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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

天生孤单等不来

当全世界都在指责“超级女声”是如何如何恶俗的时候,我和铭基还在执迷不悟地一场接一场看下去。
 
原因很简单:去年的超级女声,让我听到了张靓颖。横空出世不拘一格的好声音。
 
所以今年,我早早地就开始看五大分赛区的比赛,想早点听到属于这个夏天的好声音。
 
成都唱区的乔维怡惊鸿一瞥,虽然最终黯然离去,带给我的震动却如余音绕梁,至今不绝。那简直是天使的声音。
 
只是,长得不美的天使,难道也注定飞不高么?
 
 
 
就在我以为我将沉浸在乔天使的歌声中过完这个夏天的时候,广州赛区的预选赛开始了。
 
然后我看到了她。
 
穿白T恤牛仔裤拿一把吉他的女孩子,有一个可爱的发型和一把干净得几乎全无杂质的声音。
 
她自弹自唱了一首自己写的英文歌《Away and away》。我简直是屏住呼吸在听。铭基说:像陈琦贞啊。
 
远远看真的有点像。可是比陈好看,嗓音也更纯净。
 
短短两分钟,我便知道她就是我在这个夏天一直等待着的歌者。
 
然后看着这个女生拿到了第二张“直接通行证”。之后顺利地五十进二十,二十进十。
 
然后听到了各种各样的传闻。开始知道她原来就是宁波电视台的当红少儿节目主持人“小西姐姐”,为了比赛竟然辞职,放弃这样稳定的工作。 
 
看到她在博客里写:“开始新生活。。。即使颠沛流离,但充满希望。”
 
她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个子也很小,可是站在满眼的莺莺燕燕中就是有种特别的魅力。她在台上安安静静地唱歌,姿态清丽,淡定从容。她歌声的纯净,不是那种小女生情窦初开的纯净,而是大气通透,歌声中有浅浅的隐忍和默默的忧伤。
 
这样的隐忍和忧伤,让我们回想起自己的青葱岁月。等待青春散场的那些日日夜夜。
 
她是李皆乐。
 
 
 
有那么一些人,你看到她,听到她的声音,便马上知道:噢,原来你也在这里。
 
二十进十那场播出过一段李皆乐的VCR,她说自己的兴趣是旅游,想走遍每一个边境城市,因为边境城市有与外国文化的融合,因而也会衍发出许多别样的文化和民俗。
 
 她还有过一段这样的自我介绍:
 
“喜欢音乐,喜欢旅游,喜欢范晓萱
喜欢在教室的最边缘看荒诞小说
喜欢在春天暖洋洋的下午,坐着公车戴着耳机绕着北京看风景
有大学结婚的想法  不排斥生小孩  我是Nora 小西
当过娱乐主播  参加过电视节目选秀
登过珠峰  到过内战的尼泊尔
做过中学的音乐教师  写过一本小说  我是Nora 小西”
 
 
我笑了。李皆乐,我早就知道你是这样的人,从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
 
因为,我们是一样的人。
 
 
 
再后来,我开始知道她就是郭敬明音乐小说《迷藏》的MV女主角,演唱人。在那个故事里她叫颜悦。
 
郭敬明是当红的“80后作家”,永远是话题中心的是非人物。我只看过他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还涉嫌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巧的是我还正好先看的是《圈里圈外》,两本书太多雷同,说不是抄袭都没人信。
 
所以我对这位“天才作家”是颇有些不屑的。
 
然而因着李皆乐,我找出了《迷藏》来看。
 
是爱屋及乌么?看着看着,我竟也渐渐心平气和--郭敬明,原来也算不上浪得虚名。
 
而李皆乐,“颜悦”这个角色,简直如同为你度身定做般。那些发生在1999年的事情,那个悲伤的女孩。
 
我看到颜悦站在黄昏无人的操场上,耳边的风声,双杠生锈的味道。荒草疯一样地长。
 
我看到颜悦一个人在图书馆看书,窗外的香樟春深似海。
 
我看到她望向那个名叫姚望的男生的目光。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近在咫尺,却又似隔了一整个太平洋的海水。
 
我还看到那偷偷投向她的,属于另一个男生的目光。原来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段无法逾越的距离。她的心打不开,他独自留下来。
 
 
我看到她的孤独。像一把没有开锋的刀。刀口在脖子上随光阴岁月来回,发出不急不缓的疼。直到她忘记了什么才是疼。
 
曾经唱起歌,看荒草满山坡。
 
荒草满山坡,唱歌的剩几个。
 
 
 
其实我并不在乎,这个女生能不能晋级,或是晋级后的发展如何,星途是否顺畅。她曾经出现过,带来过一阵清新的风,一种久违的可能性,于我便已是满心欢喜。若是她得天独厚,一路走得稳当,最后能出唱片,那当然好。可是即使她随时间沉寂,我也会永远记得那最初的感动。
 
你知道的,就像那些褪色的老电影,即使被时间无尽地焚烧过,吹掉灰尘,回头再看,还是会令你哭出声来。
 
 
 
 
二月 填字游戏
 
天黑天亮黄昏再来
记忆展开折叠再重新展开
绿灯红灯绿灯再来
人群散开聚拢在重新散开
谁像我安静地等待
沿路听到多少对白
经过几个生锈的门牌
生命有多少段空白
填字游戏我天生愚蠢填不来
未来有多少人存在
有种幸福我天生孤单等不来
寂寞有多少种对白
忘记台词我张开口却说不来
天国有多少天使在
抬起头来看不到羽毛掉下来
曾经过去现在将来
人生海海遇见谁有多意外
那时此刻三年五载
萤火重重捉迷藏输了再来
谁给我平凡的宠爱
音容忘记笑貌掩埋
我路过谁才停得下来
等待的人我天生孤单等不来
抬起头也看不到羽毛掉下来
回来离开不再回来
我们等待失望又再次等待
夏天冬天夏天再来
手机关上之后就不再打开
 
 
 
7月19日

此间的少年

我们当然早已不是少年。

 

“少年”是我最喜欢的词之一。每当这两个音节卷上舌尖,就有树影般斑驳的回忆涌上心头,也便更清楚地知晓那一段岁月已再也不能回头。

 

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我总偏爱以少年为主人公的形象。少年的身上有种“可变”的存在。他们的灵魂仍处于绵软状态,尚未固定于一个方向,他们身上类似价值观和生活方式那样的因素尚未完成确立,然而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方式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也因此以一种飞蛾扑火般的姿态在无边的荒原中摸索自由,困惑,逃避和犹豫。在与现实的碰撞,对峙和磨合中,少年渐渐领教世界的残酷凶顽,同时也感知它的温存和美好。

 

我的心目中也有永恒的少年形象,他总是默默站立在天地之间,与广袤无边的草原和麦田融为一体。大概是因为我喜欢自然的博大胸怀和少年的脆弱气质交织在一起的那种矛盾的美。

 

事实上,如果可以选择,我愿意做个永远的少年。

 

 


 

 

周末的时候,我有了一次机会,重新做回一次少年。

 

 来得正好。天地那么大。草那么香。

 

而前方的路那么长。

我曾驻足,为那些花草,

也曾天涯海角遥望,反复揣测思量,远方究竟在何方。

 

是谁的手轻拂过草浪,

 

谁又在远眺波涛。

而麦田里曾经的少年,如今长成了什么模样。

 昨天还在凭海临风的你,

也许转眼间便如他般白发苍苍。

重来吧那些年少轻狂,

我们不要成长。

 

7月14日

你想和谁共进晚餐?

这个夏天,和以往的每一个并无二致,又有大批新鲜出炉的暑期实习生杀进办公室。
 
一个同事的leaving drink和这些实习生们的welcome drink碰巧在同一个酒吧举行,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们。各大名校的二年级生,满脸都是抑止不住纵情流淌的青春。分到我们team的实习生名叫查尔斯,是人群中最触目的一个。因为。。。我觉得他可以马上变身为流行歌手,加入Mcfly之类的乐队,连包装都不用。他的用发胶精心弄成“怒发冲冠”状的中长发,他的party shirt,他的tight suit,他的funky tie,全都和banker的形象格格不入。他太青春,太时髦了,虽然他有一张实习生中最好看的脸。
 
我们端着酒杯迟迟疑疑地走向他,一个同事忍不住地低声说:Jesus Christ!
 
查尔斯正式开始上班之后,每天都会问很多问题,比如:今天我可以7点走吗?明天我可以晚到一点吗?今天午饭时间我会和一个朋友见面,晚一点回公司可以吗?。。。
 
负责“照顾”他的同事Bhala只好有气无力地说:可以,都可以,您请自便吧。。。
 
我还记得查尔斯同学上班的第一天,下午5点的时候,全team的人一个都没动。查老兄自顾自地收拾好包,站起来,潇洒地一挥手:Bye everyone!
 
他就这样潇洒地离开了办公室。留下了目瞪口呆的我们。
 
当查尔斯在某一天进一步提出,他想在下个月请几天假的时候,我们几乎全都崩溃了。要知道,实习生一共只在公司实习10个星期。夏天我们确实不忙,实习生也不是一定没有请假的权利。只是,我知道他很想靠实习的表现达到毕业后直接留在公司的目的,可是他这样的做为实在不足以impress。
 
查尔斯是个聪明的小孩,他的问题在于太过随性。也许习惯了校园生活的他,还不完全懂得那个道理:为了得到一些东西,我们必须放弃和牺牲另一些东西。
 
当然了,听说查尔斯同学家境显赫,也许对他而言,毕业后留在公司是轻而易举的事,所以他不在乎。
 
可是,去年威廉王子也在我们这里实习了一段时间,可没听说人家有迟到早退的毛病啊。
 

 
实习生们每人有一个类似纪念册一样的东西,上面是所有人的照片,姓名,国籍,学校名称,还有每个人对两个问题的回答。
 
一个问题是你为什么想来这里实习,这个很无聊。另一个问题我觉得有点意思,是问你最想和哪三个人(live or dead)共进晚餐。
 
这种问题当然没有所谓的最佳答案,只是从每个人的回答可以看出一点他们的性格喜好,正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
 
很多人想见比尔盖茨,很多人想见圣雄甘地,很多人想见布什,很多人想见达芬奇。。。
 
大部分人想与之共进晚餐的,都是三个自己崇拜或有看法的人物。至于在餐桌上,四个人有没有共同话题,能不能谈得来,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比较特别的回答有:
 
我们的查尔斯:爷爷。某汽车的创始人(不记得名字)。克林顿。因为爷爷已经92岁,很喜欢和别人争论并视为乐趣。爷爷讨厌汽车,认为是破坏自然的魔鬼;不喜欢美国人。和这两个人argue他会很开心。而以他的高龄,he has the luxuary of speaking whatever he likes.
 
某瑞典男生:前两位客人都是老男人(我不记得名字了),后一位是大明星Nicole Kidman。他说,Nicole当然很难追,可是和两个老男人在一起,他也许还有机会。
 
某中国男生和某英国男生(一模一样的答案):耶稣。佛祖释迦牟尼。穆罕默德。菜单当然很难决定,不过听听他们对彼此有什么样的看法,想来是极为有趣的事情。
 
 
看完这些回答之后,我也忍不住想了想我最想邀请来吃晚饭的客人:
 
我的爷爷。我来英国后不久爷爷去世,连他的葬礼都没有参加。。。后来回国,一进门,看见墙上他的照片,眼泪马上就掉下来。。。我很想念他,想见他最后一面。
 
我的外公。外公传奇一生,我却从未见过他。
 
曹雪芹。红楼梦未完,我死不瞑目。
 
我想,他们之间也应该有共同话题。爷爷和外公本就是好友。还有,他们应该都喜欢红楼梦。
 
 
你们呢?你想和谁共进晚餐?
 
 
7月6日

四年为期

铭基的朋友中有几个已为人父母的,周末时携公子小姐们一齐杀到我家。其中有一四岁小小女生名Sherryn者,最得我心。
 
她起初略见拘谨,大眼睛怯生生打量四周。渐渐放下心防,便走上前来拉我的手,要同去阳台。阳台地是木板条隔成,她有些害怕,紧紧攥住我,小手柔若无骨,黑发轻拂过我的手臂,吐气如兰。我指点给她看楼下的小河,睡莲和木桥,她似不能置信般用英文轻轻问,那是海么?我顿时有莫名小小感动,为着这真正属于孩童的天真。她继而看见左边的泰晤士河和河上的帆船,欣喜不能自已。转身拉我在落地窗前坐下,远远凝望河面。孩子的眼神清澈无邪,有直抵人心的力量。
 
  
 
就在当天,大人小孩撤离之后,又有大帮朋友杀到。
 
 
英雄好汉共聚一堂,所为何事?
 
因为当天是世界杯的quarter final,英格兰对葡萄牙。
 
 楼上这家人已经早早挂出了英格兰国旗。
 
 我拍楼下邻居,他则也以望远镜回敬我。
 
这几位可是英格兰的忠实球迷。
 
英格兰最终还是输了。。。其实,自从愚蠢顽固的教头埃瑞克森走马上任那一刻起,我们就应该已经猜到了这个结局。“英格兰金童”Rooney为自己的年少轻狂付出了代价,队长贝克汉姆流着眼泪离开了赛场,四年后的南非是否还能看到他的身影?而葡萄牙的小小罗则已在我心中成为了“邪恶”的代名词,他眨眼的那张照片也成为英国报纸的众矢之的。。。
 
关于这场比赛,我已经和朋友同事们讨论得太多,在这里已经不想再多说什么。只是,比赛结束了,激情与汗水已成过往,然而光荣与梦想却仍在继续。
 
世界杯,四年为期,我还是等你。
 
 
 
 
 
7月1日

马克,米开朗基罗和圣殿骑士团的隐性联系

我现在伦敦team的老大名叫马克,花白头发圆圆面孔,穿背带西裤,酷爱甜食。有时在公司的小卖部遇见,他总宣称“只想喝点解渴的东西”,结果往往变成一大杯浮着厚厚奶油泡沫的热巧克力。可是有谁会不喜欢热爱甜食的可爱胖老头呢?
 
马克是gay,全公司上下都知道。他不但是gay,还在不久前和伴侣去做了结婚登记,左手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亮得耀眼。他对这些东西持非常open的态度,大家不但可以公开谈论,还常常随便开他玩笑。
 
有个gay老板是件有趣的事情。他虽然体型壮硕,却常有女性化的动作。开会时他总是低头,用温柔妩媚的目光仔细观察自己的指甲,还不时放到嘴里吮一吮,简直是沉闷会议的一道风景。闲谈的时候我们都异口同声地说,从第一次见面就已经看出他的性取向了。。。
 
同事们还给我恶补了很多公司内部的八卦,比如有位gay主管在公司健身房的淋浴室对另一男同事进行性骚扰,结果被扫地出门,还闹上法庭;再比如刚刚辞职的一位巨头级人物,是investment banking界非常有名的“同道中人”。他以前的男朋友就是写了《狮子王》和《风中之烛》的著名音乐人Elton Jone。。。
 

 
按照柏拉图《夜宴》中阿里斯托芬的说法,远古世界不是由男和女,而是由男男,男女和女女构成的。本来相安无事,大家都心满意足地生活,谁知神用利刃将所有人一劈两半。结果世上变得只有男和女,而为了寻获本应属于自己的另一半,人们开始左顾右盼,惶惶不可终日。
 
这样说来,老板马克属于那幸运的小部分人,他于今生的茫茫人海之中寻回了他前世所失的另一半。更多的人仍在挣扎,仍在顾盼,甚至穷其一生之力也无法得偿宿愿。
 
米开朗基罗(MichaelAngelo)就是其中一位。
 
提起米开朗基罗,是因为我上周末去大英博物馆看了他的一个特别展览。我们所熟知的米氏作品多以雕塑和油画为主,这次展出的却大多是他的创作手稿和草图,因其少见,尤显珍贵。
 
这个展览已经持续办了几个月了,我因为之前一直在纽约,真正去看的时候已经是最后一天了。预订票已经早在几个星期前售完,当天的门票数量也很有限,所以想看的人只能一大早去排队。我们自以为去得够早了,却还是被排队的长长人龙吓了一跳。
 
 
 
 这个展览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看完之后,对于这位画家本身的人格个性方面有了更深的了解,艺术方面反而不是那么突出。
 
米开朗基罗毫无疑问是个天才,然而他太渴望把自己天才的一面展示给世人了。他十三岁进佛罗伦萨画室学画,却在成名后一直号称自己是自学成材;他不希望别人知道他在雕塑前会先打底稿, 因此销毁了无数创作手稿;他妒忌心极强,常和人发生争执,妒忌拉斐尔的才华,也不喜欢达芬奇;他一直受美第奇家族垂青栽培,也为这个家族画画,雕塑群像,却也在后来参加了佛罗伦萨市民反对美第奇家族的运动;他颇为自大,不相信别人,因此花四年时间一个人为梵蒂冈西斯廷教堂五百多平方米的天顶上画了三百多人。而根据展览的说明,他画这些顶部壁画的时候,根本不是像我们想象的卧倒来画,而是一手持灯,一手持笔,站立着完成的!你能想象有人可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画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创世纪》么?
 
他还写诗。一些热烈的情诗是写给一位名叫托马索的年轻人。那时他已年近60。很多人都说,在文艺复兴那个时期,男人对男人示爱是很普遍的情况,不能由此就断定他是个同性恋者。可我相信他是的。如果你看过米开朗基罗雕塑的女体,就能明白我的意思。
 
塑造伟岸的男性形象是米开朗基罗的拿手好戏,他对每一个姿态,每一快肌肉的牵动都作了仔细的研究,佛罗伦萨的“大卫”简直是我心中的神像。可是一牵涉到女性,他的精准度就大幅下降,那不是出于技术的生疏,而是热情的缺乏--他不爱女性。他对女性的肉体美无动于衷,甚至他所画的女性也具有男性气质。
 
然而,即使刻画的是他最擅长也最喜欢的裸体男性形象,这些作品实际上却也早已超越了肉体的界限。这就是为什么在米开朗基罗的作品中找不到一丝色情意味的原因。在艺术创作上,他只讲精神而不涉及肉体。那一个又一个肌肉强壮的男性雕塑,事实上是他对自己心目中”英雄“形象的一次又一次诠释。瓦萨里因此称他的艺术为”庄严风格“。
 
佛罗伦萨大画家终生未婚,他在自身的孤独和对艺术的追求中奋战一生。而正是这种绝望和崇高的孤独,使他成为所有现代艺术的先驱。同样,这也是米开朗基罗隐藏于其种种人格缺陷之下的伟大所在。
 

 
米开朗基罗--达芬奇--《达芬奇密码》--圣殿骑士团--圣殿教堂
 
这是我的习惯性思路。作为《达芬奇密码》的忠实读者,我早就想看看圣殿教堂的真实模样了。
 
圣殿教堂地处伦敦中心地区,却隐逸于花园和巨大建筑物分隔出来的一块空地之上,十分的不事张扬。令我又想起北京牛街的法源寺。
 
即便是在《达芬奇密码》热卖的情况下,游人仍不是太多。教堂本身像是参照了耶路撒冷”圣岩穹顶神殿“的环形设计,的确如书中所说,有比较明显的异教建筑风格。常理认为,圣殿骑士们在修建集体居住地的同时也建起了这座教堂。而圣殿骑士团的头衔,就是在这座教堂赐封的。教堂的地下密室,据传是昔日举办秘密入会仪式的地方。现在可能已经不对外开放。
  
 
最特别的是教堂内部那十尊仰卧在地面上的如真人大小的圣殿骑士石像。看起来很像坟墓,其实与坟墓毫无关系。所有的雕像都严重风化了,在这个小小圆形教堂里显得十分诡异。
 
 
 
 
 
 
圣殿骑士团的标志是白色的制服外加白色长袍。徽章则是两名持盾和矛的骑士骑在一匹马上,盾上绘有红色的十字。这个徽章象征着骑士团的成员一开始是贫穷的骑士,后来又被解释为骑士团成员的袍泽之谊,不过到了法王腓力四世打击圣殿骑士团时,却被认为是骑士团成员搞同性恋的象征。历史上不详的”13号黑色星期五“便发端于腓力四世以同性恋为借口施行的圣殿骑士大屠杀。
 
据我所知,圣殿骑士团是有其严格的规章制度的。当新成员加入骑士团时,不但要发誓保护朝圣者,还要服从奥古斯丁修会的三大戒规:守贞,守贫,服从。其中“守贞”这一条,对照前面腓力四世大屠杀所找的借口来看,不能不说是极大的讽刺。
 
在欧洲生活这几年,大大小小的教堂看得太多,导致有点“教堂审美疲劳”。然而圣殿教堂是不同的。我喜欢这座伦敦最古老的教堂所散发出的神秘气息和悲剧气质。即使是如今,它的历史和建筑风格仍可被视为“异端”。其实“异端”这个词本身不可怕,因着它不苟同和不妥协的特质(科学在最初发端时也曾被视为“异端”)。真正可怕的,反而是人云亦云的随波逐流和一颗拒绝思考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