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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

亲爱的左撇子

 

 

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的就职典礼。我坐在电视机前,屏声敛息地等待他拿起笔,在首份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他微微一笑,左手以一个奇怪的姿势握住了钢笔。

 

“哈,又是左撇子。”我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有时候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身为广大“右手人”群体一员的我,为什么会对左撇子的世界有那么强大的好奇心?自从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左撇子这种人类的存在,我就开始时刻留意身边的人群,寻找他们的踪迹。甚至有三年的时间,我一直练习用左手写字,试着体会左撇子的感觉。而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在我二十一岁以前的人生中,居然只遇见过一次左撇子!

 

那是在一个网吧。空间很局促,人挨人挤得密不透风。正上着网,旁边的陌生人忽然一把握住了我的鼠标!

 

我吃惊地瞪着他。那男生也立刻反应过来。他讪讪地缩回左手,脸涨得通红:“对不起。。。我,我是左撇子。。。”

 

我的惊讶立刻转向了自身。盯着放在右手边的鼠标,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居然从来不曾留意过,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物品的设计都是为了满足我们这些右手人的需要,而作为少数派的左撇子又要忍受多少别扭和不便?

 

大概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以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鼠标可以通过更改设置而换到左边,可是网页的“关闭窗口”图标却永远停留在右上角;绝大多数的电梯开关都在右边;坐地铁总是在右边刷卡;左撇子看不到量杯内部的度量刻度;高压锅和电饭煲永远要从右边打开;所有的刀具对左撇子来说都是危险品;左撇子弹吉他要反装琴弦;熨斗的电线永远在右边,缝纫机用起来更是灾难。。。。。。

 

而最最可怕的是,我们国家有“改造左撇子”的传统。东方民族有歧视左撇子的历史,在很多地区的方言中,“左手左脚”是“笨手笨脚”的同义词。左撇子儿童往往被老师或家长要求改用右手写字和吃饭,甚至常常采用严厉的惩罚手段加以纠正。所以,如果你的生活中极少见到左撇子,很可能并非偶然现象,而是因为那一小部分人群早已在童年时期就已经过了严厉的“改造”。。。而科学研究证明,后天被强行纠正的左撇子中有很多人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后遗症,比如口吃,平衡感差,唱歌跑调。。。

 

二十一岁那年的春天,我在拉萨和一堆朋友吃饭。人群中有个男生慢条斯理地用左手拿起了筷子。。。这个人就是铭基同学。

 

一直悉心关注左手世界的我却从来不曾料到,自己的另一半居然就是一个左撇子。和左撇子交往后,我的最大改变就是:吃饭时一定会自觉地坐在他的右边,否则两双筷子将进行一场殊死搏斗。在热恋的时候,这种坐法还有一个意外的好处――一边吃饭还可以一边牵手。当然,和左撇子接吻时要格外小心,一不留神就会撞上对方的鼻子和脸颊(因为他们习惯将身子左倾,而我们习惯右倾)。。。

 

自从遇见了铭基同学,我才算是第一次深入了解左撇子的生活。他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婆婆大人,观察力极其敏锐,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发现了儿子与大多数人的不同之处――这小子是用左手拿奶瓶的。幸运的是,在风气比较开放自由的香港,铭基同学基本上从来没有被强行纠正过。唯一的不愉快经历是在幼儿园时期,被老师要求用左手拿勺子吃饭。不过,以他的性格,当然不可能乖乖就范。但是他也说,从那时起就会特别留意,看看身边的小朋友们中是不是也有人用左手吃饭,如果发现同类,就会“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

 

我问过铭基,身为一个左撇子,觉得最困扰的是什么?他想了想说:“主要还是吃饭吧。一堆人一起吃饭,总会和别人的筷子打架。。。。还有就是,”他顿了顿,满脸大惑不解的表情,“为什么别人一发现我是左撇子,总是好像很吃惊的样子?到底有什么好惊讶的啊?”这倒是真的。我还记得当我妈第一次见到铭基同学时,“左撇子”这个印象几乎盖过了所有其它的观感。每次她向别人描述女婿的时候,往往没说几句就会扯到这个话题:“他呀,他是左撇子,连手表都戴在右手上。。。”

 

在香港写中文是由上至下,从右到左,而写英文则是从左到右。从左到右的书写模式对于左撇子来说很不方便,因为总是会把刚刚写完的字迹蹭得一塌糊涂,因此小时候的铭基同学曾经坚定地认为,说英文的国家应该没有左撇子。出国以后我也遇到过好几个左撇子同事,每一个的书写姿势都很怪异。有的是把整张纸翻转接近九十度来写,有的则是像奥巴马那样,把整只手放在字迹的上方倒勾过来写。。。每次看到这些千奇百怪的写法,我的脑海里都会立刻浮现他们童年时代初学写字的画面:一个小朋友小心翼翼地调整着纸张和握笔的姿势,努力不让左手蹭花刚刚写完的字迹。。。唉,我同情地叹了口气。

 

大概是爱屋及乌吧,现在不管看到什么装置和设备,我已经习惯了从左撇子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想象一下。最让人无奈的是有些厕所要求客人把用完的厕纸扔进垃圾桶,而垃圾桶又往往依照大多数人的习惯放在右手边。对于一个左撇子来说,这就意味着用左手拿厕纸擦完便便后,还要把用完的厕纸绕过身体前方扔进右边的垃圾桶内。。。有一次我盯着那个垃圾桶,越看越生气,最后实在忍不住,默默地把垃圾筒从右边移到了左边――哼,也让多数派体会一下少数派的痛苦。。。

 

我们身处在一个右手世界,它僵硬粗糙,对左撇子很不友好。我把这个想法告诉铭基同学,试图挑拨他与这个世界的关系。他却很不以为然地说:“其实还好吧。。。左撇子可能更灵活呀。”仔细观察他在生活中的表现,似乎也的确如此。他习惯用左手写字,却也可以用右手写书法;他用左手发短信,用右手握鼠标;他用左手打羽毛球和网球,右手打保龄球和乒乓球;他还可以用右手弹吉他,用右手投篮,用右脚踢足球。。。有时候我都忍不住发出感叹:“你简直就是一名全能型选手嘛!”

 

不是不羡慕的。我们这些右手人作为社会的绝大多数,习惯了养尊处优,习惯了让世界以对我们最为便利的方式运行。而一部分左撇子也因为他们莫名其妙的右手人父母和老师,被迫磨灭了自己的天性,痛苦地接受了这一套既定的规则。可是还有一部分包括铭基同学在内的左撇子,不喜欢逆来顺受,也不会死磕到底,于是在坚持自己天性的同时,也发掘出那些本应拥有却被我们在不经意间埋葬的天赋和潜能。

 

其实每个人的身体里都隐藏着两个世界。他的两个世界都醒着,我的左手世界却已经睡着了。

 

 

 

8月19日

《同胞》后续

 

 

上篇日志《同胞》中提到我去年在雅典遇见的独自一人进行“奥林匹克之旅”的中国男生。一天以后,看到了这么一条留言:

 

LiDavid发表:

我就是那个雅典竞技场拿着五环旗的男生......去年用了近两月的时间,由罗马出发,经希腊,黎巴嫩,叙利亚,阿联酋,卡塔尔,巴林,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后回到北京。一年后,女友在网上偶然找到了这篇文章,很惊异在雅典偶遇的姐姐,至今还记着我羞涩的笑容和腼腆的回应。我已经在北京定居,在中投也工作了近一年,有了家,却时常想念去年流浪的生活,以及在异乡偶遇同胞的喜悦。

多谢你,还记得我。

 

 

当时我就震惊了。。。后来又发现这位David同学貌似还是我的朋友小林同学的熟人。。。这个世界充满无尽的泪水和苦痛,却也每天都给我们带来惊喜和巧合。

 

请让我再次膜拜一下神奇的网络,以及神奇的生活。

 

 

 

 

PSDavid同学,真高兴再次听到你的消息。我这好像还有你的照片呢,还有你那只超级无敌搞笑的玩具鸡。。。

 

 

8月18日

同胞

 

 

伦敦究竟有多少中国人?我不知道确切的数字,但是无论在何时,无论乘上哪一条地铁线,所在的那一节车厢内几乎都能看见至少一张亚洲面孔。我有一项本领――在一堆西方人看来大同小异的亚洲面孔中,我能第一眼就分辨出他们的国别或人种,几乎百发百中。如果多观察几分钟,还可以进一步判断他们究竟是大陆人,香港人。。。还是黄皮白心的“香蕉人”。

 

在国外住了这么多年,每次看到中国人,我仍然会不由自主地眼睛发亮。在美国时常看见互不相识的黑人兄弟在街头像老朋友一样热情地碰拳头打招呼,我却和我的同胞们一样害羞情怯,眼神交会片刻,又随即游离开来,外表波澜不惊,心内暗自猜量――中国人?游客?老伦敦?做甚营生?乡关何处?

 

我的性格里有相当阴暗的一面。但凡看到衣着过时品味欠佳声音高亢表情夸张的美国游客,我常常忍不住在一边嘀咕:瞧您这大T恤大短裤大白袜子大球鞋。。。大叔大婶,这到底是上世纪几十年代的行头?。。。而每次听到日本人或者西班牙人那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英语口音,我也总会不厚道地在心里笑到快岔过气去。然而如此“阴暗”的我遇到同胞却又换了另一副心肠。在地铁上看见穿的确良衬衫半截肉色丝袜配凉鞋的中国大妈,我的心简直会温柔得滴出水来:来看孩子啊阿姨?知道哪一站下吗?怎么样,英国菜难吃吧?是不是跟我妈一样觉得这儿的猪肉有股怪味儿?。。。而有时英国同事和中国银行的人开会回来,开玩笑似地说起中国人的英语口音是怎样的劈砖断石削铁如泥,我也会立刻对他怒目而视:怎么着吧你?有种你丫说中文啊!啊!

 

奇怪的是,伦敦明明有这么多在投行卖命的同胞,每次出去开会时左右四顾,一堆高鼻深目中却总是只有我这一张扁平的东方面孔,真是寂寞。也有那么一次遇见过同胞,对方来自另一间投行,看样子是和我一样的小喽啰,戴着眼镜,面色苍白,姿态僵硬,神情严肃得近乎紧张。会议开始前大家纷纷跑去一边给自己弄点喝的,那中国男生展现绅士风度,用英文问我:“茶还是咖啡?”我用中文问答:“茶。”他略为吃惊,转过身来看我一眼,立刻笑了:“可惜没有绿茶。”他转用中文,脸上的线条变得柔和,整个人似乎都放松下来,不再像一张绷得紧紧的弓。

 

其实连语言也不是必需品。有些时候,一些你意想不到的东西也能成为中国人之间确认联系的纽带。最有趣的一次发生在我们家那幢楼的电梯里。我们的邻居中也有东方面孔,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直到那天,铭基同学拎着一个中国人民都很熟悉的那种俗称“民工袋”的红白蓝编制袋进了电梯,电梯里的另一个东方人盯着那个袋子看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用中文发问:“请问。。。在哪里可以买到这个民工袋?”。。。还有一次,我和铭基同学在等电梯的时候,只听见电梯里一路传来中文男女深情对唱,是《甜蜜蜜》的曲调,可是改了歌词:“你放屁,你放得。。。”电梯门一打开,正唱得兴起的一对同胞看见我们,立刻呆若木鸡,僵在原地。我和铭基同学非常沉着淡定地走进电梯,直到进了家门,立刻笑得瘫倒在地。

 

中午我常和几个中国同事去公司楼下的一家回转寿司吃午饭。虽然是日本菜,那里的员工却大部分都是中国人,其中有个河南男生对待同胞格外热情友善。只要是遇上他结帐,本来只能用一次的打折卡可以用上无数次。后来渐渐演变成在打折卡之外,他还执意要再少收一碟寿司的钱。我们都很过意不去,因为并不想占这种小便宜。而他也只是个打工仔,被老板发现怎么办?有时我去买外卖,他还不肯收那碗味噌汤的钱。我急了:“不行不行,我又不缺那点儿钱。。。”他则指一指柜台后面那一大锅味噌汤:“咳!我们也不少那一碗汤!”然而我当然还是感动的,尤其是每次听到他说:“好些日子没来了。工作辛苦吧?”,真会由衷的觉得:同胞就是同胞啊。

 

有一次一位曾经的同事保罗忽然联系我,要我教他一些简单的中文会话。保罗周末时在一家少年足球俱乐部担任教练,说是最近俱乐部里来了个中国男孩,足球踢得极好,可是性格自闭,而且因为刚来英国,几乎一句英文也不会说。不知为什么,这个男孩儿没有父母在身边,只跟着一个似乎并不太亲近的姑姑一起生活。保罗无奈地对我说:“我真是没办法和他交流。。。本来也可以不管他的,但是我又舍不得,好多年没见过这么有天赋的小孩了。我跟你说,他将来很可能是巨星!”应保罗的要求,我教了他一些简单的会话,比如“累吗?”“喝水吗?”“谢谢”,“非常好”,“踢!”,“射门!”。。。

 

两个星期以后,一上班就看到来自保罗的邮件:“我第一次看见他笑了!”

“是吗?太好了!为什么笑呢?”

“因为我对他说了你教我的那两个字!”

“哪两个字啊?”

New B!”

。。。。。。

 

又过了大概两个星期,保罗直接打电话给我:“他昨天第一次跟我说话了!”隔着电话,我都能听得出他语气里掩饰不住的惊喜和欣慰。我也很为保罗开心,因为我知道,此前这个中国男孩从没开过口,只会点头和摇头。

“恭喜!他跟你说什么了?”

“只有两个字。。。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

“不是吧?他也说你牛B?”

“不是不是。他说:xie xie。。。”

 

保罗还在电话那头陶醉地絮絮叨叨,我拿着听筒,心里一直在想:小朋友,多年以后,当你真的成为光芒万丈的足球巨星时,你是否还会记得当年的教练英国人保罗?他教你踢球,用中文问你累不累,渴不渴。。。你会否记得那年春天的绿茵场,你一个漂亮的射门,保罗在场边向你竖起大拇指,大声地用中文喊出:‘牛B!’。。。。。若干年后,你的名字也许会众人皆知。你也许已经学会了好多种语言,拥有无数人的爱。然而在我心中,你永远是当年的那个小小鸡蛋,在陌生的环境里,用薄薄的外壳伪装着坚强和冷漠。可是当遇见熟悉的语言和不熟悉的爱,外壳应声而碎,里面是一览无遗的柔软。

 

 

 

有时也会在海外遇见形形色色的国内名人。刚来英国时迎面撞见送女儿来上学的濮存昕,在午夜的纽约街头与莫文蔚擦肩而过,在伦敦的某家店里看见风神俊朗的毒药。。。我的朋友小丁在等公车时见到素面朝天却依然秀丽无匹的汤唯,铭基的朋友在Nando’s看见和朋友聚餐的陈冠希。。。然而同样是惊鸿一瞥,和这些名人同胞比起来,在国外遇见的一些普通人给我的印象更加深刻

 

我永远记得意大利某个小城里的中餐馆,门庭冷落,灯光昏暗。所有的家具摆设都是几十年前国内的样子,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近乎于心痛的似曾相似感。像是要固执地将时光定格在某一刻,其间相隔的滚滚红尘和千山万水全都一笔勾销。两鬓斑白的老板坐在厅堂深处的阴影中,邓丽君温软甜糯的歌声流淌了一天一地:“时光不停地流,一去不回来,你曾经告诉我,光阴不再来。。。”

 

在巴塞罗那的一家西餐厅里遇见担任侍应生的上海阿姨,和我妈妈差不多年纪,反应比其他所有的年轻侍应生们都慢得多,瘦弱的手臂上托着巨大的盘子,跑前跑后忙个不停。她小心地端来我们点的菜,用略带点抱歉的口吻说:“鬼佬的饭菜就是这样,盘子么大得要死,东西么一点点。。。”

 

我还记得去年六月,在雅典的古奥林匹克竞技场前遇见一个笑起来像女孩子一样腼腆的中国男生。他一开始只是一个人静静坐在一边,看着我们这群疯子嘻笑打闹。确认同胞的身份后,他忽然像变魔术一样抖出一面奥运五环旗让我们拿着拍照。一聊之下才知道,这位美国常春藤的毕业生已经拿到了香港摩根斯坦利的offer,可是在开始工作之前,他决定进行一个人的“奥林匹克之旅”,从源头希腊出发,经土耳其进入中东,一路星月兼程,最后在奥运开幕式前赶回北京。道别前我们祝他旅行顺利,提醒他在伊拉克和阿富汗要一路当心,他也还是那么腼腆地笑一笑。直到现在我还常常想起他。他平安回到北京了吗?在香港已经工作快满一年了吧?午夜下班回家时,面对着满城灯火与玻璃丛林的他,是否还会记得那面盖满各个国家图章的五环旗?

 

。。。。。。

 

地铁上临座女生翻看的中文书,covent garden小广场上的一段二胡独奏,公园里一角金黄色的飞檐,慈善义跑时前面那一件写着“清华大学”字样的紫色T恤。。。这便是我异乡生涯里的三分月色,伦敦的阴雨雾气顿时化作千里之外的潇湘水云。闭上眼睛,半扇竹门,一壶龙井,风清月朗,夜凉人定。

 

 

 

=============重走Abbey Road的分割线=============

 

我是Beatles的铁粉。会唱他们的每一首歌,把列侬当作神来崇拜。虽然我知道,他自己并不想被当成一个神话来看待。

 

“我曾经是织梦的人,

但现在我已重生。

所以亲爱的朋友,

你得自己过下去,

梦已经做完了。”

 

 

abbeyroad1 by you.

 

如果你爱Beatles,你就一定认识这条Abbey Road。每一天都有无数粉丝来这里参观凭吊。这恐怕是全伦敦的出租司机最恨的一条斑马线,因为无数人在这里傻乎乎地模仿Beatles,想拍下一张属于自己的纪念。拍照当天,我们见到了各种奇怪的组合,有家庭、情侣、朋友。。。来往的汽车全都快气疯了。还有一个估计也是铁粉的大叔,几乎找遍了每一个路人帮他拍照,可是好像还是对出来的效果不满意。当然,我们几个也像疯子一样来来回回走了无数遍。。。

 

IMG_7293-34a by you.

 

那天的其它几张照片。。。

 

_DSC0097 by SichenW.     IMG_7217-6 by you.

 

Portobello Market Aug 09-6 by LiangD.    Michael Mo 拍攝的 IMG_2299。

 

 

8月10日

阿猫

 

 

我的朋友小丁家里最近来了一位暂住的客人,那是一只名叫“美丽”的一岁小母猫。听到这个消息,身为“猫痴”的铭基同学和我立刻乐颠颠地跑去她家看猫。美丽样子很美丽,可她却是一只极度警惕敏感的猫,用小丁同学的话来说,“you don’t know what she has been through,她很可能有过童年阴影”。她几乎完全不叫,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信号,也不喜欢陌生人随便摸她。虽然偶尔也会和我们打闹,但总是在感觉危险的时候往一切可能的藏身之处奔逃,比如鞋架里,沙发底下,窗帘后边。。。

 

小丁在厨房炒菜的时候,阳台上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犹如闪电划过长空,听得我们心惊肉跳,以为是有人刚刚从楼上跳下去了。少顷,隔壁邻居从共通的阳台上探过身子,战战兢兢地询问我们:“请问。。。这是你们家的猫吗?”

 

原来美丽从阳台上窜进了邻居家里!刚才那一声凄厉的尖叫正是来自邻居家的女主人,后来她说她看见美丽那深色皮毛的身影从她脚边一闪而过,以为那是一只“巨大的老鼠”。。。而美丽同样也被那声尖叫吓得魂飞魄散,躲在他们家的床底下无论如何也不肯出来。铭基和小丁在邻居家足足耗了近一个小时,威逼利诱,软硬兼施,最后把美丽从床底下硬生生拖了出来。回来的时候,铭基同学灰头土脸大汗淋漓,美丽四肢僵硬地歪倒在小丁的怀里,两个人一只猫,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无比艰辛的战役。

 

回家的路上,铭基同学一边开车一边说:“我也好想养一只猫。。。”他的语气既羡慕又哀怨,手上还有美丽刚刚抓出的新鲜血痕。房东不让我们养猫,铭基同学只能天天对着他妹妹养的两只猫的照片一解相思之苦。刚刚搬到伦敦的时候,邻居家养了一只性情温顺的白猫,铭基同学总是一下班就冲去外面的小草坪逗猫玩,还买来猫喜欢吃的零食把它引诱进我们家。。。如果你看过他把猫放在膝头心满意足地抚摸的样子,一定会觉得爱猫之人不能养猫真是天底下最可怜的事情之一。

 

我的情况又和铭基同学不同。我也爱猫,可是并不怎么介意不能养猫这件事。正是因为从小和猫一起长大(爷爷奶奶家和自己家都养过很长时间的猫),深深觉得无法再一次承受拥有过再失去的痛苦。猫的寿命比人短得多,人类的世界又总有难以预料的变化和迁徙,人和动物的感情深挚而又脆弱,无论生离还是死别都是那么迅疾而轻易。对自己将要担负起的责任和将要付出的感情认识不清的人,真的不能随便对动物许下承诺。

 

我们全家都对猫有着深厚的情感。小时候常常听说老爸小时候家里养的那只猫的故事。据说那猫长得硕大无比,晚上常常钻进被窝和主人一起睡觉。老爸小时候,兄弟四人每天睡在同一张床上,临睡前奶奶习惯性地会数一遍枕头上的人头:“一、二、三、四”,可是有一天,“一、二、三、四。。。五!”居然多出了一个!奶奶大惊且大骇,仔细一看,多出的那个原来是个猫头!那只大猫居然像人一样仰卧在被子里和主人们头挨头地呼呼大睡,被子刚刚盖住它的颈部以下。。。

 

全家人中,爷爷对大猫最好,有什么好吃的从来不会忘了它。大猫感动于知遇之恩,总想着法子要回报。于是有一天,爷爷的床头出现了老鼠的耳朵和尾巴。。。那是大猫觉得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特地留下一份给爷爷“尝尝鲜”。。。爷爷既受宠若惊又哭笑不得,只好摸着它的脑袋连连说:“心领了心领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爷爷家又养过一只猫,我记得常常和它一块玩儿,具体的细节却早已在记忆中流失。依稀记得它一直活到十几岁才寿终正寝,可算是拥有一段丰富而完整的“猫生”。不过要说感情最深厚,那还得数自己家养的那只“阿猫”。

 

“阿猫”是我给他取的名字。这灵感来源于那一年的春节晚会,有个相声演员模仿一只结巴的老鼠的口吻说:“啊尊。。。啊尊。。。啊尊敬的啊猫。。。啊猫爷爷。。。”我乐不可支,当即给刚到我家不久的小猫改名“阿猫”。阿猫刚出生七天就被老爸的一个朋友钱叔叔送到我家,本来说好是暂时寄养,可是后来阿猫和我们处出感情,宁可在我家喝粥也不愿去钱叔叔家吃鱼了,这才永远地留了下来。钱叔叔本来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小静”,我们常开玩笑地叫他“钱静(前进)!”事实上,“小静”这个名字一点也不适合他,他是小公猫,性格又顽皮开朗得不得了,成天上窜下跳,一刻也静不下来。当然,在钱叔叔看来,“阿猫”这个名字更是不伦不类,不过他抗议多次无效,后来习惯成自然,钱叔叔也开始称呼他“阿猫”了。

 

阿猫是我见过最活泼调皮的猫,他永远在身体力行地贯彻着“生命在于运动”的哲理。这位运动健将喜欢把卫生纸卷或者毛线团当足球踢,把整个房间缠成一座迷宫。导致我们每次回家前都有点提心吊胆,不知门后面等待我们的将是什么。阿猫总和苍蝇过不去,每次看见他两眼发直毛发竖立身子绷成一张弯弓,就知道下一秒钟他将会高高跃起或是一巴掌呼过去。有时他明明已经把苍蝇按在手掌里,可是自己又不是很确定,会很慢很慢地松开手来看一看――结果就在那一瞬间,苍蝇倏地从那一点点缝隙中脱身飞走。。。每当这时,阿猫总会露出又惊又气的表情,和受了委屈的小孩子一模一样。

 

以如今的宠物主人的眼光看来,我们大概没有尽到一个好主人的本分。阿猫从来没有吃过一天猫粮,一直都是我们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和所有的猫一样,他贪吃得不得了,永远不知道“饱”是个什么概念。每次我妈做了鱼,他就兴奋得在厨房和餐桌之间来回打转。如果桌上放了鱼又没有人看着,他就会一边用一只前爪搭在餐桌上,一边大声“喵呜喵呜”着发出警告:“我要吃了!你们再不反对我就吃了!”如果连叫几声还是无人干涉,他就会一跃而上,飞速把鱼从盘子里拖到地上,大口大口吃得心安理得:“反正我已经警告过你们了。。。”他还喜欢看我妈做饭,总是蹲在冰箱顶或是水池沿上,两只眼睛瞪得又圆又大,随着我妈的每一个动作上下左右地不停张望,神情无比认真。我妈常说,在老爸、我和阿猫之间,恐怕只有阿猫能学会做饭。。。

 

阿猫还有一项惊人的本领――他会像人一样上厕所。我们家几乎从没备过猫沙,自从阿猫来到我家的第一天起,我们就一直训练他上“人类的厕所“。我们家的厕所以前是那种老式的蹲坑,阿猫会直接在蹲坑边拉撒,他往往可以把大小便直接拉在坑里。这项本领令每个人啧啧称奇――除了不会冲水,他简直就是猫中的卫生楷模。有一次下大雨他还贪玩地在阳台上 “走边边”,结果脚一滑直接从三楼摔下去,幸好楼下正在施工,阿猫幸运地落在一堆沙上。那晚风雨交加,我们一开始根本听不到他“喵呜喵呜”的求救声,直到发现他失踪,这才赶去楼下把他救起来。这次突发事故令阿猫后腿受伤,在家里养了好长时间才复元。养伤期间他一反常态地不怎么热衷于吃喝,但还是会挣扎着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去厕所大小便。我们全家都很心疼,我妈更是抱着他的脑袋说:“受伤就别逞强了。。。就在这儿拉吧,没人怪你。。。”

 

阿猫善于察言观色。在全家人中,他对我爸敬而远之(因为对他最严厉),最喜欢黏着我妈(因为给他饭吃),最不怕的就是我。我总觉得他把我当成他的同类,是完全平等的伙伴。他也会对我发嗲,喜欢我摸他的脖子和肚皮,也喜欢和我打闹。有时候他会退后几步,再猛地冲上来抱住我的腿,整个身体都悬挂在我的腿上,打死也不松手。他和我闹着玩的时候一般不会出爪,可是如果打着打着变成了“还我漂漂拳”,双方都动了气,他也会没轻没重地“下狠手”。直到现在,我的手臂上还有好几个疤,那都是阿猫当年的“杰作”。我爸批评他的时候,他总是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一副“虚心接受”的样子。可是每当我指着他开始控诉他的罪状,他会直接冲上来,一掌把我的手打飞。。。每当这时,我都会觉得自己在这个家里简直太没有地位啦。。。

 

我们没有给阿猫做过绝育手术,所以当他渐渐成长为一只年轻健壮的公猫以后,总是抑止不住地想往外跑。我们百般劝阻无效,加上他眼疾手快,总能趁我们开关门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溜出门去,我们也只能徒呼奈何。还好他基本上每次都会乖乖回家,不过回来的时候总是一副刚跟人打完架的样子,不是这儿少了一撮毛,就是那儿多了一道伤,但是因为知道自己偷跑出去是不对的,所以不敢向我们撒娇,只能低眉顺眼地溜进门来,假装满不在乎。有一次他出去溜达了大半天,傍晚回来的时候,在门外一边大叫一边用头大力撞门,完全是史无前例的嚣张。我跑去开门,只见阿猫口里叼着一只半死不活的麻雀,神气活现地走进门来。大概是觉得这次打回了猎物,足以弥补自己偷跑出去的罪过。老爸看见麻雀,大惊失色,当即从他口里夺过麻雀,打开窗,我本来以为已经死掉的麻雀居然拍拍翅膀飞走了。阿猫这时也已经飞快地窜上窗台,探出身子看看飞走的麻雀,又回过头来愤怒地盯着老爸。。。但是他很快意识到放走麻雀的是身为一家之主的老爸,不是被他视为平辈的我,只好悻悻地叫了几声,垂头丧气地走开。

 

有一次,就在春节前两天,刚刚随我们迁到新居的阿猫失踪了。我们本以为他只是和平时一样出去放放风,没想到几天过去,他一直没有再出现。全家人反复分析检讨阿猫离开的原因:不习惯新居所以出走?我们忙于搬迁所以忽略了他?出去玩但是环境陌生以至找不到回家的路?自己不小心又一次从阳台上失足摔下去?。。。我还特地打着手电去楼下细细搜寻,希望找到受伤的他。可是一无所获。很多朋友告诉我们说猫是“认屋不认人”的动物,说他很可能会自己跑回老房子去。然而我们全家三人只是半信半疑――新居和旧居之间隔了一条熙来攘往的马路,步行要十几分钟。而阿猫是被我们蒙住眼睛装在盒子里带到新居来的,他怎么可能认识回去的路呢?我们之后几度回去老房子打扫,也从未在附近见到过阿猫的身影。

 

然而奇迹出现了。十多天后,我和妈妈在老房子附近见到了那个熟悉的小身影。一开始我们都有点不敢相信――他躲在草丛边的一条旱沟里,瘦骨嶙峋,满身尘土,眼神警觉。可是他又分明就是我们的阿猫。我们叫着他的名字呼唤他,他迟疑了一会儿,慢慢地走出来,走向我们。我一把抱住他,他没有挣扎,可是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困惑和委屈。我难受地看着他――他轻了这么多,脚掌皮开肉绽,身上几处伤痕,有一个地方甚至可以看得到骨头。。。这十几天你到底去了哪里?你都经历了些什么?

 

阿猫回家之后,老爸特地为他写了篇文章,文章里说:“我相信,假如上帝赐予他语言能力,他一定会给我们讲述一个动人的浪子还家故事。我不知道阿猫出走的真正动机,也许他只是溜出房门换换空气,但我知道他为回家付出了多大代价。一旦迷失了归途,他肯定先是不知所措,然后是奋力拚搏,寻找回到老屋子的路径。他那皮开肉绽的脚掌告诉我们,他曾经昼伏夜行,在附近的水泥路面上四处寻找,经过半个月内无数次的失败以后,才终于返回老地方,赢得了和我们团聚的机会。。。”真的,我无法想象他怎样穿过车水马龙的马路,又在老房子那里等待了多久。他可能遇上了成群结伙的野猫,和他们狠狠地干了一架,搞得满身是伤,却最终拒绝加入他们的队伍成为一只野猫,而是固执地守在老屋等待主人的出现。。。

 

可是这世界不会总是尽如人意。失而复得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大团圆结局。阿猫还是在很久之后的某一天再次失踪了。我们在所有他可能或不可能出现的地方到处搜寻,可是这一次,他再也没有回来。

 

还记得那是青少年时期的我,在一个似乎永远也过不完的夏天,躺在寂静的没有猫叫声的房子里,再一次读着那本《小王子》。我知道小王子和狐狸的感情并不是简单的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驯养”这个词也并不是它表面的涵义。可我还是忍不住想起了阿猫,泪水打湿了书页。

 

“如果你驯养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一个人的脚步声跟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驯养是什么呢?狐狸解释说:“意思就是说,去建立一种联系。。。就是这样,现在你对于我来说,最多不过就是一个小男孩儿而已,就和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儿没有什么区别。而且,对你我没有任何要求。而你呢,在你的角度来说,一样也根本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和成千上万只别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的话,那么,咱俩就会彼此都需要对方了。对我来说,你将是这个世界里独一无二的,对你而言呢,我也将是整个宇宙中绝无仅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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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达人”评选。我最爱的是三号Viv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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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

流水帐之那些夏天的周末啊

 

很久没更新了。。。

 

自从夏天到来,我的周末就变得异常忙碌。在欧洲短途旅行了几趟,还有一场接一场的朋友聚会。当然,有时候还是得乖乖回到办公室加班。不知道是经济真的开始复苏,还是所谓的“回光返照”,最近工作比以前忙了N倍,记忆中甚至从未有过如此忙碌的夏天。我每天好像梦游一样穿行在办公桌、打印机和会议室之间,有一次累得半闭着眼睛摇摇晃晃走进洗手间,迎面遇上一个同事,她看到我那副德性,又惊又笑:“你是不是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不过,尽管每天都困得想死,我还是很享受这个疯狂的夏天。除了平时三五好友常聚,最近还“有朋自远方来”――铭基同学的死党,香港警队高级督察天乐先生来英国培训,也和我们疯玩了几个周末。话说自大学起就结下的革命友谊果然牢不可破,铭基同学回香港度假时总是和天乐打桌球打到天亮,现在天乐来了伦敦,铭基同学乐不可支,两个大男人就着啤酒和薯片动辄聊到深更半夜。天乐先生不愧是资深阿sir,有着超出常人的观察力和敏感度,有时候大家正坐在客厅聊天,他忽然安静下来,两眼亮得像探照灯:“有一个黑影刚刚闪过!”大家面面相觑,铭基同学说:“那。。。麻烦阿sir你去把他抓出来吧。。。”天乐继续巍然不动,双目炯炯。好半天,他整个人放松下来:“是风吹窗帘。”阿弥陀佛,还好是风,要不然我真怕他会从腰间拔出手枪直接就把那“黑影”突突了。

 

我们开车载着天乐在伦敦转悠。只要一有警车呼啸着经过,他就立刻趴到窗边兴奋地东张西望。到了一个治安比较混乱的街区,我们告诉他这一区常有黑人打劫过往行人,他立刻豪情大发:“好!那我们今晚就去打劫黑人!”我和铭基同学都惊得心潮澎湃不能自已。呃。。。黑道白道,果然无间道才是王道。。。

 

为了满足阿sir对伦敦夜生活的好奇心,我们决定带他去看脱衣舞。由于我以前只在伯明翰看过一次,对伦敦这方面的俱乐部一无所知,于是向男同事们打听了一下。他们一开始都一本正经地假装不知道,最后还是我的临桌提姆扭扭捏捏地告诉我:“啊对了,我听我的朋友说,那个xxx俱乐部还不错。。。”当我大声地把这个俱乐部的名字重复一遍,team里几乎所有的男同事们都不约而同地回过头,向我投以意味深长的目光。我气愤地仰天长啸:“你们就装吧。。。你们明明都知道!”后来铭基同学上网查了一下这个俱乐部,发现它走的是超高档路线,贵得离谱,我们口袋里的钞票估计会被那些性感小妞们搜刮得一干二净,连信用卡都难逃魔爪。我只好又去找提姆,让他介绍个性价比高一点的地方。他不假思索地又说出两个名字。我大为叹服:“行家!什么你的朋友,根本就是你自己常去吧!”

 

我实在忍不住要稍微跑一下题,说一说我这同事提姆。我觉得他十四岁的时候家里养的狗偷吃奶酪被噎死这件事对他的性格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所以虽然他看起来一表人才,可是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透着一股又冷又贱的黑色幽默。有时我因为花粉过敏狂打喷嚏,他就会在一旁冷静地断定:“猪流感。”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又说:“快,快点传染给我,我就不用来上班了。”有一次我问他有没有看过northern light(北极光),他说:“没有。但是我看过northern line。。。”(northern line是伦敦的一条地铁线。。。)又比如我们一起加班到半夜做一个不知道能不能做成的项目,他一边做一边不停地抱怨,我安慰他说:“唉,没办法,shit happens。。。”他向我投以哀怨的目光:“问题是有的时候连shithappen不了!”最近由于人心不稳,员工流失比较严重,老大们为了安抚军心,给team里一部分人加了一点点可怜的薪水。提姆问我加了多少,我告诉他一个数字,他一边摇头一边说:“这么少?你应该把那点钱换成硬币砸到他们脸上!”你看,砸就砸吧,还要换成硬币砸。。。英国佬真是太阴险了。

 

好了,下面我要说说那个脱衣舞。应该说那是一个比较“草根”的场所,里面黑压压一片全是端着大杯啤酒两眼发直的男人。当我和小丁硬着头皮假装镇定地走进去,迎面而来的都是男人们或惊讶或疑惑或不屑的目光。脱衣舞女郎们的质素倒是意料之外的高,除了年轻漂亮身材火辣,有些表演如钢管之类的还是颇有技术含量。不过和我以前看过的表演不同的是,这里的女郎到最后全都不着寸缕,而以前看的那些至少会用一枝玫瑰花遮住私处。不知男生怎么看,反正对女生如我和小丁来说,还是觉得有点遮挡的比较有想象空间和美感,“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场面稍微有点over。因为。。。大家都是女人。。。你有的我都有。。。好吧,虽然没有你的那么劲爆。。。

 

看完脱衣舞的那天晚上,我们又和天乐喝酒聊天到半夜三点多。睡了四个小时,宿醉未消又爬起来。。。开车去法国!

 

因为两天前得知和菜头同学即将空降巴黎了。之前得到过和菜头同学很多的帮助,从茫茫网海中的两个ID发展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朋友。而在北京见面吃饭又是他抢着买单,这次他终于来到欧洲大陆,与我们身处最为接近的时区,我和铭基同学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尽地主之谊。然而消息知道得太晚,临时买机票或者火车票都是离谱的高价,铭基同学在网上查了半天,最后拍板:“咱们开车去吧!”

 

从伦敦坐Eurostar火车去巴黎,耗时只需两个多小时。可是开车的话,从伦敦开到英国海港Felixstowe,经海底隧道到法国海港Calais,再从Calais开到巴黎,一共需要六个小时。而返程时由于海底隧道火车晚间通行时间不能配合我们的计划,我们只能当晚宿在Calais,星期一清晨再返回伦敦直接去上班。当我把这个计划告诉同事提姆时,他大惊失色,竭力企图阻止我:“这是没可能的!太辛苦了,你星期一肯定累得不能来上班,即使上了班也会困得没法工作。。。”当时我和提姆正一起做一个项目,周一开始的那个星期正是项目最最忙碌紧张的几天,他很害怕我会丢下他不管,没法完成进度。我们辩论了很久,直到最后我向他保证:周一一定按时到公司,这才作罢。提姆悻悻地说:“你们就是两个疯子!”

 

其实铭基同学和我都是极其平凡的普通人。但有时我也的确觉得,如果说我们真有那么一丁点异于普通人的地方,那正是源于埋藏在我们普通的皮肤骨骼之下的那一根疯狂的神经。

 

于是周日那天,历时六个小时,再加上英法之间一个小时的时差,我们早上八点多出发,最终到达和菜头同学住的酒店楼下时,已是巴黎时间下午三点半。和菜头同学下楼来看见我们风尘仆仆的小车,一边摇头一边笑着叹气:

“两个神经病嗳。。。”

 

和菜头同学似乎很享受巴黎的习习凉风,一直说觉得这里的天气很像他的家乡昆明。我们一起乘地铁去看巴黎圣母院,坐在街边的咖啡店喝东西吃冰淇淋看过往人群,沿着塞纳河边散步看风景。。。从2004年起,我每年都会来一次巴黎,可是唯有这一次是在夏天来到这里。无论是在哪个季节,晴天或是下雨,这座城市虽然呈现不同的特质,却永远美丽得令人心折。看看身旁的和菜头,他的脸上有种在北京时从未见到过的神色,似乎卸下了很多包袱,整个人轻松畅快了起来。生活中的和菜头有时其实像个小孩,对很多事物都有自己天真直接的意见。他是个很“真”的人,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文笔固然难得,真心犹为不易。他值得我们千里赴约。

 

晚上我们一起去一家名叫Le Petit Pontoise的餐厅吃晚饭。已经有不止一个法国朋友向我推荐过这家餐厅,说是做得一手法国南部的美味菜肴。我们先后来过四次,每一次都是尽兴而归。后来它也上了Lonely Planet的推荐名单,慕名而来的客人更多了。可是除了多备一份英文菜单,食物的水准却从来没有下降过。这一次也是一样,看到和菜头同学大块朵贻,我也放下心来――还好他不是走到哪里都吵着要吃中餐的那种人。吃得实在太饱,饭后服务生过来询问要不要甜点,我们三个人都抱着肚子默默地摇头。和菜头同学发出感慨:“我简直饱得像猪一样。。。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多的牛肾。。。”

 

晚上九点多,因为还要连夜赶去Calais投宿,我们在巴黎的夜色中挥手道别,约好明年在我和铭基gap year中途的某一站再见面。无论在网上呈现的是何种面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三个人其实都不是特别热情奔放的性格,也不善于当面表达自己的情感。不是大树顶端的枝叶迎风招展,却更像是树下的苔藓连成一片,可是并没有什么遗憾,因为知道彼此心意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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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基同学和他的死党--天乐阿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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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黎,我和被我残忍地PS了头部的和菜头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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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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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lex家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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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模仿Michael Jac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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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个用啤酒瓶当作话筒进行了疯狂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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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很狗腿地献上了花。。。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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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唱了一场六个小时的K。。。我因为这些日子工作太辛苦,决定一醉方休。不停地劝大家喝酒,还又唱又跳。。。不过我的朋友们个个都是疯子,大家都high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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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可爱的两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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