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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冷笑话

我看过的冷笑话中,让人最不知该如何反应的两则:
 
1  (摘自沈宏非老师的博客)
 
小学语文考试题,要求小朋友们用关联词把以下四句话连接起来:
   A 张X迪姐姐瘫痪了;
   B 张X迪姐姐顽强地学习;
   C 张X迪姐姐学会了多门外语;
   D 张X迪姐姐学会了针灸。
 
正确答案应该是:张X迪姐姐虽然瘫痪了,但顽强地学习,不仅学会了多门外语,还学会了针灸。
 
但是沈老师儿子的答案是:虽然张X迪姐姐顽强地学会了针灸和多门外语,可她还是瘫痪了。
 
一个更猛的孩子写道:张X迪姐姐不但学会了针灸,还学会了多门外语。她那么顽强地学习,终于瘫痪了!
 
 
2  (出自《麦兜之春田花花幼稚园》?)
 
从前,有一个小朋友说另一个小朋友肥。
 
第二天,他死了。
4月25日

城市的眼泪

下班回家,重重夜色已然笼罩大地。
 
我看见有人在流泪。
 
那是一个中年黑人妇女。她站在一个电话亭外,长久地注视着什么东西,默默流泪。
 
走近一看,电话亭上赫然贴着一张通缉犯的照片。
 
她就这样,悲伤地注视着照片上的男人,泪水一行一行地划过面颊。
 
她是谁。和照片上的人有什么关系。她为什么流泪。我不敢想也不愿想,我的眼里,只看到她脸上的泪。
 
 
这是个诡谲的城市。在这里生活的短短几个月,我看到了很多眼泪。
 
每天上下班经过的道路上,有一个长期睡在路边的流浪汉。刚来的时候正是圣诞节与新年的交会,他的小窝外竖着一块牌子:
 
你们的圣诞礼物是什么?:i-pod?数码相机?新衣服?。。。
我什么也没有。
 
他平时看起来很有精神,常常向路边的行人搭话,大笑大叫。
 
可是有一天晚上,经过他的小窝,我看见他在无声地抽泣。哭得像个孩子。
 
 
我看见过有人在路边的墙上贴自己失踪亲人的照片。她拿一个小桶,用刷子把胶水刷在照片后面,几步一张地贴在墙上。满满的一长串。
 
警察发现以后过来干涉,她流着眼泪大喊:他再不回来,我和孩子都没有东西吃。。。
 
 
在灯红酒绿的百老汇,我看见一个男人,穿着后背满是褶皱的西装,左手提着公事包,右手捏着一枝玫瑰,慢慢地行走。
 
在四周的七彩霓虹和路人闪烁的目光下,他忽然就这样泪流满面。
 
 
4月22日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早在上个星期,我就敏感地嗅出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果然不出我所料,这几天我一直处于紧张的战斗状态。工作太多,team里每个人的神经都接近崩溃状态,Mayda已经快要哭了。如果不是为了保持祖国人民的良好形象,我早就把电脑给砸了。
 
今天早晨,我带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来到办公室,赫然发现有个陌生中年男子坐在我旁边的座位上。他什么也不干,就那样呆呆地坐在那里。我看了他一眼,觉得可能是来面试的。因为我们似乎有一个比较senior的职位正在招聘,最近来了不少面试的人。
 
然后我就立刻奋不顾身地投入了工作中。但是很快就被一个公式逼疯了。输入公式却只能得到一堆乱七八糟的乱码,于是整个文档变得像一堆狗屎一样。旁边那个陌生人看到我咬牙切齿的样子,就探头过来问了一句怎么了。已经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我立即把他拽到电脑前,说:你看你看!这个公式明明是对的,怎么现在变成这个样子!
 
他说,是不是公式错了啊?你用的是什么database啊。要不要打电话问他们一下?
 
我不屑地说:切,这个公式我都用过一千次了,肯定没错。说着我就抛下他不理,继续和电脑搏斗。
 
然后我又接到一个一起进公司的朋友从伦敦打来的电话。我立即向他哭诉了一番我最近的非人遭遇。不想被别人听到谈话内容,而对方又是中英混血,会说一些中文,我便用中文夹杂着英文哭诉。
 
再后来,我又赫然发现我的老大正在和我旁边的陌生男人热烈握手。看起来不像面试嘛。。。去厕所时经过秘书的座位,我便问她:这个男的是谁呀?
 
秘书吃惊地说:他你都不认识?他是我们的Global head of Financing啊,刚从伦敦来。。。
 
我的老天。那他岂不就是我的老大的老大的老大的老大。。。我刚才还用这样的态度和他说话!
 
秘书接着说:听说他说一口流利的中文呢。。。
 
听到这里,我只想说:墙在哪里?谁也别拦着我,我要去撞墙。。。
 
 
 
在我们的team里,Jeff是做share buyback的,他的工作和我们不是太相关,所以大部分时候他都单枪匹马地奋战。他有点欣赏我,加上坐得近,有时候也会让我帮他一点忙,所以对他的工作内容我倒不是一无所知。
 
然而今天我却接到一个找他的电话,他正好不在,我便照老规矩问对方是谁,找他有什么事。
 
对方迟疑一下,说:我是百事可乐的,想向你们增加order。。。不过他不在就算了。。。
 
天哪。我隐约知道,百事是我们share buyback的大客户啊!天上掉钱啦!
 
我立即激动地对他说:不。。。等一下,我这就找个人来和你谈,你千万别挂啊!
 
我放下电话马上揪住team里在座的每个人问了一遍,大家的脸上都露出茫然的表情,没人知道该怎么做。老大又不在。
 
如果错过这个大order,我知道结果是什么--我们白白错过天上掉下的钱,而Jeff更是会抓狂的。。。
 
我忽然想到,Jeff的工作和trader们密切相关,情急之下我立刻冲到trader们的工作区,在那里一如往常的一片喧闹中,我使出全身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大吼一声:
 
谁是做百事可乐的???
 
四周顿时一片寂静。每一双眼睛都盯着我。一个男人颤颤巍巍地举起手说:我是。。。
 
他的脸上写满害怕和不解。大概以为我是来找他寻仇的。
 
我抓住他就往我那边跑。边跑便说:百事。。。要加order。。。
 
他马上醒悟,跑得比我还快。
 
终于,我们牢牢地接住了天上掉下来的钱。
 
Jeff回来听说这事以后很高兴。他去trader那边走了一趟,回来说:大家都很impressed啊,说从来没见过声音比所有trader还要大的女孩子。
 
我想,今天我的这声河东狮吼,应该被光荣地载入公司的史册,流芳百世,名垂千古。我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还是很有潜力的。以后要多多练习,等到能把玻璃都震碎的时候,我就该考虑去申请吉尼斯记录了。
 
 
 
晚上当然还是加班。然而在我的坚持下,今天我们叫了四川餐厅的外卖,老吃日本菜吃到我都要吐了。但是四川厨师放辣椒毫不手软,几个同事都被放倒了。只有我辣得不亦乐乎。
 
深夜两点半,我终于完成工作,收拾收拾回家了。
 
本来我们加班回家时可以免费叫车。这种车其实不是出租车,而是专门为公司提供接送服务的。一般都是奔驰和宝马,非常舒服。 然而今天,我劳动人民的淳朴本性大爆发,决定走路回家。
 
走到一间club门外,路边停着一辆跑车,车里是两个打扮入时的美国青年。他们热情地向我喊道:上车吧!你去哪里?我们送你去!
 
我当然不会笨到真的上车,然而就在我快步走开的时候,忽然听到其中的一个男生对另一个说:
 
别叫了。你还没看出来?她是刚下班的。没劲。
 
我真是怒火中烧啊。还有没有天理啊,勤劳勇敢的劳动人民居然被歧视了!
 
4月20日

小事情

小事情A:
 
今天中午,在公司餐厅遇见在刚来美国时有过一面之缘的HR。这位大姐在我心里一直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她生得人高马大,满头金色大卷发,轮廓分明的脸上擦了厚厚一层粉。声音又低沉得像一口铜钟。
 
我就直说了吧,我总怀疑她是个男人假扮的。
 
这个问题纠缠得我好苦啊。自那以后,这还是我第一次再遇见她。想想老傅我在纽约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我决定要勇敢地打破心中这个千古之谜。
 
于是我磨磨蹭蹭地走过去和她共桌吃饭。她人很友善,我们就边吃饭边聊了一会。我边聊边偷偷观察她的喉咙和胸部。看不清楚是否有喉结,因为她穿高领衣服。胸部看起来倒是货真价实。
 
没有突破口。怎么办?我只好鼓起勇气假装不经意地说:你的声音很特别啊。。。
 
她看我一眼,笑笑说:很低沉是吧?我以前是个男的。
 
我一口饭几乎哽在喉咙里。
 
看到她好似并不怎么在意的样子,我又壮着胆子问:那现在变成女人了么?
 
她说:还不能说彻底变成女人。不过快了。
 
我一时间无话可说,只好低头吃饭。她倒是好像要打破窘境似地说:我一直都想做女人。。。现在这样,对我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我说:那你会不会有的时候不习惯?你现在快乐么?
 
她浓妆的脸上忽然绽放出一个令人目眩的笑容:快乐得不能再快乐。
 
我也很高兴。因为这件事,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很好。谜团的解开倒是其次了,我真是觉得,有不同,世界才美好。
 
 
小事情B:
 
我的头儿David最近才忽然发现我是已婚人士,吃惊得不得了。他很有兴趣地问: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我正埋头工作,就简单地说:在西藏认识的。
 
他没有作声。过了半晌,我以为他已经走了。一抬头,发现他还站在原地,若有所思。
 
他看看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走开几步,终于还是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
 
他。。。不会是个西藏人吧?
 
 
小事情C:
 
我和铭基在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视频聊天。他挥汗如雨地在一堆杂物中找他的一张银行卡。
 
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某文艺男青年的博客。就满怀期待地问他:请问你也是文艺男青年吗?
 
他还在气愤地找那张卡,头也不抬地说:找到了就是文艺男青年,找不到就是愤青!
 
 
小事情D:
 
还是关于铭基同学的。有一次我们去China Town买海鲜。旁边有个西方人模样的女人也在买,她忽然用极其流利的普通话说:给我称一下这几只龙虾。。。
 
铭基同学惊得面无人色,他张大嘴看着她,又转过头来看我,轻轻地说:你听见吗?她。。。她说中文!
 
外国女人的普通话说得比他这个香港同胞还要好。也难怪他满脸的不可思议。
 
我仔细端详了一下那女人的相貌,拍拍铭基同学的肩膀,小声说:不用那么吃惊。是个新疆人。
 
铭基同学的嘴这才合上。
 
亲爱的香港同胞,你怎么就忘了,我们伟大祖国可是有五十六个民族呢。
 
我很得意。看来还是大陆人民见多识广哇。
 
4月19日

总少一座庙

看到舒婷的blog写去法源寺,我一下子又被回忆击中。坐下来算算日子,发现法源寺一年一度的丁香诗会已经开过了。
 
法源寺的丁香诗会其实渊源已久,尤以清代为盛。纪晓岚,龚自珍以及宣南诗社,当时几乎每年四月都到寺中赏丁香吟诗唱和。当年徐志摩陪同印度诗人泰戈尔来到法源寺观赏丁香,徐雅兴大发,在海棠树下做了一夜的诗,传为一时佳话。徐的老师梁启超特作宋词纪念此事:
 
临流可奈清癯,第四桥边,呼棹过环碧;此意平生飞动,海棠影下,吹笛到天明。
 
法源寺素有“香刹”美称,花木繁多,从牡丹到丁香,香飘寺外,名动京城。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源寺可算中国寺庙中数一数二的风雅之所。丁香,僧侣,诗篇,好一派飘然出世的情怀。然而细阅史书,却又于历史的重重迷雾间见到另一个悲怆沉重的法源寺,式今鉴古,昭告方来。明明是佛家清净院落,偏又承载了尘世间大起大落,大悲大苦。
 
法源寺始建于唐贞观年间,是京城最古老的名刹。太宗为纪念北征辽东而战亡的将士而建此寺,其时名为“悯忠寺”。安禄山史思明坐镇北京时,曾在寺中建起两座大塔。唐朝完了,塔也倒了。。。宋徽宗在这里消磨掉人生的最后岁月。谢枋得白首绝食,饿死在寺中。袁崇焕的忠仆将主人的尸首从刑场偷出,连夜送进了悯忠寺。梁启超和谭嗣同在这里第一次见面。后来谭公的尸体,也被王五的兄弟寄放在此处。。。
 
逝者已矣,存者思思。
 
在北京时,我常去法源寺。第一次去时,刚读了李敖的《北京法源寺》。我对李敖其人怀有诸多保留意见,这本书却见李真心。 后来才知道李敖写书时从未去过法源寺。那次去是和当时的男友一道,两人按图索骥,一路慢慢寻去。下车的那站叫牛街,法源寺隐藏于无数破败的老胡同和回民小吃店中,俨然是大隐隐于世。到得寺庙,却不见期待中的丁香成海,这才知道花季已过,足足来晚了一个月。
 
再去时,我的天地已物是人非。前男友已成陌路,我和他的好友Bin却阴差阳错地成为真正的心灵挚友,这份默契一直保留至今。我和Bin一起踏足法源寺,四处观望,好奇更胜初次来访。我们看到了旁边佛学院的学生,我们轻声念着寺中壁报上僧人亲手书写的文字。我还记得其中的一则小故事,谈到佛教对色的看法。有人说,我见色如不见,心自回避之;有人说,我见美女如见红粉骷髅,心自憎恶之;有人说,我见美色,知是美色,心下安然。。。佛皆含笑不语。此时有一僧疑惑问道:美色何来? 我却看不见。佛方许之,以为大道。
 
自己一个人去的时候最多。去的多了,连常年在寺庙门前乞讨的那个恶形恶状的流浪汉也似乎认识了我。终于也看见了传说中的“香雪海”。丁香之盛令人叹为观止。我可以在院落一角的长廊上一坐就是半天,看满地黄花堆积。看树影间投射的圆形光斑。看偶尔走过的僧人。走过很多寺庙,只有法源寺带给我如此特殊的感受。看到僧人吃饭,打水,互相剃头,觉得世间安详,岁月静好。看到断碑残垒,又想到这座寺庙承载的忠骨碧血,济世除苦的情怀。便是那极弱且美的丁香,一联想到杜少陵的“晚随兰麝中,休怀粉身念”,也会令人顿起救世之心--虽然救世也是佛心。法源寺真是个矛盾的综合体。
 
中国的名山大川总少不了那一座画龙点睛的寺庙。在国内时因常见到,便不觉得可贵。去国离乡后方才体会到“登临似少一座庙”的心情。想在欧美的高山上见到中国的寺庙,这或许是奢求了。然而我也常常幻想,若是在寻常居住的城市中,能有小小一间佛家院落该有多好。伦敦,纽约,巴黎,罗马。。。这些城市美则美矣,在我看来,却总少一座庙。
 
 
 
 
 
4月17日

人生何处不相逢

复活节连上周末,一共有三天假,兼之窗外春光大好,我便一鼓作气地去了波士顿。
 
在这个离纽约仅仅四小时车程的地方,住着我亲爱的学妹凡凡和我最好的朋友ZZ。就目前的状况来说,他们两个算是离我最近的亲人了。
 
在波士顿逗留期间,他们两个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地领我到处吃到处玩,ZZ同学甚至因陪我逛街操劳过度而病倒,我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凡凡更是悉心照顾我的生活,无微不至,我住在她那里也给她添了不少麻烦。不善言辞的我,只能在这里向二位鞠躬道谢了。
 
我对波士顿的印象好得不得了,小城市宁静舒适,无论是地铁还是路面都比纽约干净不知多少倍。也可能由于它是第一批新移民登陆的地方,整个城市洋溢着一种淡淡的欧洲情调。以前看过一个记录片,讲的是一位查尔斯狄更斯的崇拜者从英国特地来到波士顿,探寻这位大作家当年在美国生活的点点滴滴。当时电视上出现的画面就颇令我惊讶,因为所有的建筑道路都是欧洲的翻版,一点也不像在美国。
 
波士顿最为出名的地方,我想一定是它“大学城”的美誉。美国两所最顶尖的大学都在这里--哈佛和麻省理工。除此之外还有波士顿大学等二十几所(还是十几所?)其它大学。一个小小城市竟容纳了这么多高级学府,也难怪它气质高贵独特。走在路上,四周全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偶尔有几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也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浮想联翩,猜想他们是刚从哈佛某个图书馆走出来的老教授。
 
我这次来波士顿,最想看的“景点”就是哈佛大学,除了由于它号称“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也因为想看看ZZ正在生活并战斗着的地方。
 
我最好的朋友在哈佛读书,这句话说起来就很令人自豪。记得当年得知他拿到哈佛的offer,我们几个都拿他开涮,说“原来哈佛也不是那么难进的。。。”云云,一直说到他郁闷为止。然而其实在我心里,真是很为他骄傲的。我的朋友中名校出身的大有人在,然而读书读到上哈佛这个程度的,也就唯有他一个而已。
 
哈佛的校园远远不如英国的牛津剑桥,却可能汇集了世界上最智慧的头脑。
 
 
 我和凡凡在John Havard爵士的塑像前。据说摸过他的左脚能令人变得智慧。
 
 
 这是中国早期在哈佛的留学生集资捐献的石碑,典型的中国风格,让我想起北京的孔庙。驮碑的便是传说中龙的长子,最能负重的霸下。
 
 
落英满地。
 
 
听说过无数次的燕京图书馆。
 
 
 
哈佛校园中鳞次栉比的图书馆。
 
 
 
中午,我们在一家东南亚餐厅吃午餐。
 
 
 
这天的天气好到不得了,午后我们漫步于公园和草地。
 
 
 
 
花都开好了。
 
 
下午我们还逛了街购了物(ZZ同学就是这样被活活累倒),还去了Government Centre。越发觉得波士顿很像我以前待过的英国城市伯明翰。
 
在一家意大利餐厅吃过晚饭后,我们在地铁站告别。我和凡凡回她的公寓,ZZ累病再加还有paper要写(哈佛不是那么好读的哇),第二天就不再出来和我们玩了。
 
我们坐在地铁站的长椅上,ZZ忽然看着我说:这一去又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了。。。
 
我说: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本来是开玩笑,说着说着,心里竟好像要流下泪来。
 
ZZ说:我们说这样的话,也不是第一次了。。。
 
我点头。
 
人生为什么总要分别。可不可以不分别。如果一定要分别,是不是不如当初不相逢。
 
我和ZZ认识十年,就算我能活到一百岁,十分之一也是个不小的数字。中学时他是我的小组组长,大学时我在人大他在北大,相隔仅仅几个公车站的距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几乎每个周末都见面。我们彼此见证过对方的成长,我们旁观过对方的爱情。
 
可是为什么印象深刻的总是离别。上一次的情景明明还历历如新。去年夏天在北京,我们在当代商场门前重逢,几天之后,三里屯回来的出租车里,你又对我说保重再见。
 
你是否还记得我们的中学时代。十四岁的我,和十四岁的你。放学后我们挥手说再见,心里一丝留恋也无,因为知道第二天还能再见面。我们的大学时代。十八岁的我,和十八岁的你。周末出游后你送我回到学九楼的宿舍,夜色中我们说再见,我知道下个周末定能再见。
 
现在的我们却什么也不知道。我即将离开纽约回到伦敦。而你即将毕业,一切都是未知数。下一次的重逢在哪里,什么时候,我们会是几岁,你的身边会否有伴侣,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车来了,我上了车,我看到你一个人在站台上,眼泪差一点掉下来。
 
凡凡不说话,我知道她在想什么。我看着她,心想原来春天是个离别的季节。我和你的分别不在此际,两个人却都清楚地预感到第二天的离别上演。
 
我还记得你高中时写给我的第一封信,你的小小苦恼,你说要和我一起周游世界,你说你恋爱了,你说你拿到了美国的offer。。。你来北京时我带你去雕刻时光,我去上海时你领我去石库门。。。你可知道北大东门的雕刻时光早已被拆掉,在那里的好日子好时光也随之一并灰飞烟灭。
 
你拿不定主意时爱听我的意见,其实我一直觉得你比我更懂事更坚强。我的意见总带着太多个人性格的影子,你该学会聆听你自己的内心。这些年下来你走得一直稳稳当当,其实全都是你自己的功劳。我虽然是你的学姐,在一起时总是你照顾我多些,你真的比我强。你的未来会很美好。
 
 
第二天在车站,匆匆拥抱一下凡凡,我逃也似地走了。头都不敢回一下。
 
 
在如今这样的时代,我们以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方式颠沛流离着。人人都说地球小,我怎么还是觉得大。是谁说了人生何处不相逢,为了这句话,我们都要好好生活。如果到了那一天,离别的时候我们可以平静地笑说再见,是不是才是真的长大了。
4月13日

就让我八卦一下吧

有人说看过我的blog后觉得我很阳春白雪,我觉得这话不对。其实这么多年来,在我小小的卑微的心灵里,八卦还是占据了强大的不可动摇的地位。在家的时候看娱乐新闻,我对大小明星的绯闻八卦那是如数家珍,娓娓道来,母亲大人常常纳闷,说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呢?就连我偶尔文酸劲犯了,看看书看看画,也要神经质地把作家画家的家庭背景和恋爱经过查个清清楚楚,也算是意淫吧。
 
我觉得八卦没有什么不好,至少从侧面证明我精力旺盛。
 
最近我又八卦了一回,下载了第25届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礼。我正襟危坐聚精会神地看了两遍,有几点感想:
 
1. 走红地毯的时候,还是大明星有气派。看人家任达华那架势!其他所谓“社会名流”和“社交名媛”就不行了。手脚怎么放都不自然。有的人穿上新礼服怎么好像偷来的一样。
 
2. 黄秋生拿了最佳男配角,他确实演得好,不过演《杀破狼》的那个也不比他差。还有我觉得更好的连提名都没有,就是《七剑》里面的那个变态坏人,每次听他抽筋一样的笑声我就忍不住想替金像奖颁奖给他。
 
3. 张靓颖同学!我看到你在《电影之歌》里面的造型之后恨不得把你的造型师和化妆师都痛打一顿。
 
4. 我想给吴君如女士颁“最佳勇气奖”。怀孕的她肚子大到好像马上就能在现场生了。
 
5. 这次电影《黑社会》大出风头,一举拿了“最佳导演”和“最佳电影”两个大奖。得奖者都激动地冲到台上致词“感谢黑社会里的所有人。。。”,听得我毛骨悚然。估计真的黑社会老大们看到这个该开香槟庆祝了。不过也想对香港电影人说一句,拍黑道片是你们的强项,但是别太依赖这种类型了。一来过分美化黑社会对青少年确有不良影响,二来陷入这种单一思路后很难有新突破。其实别的类型也值得探索,香港市场还是大有潜力的。
 
6. 秦海璐同学以后还是不要来当颁奖嘉宾了。每次都穿不对衣服+台上疯疯癫癫语无伦次。
 
7. 莫文蔚我一直喜欢。可是凭《童梦奇缘》就提名最佳女主角有点夸张了吧?您这才出场几次呀?
 
8. 上次听娱乐圈内的朋友说起范冰冰和某人的某种关系,我还半信半疑。这回我信了,确实挺微妙的。
 
9. 刘嘉玲和郑秀文,岁月催人老哇。
 
10. 关淑怡唱现场真可怕呀。敢情您以前的唱片都在欺骗群众呢吧。
 
 
说了这么多负面,当然也有好的。比如周迅拿最佳女主角和梁家辉拿最佳男主角,都是实至名归。 倪匡和蔡澜的搭档也让人感叹“姜还是老的辣”。蔡琴唱现场真是没的说,就像一台优质老唱机。金培达先生给《如果爱》写的歌也确实好听。。。等等。
 
 
当下的香港电影界,撑起大台面的还是那几位老戏骨和大导演,等到他们退位之后谁来接班?这还是个大问号。没有了梁朝伟,梁家辉和张曼玉的香港电影,能否继续焕发光彩?
 
香港的新一代男演员中,我喜欢李灿森。可他长得不好看,注定做不了男主角。被人提得多的是余文乐和吴彦祖,这两位形象是足够了,可是仍然没有梁朝伟的那股独特气质。每次看到梁朝伟,我都觉得,他与这个世间的距离,仍有一步之遥。因此他可以自由自在地做戏,穿梭于不同角色之间游刃有余。我真希望他能一直演下去。
 
年轻女演员中,我觉得林嘉欣和李心洁是可成大器的。内地我看好演了《孔雀》的张静初。这几个都有灵气也有戏味。看来女演员方面不至于青黄不接。
 
其实中国大陆的电影界有很多优秀的青年导演。可是他们的作品大多偏向地下电影,实验风格,比如《十七岁的单车》。然而艺术片的观赏人群终究还是小众,能吸引大众真正走进电影院欣赏的电影,注定还是需要品质和票房双修的。陈可辛的《甜蜜蜜》,陈凯歌的《霸王别姬》和张艺谋的《英雄》都是好例子。(有人说《英雄》是垃圾,我不觉得。概念上是取自日本的《罗生门》,可是分段叙事也算传统模式了,塔伦蒂诺的《黑色追击令》不也是一样?至少《英雄》在表达上是自成一派的,这个就足够了)
 
二十一世界最缺的是什么?人才。二十一世纪最滥的是什么?盗版。中国电影无可避免地挣扎在这样的二十一世纪,山高路远,来日方长。作为一个电影爱好者,我只能期待更多优质新鲜血液的加入,以身外身,做梦中梦。
 
 
4月11日

鸿飞哪复计东西

周末的时候乘地铁,于车厢颠簸间撞到身边的中年女子。我连声道歉,她微笑摇头。我的目光迎上她的,凛然一惊--眼前这女子,高鼻深目,轮廓却比西人柔和得多,一眼便知是东西混血--吃惊的当然不是这个,而是我曾经见过这张脸。
 
在哪里见过呢?随着列车轰隆之声,我搜肠刮肚地想,不时愣愣看她一眼。
 
终于想起来的时候,彷佛电光石火,周围的一切瞬间安静下来。怎么这样巧?我看着她,心中百感交集,差一点就要拉住她的手问:你父亲身体可好?
 
 
她不认识我。我却见过她两次。两次都在北京什刹海的银锭桥附近。两次都是冬天。她混血的样貌在人群中格外显眼,我留意到她却不是因为这个,而是与她并肩行走的老人--她的父亲杨宪益先生。
 
杨老先生是我的偶像,大名鼎鼎的翻译家。第一次看他的译作,是凡尔纳的《地心游记》。我非常喜欢凡尔纳,读过他的每一本小说。《地心游记》的译本有好几种,这些年来,我看过杨宪益的,陈伟的,鲁迅的,印象最深的还是杨老的译本。我不懂法文,没法和原著比较,可是杨老的笔触却令我似乎亲见地底的海洋,亲身感受到主人公在那里迷路时所产生的巨大孤独感。
 
长大些,读到了《荷马史诗》的《奥德修记》以及萧伯纳的戏剧集,一看封面,还是小小的谦虚的四个字“杨宪益译”。
 
王小波曾经说:在中国,最好的作者都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我深以为是。读过王道乾译的《情人》,季羡林译的《悲惨世界》,傅雷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 那种震撼感真令人连笔都不敢再拿。和许多所谓的著名作家比起来,他们的译笔才是真正的大家之作,生花之笔。对于中国这一批优秀的翻译家,我从心底里致以最高的敬意。
 
杨老的特殊贡献还在于,他不仅将外国文学翻译成中文,还把中国的优秀文学作品翻译成英文,希腊文,法文,意大利文等等介绍到海外。读大学的时候,我认识一位醉心中国文学的意大利女生,她最爱的小说是《儒林外史》。一问她看的译著--杨宪益的手笔。
 
就连到了美国,一次与一位法国同事闲聊起来,她说,我看过你们中国最好的小说--《红楼梦》。谁翻译的?“Yang Hsien Yi”,她清楚地吐出这几个字。
 
 
正因为对杨老的崇拜,我早就从报章杂志上看到他的照片,也知道他的家就在银锭桥旁。也正因如此,才能第一眼看到他就马上认出来。老先生温文尔雅,手不离烟,目光纯净平和,心中似乎一派澄清。
 
如果不是听说过他的爱情故事,我也不会知道陪伴在他身边的混血女子便是他的女儿。
 
杨老在牛津读书,主攻希腊拉丁文学。彼时结识同窗英国女子戴乃迭(Gladys),从此谱下一生恋曲。戴乃迭的父亲是位传教士,她本人在中国出生,长到六岁才回英国,是牛津历史上第一个中文专业的学生。四十年代他们一起回国,教过一阵子书,后来去了梁实秋主持的翻译馆,两个人一起合作,翻译了大量文学作品。常常是杨老拿着书口译,戴乃迭用打字机飞快地打出来,然后再润色修改。
 
可是现实并不总如“红袖添香夜读书”般美好。文化大革命时,可想而知他们历尽了艰辛。一起蹲过监狱,儿子在文革中精神失常最终自杀,戴乃迭受到打击一病不起。杨老悉心照顾她,直到她去世。在一起的六十多年,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相濡以沫直到最后。
 
 
戴乃迭。                                        杨宪益夫妇。
 
 
在什刹海遇见他们父女,在我当时的人生中是很重要的一件事。那时我已然忘却自己此行的目的,只是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们走。记得老先生穿黑色布鞋,步履稳健,依稀能想见他当年一袭长衫的潇洒清雅。我跟着他们绕着河岸走了一个圈,最后回到那扇老式木门前。听不见他们说什么,也可能其实什么也没说。
 
第二次遇见他们时,已经是另一个冬天。他和女儿似乎送客人出门,几人一起散步一段。我又身不由己地跟着他们走。看起来那几个客人像是来采访他的媒体记者。这次我听到一些谈话内容,好像是说他女儿并不长住国内。还听到老先生淡然的语调,说翻译只是职业,没什么重要,书都送人了。喜欢的是历史,可是没做出什么成绩。不过也无所谓了。
 
那个时刻我终于意识到他为什么带给我那样大的亲切感。他平静的目光语调,都像极了一个人--我的爷爷。
 
算起来我爷爷比杨老还大十岁,一生也是历尽磨难。可是风雨过后却是心平如镜,不起涟漪。他无大喜也无大悲,似乎世界上并没有什么事是值得狂喜或嗔怒的。也许对他来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因为他已经历过一切。
 
爷爷甚至很少谈起他的过往经历,年少的我不知道他有过怎样轰轰烈烈的过去,只能从他的只言片语中遥想当年。学校的教科书里讲方志敏烈士的故事,在爷爷嘴里就是“志敏”,他的好朋友;鲁迅写《纪念刘和珍君》,爷爷微笑,说刘和珍当年可是很标致的人呢;八一建军节,他作为全国仅存的三位参加过八一起义的老人之一接受电视台采访,面对镜头却还是说不出什么,只能重复“城里枪声响了一夜”;被国民党盯上,回家时隔着河看见有拿枪的大兵站在家门口,他转身就走,开始逃亡,甚至去深山里当了几个月的和尚。。。
 
 爷爷东渡扶桑,在日本留学九年,我却几乎从没听他说起过这段经历。印象中提起与这有关的事只有两次。一次是我问他,去外国要签证么?他说:什么签证, 买张船票就去了。另一次是电视上播出富士山的画面,他说:其实一点都不高--日本人没见过高山。
 
可是我看过爷爷主编的中国第一本革命刊物《红灯》,看到他写的刊首语后,我惊讶于他曾经有过那样的热情和那样的青春。
 
爷爷活了整整一百岁,看到了整整一个世纪的变迁。他看到,笑一笑,走了。仍然无语。
 
 
杨老喜欢说:没有什么可留下的,也不要留下什么。就这样吧。而“没有什么”也是我爷爷的口头禅。其实他们留下的,是无数后辈一生受用不尽的财富,然而在他们自己的心里,一切都如燕过无痕。不是真的不记得,而是看开了,看淡了。活在当下,而不是回忆里。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
4月8日

碎碎念

在蛰伏了两天之后,老傅我又重现blog江湖。
 
最近很忙,我的纽约rotation在五月中旬就告一段落了,五月底或者六月初将开始下一个。下个rotation的地方,我还是想杀回伦敦。虽然我很喜欢纽约,可是孤零零一个人的滋味也不怎么好受,很想念在伦敦每周五和朋友们的Friday drink。
 
可是这下一个rotation居然还要面试的!简直像当年找工作一样。每个人可以申请五个team,然后那些team就开始轮番向我们施展面试轰炸。好的team人人都想去,竞争很是惨烈哇。当年找工作的时候,一起竞争的人可能还有些实力较弱的,现在剩下的这批人可都是传说中的青年才俊呀,看看大家的简历,全都是牛津,剑桥,伦敦政经学院毕业的,真是又才又俊呀。
 
更为可怕的是,由于我申请的team都在伦敦,本来以为电话面试就可以的,谁知竟有好几个都提出了video conference的要求。如果是视频聊天也就罢了,可这是视频面试,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种世面呢。昨天去video了一回,可是技术上似乎有故障,我一进房间伦敦那边就看到我了,可我还不知道,傻乎乎地东张西望,不知做了些什么蠢事。现在想来觉得很可怕,好像被偷窥的感觉。而对方有四个人哪!简直是集体偷窥。。。后来不知为什么两边都看不到了。这个可是我最想去的team啊。申请的人巨多无比。
 
就在这样重要的面试的前一天晚上,我还去看了一场NBA球赛。客户请我们去的,大家都去,我也不好不去。。。其实我根本就是很想去。我还从来没看过活的NBA球员呢。虽然比赛的这两个队的名字我都没听说过。。。
 
我们是在顶上的包厢里居高临下地看比赛,虽然有吃有喝,但我觉得可能没有坐在普通观众席上的感觉好。不过NBA还是很酷的,人多又热闹,还有很多中场表演。我还看见了坐在观众席上的大明星,小甜甜布兰妮的前男友Justin Timberlake。
 
  比赛正要开始。
 
 红队甲和白队乙。
 
 观众看台。
 
 很厉害的小孩过招。
 
 
辣妹热舞。
 
 
我们的包厢里,老大们在窃窃私语。
 
铭基同学,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没错,我的照片全都虚了,没有焦点。。。您就凑合着看吧。
 
NBA球赛还是很好玩的,希望广大客户群众今后再接再厉,多多邀请我们来免费观赏。最好能搞到第一排的座位。
 
 
前天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前天下午我们美国分部所有做equity的人都去开了一个很大的会。大意就是表扬与自我表扬,大家同声称赞一下我们在2005年取得的辉煌成就。
 
本来这没有什么可说的,可是第二天和我同时加入公司的另一个同事G兴奋地跑来告诉我,头天下午开完会后,主持会议的,也就是我们的head of equity,反正是极大的一个头头,到处向人打听我是谁。大家都不知道,只有G知道,就告诉他我是来这里做rotation的。
 
结果那个头头问了很多很多我的情况,还让他的秘书把我的电话什么的记了下来。不知道想干什么。
 
听得我有点受宠若惊又有点心惊胆战。我一度怀疑是我开会时睡着10分钟被他看见了,G竭力否认,说她认为是好事情。我想,难道是我这样的青年才俊的本质被他发掘了?
 
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人找过我。我觉得自己可能又犯了“太把自己当人”的错误。记得上次回北京时,在大马路上被自称是某某影视公司的“星探”拦下。我明知是假的,还美滋滋地向朋友们炫耀。结果大家都鄙视地说,你这样的都能被“星探”“发掘”,肯定是假的。
 
我觉得,以后还是别太把自己当人了。做一个最平凡的草根小百姓可能是最幸福的。当然如果常有免费NBA看我也不反对。
 
 
4月5日

馒头

 下班回家的路上,前面走着一个东方面孔的老人,一边走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什么东西。
 
我看见人吃东西就受不了,一定要冲上去看个明白。结果我一路小跑到他跟前一看,原来他手里拿着一个白乎乎的大馒头!
 
我赶紧倒退三步。一般来说在路上不管看到别人吃什么我都很有兴趣也很羡慕,可是馒头。。。啧啧啧,馒头就算了吧。
 
因为对于馒头,我有非常可怕的回忆。
 
这事还得从六年前的军训说起。大一新生的军训,好多人都经历过吧?我们那时被大车一路押解到丰台军营,在几个几乎完全没有笑容的教官手下讨生活。
 
每天的运动量极大,食量也跟着大增。别看都是女生,吃起饭来简直如狼似虎。尤其是某个爱折腾人的教官,把队伍拉到食堂旁边,命令大家齐声唱歌喊口号,声音不大不准开饭。我们早就暗暗憋了一肚子火,等到吃饭令一发出,大家都异常沉着冷静地飞速夹菜,其间只见食指大动,筷子纷飞,几分钟之内盘子就干净得几乎不用再洗。
 
可是肚子还没饱呢。幸好主食管够。那时食堂晚饭的主食顿顿都是馒头,我长在南方,很少吃馒头,刚来时几乎咽不下去。后来在残酷的生存环境考验下,肠胃吸收馒头的能力有了飞跃性的提高,我的晚饭从半个馒头,逐渐增长为一个,一个半,两个。。。最后变成三个!
 
各位同学们,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做给解放军同志吃的大白馒头啊!每个份量都不小,我竟然能吃三个!
 
其实,这第三个馒头我一般是藏在袖子里带回宿舍吃的。那时晚上才九点就要熄灯,还不准睡前聊天,简直把人憋出鸟来。又是在这样残酷的生存环境考验下,我发明了吃馒头玩的游戏。反正横竖也是没事,我就躲在被子里悄悄地一口一口吃馒头,这样打发掉睡前的漫漫无聊时光。
 
很快,我这种自娱自乐的活动就遭到了群众的抄袭。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能听到“嘶”的一声,那是有人拆开方便面包装,接着“卡拉卡拉”的声音,一定是那人躲在被窝里悄悄地啃方便面玩儿呢。我不怎么在意版权问题,夜里自己吃着大白馒头,听见对床在吃方便面,有一种惺惺相惜的知己之感。
 
军训结束后,我每晚三个馒头的壮举终于告一段落。不久我老爸出差来北京,在机场见到他的时候,他表现得很是平静。后来才听到我妈的转述。据说老爸连夜打电话给她,说:你要有心理准备。。。我们女儿的脸。。。已经圆到几乎认不出来了。。。
 
不圆才怪。后来我去称体重,好家伙,足足重了十斤!这哪里是军训,简直是养猪哪!
 
更为残酷的是,这整整十斤肉,从此就再也没有消失过。。。
 
从那时起,我也再没吃过馒头,它就是那十斤肉的元凶哇。
 
最近网络江湖上盛传“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我一看到就觉得遇见了知己。馒头真是挺可怕的东西。还没参加军训的小同学们千万小心。 
 
 
4月4日

放下放不下

我们team的老大前两个星期给自己放假,携一家老小去了中南美洲旅行。
 
到达的当天他就打电话给我们问东问西,我们问他现在在哪里,他说在墨西哥的露天酒吧喝啤酒呢。众人欣羡不已的时候,他却冒出一句:我好像还没反应过来。。。为什么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还满脑子全是工作呢?
 
大家大眼瞪小眼。
 
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他每天都要打来无数次电话询问工作情况,中间还参加了几次与客户的电话会议。从他的电话中得知,他在海边晒太阳,在和孩子们一起逛动物园,在做按摩,在爬山,在坐滑翔机。。。可是他的一颗心呀,却还是牢牢拴在工作上。
 
上周传出Google股票follow-on offering的消息,整整两个billion,全是Goldman Sachs一家投资银行做的。整个行内一片震惊。老大气急败坏地打电话回来说:他们怎么能一家独揽呢?他们这得赚多少钱啊?!正好我们当天输了一单deal (这也彻底打破了我入行以来不败的战绩,我前几天可还说自己是“东方不败”呢),在老大的情绪影响下,整个team上下一片愁云惨雾。 
 
我常常和同事M讨论,两个人都很疑惑:他肯定每天还在看华尔街日报呢。他这是在度假么?
 
他还真是放不下。
 
这令我想到前不久公司一个高层的辞职。他是公司元老级的高层,然而年纪却不大。因为在我们这一行,辞职然后另投他主是家常便饭,我们都以为他是接受了更高的薪水被挖去别家银行了。谁知公司的内部信件告诉我们,他是要彻底退出投资银行这个industry了。
 
后来听老大们闲聊时得知,他一直喜欢滑雪,退出投行界,是为了想一心一意地滑雪。准备开始享受自己真正喜欢的人生。
 
听到他的故事,令我想起演仁居士的诗:放下亦放下,何处来牵挂?作个无事人,笑谈星月大。
 
 
我又想到和我同时加入公司的一个同事。她平时和大多数人都格格不入,惟独对我很亲密,说和我谈得来。我以前常觉得诧异,因为我平时也是挺闷的一个人,一起培训的时候每次上课都打瞌睡,虽然喜欢喝酒,又不太爱跟大家一起去night club那种闹腾的地方。培训结束的时候大家除了封我为”大胃王”之外,还评我为“最酷的人”。我觉得“酷”这个词是他们好心修饰过了,其实说“闷”还差不多。
 
而她的性格和我南辕北辙,我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喜欢和我一起玩。
 
后来我们都被派来纽约,一次周末一起去看电影。她一定要看“Big Mama's House II”, 我真的不爱看这样的弱智电影。可是我想看的片子她又没一部中意的。最后我们折衷,两个人都勉为其难地看了一套不怎么样的“Tenant”。
 
就是那一天我忽然恍然大悟,找到了这一切的原因:
 
这所有一切,只因为她是个黑人。而且是个时刻将肤色问题放在心里的黑人。
 
挑选电影时,她只挑黑人主演的看。白人电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Big Mama”是典型的黑人电影,最后选择看"Tenant”,也是因为我无意中告诉她两个男主角其中的一个是黑人。
 
想来她喜欢和我做朋友,也是因为我们都是“有色人种”吧。因为同期进公司的那一批人中,白人占了压倒性的绝大多数。
 
后来我和她讨论过这个问题,她反问我:你难道不觉得有时确实会受到歧视吗?
 
我说:谁敢歧视我?如果我什么都做得比他强,我不歧视他就算客气了。我黄皮肤黄得高兴着呢。
 
她急急说:我并不是以黑色皮肤为耻。。。我根本不愿意往这方面想。。。我觉得自己已经做到什么都不想了。。。你说的看电影那些,可能都是我的潜意识影响吧。。。
 
我看着她,想到的却是佛经里说的“善知识,莫闻吾说空便著空”。大概若是人为的把这个“空”抓住,反而永远也空不了。
 
唐代严阳尊者问赵州禅师:一物不将来时如何?赵州禅师说:放下著。严阳尊者不解地问:我已经是“一物不将”了,还有什么可以放下呢?赵州禅师说:放不下,那只好担起走吧。
 
严阳尊者这才大彻大悟。他意识到自己之前仍是把这个“空”执着了,根本没有实证到空。赵州禅师把他的“空”夺走之后,他才领悟到自己原来一直没有放下。
 
达到真正的超脱,也就是佛家所谓的“空”,需要怎样的历练过程?我想,真正的领悟,本就在修行里。只有在生活中以不逃避的态度实际地把问题感受到了,才能在心灵上修为而获得解脱。
 
所以我也想对眼前的她说:放不下,那就担起走吧。
 
 
 
 
4月2日

守望者

常常有人问我,你的生活一定很丰富多彩吧?因为你看起来总是这么快乐。
 
我总是回答说,我的生活也许远不如你的精彩,只是我把每一点小小的快乐都放大了。其实我孤身一人单枪匹马奋斗在纽约,哪里来的那么多快乐?工作辛苦,睡眠严重不足,没有固定吃饭时间,周围没人和我说中文,周末完全没有约会。。。
 
然而我是个懂得珍惜的人。我四肢健全,身体不算不健康,还能自己挣钱自己花,抱怨太多会遭天谴。所以我决定要努力快乐。
 
 
有的时候在space上转转,看看陌生人的blog,发现很多人都很忧伤,特别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其实我能理解,并不认为他们是“为赋新诗强说愁”。对于年轻人来说,失恋,或是考试不理想,只是伤感情绪的某个导火索,真正的哀伤,源于青春期的迷惘,孤独,压抑,发泄,渴望理解而不被理解。
 
霍尔顿在《麦田里的守望者》里说:我的职务是在那里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可是我们生活的世界不是霍尔顿的麦田。谁才是我们的守望者?在我自己青涩伤感的青春期,我不止一次地这样发问。在那段时期里,我看很多书,也写一些只给自己看的文字,孤独惆怅的情绪如发酵般膨胀。可是我那时认为自己在思考,而思考的人注定是痛苦的。
 
直到我去了西藏。
 
对不起我又第N次地提起西藏。我一直认为那次旅程是我人生的转折点,不只是因为在那里遇见所爱的人。
 
到了那里才发现,一直生活在城市的自己,早已习惯享受物质和生活表相的愉悦。我那些所谓的青春期的痛苦和哀愁,只不过是这种物质愉悦的调剂品,和这盛大壮阔的高原圣土相比,过分的微不足道,简直是尘中的尘。
 
远道而来的藏民们在寺庙前长跪不起,纵横沟壑的脸上写满虔诚。我久久地看着他们,看得几乎痴了过去。
 
在纳木措的圣湖边,我遇见一位略通汉语的老人。他告诉我,他是带着全家来转山的。藏人认为圣湖边的山是神山,转山是一种祈福的方式。他说,有多少岁,就要转多少圈。我不知道他的年纪,只看到他虔诚地转了一圈又一圈。累了就停下来休息一会。我看到他的全家,全都是黧黑的肤色,笑起来雪白的牙齿。他们看人的目光,完全没有躲闪,是直白袒露的。
 
我问他,你们要用多长时间才能走到这里。
 
他说,走了二十天。
 
一路上我见到很多这样的朝拜者,他们无一例外的衣衫破旧,夜里躲在岩洞里休息,饿了就从衣服里拿出自带的干粮,小小的黑乎乎的一块,看不清是什么。
 
也是在纳木措,同行中的一个男生在结冰的湖上奔跑,结果一脚踩进一个冰洞,裤子鞋袜全都湿透。我们怕他感冒,因为在高原上感冒实在危险,赶紧把他送回帐篷休息。可能是海拔太高,他终究还是病了。我们把所有的毯子都盖在他身上,他还是发烧了,烧得脸色通红。同行的一个女生是学医的,她给每人都泡了藏药红景天,让我们喝了都躺下休息一会。
 
我喝药之后睡过去。醒来的时候,沉沉夜色已经笼罩了整个大地。我起来看看那个男生,他的额头还是滚烫,呼吸急促。我试着和他说话,他的意识似已模糊,说出一些单字,语无伦次。那一瞬间我觉得绝望,担心他的感冒发烧已变成肺水肿,在这医药贫乏的高原上几乎无计可施。
 
我清楚地看到肉身的脆弱。可是束手无策。
 
这是我第一次感到,肉身的痛苦大于一切痛苦。
 
我走出帐篷看到满天星斗,从来没有那么近过。广袤无边的大地上孤零零地驻扎着一些帐篷。远处的念青唐古拉山脉,在星空下发出蓝色的光。这时我忽然内急,虽然不奢望在这里能找到厕所,我还是跑去一间热闹的藏民帐篷询问。藏人很热情,一个胖胖的女人说,他们是有厕所的。她还特地带我去。
 
厕所在对面的山坡上,走过去,我已是气喘吁吁。
 
走近时,我看到那是一个由塑料布简单搭起来的小棚。最吃惊的,是它根本没有门。面向可能有人经过的道路的这一面,完全没有遮拦。我忽然意识到,藏民搭这个小棚,根本不是出于遮羞的目的。它是用来挡风的。
 
我茫然地问那个女人,这。。。怎么办?
 
她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做了个蹲下来的姿势,然后就站起来自顾自地走了。
 
我知道藏人妇女都是这样在露天小解的。可是她们穿的都是长及脚踝的大圆裙子,蹲下来再站起来,从外面看什么也看不到。可是我穿的是牛仔裤,像她们这样可就什么都看到了。
 
我看看天色漆黑,一咬牙就脱了裤子蹲下去。
 
可是就在这时,离我只有十米的道路上走来一群人,看起来是藏民的一个家庭,大约有十个人。他们好奇地紧紧盯着我。
 
那样的羞耻感,不是身临其境的人绝对体会不出来。我觉得天都要塌了。我深深地低下头,直到他们走过。
 
可是再次起来的时候,站在天空和大地之间,我忽然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这片土地上,一切都是自然。人的天性亦是如此。
 
只是,在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不认为还有什么事能令我感到更深刻的羞耻了。
 
回到帐篷,再去看看那个男生,发觉他的呼吸已经平稳许多,额头上冒出很多汗珠。我稍觉安慰,看来正在退烧。年轻人还是经熬。
 
第二天他已经差不多恢复了,他自称是“底子好”,似已忘却昨夜的病痛。只有我仍觉得后怕。
 
这天我就要离开纳木措继续赶路了。临别前的清晨,我披着一床大毯子又走到湖边。不远处,一个藏族老妇人正在用捡来的牦牛粪生火。我走到她跟前,她好奇地看着我手里的巧克力。我把巧克力给她,她尝了尝,小心地收起来,咧开没牙的嘴冲我一笑。接着,她取下自己的项链要给我。我不想让她觉得这是种交换,拼命摇头摆手。她似也明白,把项链戴回。
 
我们一起烤了一阵子牛粪生的火,期间似乎能听见时间流过的声音。我看着她,觉得自己也很老了,两个老人在一起烤火。地老天荒,岁月悠长。
 
在这亘古不变的雪山,圣湖和藏族老妇人面前,个人的一切都是那么微不足道。
 
 
从西藏回去之后,同年的那个夏天,黄毛路过我的家乡,顺道来看望我。
 
我问他现在还有哪些朋友还留在西藏。他说:谁谁,还有谁谁。还有独臂大侠。
 
我心内一震,连忙抓住他说:你说什么?谁是独臂大侠?
 
他看着我说:你还不知道啊?就是H啊。
 
我惊得几乎全身瘫软。我竟然从未留意到,我居然如此疏忽。
 
H是在拉萨时几乎天天和我们一起玩的朋友。他常穿一件牛仔衣,却总是松松搭在肩头。我从未觉得有任何异样。直到黄毛告诉我。
 
其实不只是我,黄毛也是出来之后才知道的。铭基就和他住在一个房间,也从未发现这个秘密。
 
黄毛说,第一个发现的是深圳大姐。大姐和H告别,经过音像店,H说去买张CD送给她。大姐不肯,想拉住他。结果只抓住他空空的衣袖。。。
 
我静静听着。心里酸楚难忍。
 
想起他帮我拎大袋矿泉水。想起他和铭基他们一起翻墙。想起他唱K唱到在沙发上睡着。想起他帮我们算命。想起在大昭寺门口一起晒太阳。
 
据说H手臂出事之后曾经自杀,被人救起,之后似有大悟,来到西藏。我们就是在那时遇见他的。
 
印象中的他却总是那么乐观诙谐,心思细腻。我和铭基在当时对彼此的情感,一眼看透的,并非别人,甚至并非我们自己,而是他。
 
现在想起这些,心内依然疼痛。
 
自那时起,我就一直在想:我们根本没有资格痛苦,因为真正痛苦的人还没有发声。
 
 
 
麦田里的孩子有他们的守望者。而我们的守望者,却永远只能是我们自己的一颗心而已。
 
我们必须坚强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