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金龟换酒 さんのプロフィール最好金龟换酒フォトブログリスト ツール ヘルプ
5月26日

毫无气质的周记

 
 

在经历了上周末的大餐加卡拉OK之后,这个星期以我的重感冒隆重开场。抱持着“就算天塌下来也有姚明撑着”的坚定信念,我因祸得福地在家里赖了整整一天而没有去上班。

当我周二来到办公室的时候,坐在我对面的一位MD先是假装惊喜地说:“哟,Jenny你今天来了呀!”,接着又马上换上一副阴险狡诈的笑容说:“How was the interview?”上班的同志们都知道,打算跳槽的员工常常会打着病假事假的旗号去偷偷参加别的公司的面试。虽然我并不是真的有离心,但是与MD斗其乐无穷,我便笑嘻嘻地说:“很不错啊。”MD又问:“他们给你多少钱?”我轻描淡写地说:“现在的1.5倍。”MD也假装认真地想了一阵,露出一副割肉般的痛苦神情说:“那。。。我们给你两倍。”我当即站起来和他一击掌,说:“Deal!”

我们的这位MDG先生,是整个team里最聪明最有干劲最aggressive最不要命,同时也是最搞笑最会调动气氛的人。他曾经把一首歌的歌词从头到尾重填了一遍,成为我们的team之歌,还硬逼着大家一起合唱。当我们士气低落的时候他会在办公桌之间走来走去,挥舞着两只大拳头斗志昂扬地说:“Come on everybody!!! One team, one dream!!!G先生本来还有一句著名的口头禅是“Show me the money!!!”,适用于任何场合。不过最近因为他太太即将临盆,暂时改为“Show me the baby!!!”。他太太的预产期本来应该是本周一,可是到现在还没动静。因此每天早晨当G先生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我们全体人马就会齐齐起立,以震耳欲聋之势向他咆哮:“Show me the baby!!!”

最近我们team来了两个graduate,本来我还心中窃喜――终于有人可以供我们蹂躏了!终于可以尝试一下传说中的“second year bully”了!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这俩英国小子可比我牛B多了。我奉上司之命教J同学做LBO模型,丫居然装模作样地说“我很忙。。。让我check一下我的calendar看有没有空。。。”做人莫装B,装B遭雷劈呀。您还真以为自己是MD哪!

另一个S同学更夸张。有一次我带他做一个dealpitchbook在发给客户之前我礼貌性地先发给和这个deal有关的所有内部人员最后检查一遍,其他所有人都没吭声,偏偏S同学有很多意见。要知道他那时才加入我们team不到两周,基本还属于啥也不懂的状态。就这样,他居然给我发了一封长长的email,整整列举了十条他认为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与另一同事一起看得那叫一个目瞪口呆。写这种email来表达意见,这本身就是MD才能做的事啊,更何况还都是些狗屁不通的意见。。。S同学还特别爱在会议上发言,无论大会小会。他的观点往往幼稚无比,在有外人参加的会议上,他一开口,我和manager就有找胶带把他嘴封上的冲动。最要命的是怎样百般暗示提醒都无效。有一次我们要参加一个挺重要的会,之前大家讨论的时候,S同学一边摩拳擦掌一边兴奋地说:“需要我做什么吗?”我终于没忍住,就说:“你别开口就行了。”

我承认我嘴也挺贱,不过对待某些贱人就得“以贱制贱”。别的team就有个贱得出奇的苏格兰人,特别爱和我抬杠,从来没有去过中国的他,开口闭口就是“你们中国也有这个吗?”“哇,连中国都有Starbucks啊”。。。我总是找不到合适的话回应,一口气憋在胸口真是咽不下去。终于有一天,他少见地赞扬我说:“你的英语说得很不错嘛。在哪儿学的啊?”苍天啊,报复的机会终于来了!我压抑住心中的激动,恶毒地笑了笑说:“反正不是在苏格兰。”看到他陡然变化的脸色,我顿觉春光大好鸟语花香,五脏六腑好像被熨斗熨过一样平顺无比。

 

最后,我要一反前面的八卦嘴脸,说一件令我十分感动的小事。今天坐地铁的时候,我全神贯注地看着一本已经看过很多遍的《心是孤独的猎手》。旁边忽然传来一个细微的声音:“Carson McCullers?”

我一开始以为是叫谁的名字,没在意。几秒钟后忽然反应过来,Carson McCullers(卡森. 麦卡勒斯)不就是我正在看的这本书的作者么!

转过头去,旁边一位面容清秀的英国老太太正温柔地对我微笑。她指了指我手上书的封面,我这才发现封面上印着卡森的照片和书的英文名“The Heart is a Lonely Hunter”。我还没来得及搭话,她已经把自己手上的书递到我面前――

The Ballad of the Sad Café”(《伤心咖啡馆之歌》),卡森. 麦卡勒斯的另一部好极了的小说。

我们对望一眼,同时笑了。

我说:“您也喜欢卡森?”

“从我还很年轻时就喜欢了。。。无可置疑的天才作家。”老太太的眼神简直有点少女般的清澈。

“我也非常喜欢她。。。很忧伤可是又很强劲很高贵。”

“对。。。看了她的书以后才发现,我们居然可以对真实世界中的那么多东西视而不见。。。”

一阵沉默。

就像两个崇拜同一明星的小fans,彼此遇见了却又有点说不出的小矜持,不愿意扑上去一一细数偶像的好处――那好处本是存放在自己心里的,似乎已经变成自己的秘密。不是不愿意与别人分享,而是不知从何说起。而且,一旦说出来了,那秘密好像就不属于自己了似的。

我和英国老太太就是这样,两人脸上都带着笑,沉默着不知说什么才好。我却觉得,我其实十分的明白她此刻的想法。我想,她对我也是一样。

半晌,只能低下头去各看各的书。

卡森绝对不能算是冷僻偏门的作家,可是世界这么大,同一节地铁车厢,紧挨的两个座位,中国女人和英国女人,青年和老年,读着同一个已经去世多年的美国女人的小说,这样的邂逅令我心存感动。万物可朽,好作品永垂不朽。

 

5月20日

白色城堡

 
 

人离乡贱,看不到中文书更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幸好我们还有当当网。

虽然从最初在网上订购到活生生的书真的飘扬过海来到家门口之间有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可是当亲眼看到那些可爱的方块字,亲手摸到有细腻纹理的封面的时候,便觉得一切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土尔其作家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和《白色城堡》就是这样姗姗来迟的。说实话,和很多人不同,我对诺贝尔文学奖一直怀有很高的敬意,因为我几乎没有对他们选出来的作家和作品失望过。从海塞的《荒原狼》,塞拉的《为亡灵弹奏》到格拉斯的《铁皮鼓》,历届的许许多多好作品都饱蕴着广阔的世界观,浓郁的诗意,不为世俗左右的探索,以及刻骨铭心的人性和伦理深度。在我看来,中国作家从来都无缘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并不仅仅如一些人一厢情愿所认为的是由于“翻译,历史,意识形态。。。”的制约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也应归结为前面所提到的世界观和人性深度等问题。即使你不赞成诺贝尔文学奖所体现出来的政治倾向,也不能“因政治废文学”,否则只能折射出你自身的鼠目寸光。高行健得奖之后受尽中国人的讽刺和打压,我不知道这些人真的看过《灵山》没有,抛开政治和意识形态等等因素,《灵山》本身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可怕的洞察力和语言的机智也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成就。我们不能永远做那只吃不到葡萄的狐狸。

《我的名字叫红》和《白色城堡》比起来,我更喜欢后者,尽管前者更有可读性,在文学技巧上也达到了更加丰富和灵巧的高度。然而《白色城堡》,仅看了简单的介绍之后我就马上意识到,这是我最最着迷的一种叙事主题。页首的简介是这样写的:

“年轻的威尼斯学者被俘虏到伊斯坦布尔,成为土耳其人霍加的奴隶,二人竟然外貌神似。时间久了,他们甚至比对方更熟悉对方的生命历程和生活习惯。

他们联手对付了席卷土耳其本土的一场瘟疫,霍加晋升为皇宫的占星师,威尼斯人则成了苏丹的倾诉对象。他们还为苏丹发明了一件用来对抗波兰与其西方盟军的战争武器。武器在围攻“白色城堡”时上阵,当然,他们不可避免地失败了。

此时,两人在城堡的身影底下,浓浓大雾中,霍加选择了逃离,奔向他的想像城市威尼斯,威尼斯人则作为替身留了下来继续霍加的生活。。。”

光凭《白色城堡》这个名字,就不可避免地让人想起写了《城堡》的卡夫卡。而当我看完最后一页,从目眩神迷中抬起头来的那一瞬间,脑海里电光石火地出现了“博尔赫斯+马尔克斯+卡夫卡+卡尔维诺”这个奇异的符号。我与另一个我的奇遇,这多像博尔赫斯呀!如果你也看过《博尔赫斯与我》或是《两个博尔赫斯的故事》,就一定不会对这种关于自我和存在的探讨感到陌生。而文中大段出现的交叉时间叙事的句法,以及那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时空观,又明明白白的是对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可爱模仿。然而,通过把一个已被讨论了千百年的“我是谁?”的话题用一个如此独特有趣的故事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而这一切又发生在这个东方世界与西方世界的交汇之地――土尔其,这就构成了作家帕慕克本人的特色和高妙之处。

帕慕克那可怕的文学才华还表现在,通过冷静地叙述作品中的“我”与霍加从单纯的外貌相似到了解对方的一切,掌握对方的思维方式,并最终“合而为一”的整个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人的产生过程。这多么多怕却又多么有趣!在多年来的共同生活中,“我”把自己所拥有的所有知识悉数传授给了霍加。霍加最终逃往威尼斯,接受了“我”曾经有过的一切,包括“我”的未婚妻;而“我”则留下来扮演霍加的角色,成为皇家占星师,永远地说起了土耳其语。自此二人成功地交换身份,成为另一个自己而活在对方原先拥有的世界中。

他们人生的巨大转折发生在亲眼看见他们打算攻下的白色城堡的那个晚上。按照“我”的话来说,城堡很漂亮,“我觉得只有在梦中才能见到如此美丽且难以抵达的地方”。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多年来视为巧合的事,其实是不可避免的”。于是在那个有着浓浓大雾的凌晨,他们平静地做了这件命中注定也不可避免的事――两个男人交换了彼此的人生。

我不明白为什么媒体宣传中总说这是一部历史小说。事实是,这本书中的土耳其根本不在现实存在中。书中的世界是作家精心勾勒出的幻想世界,《白色城堡》因此应该被称为“幻想小说”,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个寓言故事。除去自我意识与身份认同这一主题外,我们也可以从文中找出关于知识权力以及东西方的文化冲撞这些范畴的阐释。作为西方人的“我”被土耳其舰队拦截,并最终成为东方人霍加的奴隶;而东方人霍加却臣服于 “我”那来源于西方的知识与智慧;“我”与霍加合力研究出来的西方机器在饱含东方之美的城堡面前止步;然而这一事件也同时意味着土耳其大军征服之旅的结束,东方国家的西化梦想就此终结。。。看书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地想,换了另外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如土耳其这般有说服力。土耳其本身就是东西方世界的分界处,埋藏过无数故事的神秘的地方。

小说中的“我”最终把交换人生的秘密,这些年来被掩埋的故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一位名叫艾夫利亚的老人。老人说只有营造故事中的这种奇特和惊异,才能对抗这世界令人厌烦的沉闷。但是,这种奇特与惊异,我们应该到世界当中去寻找,而不是从我们自己身上。想从我们内心去寻找,如此长期地思考自身,只会让我们不快乐。而小说中的“我”则说:这正是我故事中的人物经历的事。正因如此,我故事中的主角无法忍受作为自己,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一直想要成为另外一个人。

通过写下这样的故事,借由自身寻求这种奇特,写作的人也会成为另外一个人――而他的读者也会。

我似乎窥见了帕慕克本人从镜片后投来的狡诘笑容。

 

5月12日

又小一岁

 
 
其实今天才是我生日,可是昨天刚到办公室就发现有人已经把一个写着“Happy Birthday“的气球系在我的座椅上了。所以我就头顶着个大气球过了整整一天。
 
铭基同学为了不刺激我,特地提出了“又小一岁”这个别开生面的说法。老傅我十分满意。
 
一到五月,过生日的人好像忽然多起来。光我的team里就有三个人的生日几乎是连着的。前天晚上去一个deal close的庆功晚宴,坐在我旁边的六个来自不同银行的banker,居然全都是五月生的,实在令人叹为观止。难道金牛座的人比较适合做这一行?这只能再次证明我的性格根本不像金牛座。我的老板在庆功会上喝得有点小醉之后告诉我,他觉得这是基因的问题,也就是说banker的后代也比较容易成为banker,而banker一般在八月的时候度假,所以那时的怀孕机率比较高,这样推算下来,小朋友们往往就在下一年的五月出生了。我听得云里雾里,忽然想起老板的太太也马上就要生了,预产期也就在五月。。。那个庆功晚宴挺搞笑的,因为是赌场的deal(又是赌场!!!),所以还特地请了一个有名的专业赌徒来作陪,那人是007最近那部电影“Casino Royal”的“赌术指导”,也在好多电影里演过赌徒,可惜我们谁也没认出他来。
 
刚过零点,铭基同学就神奇地变出了蛋糕和香槟,我于是觉得,又小一岁的感觉其实也相当不错嘛。
 
 
 
 
   
 
 
 
桌子很干净,可是房间的其它地方就。。。
 
 
 
 
毫无例外的,拿出相机的结果就是我们又张牙舞爪地发了一回疯。。。
 
 
 
不知道一般可以许几个愿,反正我许了N多。最希望的还是可以让我成为一个更聪明也更有趣的人。
        
 
 

和两年前的生日照片对比一下吧,还没有被工作摧残的也没有发福的老傅我,以及铭基同学亲手做的生日卡:
 
 
 
 
 
多谢老爸老妈,当年虽然不是我自愿来到地球的,但是在我实地考察了二十几年后,觉得地球人的小日子过得也相当不赖。因为你们,我才有机会看到这么丰富而神奇的世间万象。
5月7日

刹那光年

 
 

再过几天,我就要结束近两年的graduate programme,脱离analyst的身份而升级成为associate了。说实话,对于像我这样一个不热爱自己本职工作,且对职场毫无野心的人来说,这样的转变并没有带来任何喜悦。升职加薪的背后也意味着更多的工作与责任,而我最害怕的事情就是承担责任。我的人生已变得越来越不像我计划之中的人生,简直好像有人在背后一下接一下地推着走一样。而除了顺其自然,我竟也毫无别的法子可想。

因着这样自觉奇异的变化,这两天我把工作以来的照片都看了一遍。近两年的人事历历在目,心里怅然,然而也只是有思无恋。汉朝人的诗说“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我不但对于父母家乡是游子,对于岁月亦是如此。

想想还是把这些鸡零狗碎写下来为好。天道悠悠人世无尽,好歹也留下过一点痕迹,老来糊涂的时候也好有凭据作个念想。

 

甫入公司即开始集中营似的培训,一大群人都住在伦敦城外一个叫“Bricket Wood”的地方,堪称荒郊野外。一同培训的除了在英国招的人以外,尚有无数来自世界各地分公司的员工,一时间人种混杂,四面鸟语,其情其状也是相当热闹。我们当时如住旅馆般一人一间,需要洗的衣物用袋装好放在门外,自有人来取走清洗;吃饭时间自去餐厅,虽然不甚美味,到底也是琳琅满目。公司竭力包办生活琐事,务要使我们放全部心思于学习。

彼时公司文化虽宣扬“世界大同”,实情则仍是分帮结派,国以国聚。开始大家吃饭时尚混杂而坐,不久便各寻自家乡亲。培训开始前有网上测试之类,之后便依据各人测试结果编为不同程度班级以便授课。我被编入最高班,与一班野心勃勃的“天之骄子”一道学习,看尽人间百态。众人上课时皆以竭力表现自己为能事,发言踊跃,提问积极,上台演讲亦不逞多让。独我与另一毛里求斯男生每于最后一排默默睡觉。

久而久之,美国人渐为众人所不喜。他们在哪里亦不脱浮夸之气,自我中心,人群中一望即知。每次分组讨论演讲,美国人即千方百计要证明自己的优异,每每打断他人发言,渐成众矢之的。现在想来,他们其实比旁人单纯,有时也颇为天真可喜。记得有一美国男生名“罗素”者,一次大家同去泡吧跳舞,他邂逅当地一美貌女子,言谈之下甚为投机,遂起共度良宵之意。好在及时经人提醒,询问少女年纪。竟发现伊人只得十六岁,吓出一身冷汗。此后谨小慎微,每有艳遇亦不忘问及对方年龄,成众人笑柄。

前辈之中亦有趣事。听培训基地工作人员言,上年有一男生学员,白天西服革履,夜间则常常化身摇滚庞克,头发喷成粉色,遍身涂上油彩,从基地坐火车辗转至伦敦城内庞克酒吧从事歌舞表演。凌晨则复辗转返回。然而身上油彩不易洗净,床单往往五色斑斓。清洁工人一怒之下持床单前往管理处投诉。该男生即被扫地出门。临行前被告知:庞克生涯也许更适合你。

培训期间曾至消防局训练,美其名曰“提高团队合作精神”。九月穿厚重消防服,戴大号头盔,奔跑间汗出如雨,头与头盔反复碰撞,苦差使也。公司与消防局达成共识,令消防员狠狠责骂我们,人格侮辱亦在所不惜。模拟消防演习时,我负责展开消防水管,使其注水,然而水管沉重,我虽生得粗壮,扛在肩上亦几被其压垮。展开则更比想像中艰难百倍,水管往往打折,水流不能通过。消防员以“fuxk”之言大声辱骂我,我虽生气却不敢发作,只解释以我一人之力无法完成任务。同组美国男生罗素遂前来帮忙,他虽力大却鲁莽,成事不足而败事有余。消防员气极之下更大骂他:“你个笨蛋,和你们国家总统一模一样。。。”云云,谁知罗素大学时曾协助布什选举,是坚定的“拥布派”,闻言大怒,扔下水管就要与其对骂。我们急忙拦下劝阻,省却一场口角纷争。水喉终于打开之际已经太迟,救火行动终告失败。消防员十分愤怒:“按你们这样的速度,人都死光了!”

回基地车上各组作当日总结,我因行动失败而万念俱灰,组内其他人却仍坚持说“我们做得很好。。。”云云,我遂感慨民族间教育方式之不同。中国人是永远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西方人则是永远的“表扬与自我表扬”。

Bricket Wood培训结束,我们被送回伦敦城里,在公司附近一处商务住宅住下,开始集中备考FSA(一种金融资格考试)。每日乘车去一家如“新东方”似的考前培训公司进行填鸭式集训,晚上在住所自己复习,一时间再无聚餐party,用功不舍昼夜。因人人名校毕业,自认“精英”,若考试不过则颜面无存。

当下我与一越南女生V合住两房一厅。V其人,奇女子也。本科牛津,硕士剑桥,此不足为奇,奇在本科硕士皆靠全额奖学金读完。V高三时以越南国家奖学金来英,英国“高考”时成绩优异,得牛津录取,却因无钱支付大学学业而愁肠百转。百般求告无门之下,V孤注一掷,写信给数十家大公司的董事主席,求其资助学业。数十家公司中,给她回复的唯有我们公司当时的主席J先生。J先生本人出身寒微,第一份工作是大桥油漆工。如今见到如此有志青年,感怀身世,当下决定资助她读到任何她所想要的学位。并由V开始,设立了第一个公司奖学金并延续至今。V硕士毕业后,满怀报恩之心,悄悄申请了J先生公司的graduate programme,并在成功获得录取后才将这一消息告知J先生本人。可以想见,J先生也自然是欣喜感动不能自已。。。此段故事堪称佳话。

V同住之后,发觉其于学业上之用功绝决,果然异于常人。字典般厚的书本,我一遍尚未看完,她已复习了两遍。我所感受到的压力可想而知。每日我俩在客厅同桌学习,每餐只以方便面之类快餐解决,嘴里几乎淡出鸟来。她且常说“完了,肯定过不了了”之类的话,令我几欲抓狂。她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我便也不敢比她睡得多。若是我们两人都fail倒还罢了,我心中只害怕她过而我没有。考完之后拿到成绩,长出一口气,两人相对而笑。那次考试有近一半人没过。

考试过后开始每日去公司进行“In-Company”培训,下午五六点便可以走人,那可能是我近两年来最轻松惬意的一段日子。与世隔绝了许久,好似梦中醒来,却发现天下仍然太平,岁月不惊而江山无恙。我和V开始有充足的时间做饭,也有更多的闲话可说。一次她给我听越南的流行音乐,我一听即脱口而出:“这是香港好多年前流行的歌呀”,她便不悦。又一次不知怎的讨论起中日关系问题,她突然说:“你只知道中国被别的国家欺侮,却不知道你的国家是怎么欺侮我们越南的吧――就在前几天,你们的船员枪杀了我们十几个手无寸铁的渔民。这在今年都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你的国家肯定没有告诉你们这些吧。”我的确是头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当下张口结舌,无法言语。她曾告诉我她与一个中国男生彼此喜欢,可是她认为此事绝无可能。“我父母不会接受中国人。很多越南人都恨中国人。”她这样告诉我。此后不久我去纽约,之后她又去香港,我们渐渐地便断了联系。

我们的graduate programme里一共有三个rotation,每个rotation的地点在伦敦,纽约,香港三者之间决定。第一个rotation我被派去纽约。现在每次想起我在纽约一个人待了半年,竟有种做梦般不真实的感觉。我现在还记得初到纽约,看到天空被高楼大厦分割成一块一块的那种惊异感。我在纽约的住所在48街,紧挨着百老汇,离时代广场也非常近。满目皆是灯红酒绿,五光十色。1945年二战结束时美国海军士兵亲吻身边一位素不相识的女护士的著名照片,发生地点就在我的住所楼下。

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每天上班时会经过纳斯达克,里面总有个新闻播音员一早就在那儿录像。大概因为只拍上半身的缘故,他上身西服领带一丝不苟,下身却总是随便地穿着短裤和球鞋。我还记得时代广场的摄像头在半夜时总是到处乱拍街上的行人,因此我也曾在大屏幕上做过一分钟的女主角。在那些天寒地冻的清晨,街上总是充溢着咖啡和甜甜圈的香气;夜里不管多晚,百老汇也总是人潮汹涌,莫文蔚曾在那里和我迎面走过。我在纽约迎来2006年的第一天,疯狂的人们挤满了时代广场附近的每一条街道,零点时分烟花燃放,流光溢彩,人们互相亲吻,认识的不认识的都互道新年快乐。

当然我也不会忘了另外一些画面。午夜下班,抱着大卷卫生纸走过刺骨寒风的我;在地铁里用二胡演奏“二泉映月”的中国男子;痴痴凝望电话亭上通缉犯照片的黑人母亲;手捏玫瑰花,在人群中独自泪流满面的上班族。。。

在纽约的半年是我迄今为止的职场生涯中最辛苦的一段时光。永无休止的加班,办公室里的晚餐,改了又改的pitch book,凌晨五点回家的噩梦。。。每天下班的时候,眼睛酸痛到流泪,颈椎和肩膀严重劳损。周末在办公室加班,看着空荡荡的办公室,反复问自己“这么辛苦究竟是为了什么?”最绝望的一次,和网上当年热传的《活在安达信的日子》里写的一模一样,半夜时我站在打印机旁,看着那个自动装订的机器口,心想:只要我把大拇指伸进去,明天就可以因为负伤不用来上班了。。。我如同着了魔似的紧紧盯着那个装订口,直到惊异的同事把我从打印机旁拉开。我多希望自己能哭出来,可是好像连泪腺都麻木了。

上班前我已经听说过投资银行这个行业的辛苦,那时高估自己,天真地以为拼个一两年没什么问题。直到看到镜子里睡十二个小时也不会消失的黑眼圈时,这才发现以青春和健康换取金钱,代价实在太高了。

正因如此,我太高兴终于可以逃回伦敦。尽管纽约team的老板说“我们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尽管Global Head of Equity说“希望你以后还是留在纽约,随便你做tradersales还是structuring都可以”,我知道我是不会再回去了。纽约是个好地方,物价便宜,食物美味,人们热情,可是她运转太快,变化太多,你要不就适应她,要不就被她淘汰。

回到伦敦后,我感受到生活的宁静平和。虽然做的是眼下最热的杠杆收购,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也仍然超过12小时,然而和纽约相比,我已经心满意足。在职场上我毫无野心,也不去多想以后会怎样。外面风雨淋琅,此时此刻,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刚入公司时,与当时的公司主席J先生在一起。
 
 
和我很喜欢的香港同事Catherine在公司门口。
 
我,Catherine和迪拜的同事。
 
我们手指的方向是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