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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照片狂人之余音袅袅

 
五年前在西 臧,是的,混迹于两个臧人中间的就是老傅我
 
 
 
 
 
果然人上了年纪就爱唠叨,我就再多罗嗦几句。

 

我记得小时候政治课本上常常告诫我们要“警惕美帝国主义野心分裂我国领土,亡我之心不死”,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反正我那会儿从来都相当不屑,觉得是危言耸听,左得过分了。现在竟然又一一验证了,这可真讽刺啊。

 

最近看了很多文章,从各个角度分析这一次的西 臧事件。在西方媒体这一次异口同声地指责中国政府这件事上,有篇文章从媒体的主要组成,也就是西方的知识界这个角度来分析他们的西 臧情结,我觉得还是挺有道理的。作者认为西方的知识界,尤其是欧洲的知识界,几百年以来都有一种自由主义和理想主义的传统。而所谓的自由主义和理想主义的传统,首先表现在对政府绝对的不信任,以及绝对以维护个人的自由,以人权、民主和自由的理念为基本的维护特征。当这种传统借用到在中国的西 臧问题上,就特别具有所谓的批判精神,当问题出现,那首先是中国政府的不对。而发起骚乱的暴徒到底做了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政府有没有动用警力去处理。一旦看到你动用警力,他们就认定是对民主和公民自觉的侵犯。

 

第二是在东西方秩序倾斜(西方崛起,东方衰败)的几百年的过程中,西方的一些价值观由于其现代化的强势,逐渐被人们认可为是行之有效的,那就是人权、自由、民主,公民自觉等等所谓西方主流的价值观。这些主流的价值观因为在几百年内都被证明为行之有效,因此更增加了西方知识界的底气,使他们在西 臧问题上批评起中国政府的时候更理直气壮。

 

第三层情结是对西 臧和非洲这些具有原始风情的地区的狂热和猎奇心态,这个不用多说。而最重要的一层还是意识形态上的。因为中国是一个共产党国家,而一个共产党国家,尤其在冷战结束之后,在西方知识界的眼里就是压制民主,压制人们自由的。所以同样的问题发生在西方,比如当年的洛杉矶骚乱,政府出动警力就不是压制民主,而是制服暴徒,保卫公民安全。

 

批判主义和理想主义是西方知识界的传统,然而当这种传统遇到对于特殊文化风情的猎奇般的热衷,尤其是当面对中国这样一个共产党国家的时候,西方的实证主义传统已经不重要了,他们不再去追究问题的本源是怎么样的,批判精神立刻退居二位。比如几年前欧洲的漫画风潮(就是欧洲的一些媒体把伊斯兰教的真主画成一个具体的形象,引起伊斯兰世界的极大不满和集体反弹),当时的欧洲知识界对待这件事时有一种惊人的傲慢,因为他们认为言论自由要超过对这个文明的尊重。这和他们在西 臧问题上的态度如出一辙。

 

看过这些分析,也就不难理解西方媒体在这件事上何以会有这样偏颇的报道。我觉得他们一直强调的都是民族自决和民族独立的权利,却完全忽略了另一面,也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维护其领土完整的权利。一个民族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正当要求自决?或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有权阻止其分裂?国际社会从来没有就这一问题达成过一致的结论。就连目前的联合国宪章也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甚至有前后矛盾的嫌疑。第一条中说:联合国保证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的友好关系,而第二条中又说: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可见这是个多么复杂棘手的问题。然而西方传媒却从未就这一方面进行过任何的探讨,自由主义和理想主义完全占据了上风,这不仅仅是传媒界的一次“有心之失”,这是整个欧洲知识界的一个巨大盲点。

 

 

常常听见有人说,政府应该和达 籁喇 嘛谈一谈,至少做出个倾听的姿态来。我一开始也这么想,现在我倒觉得,这其实是政府走的一步险棋。为什么政府口口声声说打砸烧抢是达 籁喇 嘛在背后策划的,虽然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达籁和这件事其实没关系?我想政府就是能拖就拖,一直拖到达籁挂了,等到流亡政府中激进派的年轻新血上台,他们早就已经对达籁的“和平”和“不追求独立”的口号心怀不满了,到时候很可能会弄出更多和这次类似的暴力事件来。久而久之,一直感动于达籁“和平”形象的西方民众也会对他们产生厌烦和不信任,天平将逐渐向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倾斜,事件激化到一定程度时中国政府甚至可以将他们定义为“恐怖分子”。只是,这也将是一招苦肉计,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支付许多汉人和臧人的鲜血作为代价。所以我也不认为这是解决西 臧问题的好方法。至于究竟如何解决?这不是我的能力所及。但有两点我觉得应该坚持,一是要坚决执行“政教分离”的政策,二是要促进汉臧人民之间的真正了解和友谊。否则,因为臧族是这样一个全民信教的民族,以宗教和民族名义发出的任何号召(包括杀戮),都是没有人敢于和能够拒绝的。

 

我在一些论坛上还看到很多激进民族主义愤青,满口都是“杀光臧人”,“血债血偿”之类又傻又愤的话语,这种人唯恐天下不乱,比臧独还要可怕。其实臧人真的是非常淳朴厚道的民族,但是正是由于他们有血性又真性情,加上受教育水平不高,因此更容易被人煽动和利用。我对西 臧有特殊感情,不仅仅是因为在那里遇见铭基同学,也是因为我真的喜欢那个地方的人。有人说觉得臧人对汉人不友好,这我倒是一点也没有感觉到。我见到的臧人,是摸着黑气喘吁吁地带我爬上山坡找厕所的中年女人,是吃了我一小块巧克力就要取下自己的项链作为交换的老妇人,是会一点点汉语还热心教我如何转山的老大爷,是珠峰脚下围着我看我脚上球鞋的眼神天真无邪的尼姑们。。。我们怎么能因为一小撮被挑拨被煽动的臧人就硬生生破坏掉这么多年的汉臧友谊?至于那些以“free T ibet”为谋生工具,成天扯着雪山旗在我国驻外大使馆前编造谎言鬼哭狼嚎的臧独分子们,我只能说:犯我中华天威者,虽远必诛。

 


 

上周末在马德里的照片。马德里基本属于“鸡肋”型旅游点,没什么特别好玩的。

 

  

 

 

  

 

  

 

 

  

 

 

 

  

 

 

  

 

  

 

  

 

  

 

 

3月16日

走着走着就散了

 

我们一群人从会议室里走出来。一抬头,发现同事亚当站在门外,好像已经等了很久的样子。

 

亚当对人群中的我和尼可拉斯说:“你们两个可不可以留一下?我有事想和你们说。”

 

三个人重新又走进会议室。

 

亚当靠在墙上看着我们,缓缓地说:“我刚刚辞职了。”

 

我和尼可拉斯在同一时间不可遏制地脱口而出:“Fxxk!”

 

尼可拉斯用手捂住脸。

 

亚当的语气还是那样不紧不慢:“。。。。是很艰难的决定。但是这是一个生活状态上的巨大转变。。。我太太还有几个星期就要生了,我希望今后可以多放一点时间在家庭上。。。我等一下会发邮件给team的所有人,但是你们两个是和我一起工作时间最长的,我想把这个消息先告诉你们。”

 

我和尼可拉斯呆呆地站在那里。

 

半晌,尼可拉斯先从惊愕中清醒过来,他上前握一握亚当的手:“我很不舍得你走,可是看来这个决定对你和你的家庭都是更好的选择。恭喜你。”

 

我和亚当拥抱了一下,可是还是说不出话来。

 

一路神思游离地走到自己桌前坐下,我算了一算,当初的四个VP两个analyst,现在只剩下我和尼可拉斯两个人。

 

两年前,在我们部门还没有进行合并、重整和换血,还没有变成现在这个六七十个人(可能更多)的超级大team的时候,我们六个人就构成了全部的中层和基层人员。现在,苏明跳槽去了另一家投行,安东尼和阿比去了香港分部,现在又轮到亚当。

 

开着开着,花就谢了。走着走着,人就散了。

 

所有的离开和改变都令我觉得伤感。铭基同学常常教育我说,在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一切都高速运转着,跳槽是家常便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我知道他说的都对,可是我为什么就是做不到用一颗平常心去看待?

 

我总是忍不住地怀念。我的朋友老王在最近的邮件中说:“怀念是种病,可细想一下,果真往事并不如烟,这种病竟能让我觉得生活更真实。”我想,有的时候,当人们开始怀旧,不一定是因为开始变老,而是因为与眼下相比,那些往日的时光的确更美好。

 

还记得两年前,我在纽约的rotation即将告一段落,日思夜想地盼望回到伦敦。纽约是虚浮却精彩的城市,可是工作太累,内容也不是我喜欢的。连午饭都要拿到电脑前面争分夺秒地吃,对于一向把午饭当一宗祭祀仪式来办的老傅我来说简直是个噩梦。我于是决定下一个rotation全部申请伦敦的部门。我现在所在的部门在当时是最热门最抢手的,位置只有一个,申请的人却非常多,连面试都搞了三轮,隔着大西洋用电视电话把team上上下下的人都见了一遍。所以当我最终胜出的时候,心里不是不得意的,底气那个足啊,还以为自己真的是实力超群,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

 

当我携带着这种“见谁灭谁”的锐气回到伦敦以后,一次同事们一起出去喝酒时无意间得知的真相却给了我兜头一盆冷水。

 

那时我已经和大家很熟了,说笑间就问同事安东尼:“当初决定选谁的时候,你有没有投我的票?”

 

安东尼说:“我投了。不过他没投!”他笑嘻嘻地指着尼可拉斯。

 

尼可拉斯连连摆手:“我错了我错了!不过当时我确实更喜欢另一个男生。”

 

苏明也加入进来:“我也投的你。。。但是其实我们投不投都没什么意义。。。”

 

“什么意思?”我疑惑地问。

 

“因为最后究竟选谁并没有真的经过投票统计,完全是马克自己作的决定,而马克见你第一眼就特别喜欢你。”(马克是我们当时的老板)

 

我的脑袋顿时嗡嗡作响。

 

如此说来,我的胜出完全不是因为实力?要知道,我相貌平凡,而马克又是众人皆知的同志。那么只有一种解释,就是我正好莫名其妙地合了马克的眼缘。

 

我想人生中总有几个瞬间会改变你对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就从那一刻的打击开始,我发觉自己的心里忽然生长出了一种叫做谦卑的东西。我再也不觉得老子天下第一,再也不觉得自己比别人特别或是优秀,而看到别人的成功也再不会盲目地羡慕或崇拜。我开始明白,才华和实力是绝对必要的,然而一些看不见的因素也的确会在各种情况下发生作用,得到了应该自觉幸运而谦卑,得不到也应该做到心平气和。正所谓尽人事听天命,如此而已。

 

 

如果要问我,决定一份工作是否有吸引力,最重要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同事。我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同事是和我们关系最特殊的一群人,相处时间超过家人和朋友。如果你讨厌你的同事,这份工作也会变得面目狰狞。我刚进入这个部门就觉得很适应很自在,主要就是因为身边有这些可爱的家伙。现在想想,那些一起相处的日子就像弹在碗里的烟灰,当你猛然意识到景色不再人事已非的时候,它就会忽然飞起来,迷了你的眼。

 

来自马来西亚的苏明是在我之前team里唯一的女生。她和我搭档的项目最多,几乎手把手地教会我一切。别的同事向我提起她时总会笑说“你师傅”如何如何,事实上我也一直视她为偶像。苏明身上具备了这个行业所需要的一切美好素质――专业、聪明、高效,却完全没有一些ibanker的狡猾虚伪和盛气凌人。人人都佩服她,所有的高层提起她时也都赞不绝口。

 

不同于我以前见过的马来西亚人,作为槟城华侨,苏明总是习惯性地说“我们中国人”如何如何,这令我倍感亲切。我是个不折不扣的肉食动物,有段时间连早餐都自带叉烧包来吃,这一举动让西方同事们觉得不可思议:“你怎么连早饭也要吃肉?!”这种时候苏明总会挺身而出捍卫我。“所以我们中国人才这么聪明!哪像你们,不是吃草就是吃生肉!”她理直气壮地说。

 

冰雪聪明的苏明有一处死穴――年龄。大家只模糊地知道她接近三十,却没有人知道确切的年纪。她生日时总会有不怕死的同事过来八卦:“怎么样苏明?三十了吧?”她也总会气鼓鼓地回应:“还没!”有一次大家兜着圈子想让她上钩:“苏明,你什么时候来英国的?”“大学啊。”“哦――那是哪一年啊?”“很多很多年以前。”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们。这点小伎俩哪能糊弄过苏明呢?大家只能徒呼奈何。

 

苏明辞职的那天请我吃了午饭。当她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大脑一片茫然,傻呆呆地看着她,心里有个声音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样不停地哀求:“师父别走!师父别扔下我!”那是我进入职场以来第一次经历同事的辞职,而且是这样亦师亦友的同事。而她只是坐在对面一直微笑。一看到苏明那样的微笑,我便知道她去意已决。临走前她认真地对我说:“你要对自己有信心啊。没有人可以质疑你提供的数据,没有人可以质疑你的能力。要是有谁不服,让他来找我。”我再一次崇拜得五体投地,大姐大就是大姐大啊。

 

 

安东尼是team里最讨人喜欢的开心果,我一直觉得他加对翅膀就是天使了。安东尼个头不高,又因为一次慈善活动剃了光头,整个人从脑袋到体型都是圆滚滚的。他言语动作都幽默无敌,成天乐呵呵的,好像世上就没有能让他烦心的事。每到傍晚,他总会去超市买来一种草莓形状的软糖到处派发,知道我特别爱吃,每次分给大家之后都鬼鬼祟祟地打电话给我:“还剩下不少,快到我这来拿!”

 

有一次安东尼带我做一个项目,周末前上面忽然紧急下令让我们写一个分析报告。安东尼慢悠悠地踱到我桌前问:“你周末是不是有什么事?上次听你说你公婆大人这周末驾到伦敦?”我赶紧向他表忠心:“是啊。但是如果这个报告急着要的话我也可以周末来加班的。。。”“哦,不急不急。你好好陪他们玩吧。”“真的不急吗?”“真的没关系的。报告的事下周再说。”他若无其事地说。

 

周一上班的时候,当我看见安东尼做好的那份报告时,惊讶得差点晕倒。“你不是说不急着要吗?”我激动地抓住他质问。“骗你的。但是陪公婆是头等大事啊,他们好不容易大老远地来一趟。”他笑呵呵地说。

 

我翻看着那份长达五六十页的报告,心里又感动又内疚。这是安东尼一个人工作了整整一个周末的成果。我真的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体谅下属的上级。“你这样我太过意不去了。。。还有把报告上我的名字去掉吧,我什么贡献也没有啊。”我不好意思地说。他睁大眼睛:“不行不行。模型是你做的,报告上的数据都是从模型里来的,怎么能说你没有贡献呢?。。。别过意不去了,这样吧,下次我岳父母来玩,就轮到你帮我搞定这些了?”我当即站起来和他一击掌:“一言为定。”

 

可是,还没等到我履行这个承诺,安东尼就已经离开我们去了香港。他写给我们的告别邮件一如既往地发扬了他独特的搞笑风格:“亲爱的同事们,虽然有无数模特经纪公司热情地挽留我,邀请我加盟,我还是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那就是往东走。。。”我回复他:“亲爱的安东尼,我一定会想念你的草莓软糖,虽然你的离开意味着我减肥有望了。。。”

 

到达香港不久,安东尼兴高采烈地发来邮件:“啊哈,这里的超市也有那种软糖,所以我并没有失去什么!虽然我还在寻找那种草莓形状的。。。”他说:“一开始这几周我非常忙――你可以想象得到,我还在努力解决一些非常重要的后勤事务,比如说,找到这一层离我最近的厕所――没错,这确实花了我这么长的时间。目前我还在继续寻找离我最近的自动贩卖机。。。”

 

前段时间我们楼层的水管坏了,所有的厕所里都没水。安东尼对这个消息特别感兴趣。“那么”,他幸灾乐祸地发邮件给我们:“我猜你们短时间内应该都不会和别人握手了吧?”

 

。。。。。。

 

 

今日春来,明朝花谢。苏明、安东尼、阿比、亚当,这帮没义气的家伙一个接一个地离开,没带走一片云彩,只是这细雨连芳草,都被他带将春去了。

 

 

 

3月3日

来访雁丘处

 


这一天巴黎出奇的阳光灿烂,气温骤然升高。

我手里拿着外套,在拉雪兹公墓的绿荫小径间汗流浃背地走着,不时回过头来问铭基同学:“到了么?还有多远?”

“快了快了,就在附近。”铭基同学研究着地图,头也不抬地说。

走过肖邦,走过比才,走过巴尔扎克,走过莫里哀,我们终于看见了他。

他从来都是我的榜样,让我觉得自己也可以像他一样机智、骄傲、坚强、懦弱、才情纵横、一文不名、醉醺醺、穿华丽的盛装,而这一切都可以共存。在广阔深远的文学殿堂中,他绝不是最聪明最有才华最富想像力的作家,但他至情至性,是活得最真实的一个。他周身弥漫着一种独特而强烈的人格魅力,令人不知不觉就被他吸引。他给我的感觉很像阮籍、嵇康一类的才子狂人,才华横溢,特立独行,放浪形骸,恣意猖狂。

他是奥斯卡•王尔德。

我拜访过许许多多的名人墓地,印象最深的是安徽的李白墓和罗马的济慈墓,可那些都还不超过想象的范围。然而眼前的这一座王尔德墓,我该如何形容它?

事后我在电话里激动地告诉老爸:“你知道吗?那座墓碑上。。。密密麻麻,全是女性的唇印!”

电话那头的老爸显然惊了一下,他若有所思地说:“可是。。。可是王尔德是同性恋啊。”

“那又如何,我们还是爱他。”

王尔德的确是个同性爱者,他的命运悲剧也正源于这一点,19世纪末的英国社会在性爱方面的不宽容和不理解最终毁灭了这个天才。但他的同性爱行为在他的全部生命中只是冰山一角。

王尔德一生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戏剧、诗作和小说,我最喜欢最难忘的却还是他的童话。有几个人没有读过他的《快乐王子》呢?别人的童话故事都纯净梦幻,他的作品却充满辛酸的温情,伴随着美丽和善良的却是心的破碎和死亡。舍弃灵魂追求至爱的渔夫,为小公主心碎而死的矮人,用鲜血为爱人染红玫瑰的夜莺。。。他们都错了吗?他们作出的都是无畏的牺牲吗?与“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相比,我觉得王尔德作品中呈现的那些牺牲和放弃,那些人世的哀愁显得更加真实,而这哀愁之中始终贯穿的纯真的信仰也更加令人动容。那是对爱的信仰。王尔德的童话,显然不只写给孩子。

有人说王尔德作为一个胸佩铃兰花的唯美主义者,并不具有深刻博大的思想。我觉得这话没错,可是在他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与伟大的思想一样熠熠生辉的东西,那就是爱。王尔德将人性的至美归于至爱,他的每一篇童话几乎都有一个这样的形象。

《自私的巨人》是我最喜欢的一篇童话。故事中的巨人一开始非常自私,不愿意让孩子们去他美丽的花园中玩,还筑起了一堵围墙。但是,自私的巨人没想到,春天再也不到他的花园中来了,花儿也不再开放。后来,孩子们把春天重新带回了巨人的花园中。这时巨人终于明白了,于是他砍倒围墙,每天都在花园中和孩子们一起玩耍。“许多年以后,巨人也很老了。他不能够再跟小孩们一块玩,因此他便坐在一把大的扶手椅上看小孩们玩各种游戏,同时也欣赏他自己的花园。他说:‘我有许多美丽的花,可是孩子们却是最美丽的花。’”

故事的结尾令我终生难忘。巨人最喜欢其中一个小男孩,因为当他把这个因为个子矮小而爬不上树的孩子抱到树枝上去时,孩子吻了他一下。可是此后这个小男孩再也没有出现过,巨人十分想念他。许多年过去后,有一天小男孩重新出现在巨人的花园中。

“巨人激动地跑下楼,出门朝花园奔去。他急匆匆地跑过草地,奔向孩子。来到孩子面前,他脸红脖子粗地愤愤说道,‘谁敢把你弄成这样?’只见孩子的一双小手掌心上留有两个钉痕,他的一双小脚上也有两个钉痕。

‘谁敢把你弄成这样?’巨人吼道,‘告诉我,我去取我的长剑把他杀死!’

‘不要!’孩子回答说,‘这些都是爱的烙印啊。’

‘你是谁?’巨人说着,心中油然生出一种奇特的敬畏之情。他一下子跪在小男孩的面前。

小男孩面带笑容地看着巨人说道:‘你让我在你的花园中玩过一次。今天我要带你去我的花园,那就是天堂。’

那天下午孩子们跑进花园的时候,他们看见巨人躺在那棵树下,已经死了,满身都盖着白花。”

当年的我读到这里时,竟因着那突如其来的神圣感而激动得毛发直竖。《自私的巨人》实在是一个奇妙的故事。掌心和双脚都有钉痕,这样的形象除了耶稣之外还能有别人么?可是这个故事是这样的纯净而富有诗意,并不因为其中的宗教形象而成为一个宗教故事。即使是今天再看,我仍然被贯穿其中的那种微妙的哲学深深打动。巨人与孩子,耶稣与世人,巨人与耶稣,联系起他们的是人世间那两个永恒的话题――孤独与爱。爱,是付出,是牺牲,是宽恕,也是分享。


此刻我就站在这位文学大师的墓前。这是一座白色方形大理石雕塑,上面有一座横卧的裸男雕像,好似正在曲膝飞翔。据说这是按照王尔德在诗集《斯芬克斯》中的意象而雕刻成的狮身人面像。墓碑基座上除了“奥斯卡•王尔德”这个名字,再无任何修饰语句。

墓碑上除了深红粉红的各色唇印之外,还有世界各地崇拜者的签名和涂鸦,乍一看简直像是狂欢party,完全没有肃穆的氛围。王尔德一生叛逆,他的粉丝们也同样潇洒不羁。王尔德地下有知,当大笑相和吧。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一向语出惊人的王尔德说过这么一句名言:好美国人死了上巴黎,坏美国人死了就留在美国。此时此刻,站在他巴黎的墓地前,想起这句话,我忍不住地微笑。

王尔德以他急智妙答的天纵口才闻名于世,不但能说而且敢说。作为唯美主义大师,他发表过许多令世人瞠目结舌的言论,比如“为艺术而艺术”,“我的生活也将是一部艺术作品”,“爱自己是终生浪漫的开始”,“美高于一切”。。。 他相信艺术比现实更能忠实地反映特性和现象的精神及本质。当有人问他唯美主义是否可称为哲学的时候,王尔德毫不犹豫地回答:“它当然是哲学,它研究在艺术中可以发现些什么,它寻求生活的秘密。凡是在艺术中代表着永恒真理的东西,都是伟大的基础的真理的表现,所以唯美主义可以视为是对艺术中的真理的研究。”这是真真正正的锦心绣口。

我也知道有很多人说王尔德对社会对艺术有许多过激的思想和言论,可是我想这世上总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比如我真的认同他的绝大部分观点,包括那句引起很大争议的艺术见解:“书没有道德的和不道德的,只有写得好的和写得不好的。。。如果这本书能够创造出美感,达到人类能力所及的最高境界,就是一本好书。”这句话概括了我对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和胡兰成的《今生今世》的看法。在我自己的道德观已然成型的前提下,和道德正确相比,我更想看到真正写得好的书。


王尔德在事业的巅峰期,因为不容于世的同性爱倾向而遭遇两年的牢狱之苦,并从此被斥为“伤风败俗、大逆不道”,声名狼藉,众叛亲离。他出狱后前往法国,不久就因病于巴黎的一间小旅馆去世,享年46岁。

在王尔德墓前驻足的时间里,我不止一次地想到曾经两度拜访的济慈墓地。他们两人都是英国作家,同样苍白清瘦,才情卓绝。事实上,王尔德十分崇拜浪漫主义诗人济慈,称他为“一个纯粹而又宁静的艺术家”,济慈是唯美主义者和拉斐尔前派的先驱。济慈和王尔德都是在国外病逝,一个葬在罗马,一个葬在巴黎。更令人感动的是,他们都有一个不离不弃的挚友。济慈的好友舍温一路陪伴济慈从伦敦来到罗马,送汤送药,陪侍在侧。济慈最终死在他的怀里。甚至舍温死前仍不忘要求将他的遗体葬在那片异国的墓园,葬在济慈的身畔。而王尔德的终生挚友罗斯是他的第一个同性恋人,即使王尔德后来爱上别人,罗斯对他的友谊却始终没有改变。在王尔德被判有罪被送监狱的时候,在愤怒的人群中间只有罗斯一个人默默地举起帽子向王尔德致敬;当王尔德被宣布破产还债的时候,罗斯出面买下了他作品的版权并转赠给他的孩子,使其不至于在有生之年穷得一文不名;王尔德出狱后,又是罗斯前来迎接他,并陪伴他前往法国。王尔德最终死在罗斯的怀里。罗斯的骨灰也最终被安葬在王尔德墓内。

得友如此,夫复何求。


墓园是这样荒凉和寂寞的地方,可是如果没有墓园里的这些长眠者,荒凉寂寞的,将是外面的世界吧。


街边的Cafe

拉雪兹公墓

    

   

巴尔扎克墓

   

满布唇印的王尔德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