷闻,可以说完全是拜美国所赐。美国宣战,美国驻军,美国。。。人们关心新闻,关心美国和美国人,可是阿富汗人呢?几十万上百万的阿富汗人死于饥饿,死于屠杀,死于战火,谁来关心他们??
 
战后的阿富汗,硝烟仍在弥漫,人们依然贫穷,可是他们仍在生活,并且如你我一样渴望并热爱生活。
 
 
 
每一个布满灰尘的面孔背后都有一个灵魂。我愿意替他们拂去灰尘,聆听真正的灵魂悸动。
 
 
 
父母来英之前,我在网上搜索想让他们帮我买的书,无意中便看到了这本《追风筝的人》,作者胡赛尼,阿富汗出生,少年时随父亲逃往美国,这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图书馆杂志》的评论说:“。。。现于加州行医的作者可能是唯一一位以英文写作的阿富汗作家。。。” 
 
且不看它九大畅销书排行榜冠军的骄人成绩,光凭它的阿富汗背景,已经使我深深着迷。
 
这是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既残忍又美丽,正如同美国作家阿连德所说:“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日,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
 
在意大利旅行期间,我带着这本《追风筝的人》。打开读了两页之后,世间万物忽然在一瞬间失去了声音。看到哈桑被摧残的那一段,夜已深了,他说“睡吧”,我点点头,放下书,忽然流下泪来。
 
我不是基督徒,不相信原罪,可是让我如何解释--那些暗中滋长的罪,和这些与生俱来的苦。
 
没有前景的友谊,得不到回报的牺牲,说不出口的抱歉,身与心的双重逃亡,被时间覆盖的惊天谎言,儿时噩梦的重演,漫长崎岖的救赎之路。。。父与子,人与神,个人与国家。。。这所有的关系都脆弱得如梦境般一触即破。。。对于一本小说来说,拥有一个好故事,已经成功了一半。正因着这故事本身的残忍美丽,对于那些也许愿意买这本书回来看看的人来说,提前知道全部情节并不是什么美妙的事情,所以我选择不说。
 
胡赛尼毫无疑问是个天生的小说家,他的过人才华不仅表现在故事情节的巧妙编织,更在于他语言的温暖优美。也许因为这是他的第一本作品,他文笔的那种清新简直令人不可思议,他的祖国在他的笔下栩栩如生。我简直爱极了他描绘的三十年前的阿富汗:“我们谈论刚刚看完的电影,走在市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进,穿过那些小店云集的拥挤过道。爸爸每周给我们每人十块阿富汗尼的零花钱,我们用来买温热的可口可乐,还有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尽管喀布尔的皇宫换了新主人,生活仍和过去并无二致。人们依旧从周六到周四上班,依旧每周五聚集在公园,喀布尔湖边或者帕格曼公园野餐。五颜六色的公共汽车和货车载满乘客,在喀布尔狭窄的街道上川流不息,司机的助手跨坐在后面的保险杠上,用口音浓重的喀布尔方言大声叫嚷,替司机指引方向。到了为期三天的开斋节,斋戒月之后的节日,喀布尔人穿上他们最新最好的衣服,相互拜访。人们拥抱,亲吻,互祝“开斋节快乐”。儿童拆开礼物,玩着染色的水煮蛋。。。“
 
读到这些片断之后,我竟莫名其妙地感到欣慰--电影,可口可乐和雪糕,毕竟他们还是有过那样自由自在的好时光--然而这欣慰很快又转为心酸,为那些在枪声中出生的新一代阿富汗孩子们。自然,胡赛尼本人在这些文字中流露出的对阿富汗人和阿富汗文化的悲悯,更是渗透纸背,一览无遗。
 
如果要说这部小说的缺憾,可能就是我老爸说的“美国梦”了。稍落俗套,然而结合胡赛尼本人的双重文化经历和阿富汗目前的惨状,我觉得完全可以理解。
 
最喜欢的,也许是哈桑对阿米尔讲述的那个梦:
 
“我们在喀布尔湖,你,我,爸爸,老爷,拉辛汗,还有几千个人。天气暖和,阳光灿烂,湖水像镜子一样清澈。但是没有人游泳,因为他们说湖里有个鬼怪。它在湖底潜伏着,等待着。。。所以大家都很害怕,不敢下水。突然间你踢掉鞋子,阿米尔少爷,脱掉你的衣服。‘里面没有鬼怪,’你说,‘我证明给你们看看。’大家还来不及阻止你,你一头扎进湖里,游开了。我跟着你,我们都游着。。。每个人都尖声叫唤:‘快起来!快起来!’但我们只是在冰冷的湖水里面游泳。我们游到湖中央,停下来。我们转向湖岸,朝人们挥手。他们看起来像小小的蚂蚁,但我们能听到他们的掌声。现在他们知道了,湖里没有鬼怪,只有湖水。随后他们给湖改了名字,管它叫‘喀布尔的苏丹阿米尔和哈桑之湖’。我们向那些到湖里游泳的人收钱。”
 
阿米尔在亲眼目睹发生在哈桑身上的惨剧却选择袖手旁观后,良心受到极大的折磨:“我想起哈桑的梦,那个我们在湖里游泳的梦。那儿没有鬼怪。他说,只有湖水。但是他错了。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进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鬼怪。”
 
为了摆脱多年来的良心谴责,他最终还是选择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路途崎岖,荆棘密布,然而那是他的自我救赎之路。
 
只是,发生过的已然发生。救赎,也并不就会等同于幸福。
 
 
 
3月3日

全都是照片

 
 
 
只发照片是很没诚意的行为,然而既然已经拍了那么多,还是发吧。
 
 
在但丁故居外,遇见一个正在高声朗诵但丁《神曲》的街头艺人。他凝神敛容,吐字抑扬顿挫,似有金石之声。我们尽管听不懂意大利语,也仍然被那优美曲折的音调和语气深深吸引。
 
朗诵完毕,他向墙上的但丁像恭敬鞠躬。
 
要知道,正是因为这部伟大的《神曲》,佛罗伦萨本地语言才能一举晋升成为现在的意大利语。
 
 我的目光所及,那一堆信件所在,便是令但丁终生怀恋的比亚翠斯(Beatrice)之墓。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遥想当年,小桥初会,惊鸿一瞥,是少年心中永远的震荡。但丁那时也许并不知道,她从此便是他千年的话题。
 
为了维护共和国的独立,身为行政官的但丁积极反对罗马教皇和封建贵族势力对佛罗伦萨的干涉和把持,结果受到迫害,被判处终身流放,直至客死异乡,再也没能踏上故乡的土地。佛罗伦萨圣十字教堂里的但丁墓,是一座空坟。
 
在漫长凄苦的流放期间,但丁完成了《神曲》。在那黑暗不堪的中世纪,但丁是以犀利笔锋向封建势力和罗马教廷发起进攻的第一人。这是何等样的勇气。
 
但丁留给后世的另一重要贡献在于他开启了真正的人间情感。在他之前,男女之爱是被严令禁止的。世人的爱只能是单一的对神的爱。但丁是第一个敢于歌颂男女之间爱情的人。他是一个真正高贵勇敢的人。
 
 佛罗伦萨的桥。
 影响世界文明史的文艺复兴之城。                         
 
   甚至连长鼻子的皮诺曹也是她的子民。
 
 
罗马废墟的雏菊,盛放得惊天动地。
 
 
在诗人济慈的忌日(2月23日),我们再次去了他的墓地。
 
已经有人先于我们,给他献上了最美的花,和最真的诗。
 
有人带着他的诗集,在旁边的长椅上静静地阅读。
 
济慈真是幸运的。有这么多人跨越时空地爱着他。
 
 
 
 
墓园中,时而发呆,时而傻笑的我。
 
 
无处不在的天主教。中间照片里,这些人正跪着的,是从耶路撒冷搬来的,耶稣在上面受到鞭打的28级楼梯,只能以膝盖爬行。
 
 
罗马的阿根廷圣地是流浪猫的天堂。有一些志愿者在这里建起了猫的临时居所并照顾它们。
 
我真想亲亲这只猫。它把小嘴凑过来,我反倒退缩了。
 
 
 
当然还有美食。
 
 
佛罗伦萨的风味牛肚,完全不比中国的逊色。难怪小小店铺里填满了中国顾客的赞美留言。
 
乌菲兹美术馆的冰淇淋咖啡,环境与食物同样动人
 
 
有生以来吃过最美味的冰淇淋。罗马的这间店铺是意大利最早的冰淇淋厂,于1880年创办。里面有一种米饭口味的是我最爱,清淡爽口,和其它什么口味放在一起都是百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