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好金龟换酒 さんのプロフィール最好金龟换酒フォトブログリスト | ヘルプ |
|
6月25日 猪头与猪头为什么叫“猪头与猪头”呢?请看图说话。
![]() 今年这个夏天注定是我们的“多事之夏”,我的公婆大人欧洲行之后又驾道伦敦。这个周末,在英国几年不遇的极其变态的时晴时雨甚至边晴边雨的天气下,我们陪着二老进行例行观光。 星期天晚上送走他们,又迎来了三年未见的韩国朋友Jung-hwa。 我常常觉得,一个人遇见另一个人,其实往往只是为了遇见第三个人埋下的伏笔。这件事听来有点残酷,可是事实常常如此。 我与前前男友交往不过短短数月,分手之后几乎再无任何瓜葛,和他的朋友WB却成为真正的心灵挚友,保持联系直至如今,他在荷兰交流时曾特地来伦敦看我,今年又将再次见面。 前男友是在中国留学的韩国人。大学时有一个机会代表学校去韩国他的母校进行交流,在他的怂恿下,我去参加了面试,并最终成为代表团中的一员。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韩国女生Jung-hwa。两国交流团的学生游了韩国又游中国,同吃同住同玩,感情就这样慢慢培养出来。记得离开的前一天,很多同学都依依不舍,有些人甚至抱头痛哭。我好像也哭了一阵,然后在酒店的某一个房间昏睡过去。醒来的时候,看见Jung-hwa坐在我的床头,一边看着我一边掉眼泪,那情景简直恍惚如在眼前。。。 与前男友分手后再无联系,与Jung-hwa却一直通信不断。毕业后我来到英国留学。Jung-hwa在04年独自一人旅行欧洲,还特地去看望了当时并不在伦敦的我,在我的小小的简陋的学生宿舍打了几天地铺。现在回想起来,那是多么疯狂的几天啊。我们每天狂聊至深夜,然后在凌晨三点爬起来去厨房煮韩国泡面吃;我们窝在希腊女生的床上看法国女生带来的英文配音的法国电影(多绕啊);我们一起做饭后,在印度男生发起的印度音乐party上喝得醉醺醺地群魔乱舞。。。 三年过去,我们都长大了。已经不再是学生的我,在伦敦希斯罗机场看到向我走来的,作为韩国体育记者来到英国报道温布尔顿网球公开赛的Jung-hwa。这么较小的一个女生,背着巨大的相机,巨大的笔记本电脑,巨大的背包,走得稳稳当当。与三年前相比,她的外貌没有丝毫变化,成熟的只是眼神。她独自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工作,既要采访,又要拍照,还要每天写稿发稿,我真的满佩服她的勇气。按照铭基同学的话来说,她是“非典型性韩国人”,简称“韩国非典”。 和很多人一样,我痛恨人生无常,也常常感叹于令人心惊的人事变迁。可是我喜欢这样的伏笔,这样的偶遇,以及这样历经漫长岁月而不褪色的友情。
这个周末的几张照片:
6月17日 还是不能算更新。。。这一周的几张照片。都是手机拍的,所以质量特别差。。。
周四晚上去了一个财经网站的十周年庆祝party,因为举办地点是在平时一般不能随便进的“小黄瓜”里面,而“小黄瓜”又是我认为city里面最漂亮的一幢楼,所以我冒着被老板白眼的风险偷偷提前下了班,屁颠屁颠地跑去了。“小黄瓜”还真是挺漂亮的。
从顶层的酒吧望出去。
![]() ![]() 周五下了班,直奔London Eye旁边的Jubilee Garden去玩飞碟。这个游戏我还真是玩上瘾了。
![]() London Eye下故作深沉的铭基同学。
![]() 和Merlin同学一起表演难度极高的双人小飞车。危险动作,请勿模仿。
![]() 俾条路行下啦一向后知后觉的我,这才得知Flickr已经被中国大陆“和谐”掉的消息。这样一个可爱的纯图片的分享网站也最终未能逃过九重天外的那只黑手。幸运的是,中国人民的聪明才智和应变能力并没有被一同“和谐”掉。多谢智勇双全八面神通的和菜头同学在第一时间搜集到的临时解决方案,请访问:
里面提到的半亩塘同学的应急措施,令人十分佩服:
中国网民站起来吧!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6月4日 情色满城(因为有些私人的事情要忙,一个多月内我大概不会以文字更新博客了,但是如果拍了新照片还是会放上来的) 上周末的bank holiday去了阿姆斯特丹。正如同每一个bank holiday,这次的天气也差得不得了。离开的那一天,我们又在瓢泼大雨中浑身湿漉漉地踏上去机场的火车。尽管天气差,没拍出什么好照片,又因为错过了花季而没能看成郁金香,我还是觉得这趟短途旅行挺有意思。离伦敦仅仅一个小时的飞机距离,竟能领略完全不同的世界。 阿姆斯特丹是个奇妙的城市。除去因为有纵横贯穿整个城市的运河而得到“北方威尼斯”的美称之外,其它一切都很普通,无论是建筑还是街道都乏善可陈。可就是这样一座乍一看有些平淡的城市,却隐藏着深不可测的另一面――这里的鲜花最多最鲜艳,这里的画家最会摆弄色彩,这里的夜晚霓虹特别闪烁,这里红灯区的橱窗女郎格外诱人,这里的性博物馆举世无双,这里的街头巷尾都飘荡着大麻的香气,这里是暧昧的阿姆斯特丹。 少儿不宜的放在后面,先从老少咸宜的风车村开始说起吧。荷兰是不折不扣的风车之国。早在13世纪,荷兰已有风车作为动力工具了,主要是抽水、排涝和磨坊的需要。到十七世纪,风车数目大增,到十九世纪,全荷兰的风车已多达9000座。现存的风车还有900多座。我们去的风车村在赞河地区,在1600年左右建起了第一座风车。从简单的汲水功能开始,这里的风车渐渐开始被用于其它用途――加工大麦,稻米,纸浆,木材,食用油,烟草,大麻等等。这里一度成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工业区。直到1850年以后,才由冒着黑烟的蒸气机取代了风车的地位,只留下了13座风车作为那个工业区和技术时代的历史见证。 这里的风车大多是小木屋似的基座,十字架形状的风叶,色彩鲜艳,恍如置身童话王国。我们进到里面参观的那座是颜料风车。工作程序不算复杂:在大木槽内将笨重的热带颜料木材切成碎木屑,再用5000到7000公斤重的磨石将木屑切成粉状,然后再用一个滚动筛进行筛分,最后将成品装在口袋或木桶内销售给客户。除了可以生产染制布料的颜料之外,画家将颜料和油调在一起,就可以制成油画颜料。这座风车现在还在生产仿古颜料和其它着色颜料,它可能是世界上最后一座仍由风力驱动的颜料磨坊。
风车村精致可爱,环境也优美,可是据说只有亚洲游客和老人才喜欢来这里游览。大部分的西方游客往往一下飞机就直奔红灯区或是钻进街角的咖啡店抽大麻了。 和很多城市一样,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也紧挨着唐人街。粉红色的霓虹灯流光溢彩,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出售色情杂志,色情光碟,性表演,或是刺青,穿洞之类。最特别的应该要算橱窗女郎了。在一些狭窄的小巷内,两旁都是一个连一个的大橱窗。橱窗正面是大落地玻璃,穿着三点式的年轻女郎们在玻璃后面或坐或站,有着诱人的姿势和妩媚的笑容。有意的客人大可敲门问价,价钱谈好后便可登堂入室。此时女郎们就会“唰”地拉上帘子。过得不久,客人尽兴而出,她们便又以先前的诱惑姿势重新倚在玻璃窗前。 我最爱看美女,见到如此阵仗真是兴奋无比,穿街走巷到处寻找橱窗女郎。每见到一个艳如桃花风姿绰约的,我就如花痴一般流着口水从上看到下,再由下看到上。有时窗内的美女忽然也朝我伸出手或是抛来媚眼,真有“无福消受”之感。 当然,橱窗女郎的质素其实参差不齐。有些黄金地段明显是某一集团的生意,有专业“保镖”在看着场子的,那些女郎便往往是外国人,玲珑浮凸貌美如花。我也见过四五十岁的妇人还做这档生意的,看了让人觉得有点不忍。临走那一天,气温骤降,我们在雨中疾行,忽然瞥见路边的一个橱窗内,颤巍巍坐着个中老年女人,浓妆艳抹,身着红色透明蕾丝内衣裤,皮松肉垮,“救生圈”层层凸现。雨水顺着玻璃橱窗密密滑落下来,躲在雨水后面的她的脸便也随之变形,又好似在落泪一般,滑稽之余我只觉得一阵心酸。
少儿不宜 花街柳巷(里面是不许拍照的)
性博物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没有想像中那么淫艳。如今网上资源如此发达,性博物馆早就不是什么禁忌之地了。馆内展有与性交、性器有关的自古至今的图片、雕塑、玩偶及性用具实物,比如人类群交、人兽或兽兽杂交的图片,世界各地、古往今来的人类的巨鞭、巨乳,兽类的阳具之最,还有印度、中国和日本等国的春宫图。我看见一幅有“仇十渊”题名的中国明代春宫画,不过应该是仿的。还有一些挺搞笑的所谓“声光电立体动态展品”,有同性恋,性虐待和暴露狂等种种题材。
这个椅子底下有个感应装置,当你往椅背靠的时候,它就会“突突突”地震动起来,倒不难受,就是会吓一跳。
大麻时间到了。虽然我绝不鼓励大家整天抽大麻,但是实事求是地说,作为软性毒品,它确实不怎么可怕,并没有什么很强的依赖性。我读master的时候,同宿舍和邻居中颇有几个很好这一口的,开party时有时也会让大家传着抽几口。一般来说我都没什么感觉。只有一次,一个克什米尔的男生带了点儿据他说是“高质量的大麻”让我们尝尝,大家都还好,我只抽了一口就不行了。不是什么飘飘欲仙的好感觉,而是难受得要命。不过这和你之前吃过什么食物也可能有点关系。不过同学们大可放一百个心,我对大麻什么的其实根本不感冒。这次来阿姆斯特丹,因为这里的大麻实在太有名了,同事们都劝我一定要试试,我和铭基才买了点混合的尝尝。不尝不知道,一尝很失望。也可能是不够纯吧,总之几乎没什么感觉。而且我其实挺讨厌大麻那股味儿。所以我们抽了大半根,其它全扔了。
说起荷兰,又不得不提这两位最有名的荷兰画家――梵高和伦勃朗(其实维米尔我也很喜欢,虽然他远远不及这两位有名,但是我并不觉得他哪里比人差)。梵高是荷兰人,可是艺术活动主要在法国,他的一生在艺术、宗教、爱情和孤独中度过。梵高的人生充满着矛盾。尽管时时处在低沉而神经质的情绪当中,他的大量作品却是强烈而明亮的。他用全部精力去追求了一件世界上最简单,最普通的东西,那就是太阳。梵高为一幅画题写过的诗句曾经让我深深感动。他说:只要活人还活着, 死去的人总还是活着。 也许正因为梵高那孤僻、偏执和自虐的性格,人们往往视他为疯狂艺术家的代表,他身后的崇拜者无数,对他的生平和作品研究多得成山成海。提起荷兰艺术家,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恐怕就是梵高。我虽然同样深深爱着梵高,却也难免要为在荷兰度过一生的伦勃朗鸣不平。在梵高的光环笼罩下,他的作品也同样伟大,他的风格也永远不朽。 伦勃朗的早期艺术道路可谓一帆风顺。二十多岁时便已成为荷兰最负盛名的肖像画家,请他作画的订单蜂拥而至,这使他很早就步入富豪之列,春风得意,挥金如土。然而在第二任妻子去世之后,他在经济上已经破产,所有财产都被拍卖。伦勃朗被迫搬到贫民窟居住。当他去世时,除去一身债务之外,他还背负着世俗的几乎所有骂名――“傻瓜”,“白痴”,“穷光蛋”,“不识时务的老顽固”等等。他的家人付不起葬礼的费用,他最终如一个乞丐般草草下葬。 伦勃朗人生的前半段与后半段天差地别的原因,追根究底,其实只在于“真实”二字。他所属的那个时代,意大利的艺术家们把和谐与美看得高于一切。而伦勃朗则将自己所见的真实和质朴作为艺术的原点。从他的作品中,人们很少能看到优雅和舒适,苦难和严峻的人生充斥着主题。在那个时期的荷兰,新兴的资产阶级喜欢绘画作品,尤其是肖像画,可是只醉心于伦勃朗早期的那种华丽和虚饰的风格,而不能理解他所苦苦追求的那种艺术的真实。那时的不少画家为了迎合订件人的庸俗口味,往往把人物画得不真实,技术上只追求表面效果。在这样的风气影响下,伦勃朗成为画家之中的异类。 非不能也,乃不为也。他敢于正视布满皱纹的脸庞,他敢于正视伤痕累累的灵魂,他敢于正视令人难堪的贫穷,他敢于正视世间一切的苦难。 提起伦勃朗的作品风格,首先想到的词也许就是“光暗”。这几乎已成为伦勃朗的标志。他的技巧明显受到意大利的卡拉瓦乔那强烈明暗对比的聚光法影响,但决不等同。它不仅聚光,而且有丰富的明暗层次感,他的用光是为了传达思想,不仅仅是突出形象。也有人说,伦勃朗是以黑暗来绘成光明的画家。伦勃朗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并不完美,但却隐隐出某种精神气质,折射出某种美和高尚,令人动容。 然而他的时代曲解并抛弃了他。那些完全不懂艺术的绅士们讥讽他为“黑暗王子”,把他苦心钻研出的阴影画法说成是“矫揉造作的幽暗”和“卖弄技巧的阴影”。没有人愿意付钱去购买阴影,没有人愿意看到自己最真实的模样。 这位稀世天才完全可以把他们画成他们想要的那种明亮尊贵的样子,可是骄傲的伦勃朗拒绝了。无人买画,他却还在画着。越画越好,也越画越贫困。在贫困中,他走向孤独,走向痛苦,也走向崇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