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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e 25

    照片宇宙超级无敌狂人之遗世独立马耳他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萌发去马耳他旅行的念头?

     

    大概是几年前,培训时认识的香港同事Catherine用激赏的语气向我说起她刚刚完成的马耳他之旅:“很美,很地中海,很特别,不太像欧洲呢。。。”

     

    对欧洲已经有点审美疲劳的我听到这样的描述,精神自然为之一振。之后又听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与菲利普亲王正是在马耳他度过新婚蜜月,更是觉得“连女王都去那里度蜜月,此地肯定不同凡响“,对这个袖珍岛国更添几分向往。

     

    可是我疏忽了一点――女王选择的度假地点,一定是安静少人,不容易被打扰的地方。刚下飞机不久我就发现,马耳他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热情似火,反而安静得简直过分,宛如地中海上的一声叹息。除了海滨和游客区,整个国家都难得见到几个人影,连身为电影《角斗士》外景地的首都瓦莱塔都沉闷得像一座死城。高低起伏的道路两侧停着一辆辆像是已经被永远遗弃在那里的汽车,车窗上积满灰尘,从车型到颜色都犹如出土文物。到处都是巴洛克风格的建筑,而且几乎所有的房子都用乳黄色的石头建成,一眼望去俨然天地初开的模样。我一向偏爱热情嘈杂色彩缤纷的地方,而马耳他显然是另一个极端――她简直就是一块乳黄色的巨大岩石,也难怪拿破仑曾经称她为“欧洲最坚固的要塞”。她也像一首史诗,你仍然能够依稀听见马耳他大围攻的号角,隐约看见圣约翰骑士团刀剑上的荣光,可是史诗永远停留在那一页,时间永远停留在那一瞬间,和现实的当下之间,似乎隔着一整个碧海蓝天。

     

    就在我盯着那些石头建筑猛看的时候,一间民宅里走出一位老人,皮肤与他家的墙壁几乎是同样的颜色。他朝我看了一会儿,慢吞吞地开口:“这里的房子都一样,都差不多。。。”我忍不住问他:“人呢?人都去哪里了?”老人颤颤巍巍地向我解释:“今天是父亲节,大家都在家里吃big lunch。。。”我连连点头,心里却想:才不是呢!昨天街上也是一个人都没有。。。

     

    我们一行八人,租了两辆车在马耳他的城市之间驰骋。城市本身已经悄无声息,郊外更是“蝉噪林愈静”,道路两旁的仙人掌繁茂得简直像是另一种智慧生物。车子在烈日下飞驰,前面路边忽然出现一个黑人,紧接着,又是一个。。。我们正在诧异,左边赫然出现一个巨大的犹如兵营般的住地,里面乌压压一片,全是黑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看到如此“超现实”的场景,我们全都张口结舌,面面相觑。

     

    铭基同学从驾驶座上转过头来,低声说:“是难民营。”

     

    想想大概也是。从利比亚到意大利的航道是人口走私的热门路线,而位于这条航道上的马耳他自然也成了许多非洲难民的目的地。回伦敦后我特地查了查资料,光是2005年,马耳他就有1500非法移民上岸。这个数字听起来不多,但是如果按照人口比例,相当于一年有25万非法移民抵达英国。这样算来,马耳他接受的难民远远超出其他欧盟国家。几乎所有的非洲难民本来都是打算去意大利定居,但是由于天气恶劣,他们乘坐的小船遇到麻烦,一些人被淹死,幸存者或者被马耳他人搭救,或者被冲上岸。然而马耳他只是一个很小的岛国,如果非法移民按照目前速度进入和滞留在马耳他,这个小国自己将无法应付。欧盟内部的协调却远远不够,国家之间没有统一的难民政策,相互之间也缺乏合作。比如当德国在90年代初期迎来大批难民的时候,其他的欧盟国家还没有这个问题。现在,南欧国家开始要求别国帮助他们接纳难民,此前他们却是袖手旁观。欧洲议会还在去年通过了一项旨在拘留和遣返欧盟境内非法移民的新法规,强制遣返欧盟国家内不愿自愿返回原籍的非法居留者。很多难民在没有渠道取得关于如何申请避难的信息的情况下,已经被马上送进遣送拘留所,然后就被引渡回国。

     

    地中海上一声叹息,思古忧今,余音连绵。

     

     

    ==============照片宇宙超级无敌狂人的分隔线================

     

    PS:铭基同学由于与发型师沟通失败,被剃成了一个惊倒无数人的skin head。看来,如果没有Michael Scotfield的本钱,还是不要轻易挑战“越狱头”啊。。。他自己已经够郁闷了,各位看官口下留情吧。。。思晨同学刚从泰国回来,编了满头的黑人小辫,我很欣赏,还能再酷点儿么!


    照片由铭基同学,思晨同学和小丁同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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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e 15

    照片狂人之尼斯周末


    接下来这一个月的博客恐怕都是“照片狂人”系列了。因为。。。虽然英国的天气总是让人恨得牙痒痒,幸好欧洲还有很多不那么变态的地方可以让人享受真正的夏天。之后几周的周末几乎都会出去玩,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觉得平时所有的辛苦工作都是值得的。

    不过说实话,尼斯是个鸡肋的选择。传说中的蓝色海岸线固然美不胜收,却也没有到“非去不可”的程度。更何况这座城市本身并没有特别出色的景点。Lonely Planet的作者很有写作天分,他用了非常吸引人的一段话形容尼斯:“如果把尼斯比作一个人,她将会身穿名牌小礼服,却脚踏军靴,到处惹麻烦,并对于你用如此苍白的比喻来形容她感到怒气冲冲。。。”说得如此令人心动,其实不过是乱坠天花。

    当然尼斯也有她的好处,比如从尼斯乘坐公车一小时便可到达袖珍小国摩纳哥。我对摩纳哥的全部印象止于皇家赌场和F1赛车。到了那里一看。。。其实也还是只有这两项。铭基同学是赛车迷,他能够指认出电视里曾经看到过的每一个弯道。我则在脑海里反复对比摩纳哥和拉斯维加斯的赌场,觉得虽然拉斯维加斯的规模更为宏伟惊人,摩纳哥的赌场却真是一副令我等普通小民望而却步的皇家气派。赌场外停满了各种名车,红色黄色的法拉利气焰万丈,游客们不断地发出惊叹,忙不迭地摆出“香车美人”的姿势和跑车们合影留念。

    从伦敦来到尼斯,街上行人的“体积”霍然缩小,生长在海边的人们似乎有着天生的苗条身段。刚出机场没多久,铭基同学就忍不住发出感慨:“你看那边那两个小女生。。。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基因啊?!”我转头一看,妈妈咪呀――这两个小姑娘长大了绝对就是乌玛·瑟曼的范儿!模特般的长胳膊长腿,似乎被太阳晒得更浅的金发,一张长脸如泣如诉。

    其实这趟旅行印象最深的不是景点,也非食物,而是我们住的那个青年旅舍。这个旅舍在离市区巨远的一座山上,每天爬坡爬得汗流浃背。但是旅舍本身像一座大花园,非常可爱。旅舍里住满了背包旅行的年轻人,以美国孩子为主,一个个晒成漂亮的太阳棕,那种青春气息(夹杂着汗味)扑面而来。这里的啤酒一瓶只要一欧元,算是便宜得惊人。每天到了晚上,旅舍的酒吧里一片欢声笑语,一直high到凌晨。自从工作后我们就很少再住青年旅舍了,这一次真是勾起了很多穷学生时代的回忆。我还记得六年前刚到英国时和同学们一块儿出去旅行,住的都是这样的青年旅舍,也根本吃不起什么大餐,顿顿只敢吃街边最便宜的热狗和三明治。去苏格兰时是一群中国学生一起去的,为了省钱,刚到爱丁堡就被我们当中一位年纪最大的同学带领着去超市买吃的回旅舍自己做饭。尤记得我当时又惊又气,觉得旅行时间本来就有限,居然还被婆婆妈妈的买菜做饭占用了大块时间,于是当即决定脱离大部队。。。

    第一次去巴黎时,法国同学偷偷摸摸地带我去住她们大学宿舍,每天吃穷学生最爱的croque-monsieur,什么蜗牛啊鸭肝啊真是想都不敢想。。。但是这些经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非常幸福。后来我还坐夜班大巴从法国到西班牙,坐在一个西班牙大婶旁边,她絮絮叨叨地用西班牙语和我“聊”了一夜,我楞是一个字也没听懂。开始我还尝试着用英文和她交流,揣摩她的意思。后来累了,干脆就是她说西班牙语,我用中文天马行空地回应。完全是鸡同鸭讲,两个人居然还对答如流。天亮下车时,西班牙大婶还拉着我的手说个不停,我当然还是一个字都听不懂。现在我的西班牙语也几乎完全没有长进,会说的只有那几个词:“你好”,“谢谢”,“对不起”,“再见”,“水”,“好吃”,“买单”,“干杯”,“狗娘养的”。。。以前我坐那种夜班巴士,熬了一夜第二天还能神清气爽地到处玩,现在是再也不行了,得好几天才能缓过来。非不为也,实不能也。。。但是,我还是决定要死死揪住青春的尾巴,打死也不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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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e 04

    未央

     

    有人驾驶坦克

    有人擅长说谎

    有人迷失了信仰

    有人在恐惧中绝望

    二十年前的枪声

    依然回响在

    全世界最大的广场

    年轻的魂灵

    在黑夜中永不瞑目

    在史书里东躲西藏

    白胡子的诗人站在江边

    波涛淹没他两千年的吟唱:

    国之殇

    恸未央

     

    可我知道

    有人还在写诗

    有人从未遗忘

    生命无所不在

    自由不是皇帝的新装

    有人发现了另一片海域

    有人被迫学会了翻墙

    有人抚摸过历史的伤口

    有人描绘下凶手的模样

    有人在寒冷中独行

    慢慢走回

    他们曾经倒下过的地方

     

     

     

    June 01

    故事

     

    一个多星期前,我去一家以前从未去过的理发店剪头发。发型师手艺不错,就是太有主见,在并未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他手起刀落,刷刷几下,我辛辛苦苦留了好几个月的长度又报销了。结帐的时候我拿出信用卡。“不好意思”,他耸耸肩,“我们只收现金。”这种对话他大概经历过许多遍,“从这条街走出去,XX书店对面就有个取款机。”他轻车熟路地为我指出方向。

     

    找到那个取款机时,我发现银行卡根本塞不进去。重复试了很多遍,还是不行。一转身,后面有个正在排队的亚洲男生。“取款机可能坏了。”我对他说。他上前试试,也同样不行。“附近还有取款机么?”他问我。“我还想问你呢。”我苦笑着说。

     

    这时我忽然远远看见了Tesco超市的招牌。

     

    “要不然只能去Tescocash back了。”我告诉他。

     

    “什么是cash back?”他一脸茫然。

     

    我有点吃惊,连cash back都不知道。。。难道是游客?我这才开始打量面前的这个人:看起来二十来岁,高个儿,可以说是时髦也可以说是奇怪的发型,一边耳朵上戴着两个明晃晃的耳钉,长得像韩国的某个明星。不过他们那边的人本来都长得差不多。他穿得很随意,没有背包,两手空空,看起来不像游客啊。

     

    Cash back就是。。。你去超市买东西,可以顺便让收银员给你取点现金。”

     

    “哦。”他若有所思地说。

     

    我们于是一起向Tesco走去。路上他忽然发问:“韩国人?”我摇摇头:“中国人。”他点点头,不再说话。

     

    我们一人拿了一瓶水,走到收银台前,他忽然有点紧张地问我:“只要跟她说要cash back就可以了吗?”

     

    “可以可以。放心吧。”

     

    终于拿到现金。他看起来放松多了。走回理发店的路上,我们互相握了手问了姓名。他果然是韩国人,名叫金XX(就叫他小金吧)。还是学生,来英国已经一年了,但是一口英文还是说得磕磕绊绊。

     

    小金一路跟我走回到理发店门口。“我去付钱。那再见了。”我对他挥挥手。

     

    “呃。。。你,你想不想一起去喝个咖啡?”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如果我没想错,这是比较明显的约会信号。作为一个结婚后几乎已经没有人搭讪的女生,我当然有点虚荣的小喜悦。可是作为一个“已婚良家妇女”,我觉得还是不能给人错误的讯息。

     

    “我已经结婚了。如果你是想约会我,那就算了。如果你只是想交个朋友,那没问题。”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

     

    小金低着头想了好一会儿。“那,就做朋友吧。”他终于抬起头来笑了笑。

     

    于是我们走去附近的一个咖啡店。其实我从来都不热衷于认识新朋友,答应和他喝咖啡,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我的好奇心。小金身上有种奇特的气质,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他眼神茫然,像是城市里的梦游者,脚步缓慢,对身边的一切都漠不关心,似乎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去往何处。他站在那里,被某种巨大的孤独感所笼罩,令我想起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形容他父亲的语句:“他不像一个要占据空间的人,而更像一块无法穿透的人形空间。世界在他身上弹开,被他撞得粉碎,有时依附于他――但从未穿越他。。。”总而言之,他绝对不像是随便邀请在路上遇见的陌生女孩儿喝咖啡的那种人。这令我觉得好生疑惑。

     

    在咖啡店坐下,小金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的年龄。

     

    得知我和他是同年出生,他似乎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那么,可以像朋友一样对话了。”

     

    我知道韩国人一般都有这个传统:即便只大一岁都是兄姐,即便只小一岁都是弟妹。对话的语气措辞都有不同。同年出生则是“朋友”,可以比较随意地聊天。

     

    由于韩国男生都要服兵役,虽然和我同岁,小金却刚刚本科毕业一年,现在在伦敦上英文课,准备申请欧洲国家的硕士课程。目前只收到一个offer,而且还是他最不想去的学校。

     

    “打算读什么呢?”我问。

     

    “艺术设计。”

     

    “原来是艺术家啊。。。”

     

    他苦笑着摇摇头。“难。”好半天,他感慨地吐出这个字。

     

    原来小金本科学的是平面设计。可是不喜欢那种商业味,一心想做更为纯粹的艺术。可是家人朋友都不是很支持,觉得纯艺术前途渺茫,学成毕业后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小金自己当然也明白。

     

    经典的矛盾。

     

    “理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你的确得有心理准备。”我说。

     

    “我知道。但是我已经选择了理想,”他叹了口气,“你呢?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不喜欢。”这回轮到我叹气了。

     

    “但是你可以强迫自己适应它?”

     

    “勉强吧。”

     

    “我连勉强都做不到。”他的眼神一片黯淡。

     

    小金不仅不能适应商业味浓重的学科,他连大城市本身都不能适应。他觉得伦敦太过繁华喧嚣,最想去的是瑞典的一个艺术学校。他喜欢清净少人的地方。

     

    “我去过瑞典。冷得可怕!”我想起来都直打哆嗦。

     

    “冷好啊。。。可以专心创作。”他的脸上有些抒情的痕迹。

     

    小金似乎向往孤独。可是孤独同时也折磨着他。尤其是在伦敦这样熙来攘往的大都市,他被迫显露和观察自身,正视自己与这个世界的关系。他英文课上的同学大多只是“游学”性质,学完立即回到自己的国家。即便成为朋友,最后也往往只剩下他一个人。课程一结束,他便与这个世界切断了联系。他每天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喝酒,一个人坐公车,一个人在街头闲逛。

     

    “你没有其他的朋友吗?”我好奇地问。

     

    “现在几乎没有。”他平静地回答。

     

    在那天的谈话中,小金不断地提到他在英国期间曾经最要好的一个朋友。那是个名叫乔治的意大利男生,双腿残疾。他们很有共同语言,能够互相理解。小金常常推着乔治的轮椅一起在伦敦的大街小巷转悠,他们结伴去过法国和德国。他们都喜欢曼联,曾经一起去曼彻斯特看曼联的球赛。因为是残疾人,乔治得以免费入场观看,而且是很好的位置。“我被当作乔治的助手,帮他安放轮椅什么的。。。结果也免费看了比赛!”小金说起这事来,罕见地眉飞色舞。

     

    我想象着那副画面。一个韩国人推着一个意大利人的轮椅,结伴出游。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画面简直像是电影中的场景,有点伤感却又无限温馨。

     

     

    小金对于我“过早”结婚这事感到不可思议:“你怎么知道就是他呢?我的意思是,你怎么知道你愿意和这个人共度一生呢?”

     

    “就是知道啊。你遇见那个对的人的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他摇摇头。

     

    “你难道从来没有爱过谁吗?”我问他。

     

    小金迷惘地看着我。“没有,”他想了很久,慢慢地说,“我想是没有。其实,在今天遇到你以前,从来都是女生先约会我。如果我对她也有些好感,那么渐渐就发展成男女朋友了。但是。。。真正的爱。。。可能一次也没有过。所以每次分手,不管是谁提出的,我都不觉得特别难过。”

     

    “会有的。”我只好这么老套地安慰他。

     

     

    和铭基同学通了电话,得知他晚上加班已经吃过饭了,我便和小金一起去附近的韩国餐厅吃了晚饭。饭后我打算回家,他却站在餐厅的后门神神秘秘地向我招手:“你来看看这个。”

     

    原来那家韩国餐厅的后门又通向另一个酒吧的后门。酒吧里常有独立乐队现场演奏,从前门进要收费,后门则完全没人管。这是小金早已发现的秘密。于是我们得以免费进场,看了一场非常精彩也极端疯狂的演唱。有些人的灵魂似乎长在嗓子里,那个乐队主唱有着令人惊叹的好声音,他的表演天赋也十分强悍,时而爬到柱子上跳舞,时而跳到台下抱着听众的腿满地打滚。

     

    听完一曲后,我们又从后门出去。小金指指门边的一张长椅:“我一般不进去,就坐在这儿一边喝啤酒一边听里面的乐队唱歌。”

     

    “你常来吗?”

     

    “差不多天天来。”

     

    “一个人?”

     

    “一个人。”

     

    隆隆的鼓声几乎要把酒吧的墙壁摧毁,古老的路灯在狭窄的小巷里投射下昏黄的光。我的面前站着韩国男生小金,热爱艺术,前程未定,没有朋友,从来没有爱过人,天天坐在酒吧的后门喝啤酒听现场音乐。此前我当然也知道这世上有些人是以这样的方式存在的,可这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

     

    “你是不是觉得我的生活很可怜?”他忽然问。

     

    “我怎么看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对你自己的生活感到满意。”我看着他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在回家的地铁上,我忍不住一一打量车厢里的乘客。他们大多面无表情,只是偶尔露出疲倦的神色。每张面孔后面都有一个故事――理想与现实,孤独和友谊,爱与缺陷。。。这些故事不一定令人动容,也不一定引人深思,但都是他们留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如果能够以文字记述,这痕迹便不那么容易消逝。有些故事甚至难以用语言表达,但我愿意尝试。

     

     

     

     

    May 27

    照片狂人之五月就这样过去了

     
    周末和思晨,小丁,大卫和艾萨同学出去放风来着。天气真好啊!
     
    照片都是他们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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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盲看报 “The Dark Times”
     
    PS:基于很多同学都很疑惑,我还是解释一下吧:那个不是大门没关,只是一道很深的摺皱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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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weekend by Lian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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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演范儿的艾萨同学和很不愿意出镜的大卫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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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烟纯属道具。小朋友们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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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黑白照都是艾萨同学的莱卡胶片机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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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19

    吾乡

     

    伦敦希斯罗机场的出关口,神情严肃的移民官皱着眉头仔细翻看我的护照。

    “从哪儿回来?”

     

    “中国。”

     

    “在英国上学还是工作?”

     

    “工作。”

     

    “干什么的?”

     

    “投行。”

     

    他从镜框上面瞟了我一眼,嘴角浮现出一丝嘲弄的微笑:

    “唔。。。那么,就是你们搞出了这个金融危机?”

     

    “。。。。。。”

     

    我无言以对。我应该怎么做?跪下来磕个响头,痛哭流涕地说“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移民官啪啪地在我的护照上盖上章。我木然地说了声谢谢。

     

    空气中有种清冷肃杀的气息,我知道自己又回到了这座“危机之城”。 国内的阳光和夏日就在那一刻离我远去。

     

     

    过去的两个星期才像是真正意义上的度假。以往一有假期就上窜下跳地到处旅行,奔赴各个景点,成天马不停蹄。这一次除了在北京短暂的停留,哪儿都没去,游手好闲地待在南昌的家里。我本是个网虫,这些天里却几乎没有上网的愿望;我本是个比较勤奋的长跑者,这些天里却一次也没有跑过。令我惊奇的是,自己竟然也很享受这种无所事事的生活。

     

    每天早晨都被对面楼里一个练声的女人吵醒。“啊――啊――”,她的声音在半空里陡然停住,大概是一口气没顺好,没能唱上去。我睡眼朦胧地等待着。过了几秒钟,她果然重新开始:“啊――啊――啊――啊――啊――!”声音里有终于唱上去的喜悦,我也松了口气。可是练声是个漫长的过程,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我最终还是被她打败,悻悻地起床。“那个女人吵死了!而且唱得还那么难听!”我对正在看书的老爸说。“这还不是最令人悲哀的,”老爸无奈地说:“更可怕的是,等她终于唱好了,她又该离开这里另谋发展了。到时候又会来一个唱得更难听的!”

     

    老妈正在挥毫泼墨。退休后她就迷上了国画,一张接一张,进步神速。我觉得她在这方面很有天分,看她画竹子,由下而上,用侧锋一节节画出,运笔刚健有力,枝干遒劲挺拔。她把画笔塞到我手上:“你来画竹叶。”我大概有十年没有再画过国画,一笔笔画得犹犹豫豫,完全没有老妈的潇洒。她在一旁不停地指导我:“画竹叶就像写字一样,‘人’字,‘个’字,‘介’字,都可以。。。”我勉强画了一丛,又把笔交还给她:“还是你来吧。”她一边运笔如飞,一边笑着说:“比你当年如何?”我自然是甘拜下风。

     

    虽然只是五月,作为“四大火炉”之一的南昌已经达到35摄氏度。我头顶烈日在大街小巷穿梭。离开的这些年里,这座城市悄然发生着种种变化。红谷滩,梅湖,象湖,傩广场,生米大桥,洪都-英雄大桥,青山湖隧道。。。南昌似乎在短短十年间变大了数倍。中学时我觉得走到江边就已到达城市的边境,现在已经俨然是“一江两岸,南北两城”的规模了。听说南昌马上就要修建地铁了,天哪,我从未想象过有地铁的南昌城会是什么样。

     

    也许潜意识里我总觉得自己依然是当年的那个“小城姑娘”。我当然也很喜欢北京、香港、伦敦这样五光十色的大都市,可是同样很高兴自己的故乡是一座小城。南昌的旅游景点不多,也没有鲜明的个性,可她自有一派朴素淡泊的美。每次从大城市回到南昌,我都觉得连呼吸的空气都变得干净许多。南昌历来被称作“鱼米之乡”,集市兴旺热闹,四处田畴河汉,不必登高望远,便已是城郭江湖尽在其中。还有那街边永不消逝的卖草编蚱蜢的小贩,几十年不变的卖炒粉和猪血汤的小饭馆,公园里拉二胡唱京剧的老人,会用古调吟唱“平林漠漠烟如织”的老爸的朋友。。。这平凡的一切却足以令我对曾经经历过的一切繁华毫不留恋。最难忘的还是南昌的湖群。这是一座亲水的城市,城里的居民在湖边出生长大,恋爱成家。《滕王阁序》里描述南昌“襟三江而带五湖”,而现在的南昌则是市内四小湖市郊四大湖,总共有八个湖之多。我去过不少地方,看过数不清的湖,客观地说,就天然风景而言,南昌的湖群是最美的。湖在城中,是城市的眼睛;城又在湖中,湖面倒映着整座城市的背影。

     

    用脚步丈量这座城市的土地,到处充斥着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混乱驳杂的记忆。经过“旺中旺”超市,我想起这里曾经是电影院,和我以前的家只隔着一条街,当年我和老爸常拿着望远镜遥望电影院的大海报,看看最近又上了什么新电影;经过我当年就读的中学,脑子里忽然跳出那个总是端着个水杯踱来踱去的物理老师,他严肃地对我们说:“滚动摩擦力小于滑动摩擦力。所以呀,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还是很爱你们的,他们生气的时候只会说‘你给我滚过来’,而不会说‘你给我滑过来’”;从前放学要经过的地下通道里,高考前夕的某一天,那个几乎从未和我说过一句话的男生忽然从后面追上我,红着脸紧张地说:“我只想问问你,你想报考哪个城市的大学?”我清楚地记得看见一滴汗从他的脑门上流下来。而成绩平平的他后来竟然真的考上了北京的某所重点大学;我在大学校园里长大,校园就是我们这群孩子的战场和冒险乐园。水蜻蜓和蜘蛛是某种猛兽,校门口的少女塑像是抵御“炮火”的碉堡,青蓝湖畔的小鹿石雕是我们的坐骑,湖边的竹林则是神秘的原始森林。。。从孩子的眼睛望出去,这一切就是整个世界。

     

     

    我和妈妈去公园路的菜市场买菜。以前妈妈手里拿的是菜篮,现在则是我在伦敦给她买的印有英国国旗的环保袋。如今的菜市场比以前整洁得多也安静得多,很多年轻人已经不再去菜市场而改去超市了。我倒是有些怀念起以前菜市场的脏乱和喧嚣――满地的菜叶和鸡毛,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上身只穿一件背心的猪肉贩在案板上磨刀霍霍,鸡鸭在笼子里紧张地叽叽嘎嘎叫个不停,一条鱼忽然从水盆中跃起,溅了旁边的人一身水花。。。妈妈不停地问我想吃什么,其实我在英国时总是惦记着国内的美食,回国后却很茫然,想不起什么特别想吃的东西。妈妈在和卖豆腐豆干的女人闲聊:“天这么热就不要做这么多了,容易坏啊。。。”那女人把额前一缕被汗水洇湿的头发掠向脑后:“唉,难说啊。。。做少了的时候卖得多,做多了的时候又卖得少。。。”她的脸上有种疲惫的神情一闪而逝。

     

    我一直喜爱这座城市新鲜热辣的生活气息,那其实是人世的现实与深稳,风光欲流。街道两旁的小饭馆里灶头煎炒,热气腾腾,锅铲敲得当当响。老人们在树荫下摆开棋局对弈厮杀,他们总让我想起某种回溯到人类源头的古老形式。一个卖葫芦的小贩孤独地蹲在街边,这是我心中永远的谜团:到底是谁会买他的葫芦呢?买来又是做什么用场?穿着校服的小学生满脸稚气,头发惨遭小区理发店的毒手。他一边忙着啃一只刚刚买来的鸡腿,一边含糊不清地对同伴说:“XXX漫画你明天一定要还我!”

     

    在育新小学门口,发现自己已经被接孩子放学的家长们包围。这些家长骑在各种各样的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上,望眼欲穿地盯着校门口。曾几何时,妈妈也是这样天天去接我。后来孩子长大了,离开了她,去了北京,又接着远涉重洋。“一个小城的姑娘来到大城市,你一定听过这故事”。 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我们这代人违背古训,四海为家,在行走中失去,失去的又成为了财富。

     

     

    照例去家附近的青苑书店买书。这是全世界我最熟悉的一间书店,小时候常在那里蹭书看,一站一两个小时。曾经天天去看那本昂贵的大画册,手指轻轻抚摩那光滑的纸页,舍不得放下,直到有一天它终于被别人买走。。。青苑书店里有一种特别的气味,纸香墨香,渗透着回忆的芬芳,甜而怅惘。

     

    一个大学生模样,打扮时髦的男生在书架间流连许久,神情急切,看上去似乎久寻未果。他终于叫来店员:“请问有没有白先勇的《孽子》?”《孽子》是同性少年之爱的主题,我忍不住看了他一眼。他转头瞥见我的目光,一瞬间神情有点慌乱。门口又走进一位穿着中学校服的少年,扬声问店员有没有哈维尔的书。“什么?什么尔?”年轻的店员看起来有点疑惑。我自己是在大学才第一次接触哈维尔的著作,眼前这90后少年却已经开始对这位民主先行者的政治哲学产生兴趣,我真觉得有点惭愧。

     

    选好书付钱的时候,店员问我:“有没有打折卡?”

     

    “没有。。。但是我爸爸常在这儿买书。。。”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我说了他的名字。店员头也不抬:“知道了。可以给你打折。”

     

    这时,另一个店员忽然冲过来,激动地说:“你。。。你是不是写了那个,那个《藏地密码》?”

     

    “啊?”我楞住了,“是《藏地白皮书》吧?”

     

    “对对!”她笑了,“我看过。满好看的。”

     

    “你怎么知道是我写的?”

     

    “呵呵,你爸妈在我们这儿订了100本呢!”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种“傻”事,恐怕只有深爱你的人才做得出来。

     

     

    南昌真小。沃尔玛顶层的电影院,电梯门一打开,赫然出现老同学小Q的身影。小Q比我更惊讶,因为他在北京工作,并不住在南昌,这次回来只是为了举办婚礼。真是赶得早不如赶得巧。几天后我们约好一起吃饭,竟然又见到了N年未见的高中同桌小Z!从外表上看,小Z像是一个被时间遗忘了的人。除了个子更高一些,他几乎没有丝毫变化,仍然是当初的那个清秀少年,这使得我们别后的十年宛如梦境般不真实。饭桌上我们讨论着老同学们的种种近况:某某最近也结了婚,某某去年生了孩子,某某又在为80后的离婚率添砖加瓦。。。这些话题听起来如此陌生,因为我的脑海里还尽是当年中学校园里的点点滴滴。小Z从来都不是那种在桌子上画“三八线”争地盘斗嘴的同桌,我俩一直相处融洽――上课时在老师眼皮底下偷偷聊天,打瞌睡看漫画互相掩护。。。那是少年人才有的潮水汹涌的友情。他当年暗恋我的好友小C,又被几个“大嘴巴”传扬出去,暗恋于是变成了明恋。“小C在上海,好像还是单身。”我告诉他。“真的?”小Z笑一笑,他现在还是没有女朋友。小Z之前在广东工作,零五年回到南昌。“还是回来好。”他的笑容一寸寸展开。

     

    吾心安处是吾乡。此处是我的家乡,可是与小Z不同,我的心无法为她停伫。梦想不在此地,而欲望永无止境。是谁说过,不懂得表达自己感情的人,只能走很长很长的路,这样,他不会被自己的激情堵死。我想我大概注定要成为背弃自己的故乡,并走在路上的那种人。尽管我也享受青山湖畔的晓风残月,欣赏江水接天的浩淼空阔,在福州路的露天酒吧和堂哥堂姐们一起吃烧烤喝啤酒的时候觉得岁月不惊尘俗安稳,可是也自知心似野马,时刻准备着浪迹天涯。忘了是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意是说我们自以为与时俱进,其实在不断后退,一直后退到我们出生的地方。也许终有一天我会发现,其实他乡与故乡并不远,远方的湖泊并不比故乡的更美丽,远方的人们也并不会有更少的苦难和更多的幸福,然而此刻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在时光和记忆中行走,虽然心怀感伤,却甘心承担,没有什么怨悔。

     

     

     

    May 02

    bubble time!

     

     

    老傅即日起回国度假两周,暂停更新。同学们吃好喝好,欢度五一。注意卫生,谨防猪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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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五下班后杀去King’s Cross看了一个气球展览。多谢思晨同学和小丁同学的照片。

     

    在伦敦的同学们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看看,这展览超酷!时间地点如下:

     

    May 1 Fri – 3 Sun 4pm – 8pm

    Midland Goods Shed, Wharf Road (off York Way), King’s Cross, N1 0UZ

    http://www.sadlerswells.com/show/Scattered-Crowd-William-Forsy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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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il 27

    好友汤姆

     

    办公室里空荡荡的,人差不多都走光了。电话铃声突兀地响起来,几乎吓了我一跳。

     

    Hello?”我有气无力地说。

     

    电话那头传来有点迟疑的声音:“。。。fufu?”

     

    我拿着听筒,忍不住微笑起来。这个世界上称呼我为“fufu”(“傅傅”)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的好友汤姆。

     

    汤姆曾经是我的同事,也是我在整个team里关系最好的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所有最谈得来的同事们都一个个转去了香港,之前有阿比和安东尼,最近又轮到汤姆。人与人之间的聚散缘分实在难以预料。

     

    汤姆是美国孩子,刚来我们team的时候,他的座位和我的相隔很远,因此好几个月都并没有说上几句话。真正熟悉起来是有一次被分到同一个项目小组,我负责检查他做的模型。那天我走过他的座位,看见他正咬着一支笔愁眉苦脸地盯着屏幕。我问他怎么了,他说有个公式太复杂,他正在想有什么更简单的办法。模型这一块算是我的强项,很快我就想出了更简单的解决方法,得意地跑去告诉汤姆,他颇为吃惊地扬起眉毛。可是十分钟以后,汤姆慢悠悠地踱到我的桌前:

    “嘿,我想我有个更好的方法,比你那个还要简单。。。”

     

    我简直不能相信。可是听完他的解释,我只得向他拱一拱手:“你赢了。”

     

    那是我第一次领教到汤姆的聪明,从此对他几乎有点刮目相看。可是汤姆的聪明是那种不显山不露水的聪明,他一点也不张狂,对于不熟的人更是有一种礼貌的疏离,因此有些同事一直觉得他是个“安静害羞”的人。然而你一旦和他熟悉起来,就会发现他其实也和那些典型的美国孩子一样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也喜欢胡说八道乱开玩笑。比如他每次经过我的座位,都会一边说“hi 5”一边夸张地和我击掌;每次看见我没精打采的样子,他都会故意说反话:“喂,现在可是牛市!牛市!打起精神来!”可是我总觉得他身上还是有点什么不像美国人,也许因为他有一半的南美洲血统?

     

    我和汤姆常常聊起大学时代的趣事,可是从来没有问过他毕业于哪所大学。有一天随口问起,他说:“我没告诉过你么?哈佛呀。”我的第一反应是哈哈大笑:“别开玩笑了,说真的。”他惊了:“你觉得我不像哈佛的?那你觉得哈佛的学生应该是什么样?”一边说一边登上facebook的网页给我看他的profile。我这才相信了。倒不是因为我对哈佛有什么盲目的崇拜和幻想,只是我一直以为所有的名校生都和我的其他一些同事一样,成天骄傲地把自己的学校名字挂在嘴边:“我在牛津的时候。。。”,“我剑桥的教授说。。。”云云,听得多了总让人心生反感。汤姆每次只是说:“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在波士顿读书的时候。。。”,极少提到“哈佛”二字。

     

    后来有一次他对我说:“其实人总是不满足,上大学以后,我倒是常常觉得去个西岸的好玩的大学也许会更轻松有趣。。。哈佛不算是个好玩的学校,里面85%以上的人都是一般聪明但是超级用功的书呆子,5%是体育界和娱乐圈的明星,比如什么橄榄球明星,韩国小姐之类的,5%是靠各种关系进来的有钱人,只有剩下不到5%才是真正聪明绝顶的天才。这些人才是最有可能改变社会改写历史的人,可是也是我们望尘莫及的,这辈子再努力也赶不上他们。。。”但我觉得有自知之明也不错,就让那些天才去拯救世界吧,我们只负责拯救我们自己的人生。。。

     

    我欣赏的朋友们基本上有一个共同的特质,那就是旺盛的好奇心。比如汤姆就时不时地会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他冷不丁地就会发问:“巴金是谁?他很有名吗?”我很吃惊:“你怎么知道巴金?”他挠挠头说:“啊,因为他孙女是我大学时候最好的朋友之一。她说她爷爷在中国很有名。。。”。三月五号一大早,他走过我桌前,漫不经心地说:“嘿,傅傅,今天是学雷锋日吧?”我再一次惊倒:“你怎么知道雷锋?”后来我才知道,汤姆和铭基同学一样,都是wiki(维基百科)狂人。他不怎么喜欢看书,但是知识面也很广,很大程度上都是拜维基百科所赐。每次走过他的座位,只要不是在工作,他电脑屏幕上显示的一定是维基百科的网页。汤姆和我讨论过的奇怪问题还包括:太监被阉割的到底是哪个部位?历史上最早的海盗出现在何时何地?什么营销策略可以决定成人影片网站的生死存亡?永生人的知识见解能否超越他所属的时代?。。。。。。

     

    有一次汤姆很认真地问我:“你觉得我们为什么可以成为好朋友?你看,我们俩的性格喜好都那么不一样。”

     

    “因为。。。因为我们都。。。聪明?”我厚着脸皮说。

     

    汤姆楞了一下:“不是。啊。。。我不是说你不聪明。。。我的意思是,我觉得我们都不是reflective personality(反射型人格)。”

     

    “什么是反射型人格?”

     

    “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是反射型人格,就是他们每遇到一个人,都会不自觉地受到这个人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并把此人的一部分人格加入到自己的人格里去,虽然这种影响也许只是暂时的。”

     

    “你自己瞎编的吧?”我怀疑地说。

     

    “这可是有科学研究的。。。你看你那表情,我就知道你不是反射型人格。我就没见过几个人是像咱们一样那么不容易受别人影响的。”

     

    我还是半信半疑,也有点不服气:“可是我完全不觉得自己固执啊。再说了,我觉得反射型人格――如果真有这种说法的话――很好啊,可以从不同的人身上学到东西来丰富自己。”

     

    “这其实跟固执不固执不算同一回事。。。至于你说的‘丰富自己’,没错,不过也得看学到的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你还可以从另一方面考虑,假如大家都被邪教组织抓走,咱俩可能是最难被洗脑的,因为怀疑精神太强大了。”

     

    “哈,但是我肯定不会顽抗到底。为了保住小命,我肯定先假装已经被成功洗脑,然后再伺机逃走。”我贼眉鼠眼地说。

     

    汤姆瞪了我一眼:“你以为就你聪明?我也肯定是这样。”

     

     

    不过直到现在,我还是不太相信这个“反射型人格”的说法。人类那么复杂,每个人都是多面体,有些层面甚至连自己都没有察觉,怎么可以那么轻易地贴上标签简单分类?我觉得我和汤姆之所以如此投缘,不是因为我们都不是什么所谓的“反射型人格”,而是因为我们欣赏对方身上的一些特质,同时对于不同之处也比较理解和宽容,不会轻易地反感或是作出评判。

     

    比如汤姆喜欢“狂野”的夜生活。即使工作到很晚,他可能还是会去酒吧和夜店喝得烂醉,和不同女生搭讪调情。第二天宿醉未消还是照常上班,喝一罐红牛当作早饭,让自己头脑清醒。而我从来不觉得一个男人是否有吸引力是表现在在夜店里左拥右抱,或是在facebook里大秀party和美女照片。我觉得一个有魅力的男人应当懂得独处,有独自一人就可以实现的兴趣,即使只是种花或是做菜,懂得欣赏小酌不醉的滋味。。。

     

    汤姆伸个懒腰说:“你以为我不明白?可是现在我这么年轻,身体里流淌着这样的血,滚烫的血,它引导我这样生活。。。”

     

    “我知道。动物的血嘛。” 我慢条斯理地说。

     

    然而和其他很多人的不同之处在于,汤姆对于这种“青春的挥霍”非常清醒,不像有些西方男生以为这种生活方式能持续到永远。他知道自己以后到了合适的年龄便会建立家庭,忠于妻子,他说:“这总比你们中国很多男人婚前单纯,婚后寻花问柳包养情妇好吧?我以前在香港生活的时候看过太多这样的例子了。。。”这倒是真的,西方男人年轻时放纵疯狂,婚后出轨的当然也有不少,可是和当今中国的情况比起来恐怕要少得多。

     

    也许真是东西方文化背景的差异,我早就发现西方很多年轻人在感情上有commitment problem,简单来说就是害怕承担责任,不喜欢过早地承诺什么。从约会对象到正式的男女朋友之间有一个长长的阶段,从男女朋友到结婚对象之间又是一个长长的阶段。我还记得有一天汤姆大惊失色地跑来告诉我:“傅傅,你能相信吗?我的前女友。。。她昨天居然订婚了!她还不到24岁呢!”

     

    我说:“有什么奇怪的?可能她找到了真爱吧。她未婚夫应该很不错吧?”

     

    “很不错?在和我这么优秀的男生交往过之后?哈!”他不忿地说。

     

    我鄙视地看着他。

     

    他耸耸肩说:“好啦!我开玩笑的。那男生还凑合吧,我见过。”

     

    “你们当时为什么分手?你甩她还是她甩你?”我有点好奇。

     

    “呃。。。是我提出的分手。。。因为我觉得她好像有点太认真了。我还年轻,没有和她过一辈子的心理准备。”

     

    “就因为这个?可是你那时候还是很喜欢她吧?彼此相爱怎么能说分手就分手呢?两个人慢慢讨论不行吗?也许以后两个人想法都不同了呢?”

     

    “可是这个对我来说就是很重要啊。即使当时还是相爱也不行,我不会为她而改变自己。这么拖着反而对我们两个都不公平。”

     

    我叹了口气。看来还真是文化差异啊。或许还有性别差异。

     

    前不久汤姆开始约会一个名叫小C的女生,聪明甜美,也是美国孩子,我觉得他们俩站在一起真是赏心悦目,颇有“天作之合”的感觉。而且小C最近也去了香港。汤姆很喜欢她,对我形容说是“心动得不行,好像回到初恋的感觉”,可是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没准备好”。他说:“我知道她是最适合结婚的对象,我们有很多共同点,在一起真的很开心。。。如果是在我三十岁的时候遇见她,我们很可能会结婚。可是现在我们都太年轻了,连将来会在哪里生活都不确定,也不知道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人。现在就承诺什么,哪怕只是男女朋友,我都觉得实在太不明智了。”

     

    “我们把这叫做‘相遇太早’。”我说。

     

    “相遇太早,相遇太早。。。一点没错。”他若有所思地说。

     

    “但是你不觉得挺可惜的吗?也许将来你到了想结婚的年龄,却找不到这么喜欢的女孩儿了,然后随便就和那时的约会对象结婚了。”

     

    “没什么好可惜的啊。我觉得一起玩玩,享受现在就很好,”他眨一眨眼睛,“更何况,你怎么知道将来不会有更好更适合我的女孩儿出现?”

     

    “真自私。说了半天,还是想保留现在的,直到更好的出现嘛。不做男女朋友只是觉得这样将来分手时更容易吧?”

     

    “嘿,也许她也是同样的想法啊!You never know.

     

     

    汤姆去香港已经好几周了。在电话里他不停地向我描述香港的工作多忙多辛苦,“天天加班到半夜,连着两个周末没有休息了。。。”。我打断他:“别装了。我知道你最喜欢加班。”汤姆在电话那端哈哈大笑:“你太了解我了!”汤姆和我的另一大不同之处在于:我不喜欢我的工作,他却非常热爱,一天24小时待在办公室也完全没问题。

     

    我问:“你和小C怎么样?”他说:“挺好的呀。复活节我们一起去了泰国旅行。不过我那时候正在做一个项目,放假还要工作,一大半的时间都只能待在酒店房间里打电话发邮件。。。我让小C自己出去玩。她终于看见泰国人妖了,兴奋得不行。。。”汤姆顿一顿,又说:“我简直觉得有点像结婚的感觉。你知道,我们那些老大们不都是这样的么?放假的时候自己在酒店工作,老婆出去逛街。。。结婚真可怕!我完全不明白你和铭基为什么结了婚还那么开心。。。”

     

    “所以也许结婚并没有那么可怕呢?你得多看看好例子。”我倚老卖老地说。

     

    “好吧。。。看来我得找机会把铭基灌醉,听听他对于结婚的真实想法。”他笑着说。

     

    Any time.”我也笑了。

     

     

    挂了电话,看着身边空荡荡的座位,想起以前和汤姆同事的日子。他的“hi 5”,他的“bull market”,他的各种奇谈怪论。。。以前有时也觉得烦人,现在倒是有点怀念了呢。

     

    April 12

    天花乱坠《小团圆》

     

     

    梁武帝时有云光法师讲经,聚徒一千二千,说法如云如雨,连天神也被感动。于是“六欲诸天来供养,天华(花)乱坠遍虚空。”

     

    我的标题其实来自于前几天做的一个梦。说“天花乱坠”,只取其字面原意。事实是我非常喜欢《小团圆》。我已经很久没有重看张爱玲的作品,却还是再一次束手就擒――张爱玲是真正的语言大师。每一个词语都精妙透彻,每一个比喻都准确熨帖。她的妙句太多,又这样不经意地随处抛洒。我就像一个人仰着脸站在漫天花雨里,躲也不想躲,去也无处去――因为惊艳都来不及。

     

    有天睡觉前照例读一段《小团圆》,看到那句话:

    “九莉快三十岁的时候在笔记薄上写道:‘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我当即合上书长叹一声。是吃了什么才能养出这样的天才?都说张爱玲世俗,不脱人间烟火气,可是她虽然扎根于日常生活,却是“苦海中开出的赤金莲花”。她喜欢描写小市民,小情感,她理解他们,同情他们,原谅他们,可并不等同于他们。天才是珍珠,我们都是浑浊的鱼眼睛。她并不高高在上,可是我们都要仰望她。

     

    记得有一次铭基给我看他母校香港大学的名人校友录,有些人从来没听说过,有些人觉得不过尔尔,只有看到“张爱玲”三个字时,心里震荡一下,这才有了亲切感。仍然是仰望,可是还有“自己人”的感觉。

     

    我自己的中学时代是最喜欢张爱玲的一段时期。尤记得当时和老爸提起来,他颇有点不屑――当然他并没有读过她的作品,只是下意识地觉得是“女性读物”,是琼瑶三毛之列。后来我故意把书留在餐桌上,渐渐发现老爸在吃早饭的时候也会拿起来翻看。有一天我再次小心翼翼地和他说起张爱玲:“也许是中国近代最优秀的女作家之一。。。”老爸沉默了一会,说:“也许也可以去掉那个‘女’字。”(不知道老爸现在还记不记得?)

     

    老妈倒是不太喜欢张爱玲,说她“太刻薄,看了不舒服”。我上大学后也忽然不太喜欢她,那时喜欢更为深沉宽广的类型,觉得她的作品始终格局太小。可是过了几年想法又有改观。张爱玲是刻薄,可是谁也没有她刻薄得透彻;张爱玲看似无情,可是她又宽容和理解人性的一切弱点;我们总以为像她这样的人很难被感动,其实她也常常流泪,只是她感动于那些我们不懂得甚至注意不到的地方。经由她的妙笔一点,我们这才看到,这才有了怜悯;时代和国家都是短暂的,只有平凡男女的悲欢离合才是永恒的生命底蕴。张爱玲抓住了这一点,她通过描写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情感与挣扎,从而折射出整个人类深刻而无法逃避的欲望和命运。她的格局其实一点也不小,只是她钻得太深了,深得让不懂得的人误解,让懂得的人不忍心。

     

    《小团圆》是张爱玲的遗作。晚年的笔法更臻化境,用词益发老辣,像是在针尖上跳舞。又因为是自传性质的小说,以她一贯的诚实和自省来自揭伤疤,触目惊人,血淋淋地令人几乎不敢逼视。书里的章节却很跳跃,回忆和插叙不时出现,很多句子主语亦不分明。如果对于张爱玲生平事迹所知不多的人来说,很可能会云里雾里,当然并不影响它的文学性,尤其是里面的通感比喻已经达到难以企及的高度。而对于张迷来说,在文学性之外,这本书还是八卦的绝好素材,虽然是小说体,人物都是化名,可是太多人事都有迹可寻。张爱玲是整个豁出去了,字字句句都是性命相见。在美国堕胎的经历,与母亲纠结矛盾的情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家庭,周遭世界的凉薄,爱的百转千回。。。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作家,剖析起自己来笔触倒是更加凌厉,读的人只觉得周身寒气森森。难怪宋淇在七十年代看完初稿后就写信给张爱玲说读者是不会同情女主角的。但是张爱玲是何等骄傲的人?她根本不同情自己,也不需要别人来同情她。

     

    我因为一向对民国时期的文坛有兴趣,以前做过些功课,所以《小团圆》里有些小配角的原型并不难猜:

     

    “二零年间走红的文人汤孤骛”应该是周瘦鹃罢?鸳鸯蝴蝶派的代表人物,张爱玲第一篇在上海一鸣惊人的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便是蒙他品题,算是张爱玲的伯乐。“孤鹜”对“瘦鹃”,张爱玲是细节完美主义,人名对仗也要这般工整:)

     

    看到书里写“向璟是还潮的留学生,回国后穿长袍,抽大烟,但仍旧是个美男子,希腊风的侧影”,立刻想到剑桥出身,以“希腊式完美的鼻子”闻名的新月派诗人邵洵美。我有段时间对邵洵美很感兴趣,因为偶然读到他的几篇译诗,十分佩服,那真是第一流的译笔。

     

    荀桦是柯灵?他一度被捕,是邵之雍(即胡兰成)写信帮忙,把他放出来。只是没想到书中写九莉在电车上遇到荀桦,“荀桦乘着拥挤,忽然用膝盖夹紧了她两只腿。”九莉(也就是张爱玲本人)于是想到“汉奸妻,人人可戏”。联想到柯灵后来写的那篇《遥寄张爱玲》,颇有令人玩味之处。

     

    虞克潜自然是沈启无了。《小团圆》里说“他(邵之雍)从华北找了虞克潜来,到报社帮忙。虞克潜是当代首席名作家的大弟子。之雍带她来看九莉。虞克潜学者风度,但是她看见他眼睛在眼镜框边缘下斜溜着她,不禁想道:‘这人心术不正。’”。而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也写“沈启无风度凝庄,可是眼睛常从眼镜边框外瞟人”。可见张胡二人也许讨论过这个印象。

     

    文姬是苏青。张爱玲和苏青作为当时有名的“海上两才女”,看似惺惺相惜,其实也有肚皮官司。看到《小团圆》里写:“‘你有性病没有?’文姬忽然问。他(邵之雍)笑了。‘你呢?你有没有?’”,不禁想到苏青《续结婚十年》中写到的谈维明。都说谈维明的原型是胡兰成,这回算是坐实了。《续结婚十年》里写道:“谈维明抱歉地对我说:‘你满意吗?’我默默无语。半晌,他又讪讪的说:‘你没有生过什么病吧?’。。。我骤然愤怒起来。什么话?假如我是一个花柳病患者,你便后悔也已嫌迟了。”胡兰成和苏青原来真的上过床。但是苏青后来愤怒于胡的不负责任,便故意说他的性能力不行,可是在他生气走后,她“这才伏枕痛哭起来”。也许因为他常常自诩的性能力受到嘲笑,胡兰成虽然之前曾经撰文赞扬过苏青,在《今生今世》中却只是一笔带过。

     

     

    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邵之雍(胡兰成)这个角色。尤其是《今生今世》中大幅笔墨写及张胡情事种种,细节纷纭,而张爱玲又看过这本书,因此《小团圆》里把很多细节以自己的角度再写一遍,有“罗生门”的效果。甚至《小团圆》这个书名恐怕也是由《今》书中范秀美与胡兰成对话中化出:

    “秀美想了一回无奈,却笑道:‘戏文里做从前的人,打天下或中状元,当初落难之时,到处结姻缘,好像油头小光棍,后来团圆,花烛拜堂,都是新娘子一起来来一班。’这我却不答,因为没有适当的话可答。

    我是真心真意的。原先我亦不曾想到要这样,至少当时不曾联想到前人有这样的佳话,亦不足以持谢后世人,以我为例,或以我为戒。我心里亦想将来能团圆,如若不能,我亦是真心真意的做过人了。今生无理的情缘,只可说是前世一劫,而将来聚散,又人世的事如天道幽微难言。。。。我已有爱玲,却又与小周,又与秀美,是应该还是不应该,我只能不求甚解,甚至不去多想,总之它是这样的,不可以解说,这就是理了。”

     

    这种“一美二美三美大团圆”的旧小说式大结局,在张爱玲是无法想象的。《小团圆》里写“并不是她笃信一夫一妻制,只晓得她受不了。她只听信痛苦的语言,她的乡音。”

     

    胡兰成最为人所不齿的有两点:汉奸身份和多情薄幸。前者我不想多谈,后者我评论起来也很难,因为常常会联想到自家长辈。从小我就很疑惑,为什么妈妈那边有很多和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这一个是我的外婆,而另一个呢?为什么大家能够相处得如此和睦?我从未见过外公,只知道他是国民党,死在监狱里。听说他为人刚正不阿,铁骨铮铮,看照片也是英秀逼人,可是他同样也三妻四妾,这令我觉得很难接受。妈妈总是笑说:“没办法,那个时代嘛。。。不过你外公也的确是多情种子。。。”胡兰成是软骨头,这一点输外公太多,可是“风流多情”这一点呢?这是个人的性格,还是那个特殊时代和社会环境下的常态?

     

    无论是哪一种,万花丛中过的胡兰成遇上了飞蛾扑火的张爱玲,这段感情注定是传奇也是悲剧。张胡两人的感情纠葛已经有太多人分析猜测了,我本来也蠢蠢欲动,可是想到外公的事情,又看到《小团圆》里写“她跟之雍的事跟谁都不一样,谁也不懂得。只要看她一眼就是误解她”,我又觉得,不如只当是作读书笔记罢。

     

    很多张迷因为张爱玲所受的委屈,痛恨胡兰成,从人到文一味否定他,其实不但小觑了胡兰成,也是对张爱玲的不恭。胡兰成固然是如他所说“是爱玲开了我的聪明”,可是他出身乡野,仅凭手中支笔一跃而为“汪精卫门下俊秀第一”,想来必然有其过人之处。他早期的文风其实很像鲁迅,却已经可以隐隐窥见后来的妩媚清嘉。更何况我觉得胡兰成是真正懂得张爱玲的。这些年这么多写张爱玲的文章,还是只有胡兰成写得最好。你只看那句“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真是让人感叹从何处想来!他写“张爱玲亦会孜孜的只管听我说,在客厅里一坐五小时,她也一般的糊涂可笑。我的惊艳是还在懂得她之前,所以她喜欢,因为我这真是无条件。而她的喜欢,亦是还在晓得她自己的感情之前。这样奇怪,不晓得不懂得亦可以是知音。”

     

    又有“爱玲种种使我不习惯。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慈悲布施她全无,她的世界里没有一个夸张的,亦没有一个委屈的。她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她的自私是一个人在佳节良辰上了大场面,自己的存在分外分明。她的心狠手辣是因她一点委屈受不得。她却又非常顺从,顺从在她是心甘情愿的喜悦。且她对世人有不胜其多的抱歉,时时觉得做错了似的,后悔不迭,她的悔是如同对着大地春阳,燕子的软语商量不定。”

     

    “我自以为能平视王侯,但仍有太多的感激,爱玲则一次亦没有这样,即使对方是日神,她亦能在小地方把他看得清清楚楚。常人之情,连我在内,往往姑息君子,不姑息小人,对东西亦是如此,可是从来的悲剧都由好人作成,而许多好东西亦只见其纷纷的毁灭,因为那样的好原来有限,是带疾的,其实不可原谅的还是不应当原谅。爱玲对好人好东西非常苛刻,而对小人与普通东西,亦不过是这点严格,她这真是平等。”写得多透彻!只是有点自打嘴巴的嫌疑。

     

    那个时代里,也许只有胡兰成夸张爱玲可以夸到点子上。他说“我是从爱玲才晓得了汉民族的壮阔无私,活泼喜乐,中华民国到底可以从时代的巫魇里走了出来的”,这赞的是张爱玲这个人的“新”,她和她作品的开风气之先。

     

    常看到人说胡兰成的文字是表面的浮华,把一些常用的词汇删掉便会露出原型,比如“心思很静”,又比如张爱玲在《小团圆》里嘲笑的“亦是好的”云云。这真是没说到重点。比如以上几段就并不见常用词语,却还是很贴切,因为是真正的相知。胡兰成的散文是一种异数,清逸婉转,堪称美学的极致。他当然也从张爱玲处偷师,但不是后世很多张迷那种肤浅的模仿,而是真正学到了张对于感觉情态的描拟。比如他写“我问爱玲,她答说还没有过何种感觉或意态形致,是她所不能描写的,惟要存在心里过一过,总可以说得明白,她是使万物自语,恰如将军的战马识得吉凶,还有宝刀亦中夜会得自己鸣跃。”后面几个比喻足以证明他师出何门。

     

    胡兰成的坏处其实在于有慧根而无修行。抛开他的如花妙笔,甚至抛开他“永结无情契“的无赖相,也不难看出用来支撑他清雅文字的“精神”是一种迷障。他写“梁元帝采莲赋:‘畏倾船而谊笑,恐沾裳而敛裙’。原来人世邪正可以如花叶相忘,我做了坏事情,亦不必向人谢罪,亦不必自己悔恨,虽然惭愧,也不过是像采莲船的倾侧摇荡罢了。”每当他于心有愧,又喜欢引庄子的“与其是是而非非,善善而恶恶,不如两忘而化其道”。胡兰成喜欢研究佛学,这些解释表面上看来既有佛家的通脱又有道家的阴柔,可是那一副“你奈我何”的神气又是沾沾自喜,暴露了他那些理论的虚有其表。其实佛也并非佛,道也并非道,因为他没有仁心,没有悲悯,些许慧根只能是小聪明,却无法转为大智慧。《小团圆》中说九莉觉得邵之庸“能说服自己相信随便什么”,“不是诡辩,是疯人的逻辑”,说得也对,因为胡兰成本人真的是“狂禅”那一路的。

     

    说来有趣,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模仿者都很多,可最多只能学到些皮相,恐怕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们两人内心的凉薄都很难被模仿。张爱玲的凉薄是源于她看世情的通透,她骨子里的苍凉,而胡兰成的凉薄是因为他根本没有心,他是一本糊涂帐。(但我还是坚持其人可废,其文不可因人而废。)

     

     

    然而张爱玲曾说胡兰成“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可见她也有于千万人中遇见他的喜悦。正像是在离乱之世的最后一宵跳最后一场舞,又刚好找对了舞伴的那种欢愉。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够遇见势均力敌的恋爱对手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看《小团圆》里邵之庸对九莉说第一次看到她文章的心理活动“你这名字脂粉气很重,也不像笔名,我想着不知道是不是男人化名。如果是男人,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我读到这里耸然动容,天下还有比这更能打动人的情话么?

     

    书里自从九莉遇见了邵之庸,文字风格并未改变,我却隐隐然觉得气氛不同,像是山河曙色初动。《小团圆》里对这段热恋时期有一段很美的描述:“她觉得过了童年就没有这样平安过。时间变得悠长,无穷无尽,是个金色的沙漠,浩浩荡荡一无所有,只有嘹亮的音乐,过去未来重门洞开,永生大概只能是这样。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因此与任何别的事都不相干。她不过陪他多走一段路。在金色的河上划船,随时可以上岸。”但是她笔锋又陡然一转,“她也有点知道没有天长地久的感觉,她那金色的永生也不是那样。”

     

    张爱玲擅长描写欢男怨女间斗智斗勇、百般纠结的爱情。没有至死不渝,没有缠绵悱恻,有的只是挑逗和试探,自保与算计。它把人心里最隐秘阴暗的角落拿到日光灯下细细观察。最可怕的是,我们知道这些全都是真实存在的。

     

    中年作家写出这样的爱情故事很好理解。可是二十岁上即成名,生活恋爱经验都很贫乏的张爱玲为什么会有着与她年纪不相符的苍凉?这恐怕与她那不健康的家庭环境脱不了干系。她的家庭一半是晚清一半是西洋,矛盾重重,各怀鬼胎。敏感早慧如张爱玲,对亲情的疏离和家族的算计有刻骨的体会,在爱情上更是从未见过一个好榜样。她从小就学会了察言观色,害怕成为别人的负担,相信无论是金钱还是感情都应当两不相欠。《小团圆》开头不久说起日军轰炸香港,一个炸弹落在对街,“差点炸死了,都没人可告诉,她若有所失。”看得人非常难过。

     

    可是她毕竟年轻,不可能真正“看破红尘”。《小》书里写她大学时和好友比比(炎樱)讨论,比比问她可相信世上有爱情这样东西,她说:“有。”而看《今生今世》,胡兰成说张爱玲“她是把古人亦当他们是今天的人。《非烟传》里的那女子,与人私通,被拷打至死,惟云‘生得相亲,死亦无恨’,遂不复言,爱玲说道,当然是这样的,而且只可以是这样的。因为爱玲自己就是这样一个柔艳刚强的女子。她又说《会真记》里崔莺莺写给张生的信好,非常委屈,却又这样亮烈,而张生竟还去郑家看她,她当然不见。”可见张爱玲对于爱情的态度与她小说中人物显然不同。她仰慕“宛转娥眉马前死”的爱情,这样委屈,却是心甘情愿的付出。她一直有期待。

     

    如若有人肯一心一意待她,真心无条件地付出,张爱玲必定回以同等炽热的爱,在两个人的天长地久中走向“金色的永生”。可是她不幸地遇见了老练聪明如解语花,却只要“此时语笑得人意,此时歌舞动人情”的胡兰成。他用情不伪却也不专,甚至自动自发地把与其她女人的情事告诉张爱玲。她却只能沉默,因为“他是这么个人,有什么办法?如果真爱一个人,能砍掉他一个枝干?”《小团圆》里,邵之雍总是向九莉提起小康小姐的事,“九莉对自己说:‘知己知彼。你如果还想保留他,就必须听他讲,无论听了多痛苦。’但是一面微笑听着,心里乱刀砍出来,砍得人影子都没有了。”

     

    而那边厢胡兰成还在一径幻想着他和张爱玲是天上人间的金童玉女,有着凡人所没有的默契。他在《今生今世》中说“我从不想到她会妒忌,只觉得我们两人是不可能被世人妒忌或妒忌世人的,我是凡我所做的及所写的,都为的从爱玲受记,像唐僧取经,一一向观音菩萨报销,可是她竟不看。。。”他书中不止一次地提起许仙和白蛇娘娘:“白蛇为许仙,真是宛转蛾眉马前死,都只为人世的恩情。她又是个烈性女子。而她盗取官库,且偷了天上的仙草,对白鹤童子及法海和尚都是舍了性命去斗,这样叛逆,也依然是个婉顺的妻子,中国民间的妇道实在华丽深邃。”他和她都欣赏这“宛转娥眉马前死”,可是到了自己身上,他是那软骨头的许仙,张爱玲却做不成那白蛇娘娘。

     

    《小团圆》打破了《今生今世》里那天上人间的传说。两本书里都提起张爱玲去温州看胡兰成,在旅馆里替胡的又一红颜知己范秀美画像的情节。完全是各说各话,张爱玲是因为“实在想不出话来说,因笑道:‘她真好看。我来画她。’”胡兰成却很高兴,以为张爱玲果然心无芥蒂,是真因为秀美生的美而想画她,恐怕还依稀看见了将来“三美团圆”的大结局。

     

    这百转千回的爱最终幻灭了。胡兰成却以为她没事了,又写信给她说“‘昨天巧玉(秀美)睡了午觉之后来看我,脸上有衰老,我更爱她了。有一次夜里同睡,她醒来后发现胸前的纽扣都解开了,说:‘能有五年在一起,就死也甘心了。’我的毛病是永远沾沾自喜,有点什么都要告诉你,但是我觉得她其实也非常好,你也要妒忌妒忌她才好。不过你要真是妒忌起来,我又吃不消了。’她有情书错投之感,又好气又好笑。”一个人可以自恋不堪到这种地步,也是件奇事。

     

    你若无心我便休。张爱玲决定斩断情缘。她说“铁进入了灵魂,是说灵魂坚强起来了。”后来她与上海导演桑弧有了一段情。不过在《小团圆》之前,两人都从来没有公开承认过。她自己形容说是有初恋的感觉,也许因为比较对等,但是书中也处处透露出不是全心全意的恋爱,至少于她而言不是。她自以为对桑弧认真,但是她那心明如镜的姑姑却说:“‘没像你对邵之雍那样。’几乎是不屑的语气。”她自己也写了“那时候她已经好多了,几乎用不着他(桑弧)来,只需要一丝恋梦拂在脸上,就仿佛还是身在人间。”“燕山(桑弧)的事她从来没有懊悔过,因为那时幸亏有他。”张爱玲当时俨然有点抑郁症的兆头,幸好有桑弧。我看书的时候一直心里感激他。尽管他们也并没有长久,桑弧后来另娶他人。我总觉得其中另有隐情,只是张爱玲没有写,我们可能永远不得而知了。因为桑弧实在是个口密的人。

     

    张爱玲与桑弧交往之初,胡兰成还去过上海一次。虽然决心分手,张爱玲对他仍有剪不断的缱绻。两人书中都描写了清晨拥抱的情景,可是细节依然是“罗生门”。张爱玲写的是:“次日一大早之雍来推醒了她。她一睁开眼睛,忽然双臂围住他的颈项,轻声道:‘之雍。’他们的过去像长城一样,在地平线上绵延起伏。但是长城在现代没有用了。

    她看见他奇窘的笑容,正像那次在那画家家里碰见他太太的时候。

    ‘他不爱我了,所以觉得窘。’她想,连忙放下手臂,直坐起来,把棉袍往头上一套。这次他也不看她。”

     

    而胡兰成的版本是:“是晚爱玲与我别寝。我心里觉得,但仍不以为意。翌朝天还未亮,我起来到爱玲睡的隔壁房里,在床前俯下身去亲她,她从被窝里伸手抱住我,忽然泪流满面,只叫得一声‘兰成!’这是人生的掷地亦作金石声。我心里震动,但仍不去想别的。我只得又回到自己的床上睡了一回。”

     

    这一回我却相信胡兰成。我觉得张爱玲是落了泪的。

     

     

    对我来说,《小团圆》解开的最大疑团,除了胡兰成真的在性事上有点暴力倾向之外,恐怕就是张爱玲分手时寄给胡兰成的那三十万元了。胡兰成自己在书里写:“信里她还附了三十万元给我,是她新近写的电影剧本,一部《不了情》,一部《太太万岁》,已经上映了,所以才有这个钱。我出亡至今将近两年,都是她寄钱来,现在最后一次她还如此。”我之前一直疑惑,因为张爱玲对钱的态度一向是“一钱如命”,人不欠我我不欠人。怎么会如此慷慨赠金?莫非真是太爱胡兰成不能自拔?而《小团圆》也终于揭开了谜底:原来张爱玲与胡兰成相交之初,张爱玲提起需要还她母亲替她张罗留学的钱,胡兰成于是有一次拿了一箱钱来给她,“她对币值完全没数,但是也知道尽管通货膨胀,这是一大笔钱。”之后书里也几次提到:“他又带了许多钱给他。”“‘经济上我保护你好吗?’他说。”“之雍每次回来总带钱给她。”。。。后来张爱玲的母亲不肯收她的钱,她于是全都还了他,从此两不相欠。这倒是她一贯的在感情和金钱上的理性的清洁。

     

    胡兰成在书里却只写“爱玲的书销路最多,稿费比别人高,不靠我养她,我只给过她一点钱,她去做一件皮袄,式样是她自出心裁,做得来很宽大,她心里欢喜,因为世人都是丈夫给妻子钱用,她也要。”绝口不提他给过张爱玲这么多钱的事。也许那钱来路不明;也许他是想表现他的“女神”到分手仍然怜惜他,是旁人都不懂得的默契;也许是不符合他自己在书中塑造的“志气清坚的穷书生”形象;又也许――在这件事上,胡兰成还算是个男人。

     

     

    看完《小团圆》的那天晚上,我做了个奇异的梦。梦中见到一棵蓝色的树,是那种极艳的孔雀蓝。树干并不粗壮,却笔直挺拔。树枝上开满大瓣花朵,又是极艳的桃红色,形状却像樱花。在梦中我不知怎么就认定那棵树是张爱玲,也许因为她喜欢强烈的颜色?我坐在树下,那些树枝轻轻摇摆,一时间漫天落花如雨,桃红色的花朵一瓣瓣扑簌扑簌落在泥土上。即便是落樱时节也从未见过如此壮阔的景象,并且远近唯有这一棵树而已。在梦中我只是呆呆看着,不觉天人相隔,不想艳情雅意,亦没有自惭形秽,却只如亲人相对。

     

     

    March 30

    不去会死,google map和G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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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田裕辅先生的《不去会死》,由于内地还没有出版,我只好在网上订了台湾的竖行繁体版。没办法,我对描写旅行的书籍总是没有任何抵抗力。

     

    这本书记录了石田先生用七年半时间骑自行车环游世界的经历,书中的内容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我看过不少日本人写的旅行书籍,疯狂的自我挑战和典型的日式幽默是这类书籍的共同点,然而《不去会死》的特别之处在于:石田并没有以“老驴”身份居高临下地传授什么“背包客经验谈”或是“旅行贴士”,他以一种谦逊的旅人心态,平静地追逐自己的梦想,真实地袒露旅途中的每一点心绪牵动。

     

    石田踏上环游世界之旅的原因很简单,既不是为了证明什么,也不是为了逃避什么,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既然降生到这个世上,我就要好好看看它”。他希望能够在旅途中找出自己的“世界第一”,不论是自然风光还是美丽街景,世界上总有一处地方是属于他自己的“宝物”,是他自己眼中的世界第一。而之所以选择骑自行车这种方式,也是因为“如果靠自己的双脚抵达目标,与美好事物相遇时的喜悦,也将会是最大的吧”。

     

    为了这个梦想,当存款达到预定金额后,石田从工作四年的大企业辞职,尽管上司说“你是笨蛋吗?辞掉这么好的工作?”,尽管算命阿婆预言说“你会过着一帆风顺的幸福人生哦!不过,这种人生与刺激或冒险无缘”,尽管出发前几周还在血尿,他还是战战兢兢地迈出了那第一步。

     

    在书中石田完全没有试图掩盖自己的犹豫和软弱。第一站的阿拉斯加,之前只出国旅行过一次的他已经差点被打败,启程前那些浪漫无比的幻想被某种难以言喻的恐惧感所代替,他无法下定决心出发,开始怀疑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当个中规中矩的上班族不是很好吗?为什么非要挑战自己根本不擅长的事呢?最后,他用“无怨无悔”这个标准坚定了自己的心:一旦辞掉工作,虽然有失去饭碗的顾虑,日后还可能会非常后悔,可是无论如何总还活得下去;可相比起来,若是放弃梦想,即使此后家庭美满人生一帆风顺,大概也还是会后悔一生。

     

    而之后在南美洲的秘鲁,石田有了更为恐怖的遭遇――在沙漠中被持枪强盗打劫,护照、现金、露营用品、相机、衣服、药品和工具。。。一件不留,统统被抢光。石田在万念俱灰的同时却还留有一丝幽默感庆幸强盗没有菊爆他,贞操得保。。。而之后在夜班巴士上他更领悟到:能够活下来已经足够幸运。“只要活着,什么也难不倒我。”因为只要活着,此处就不是终点,前方就会有无数可能性。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一直在流泪。那是纯粹出于感动的泪水。我看过的很多文学作品都在做“加法”,探讨研究人性的复杂。而石田先生的书却是一直在做“减法”,指向最本质的人性。

     

    印度禅师克里希那穆提曾经教导我们,要怀着同情,平静而慈悲地看待自己和这个世界。他说:“观察你的心,不要让任何一个念头逃跑,不论它有多丑,多残酷。只是观察而不要有任何选择、衡量和批判,不要给它任何特定的方向,也不要让它在心中生根。”石田正是这样观察着自己和他旅途中所遇到的事物。他发现自己的笑容似乎有点污浊,觉得自己看起来世故,令人恶心,像是在讨好让他借宿的人,与向他伸出援手的人的笑脸完全不一样;他在非洲小孩子的身上感到某种人性本质的纯真,而越是纯真,对欲望越是不加掩饰,因此他们会追赶着外来的旅人,一边跑一边叫着“礼物!给我礼物!”;他在波兰的森林中遇见一位卖香菇的残疾人老伯,当他取出钱给老伯想买他的香菇时,老伯生气地对他吼叫,还掏出自己的钱包把里面的钞票展示给他看。石田还以为老伯嫌他给得太少,之后却发现老伯原来是想把香菇送给他作为礼物,之前把钱包给他看的意思是说“我不是乞丐,怎么能从你这个困苦的旅人身上拿钱呢?”。衣着破烂的老伯有着高贵的尊严和温柔的慷慨,令石田每每回想便忍不住地落泪;在戈尔威遇到的永子小姐是残疾人,一条腿装了义肢,可是她认为“少了一条腿也不赖哦!因为这样我对事物的看法才和一般人不同”。正因为她行动缓慢,才能发现许多一般人容易遗漏的东西,比如爬山路上的红色花朵。永子小姐说,一边欣赏美丽的风景,一边听着音乐,就会觉得能够活着真是太好了;身患重病的青年亚尔伯特独自生活在人烟稀少的山坳小村,他让打算在雪中露营的石田到他家里住,招待晚饭,可是言语不多,表情冷漠,对什么都淡淡然。第二天送走石田的时候,亚尔伯特却忽然开口说:“下次什么时候回来呢?”。。。

     

    石田骑着自行车行进在广袤无边的大地上。七年半的时光在他的脸上心上都刻下无法抹去的痕迹。他在秘鲁被抢劫,在非洲染上疟疾,在德国患上支气管炎,在伦敦时又得知曾经在南美洲一同骑行的好友诚司大哥被永远地埋在了西藏深山的大雪里。。。可他同时也看到了满月下的金字塔,草原上奔跑的长颈鹿,迷一般的蒂卡尔神庙,育空河上摇曳的极光,丝路上的褐色大地,肯亚雾中的蓝色森林。。。他看到旅人美丽的笑脸,看到纯真的人之本心,看到形成幸福的全部过程,也看到活着所赋予他的无限的可能性。

     

     

    =============google map的分割线===============

     

    自从Google map推出了英国25个城市的street view(街景地图),只要输入地址和邮编,然后拖动屏幕左上角的一个人形标示去到你想要查看的地点,当地的街道景象就会展现在你眼前。

     

    我个人觉得这项新功能对于像我这样的“路盲”来说简直是天大的福音,然而英国一个隐私关注团体向信息专员办公室提交了正式投诉,其中引述了超过200起来自公众的报告,投诉能在google map street view的照片中被清晰认出。这个团体认为google map street view对许多英国民众造成了“清晰的尴尬和损害”,要求google在当局进行调查期间关闭该系统。

     

    该团体引述的其中一起案例是,一名女子为了逃避有暴力倾向的伴侣而搬家,结果却被street view拍下在新居门前清晰可辨的照片。 另一起案例是,两名同事关系的人投诉被“街道视图”拍下举止不雅的照片,结果被其他同事在办公室内传阅取笑。

     

    在没有“举止不雅”的前提下,其实我倒是很愿意被street view拍到呢。想找我自己的时候在某条街的街景图上就能找到,多酷啊。

     

    可是没想到我的朋友阿尔瓦若居然真的上了这个street view!根据他的描述,去年夏天的某个周末,他正和一个朋友在去吃午饭的路上,这时迎面开来一辆google map的摄像车,他们两个立刻挥手致意,最终被成功地“收录”到街景地图上。。。他都快得意死了!

     

    这是阿尔瓦若那天被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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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蓝色T恤的就是阿尔瓦若。这件T恤我五年前见到他的时候就在穿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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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20的分割线================

     

    G20(二十国集团峰会)将于这周在伦敦举行,上周六已经有四万人上街抗议游行了。新闻说许多团体采取联合行动,计划于周三和周四举行一系列的抗议示威活动。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有可能成为抗议活动中的暴力攻击目标。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些在银行工作的员工们。。。

     

    干我们这一行的全都被警告说这周千万别穿西装,不要拿有公司logo的东西,保持低调,千万不要被人认出是banker。。。因为有些丧心病狂的抗议团体已经打出了“烧死banker”的口号,还画了很多“banker上绞刑架”的展示板。上周五公司还大喇叭广播说晚上离开办公室一定要锁好门窗。。。真是搞得草木皆兵啊。我的同事们纷纷说:“穿西装的也不一定就是banker啊,那律师,会计师什么的被错打了怎么办?”我说:“按照他们的逻辑,反正都是罪恶的资本主义的一部分嘛,打了就打了呗。。。”其实嘛,如果公司真的那么担心我们的人身安全,干脆大家那两天都放假得了。。。现在大家都半紧张半兴奋地期待着G20的到来。若有风吹草动,本台记者老傅将为大家发回现场报道。

     

     

    March 25

    照片狂人之春田花花狂拍团

     

    天气一变好,我就懒得写博,成天只想着出去玩儿。周末我们春田花花团倾巢出动,在城里瞎转猛拍,个个都是照片狂人。还好现在是数码时代啊。

     

    拍完照的当天晚上,我和铭基同学还挣扎着参加了朋友瑞夫的乔迁party。本来不想去的,到了他家以后才发现――要是我们不去瑞夫就太惨了。瑞夫和他的同屋马特各邀请了25个朋友,结果马特的人几乎都到齐了,而可怜的瑞夫这边加上我们也只有五个人。。。其他人都因为各种原因来不了,这群不靠谱的家伙!

     

    都说中国人喜欢扎堆,我看澳大利亚人也好不到哪儿去。马特的朋友们几乎清一色都来自悉尼。我们一进屋就觉得气氛有点异样――那群澳洲男生浑身散发出浓郁的脂粉气,我们几个女生忍不住窃窃私语:“这是gay party吗?”瑞夫拍着胸脯向我们保证:“我肯定他们都是直男!”我们还是不敢相信:“那边那个呢?那个戴怪怪眼镜穿粉色TD&G皮带的呢?”“他不是gay啦,真的!”瑞夫笑着说,“I guess this is a Sydney thing, ok?” ok!男生都搞得这么美,我们女生还混什么啊。

     

    马特的朋友中,有个看起来像ABC的男生走过来和我搭话。他说他在悉尼长大,但是“原产地”是中国南京。我们用英文聊了一阵,他问我老家哪里,我说:“南昌。你知道南昌吗?不过如果你是在外国长大的话,可能没听说过。”他忽然笑了起来,用挺标准的普通话说:“我当然知道南昌啦!我十五岁才去澳洲的嘛!”

     

    我还没反应过来呢,他又迅速地转成英语:“不过我已经不太会说中文了,也不太会写。。。你知道,我的朋友大部分都是澳洲本地人,也有很多华人,不过他们都不会说中文。。。”

     

    我深呼吸了一下,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你十五岁去澳洲,那时你已经初中毕业了吧?怎么可能现在已经不太会说中文了呢?”

     

    “啊?。。。是啊。。。但是。。。可能是我太努力‘西方化’了吧哈哈哈。。。”他耸了耸肩笑起来。

     

    装。你丫再给我装。

     

    在某程度上其实我可以理解他想要“西方化”的心情,但是明明会说中文还要假装不会,这一点我实在很难欣赏。我只好站起来说声“excuse me”,离开了这朵奇葩。

     

    然而当晚的奇葩不止这一朵。在露台上我又遇见了马特的另一个朋友,他眉飞色舞地向我和安娜描述着他在阿姆斯特丹的生活:“。。。我在阿姆斯特丹工作了几年,对那里的红灯区简直是了如指掌!”

     

    我和安娜洗耳恭听。

     

    “我和那里的妓女都是老朋友了!一般游客都不准拍照,但是我可以随便拍。。。有时候她们出去开个小差,我就替她们看着店。。。我从来不觉得她们是妓女,她们是人类!是我的朋友!”

     

    故事听到这里还算有趣,虽然我心里一直在想“妓女本来就是人类啊”。。。谁知他接下来又得意洋洋地说:

     

    “她们都不收我的钱。。。你知道,老朋友了嘛!有时候她们会说:‘你再带一个朋友来也可以,你们两个都免费!或者我也可以叫一个姐妹来玩两女一男啊,也是免费!’。。。”

     

    这一回,我和安娜几乎异口同声地说了“excuse me”。。。

     

    那天晚上我喝了整整七杯不知道什么酒,回家倒头就睡。而铭基同学由于整晚都在动作剧烈地玩Wii,第二天醒来后全身肌肉酸痛。我们对看一眼,彼此都深刻地又不无悲哀地感受到:夜生活已经不再适合我们了,疯狂的party还是留给精力旺盛的臭小子们吧!然而我又有点不忿地想:那都是老子当年玩剩下的!

     

     

     

    ==============春田花花狂拍团的分隔线===============

     

    味精同学作品:

     

    这张我最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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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很像电影《阳光小美女》里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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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思晨同学装酷                            木木这张超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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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铭基同学的dark 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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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铭基同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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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现在好像一个大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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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晤士河边的沙雕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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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完工,两人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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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和平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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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晨同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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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是相机大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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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h 16

    那些无厘头的小事

     

    叔本华有个有趣的理论,他说一个人从出生的一刻起到死为止所能遭遇的一切都是由他本人事前决定的。因此,一切疏忽都经过深思熟虑,一切邂逅都是事先约定,一切屈辱都是惩罚,一切失败都是神秘的胜利,一切死亡都是自尽。这种独特的神学理论总是带给我莫大的宽慰,也让我常常在记忆中扫描那些曾经以为只是偶遇的人与事的片断,因为所有的偶遇都自有其深意――某种命中注定可我们自己却并不一定明白的深意。正因如此,我觉得把这些短暂微渺的人事一一记录下来应该也很有意思,虽然我至今依然感到疑惑:究竟是我这个人本身决定了我见过的人,交谈过的话,做过的事。。。还是它们造就了我本人。“我即他人,人皆众生”――叔本华的那句话似乎暗含禅机,而我却更糊涂了。

    零六年的五月,我结束在纽约的工作,并和当时来看望我的妈妈一起飞去旧金山,在那里参加了一个旅行团在美国西岸旅行。

    旅行团里有很多来自两岸三地的华人。在旅游巴士漫长的旅程中,大家由陌生渐渐转为熟悉,不久就热烈地交谈起来。我在座位上昏昏欲睡的时候,老妈正在和另一个团友作自我介绍:“我从南昌来。。。”

    “你们是南昌人?!”前排的一位台湾老伯忽然转过身来,语气里是抑止不住的兴奋。他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激动地说出一句熟悉的南昌话:“我也是南昌人啊!”

    “真的?”我和老妈同时睁大了眼睛。

    老伯立刻把坐在前面的他的妹妹也招呼过来,两人抱着座椅的椅背,激动地打量着我们。老伯妹妹的嘴里忽然冒出一长串地道的南昌话,有些用词甚至带着现在已经失落了的几十年前的口音。

    她告诉我们,她虽然在台湾出生,从来没有在大陆生活过,可是在家里长辈们都说南昌话,因此她和哥哥从小就练就一口纯正的南昌口音。。。

    作为一个南昌孩子,和很多我的同龄人一样,对于家乡话我们都是只会听不会说。在这之前我从未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就在那一刻,听着两位台湾老人纯熟的南昌话,我第一次感到了深深的失落。


    每次和铭基同学一起回香港,最常做的事就是和他的一群好友一起吃饭喝酒聊天。这群好友中有个男生名叫天乐,是铭基港大的同学,可是毕业后没做工程师,却加入了香港警队,成为一名督察。

    天乐工作很忙,每次匆匆忙忙赶来聚会,铭基他们都会笑着大叫“阿sir阿sir”,他每次听到都不好意思地笑一笑。天乐样貌斯文,人也随和开朗,和香港电影里那些眼神犀利一身铁骨的阿sir们似乎联系不到一起去,很难想象他也曾经是PTU,缉毒,扫黄,反黑各个队伍中的一员。

    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圣诞倒数,在天星码头附近,马路上挤到水泄不通,人多得寸步难行。离零点还有好一会儿,能做的只有等待。也许是为了打发这种等待的无聊,旁边一群青少年开始嘻嘻哈哈地在人群里扔起荧光棒来。荧光棒不时地打到路人的头上身上,引来一片抱怨的目光。

    “是谁?是哪一个在乱扔?!”我的背后忽然传来一声怒吼,声音大得令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

    回头一看,我们都呆住了――

    这怒吼竟然来自天乐。他一反平时的斯文模样,右手高举起来,食指指向那群青少年,眼神凌厉得像一把尖刀。他再一次重复了那句话,周身散发出慑人的气场,原本还在嘻笑打闹的年轻人们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他没穿制服,却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个阿sir。这是我们从来不曾见过的天乐。


    大学的时候学校附近有家叫做“武之助”的日本餐厅,专做御好烧(一种类似于煎饼的日式小吃,包括大阪烧和广岛烧),价格不贵又十分美味,直到现在想起来还直流口水。老板是日本人,娶了位中国太太,还把妻子的弟弟从农村接来,手把手地教会他这门手艺。我和当时的男友常常跑去吃饭,一边看着老板的小叔子做御好烧一边和他聊天。印象中那位年轻人十分腼腆,常常没说几句话就红了脸。

    去年回国时,在北京工作的日本好友顺子带我们去亮马桥附近的一家日本餐厅吃御好烧。很多年没有尝到这样的美味,终于得以一膏馋吻。酒足饭饱后,顺子请老板替我们拍合影。老板看起来十分面善,我顺口说:“您看着很眼熟啊。。。”没想到老板也立刻说:“我看你也觉得眼熟。”

    我们俩顿时面面相觑。好一会儿,我终于忍不住说:“你,你是不是以前在人大附近的那位?那家餐厅的老板是你的姐夫?”

    他笑着点头:“我也记得你!”

    原来真的是他!眼前的他终于和几年前的那个形象合为一体。

    他看看铭基同学,有点不好意思地问:“你。。。的那位。。。朋友。。。他还好吗?”

    我立刻会意过来,他问的是当年总是和我一起去吃饭的前男友。他居然记得这么清楚!我的老天!

    我说:“早就分手啦。。。我已经结婚四年了,这位是我先生。”我指一指铭基同学。

    “哦。你好你好。”他赶紧说。

    我看着他,满脑子都是“物是人非”这四个字(想来我之于他也是如此吧)。虽然当年瘦弱的青年如今已经长出了啤酒肚,虽然当年不善言辞的小厨师变成了今日长袖善舞的餐厅老板,可是御好烧却还是那从未改变过的好味道。“人非”已成常态,那么“物是”本身已经弥足珍贵。


    在英国读研究生时,有一天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去看脱衣舞表演。

    表演一如想象中的精彩。尤其是看到舞女们玲珑曼妙的肢体,同为女生的我感到十分惭愧。可是同去的一位新加坡男生不知出于什么目的,非要买一个舞女替我做私人表演。我推辞了半天,可是他连钱都付了,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下来。

    为我表演的是当晚最受欢迎的大美女,身材火辣,五官清丽,尤其与众不同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戴黑框眼镜的脱衣舞女,或者也可以说,我从来没有见过把黑框眼镜戴得这么美的女生。虽然是在进行脱衣舞表演,性感中却还掺杂着一丝书卷气,真是奇异的矛盾感。或许这就是她如此受欢迎的原因吧。

    可是我毕竟不是lesbian。几近全裸的她最近距离地向我展露她的美丽,可我除了保持专注和微笑之外完全不知如何是好。她可以挑逗我,我却不想也不能对她上下其手。这到底是谁占谁的便宜啊?我郁闷地想。还不如去看脱衣舞男呢。。。

    几分钟的私人表演完毕,我终于松一口气。

    这件事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特别的是――不久前,我在伦敦地铁上再一次见到了她。

    我很肯定那是她,那一次的近距离“接触”印象实在太深刻了,尤其是她还戴着同一副黑框眼镜。

    她坐在我对面,穿得很朴素,膝盖上放着两本书,看起来像是大学教材。她一边吃着一个羊角面包,一边匆匆忙忙地翻着书页。看起来就是个如假包换的大学女生。

    攒够钱去读书了?

    也许事实并非如此,可我还是忍不住地开心了一整天。


    要说起来,我也是见过网友的人――唉,谁没年轻过?

    那还是只浅聊过几次的网友,发生在我刚刚接触互联网的年代。大概是大学一年级吧。

    见网友的后果常常是“见光死”,我也不能免俗。可是就外表而言,很多人见到的是“青蛙”,我见到的却是“王子”。

    第一次见到现实中的他时,我完全楞在原地不能动弹――此人的外表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已经作好了见到“青蛙”的准备,可是眼前的他非常高大,长了一张近似于混血儿的脸,简直像是从偶像剧里走出来的男主角。

    可以想象,当这样一个帅哥第一次见到平凡的我,他该是多么失望。如果让我简述一下当时的场景,那就是当我们两个一起走在马路上时,过往的行人都忍不住看看他又看看我,满脸的不可思议。

    帅哥勉为其难地和我一起去肯德基吃饭,中途居然有女生主动过来和他搭讪,完全无视坐在他身边的我。帅哥熟练而不耐烦地打发走那个女生以后,我仍然沉浸在震惊中:“你是不是常常遇见这种事儿啊?”他有点郁闷又不无炫耀地说:“上次剃了个光头以后好多了,现在头发长出来以后就又开始了。。。”

    然而上天给了帅哥一副华丽的外表,却没有给他相应的智慧和内在。交流中我发现和他在任何方面都完全没有共同语言(连一点点都没有),他甚至还在吃薯条的方式上狠狠地鄙视了我――他认为吃薯条时,薯条被手指捏过的那一端是不能吃的,因为手指很脏。。。我说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这样吃薯条,他不屑地看了我一眼:“我和我的朋友都是这么吃的。”

    至此我们俩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迅速地吃完饭走人。临走时他居高临下地打量了我一番说:“我发现你长得特像我一朋友,她一直追我。。。”我立刻以光速向他告别,头也不回地逃走了。

    回到宿舍,同学们问我第一次见网友感觉如何。我只能苦笑着说:“老天是公平的。。。”

    我立刻把他拖入了黑名单。我想,他应该也一样吧。

     

    =======================照片狂人之周末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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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h 11

    《朗读者》非影评

     
    最近好看的电影特别多,我总觉得这也许应部分归功于经济的不景气,使得人们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欲望进行思考和创作。我最喜欢的是“Slumdog Millionaire”(《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笑中有泪,如果中国拍一部类似的电影永远不可能通过审核),看得最享受的是“Vicky Cristina Barcelona”(《午夜巴塞罗那》,美女+美景,一如既往的文学色彩,果然是无敌艾伦),而看完之后想得最多的则是“The Reader”(《朗读者》)。


    (剧透。。。慎入)


    十五岁的德国少年爱上三十六岁的独居女人,整整一个夏天,他为她朗读,尝尽爱与欲的甜美和痛苦。她不辞而别,他黯然神伤。多年以后,就读法律学校的他参加了一次对纳粹战犯审判的旁听,却发现她以当年集中营女看守的身份坐在被告席上。。。

     

    电影里的很多镜头至今仍在我的脑海里闪回:


    中年的汉娜躺在少年麦克怀里听他朗读,被故事的情节感动得哭出声来--她作为个体,能够感受到文学作品的美,有丰富的情感、良知与人性,可是为什么作为党卫军这个丑陋机器的一个零件,她却可以变成冰冷的杀人机器?


    在乡村小教堂里,听着孩子们的童声合唱,汉娜泪流满面――她是纯粹感动于这歌声的神圣纯洁,还是想起了当年由于她坚持不开门而被活活烧死在教堂里的三百个犹太亡魂?


    在法庭上,面对法官“教堂发生火灾时你为什么不开门”的责问,汉娜理直气壮地说:“她们会逃跑!”她甚至还用力敲了一下桌子。――在汉娜看来,秩序高于一切,作为看守她恪守己责。她并没有思考的能力,甚至没有思考的愿望。她需要完全生活在社会和她自己制订的各种准则之中。


    为了掩盖自己是文盲的事实,汉娜明知是其他的五个看守共同嫁祸于她,却依然不惜付出自由的代价,宁可承担终身监禁的判决。――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在乎最难以启齿的秘密。可你是否会如汉娜一样,不惜任何代价,只为坚守这个秘密,维护自己最在意的那部分“尊严”?一切强悍的表象原来只是为了掩盖内心的脆弱。


    在旁听席上,往事闪回,麦克忽然意识到汉娜是文盲。可是几经挣扎,他最终还是选择在漫天飞雪中转身离开看守所,他放弃了为她作证――也许小部分是出于对汉娜那可怜的自尊的成全,而更多的,我想还是出于他内心的纠结――作为法律学生,他当然知道为汉娜作证才是正确的法律程序,可是他拗不过自己的道德和良知,他无法原谅汉娜对三百条人命的冷漠,而自己曾经与法西斯成员有染这个事实也令他无法释怀。


    在狱中,汉娜收到录音带,摁下播放键,录音机里传来麦克的朗读声。她慌乱极了,刚听了个开头就停下。――我一直在试图想象汉娜当时的心情。我想她可能先是惊慌,然后是强烈的羞耻感(她意识到麦克已经发现她不识字的秘密),可是间中又掺杂着感动和欣喜。她为自己在监狱这狭窄的空间内重新与外界有了交流而欣喜――与麦克的交流。与文学和知识的交流。


    服刑二十年后,汉娜即将出狱。在这漫长的二十年里,麦克从未间断地给汉娜寄去录音带,为她朗读文学作品。而汉娜也凭借着这些录音带和从监狱图书馆里借来的书籍渐渐学会了简单的读写。她给麦克写了很多信,而麦克从来没有回复过。汉娜出狱前,麦克终于应看守所所长的要求去看望了她。在餐厅里两人跨越时间的巨大鸿沟再次相对而坐,汉娜惊喜地伸出手,麦克迟疑地一握之后很快松开。他问她:“这些年里你有没有好好想想过去?”汉娜问:“你是说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吗?”“不,不是和我。”面对麦克的尴尬和冷漠,汉娜眼睛里的光渐渐熄灭了。――从麦克的角度出发,他深爱着汉娜,可是他的良知使他不能原谅她。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看待上一代人的罪。更何况他不确定在汉娜眼中当年的自己和集中营里那些被她叫去为她朗读的小女孩们有什么不同,这一点令他深感愤怒和羞耻。他希望汉娜能反思自己犯下的罪行,希望汉娜的回答能使他原谅她,这样他才能释放自己对她的爱。可是汉娜的回答令他失望了。而从汉娜的角度来说,她同样失望,是因为麦克的冷漠而失望。在狱中的日子,麦克是她唯一的希望,她以为麦克是唯一能够理解她的人。如果连麦克都不能原谅她,她至此便是彻底的孤独了,生存于她从此失去了意义。因此当麦克再次问她“那你在这里这么多年学到了什么?”的时候,汉娜恢复了冰冷的语调:“我学会了阅读。”她说:“我怎么想完全不重要,逝者已矣。”她强烈的自尊一如既往,她不能容忍出狱后还要一直生活在羞愧和不平等中,被怜悯,被施舍,甚至是被宽恕。


    赤足踩在厚厚的一摞书上,汉娜自杀了――这是必然的结果。我想导演特地拍出那摞书的特写自有他的深意。书籍和知识能够唤醒人性,拯救灵魂,却也因此摧毁了一个生命。在狱中摆脱文盲身份的汉娜到底有没有反思自己的罪行?我觉得有,即使这种反思也许是被动的。正因如此,她才会在遗嘱中说要把钱留给那个集中营里唯一幸存的女孩。这样的汉娜和二十年前坐在法庭里接受审判时那个诚实得几乎愚蠢的汉娜是不同的,那时的她理直气壮却又完全不合时宜,战争过去这么多年,可是文盲的身份和缺乏与外界的交流渠道使得她在政治上仍然被动过时而又愚昧。可是她的身上有些东西却又从来没有变化过,我想这正是导致汉娜自杀的原因--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她总是希望为自己保持某种尊严。某种旁人无法理解可是对她来说重于生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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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闷,话痨。。。慎入)


    其实我想得最多的并不是电影本身。我猜很多中国人和我一样,在影片的后半段会不由自主地想到文革,想到关于罪恶、忏悔、反思和责任的一系列话题。


    中德两国国情不同,很多方面无法比较(比如希特勒是在相对自由民主的魏玛时期被德国民众用选票送上了权力顶峰,而中国则从来没有过民主选举),然而在受到政治集团和政治人物操控而丧失理性,呈现集体性疯狂这一点上,文革时期的中国与德国纳粹时代有诸多相似之处。然而德国人对当年那段历史进行过全民的深刻反思,并不只满足于将责任推向某个政治人物或某个政治集团。这种对“集体罪责”的反思使得德国人第一次在真正意义上经受了自由民主精神的洗礼,从而为这个国家此后几十年健康理性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反观中国,我们似乎从未对文革有过彻底的集体反思。对四人帮的审判定罪并不代表着罪犯已经被全部绳之以法,它所起到的是为伟大领袖脱罪而不是为他定罪的作用。而随着文革讨论因涉及极权专制问题背负着诸多禁忌,人们尤其是年轻一代对于文革的认识只停留在父辈的口述回忆以及一本本宣泄多于反思的“伤痕文学”。


    《朗读者》将我的思绪拉回到九年前的大学校园。那时我选修了一门好像是叫做“文化大革命史”的课程。印象中从来没有哪门选修课能够吸引那么多的外国留学生,中外学生济济一堂,课上的讨论格外踊跃。记得在谈到罪恶和忏悔的话题时,同学们基本上分为两大阵营,辩论得十分激烈。一方认为积极参与过文革的普通民众,如果有犯罪行为然而情节并非极端严重(如残害他人生命),那么并不需要忏悔,因为人人都是受害者。他们认为文革的暴行与“奥斯维辛”的暴行一样,都是由于专制的极权制度扼杀了民众的自由思想,从而导致大众的无知和对权威的盲目服从。当年的红卫兵们对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和正义性深信不疑,他们认为自己的所有作为都是为了更高的道德或政治原则,关乎中国乃至世界人民的前途和命运。这种想法在今天看来当然很可笑,可是他们也是被操控被愚弄的。这是社会和时代的错,法不责众,个人不必为历史受过。


    当时的我站在与这种看法对立的另一方。我们这一方的观点是:在法治社会里,即便是高压政治也不能洗刷个人犯下的暴力罪行。比如当年的纳粹分子在纽伦堡审判时以“执行命令”为理由为自己辩护,最终还是被法庭驳回。而更重要的是,“一小撮”恶魔式的主要犯罪者并不足以构成真正的危险,更可怕的倒是参与、容忍或者回避暴行的众多普通人。正是因为集体的参与才最终造成了巨大而持久的罪恶,而归咎于社会往往成为逃避自我谴责的借口,“人人有罪”最终演变为了“人人无罪”。至于“个人不必为历史受过”――这种说法意味着特定社会历史环境的作用使得个人不必承担责任,也不需作出选择。然而这种逻辑结果也彻底断绝了反思人类理性及其历史进程的可能性,因为我们无论批判以往的任何罪恶都无法作出超越当时现实环境的选择,因此永远也找不到一种可以追究和反思的罪恶。


    就在我们双方争论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几个西方留学生的发言提供了另一种视角。他们的中文并不十分流利,可是意思基本还是表达清楚了。他们认为我们的讨论没什么意义,无论个人是否为文革中的行为忏悔,都不能代替国家的忏悔。而如果国家领导人不出面承认国家曾犯下的历史罪行,则根本不能引起全民性的反思。他们的观点是:文革实际上是一次由国家实施的犯罪活动,可是从来没有任何领导人或组织站出来承担罪责。刑法罪责的归属始终含糊不清,伟大领袖仍然是伟大领袖,伟大领袖的刑法无罪与普通民众的道德无罪共同营造了一种文革之罪全在四人帮的假象。可是实际上,文革中表现出来的犯罪行为总体上都是受国家最高领导人指导,服从于国家机器的策划、指使、煽动和纵容。


    有些同学立刻反驳说文革中国家机器已然瘫痪,整个中国呈现无政府状态,很多犯罪行为完全是出于自发自愿。而留学生和一部分中国同学则指出,当时的中国根本不是无政府状态,而是与纳粹领导下的德国一样乱中有序。因为毛本人根本就一直掌握着国家机器,即便是当红卫兵夺取各级政府的权力时,也是毛在指挥着造反派为他夺取省以下国家机器的控制权。而且血腥杀戮的凶手大多是军队和武警官兵以及各级党团骨干,他们本身都是国家机器的代表,因此他们的犯罪行为当然可以被视为国家机器的犯罪行为。这一点我非常同意,因为毛虽然说“要文斗不要武斗”,可他同样也说过“党的政策不主张打人,但对打人也要进行阶级分析,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好人光荣;好人打好人误会”。这本身就是对暴力行为的煽动和纵容。


    一位留学生专门提到了前联邦德国总理勃兰特1972年访问奥斯维辛集中营时向犹太死难者纪念碑下跪的例子。勃兰特本人是二战中反纳粹的英勇斗士,他其实并没有必要下跪,但他替所有必须这样做而没有这样做的人跪下了,他代表德意志民族跪下了。在德国的国体并未改变的前提下,战后的联邦德国政府与垮台的前任政府仍然存在法统和政统的关系,因此仍然需要为希特勒政权的罪行承担责任。除了巨额赔偿、语言道歉和精神忏悔以外,德国议会还通过了《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不断肃清纳粹的影响,勇敢而严肃地承担起历史的责任。


    我记得当时还有同学在下面嘀咕着说这怎么能类比,纳粹是残害别的民族,当然应该下跪忏悔。文革是自己人打自己人。。。我当时真恨不得扇丫两耳光。自己人残害自己人就不用忏悔了吗?文革中逝去的近千万生灵就这样冤死了吗?。。。


    在那场印象深刻的讨论之后,这些年里我还是常常想到这些话题,看了一些书,有些想法也有所改变。我认为政府绝对应该为那次严重的国家罪错反思忏悔并承担责任,可是既然我们都知道这种想法在当今政治体制下相当于痴人说梦,那么个人的忏悔同样有其意义。然而不应只在个人道德层面上承担思想和行为责任,而更应该提升到政治责任的层面上来。


    德国哲学家Karl Jaspers曾在对德国罪过问题的讨论中将罪过分为四种。第一种是刑法罪过,它侵犯的是法律;第二种是政治罪过,它源自参与罪恶的政治制度;第三种是道德罪过,它关系到个人的错误行为;第四种是形而上罪过,指的是不能尽人的责任去维护文明的人性。Jaspers认为,一国人民不应在法律、道德和形而上这三层面上承担国家或政权的罪责,但他们必须在政治层面上承担这一责任。他认为公民政治责任有三种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投票选举行为所作的政治抉择,二是当积极份子,三是无反抗行为。在第一种形式上,当年的德国与中国的情况明显不同,因此常常成为普通民众逃避政治罪责的借口,认为发动文革的毛并非由民主选举产生,因此普通民众对他所拥有的至上权力并不负有政治责任。可是不能民主参政并不代表可以推卸共同的政治责任,因为公民必须为屈从权力的环境负责,正是由于他们的屈从、无反抗和不作为,才使得专制权力有了疯狂作恶的土壤。


    个人的道德忏悔是纯私人性的,尤其是在专制极权制度下的忏悔会使得私人道德政治化,容易被极权统治阶层所利用,拿来给忏悔者定罪。统治者本身是犯罪的主体,这一来却可以扮演法官的角色。因此,与个人道德忏悔相比,在政治责任上讨论这一问题显然更有意义,因为确定责任不仅可以将道德和政治分开,更有助于推动关于政治制度、公民责任和社会生活方式的讨论。在中国,由于公民没有选举权,既不能自由选择政治制度又不能选举权力代表,这种讨论本身就可以开启公民的政治意识,从而提出建立新的政治制度的问题。而政治自由本身又具有道德意义,因为体现人性和良知的美好道德在公正合理、自由民主的制度下更容易得到培养和激励。


    如今的中国虽然不同于文革的历史环境,可是精神土壤依然贫瘠,整个国家弥漫着拜金主义狂潮,经济高速发展,国民精神却非常不成熟。如果政府和民众不对以国家为主体实施的历史罪恶作出彻底的集体反思,那么过去的错误必将以另外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再一次成为凶手,也再一次成为受害者。

     

    March 02

    活了二十几年第一次发现。。。

     

    这些字原来是这样写的!

     

    尴尬

     

    我一直以为左边是个“九”字!难怪以前学五笔的时候这两个字总是打不出来。。。

     

     

    原来右边不是“城市”的“市”!“沛”字也一样。。。可是“柿子”的“柿”的右边却又是“市”字。。。这不是欺负人嘛!

     

    最可怕的是这个字:

     

     

    原来上面不是个“日”字!中间那两横和旁边那两竖不是连在一起的。。。当时我就震惊了。可是当我上气不接下气地把这个惊人的发现告诉铭基同学时,他满脸同情地看着我说:“难道你现在才知道吗?”

     

    我大惊:“你们香港人怎么反而不会写错。。。”铭基同学大怒:“你歧视香港同胞!”

     

    香港人民我对不起你们。。。

     

    ===================================

     

    前些时候一个英国同事给我们这些外国佬普及了一些荒唐至极的但是至今依然没有废除的英国法律。我被雷得五内俱焚,直到现在头顶仍不时冒出袅袅青烟。。。

     

    1. It is illegal to die in the Houses of Parliament.

    在国会大厦内死去是违法行为。

     

    2. It is an act of treason to place a postage stamp bearing the British monarch upside-down.

    将印有英国国王头像的邮票倒贴在信封上是一种叛国行为。

     

    3. In Liverpool, it is illegal for a woman to be topless except as a clerk in a tropical fish store.

    在利物浦,女性不得在公共场合袒胸露怀,但热带鱼商店的店员除外。

     

    4. Mince pies cannot be eaten on Christmas Day.

    不得在圣诞节吃肉饼。

     

    5. In Scotland, if someone knocks on your door and requires the use of your toilet, you must let them enter.

    在苏格兰,如果有人敲你的家门并且需要使用卫生间,你必须让他(她)进入。

     

    6. A pregnant woman can legally relieve herself anywhere she wants, including in a policeman's helmet.

    孕妇可以随地大小便,包括在警察的帽子里。

     

    7. The head of any dead whale found on the British coast automatically becomes the property of the king, and the tail of the queen.

    在英国海岸发现的任何已死亡的鲸鱼,头部自动归国王所有,鲸鱼尾归女王所有。

     

    8. It is illegal to avoid telling the tax man anything you do not want him to know, but legal not to tell him information you do not mind him knowing.

    不得向税收官隐瞒你不想让他知道的内容,但可以不告诉他你不介意他知道的内容。

     

    9. It is illegal to enter the Houses of Parliament in a suit of armour.

    不得身着盔甲进入国会大厦。

     

    10. In the city of York it is legal to murder a Scotsman within the ancient city walls, but only if he is carrying a bow and arrow.

    在英国约克郡,可以在古城墙内杀死苏格兰人,但前提是该苏格兰人手持弓箭。

     

     

    February 22

    阿门

     
    每次工作一旦忙碌起来,我就完全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想“人生的意义”和“理想”这些话题。最近这个星期我累得像狗一样,连饱饭都没吃上几顿,最大的人生理想就是能睡个好觉。可是周日早上还得爬起来开电话会议,连这么卑微的理想都实现不了。
     
    还记得我上次提到过的那个可怕的中东项目吗?最近一直在蹂躏我的就是它!是它是它还是它!近来我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小宇宙的能量储备已经接近警戒线了,晚上在办公室只要待到超过十点就已经宛如行尸走肉,大脑好像没上油的链条一样运转不顺。想起三年前在纽约时那种工作到清晨五点回家,睡一个小时又爬起来去上班却安之若素的日子,真是“年华衮衮惊心”啊。和我一起做这个项目的VP依尼斯小姐也快要累趴下了,每天早晨她都像梦游一般念叨着“我不行了我快撑不住了”,可是每天还是哀怨地坚持到半夜。最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我们的MD瑞秋女士,她早晨五点就来到办公室,晚上走得比我们还晚,却依然精神抖擞地奋斗在第一线,谈笑用兵挥斥方遒。瑞秋女士常常对我们的“怨妇”嘴脸感到讶异:“这种日子我已经过了快二十年了。。。你们还这么年轻,怎么就撑不住了呢?”我有气无力地从文件堆中抬起头回答她:“因为我们是人类,您是超人。”还是那句话――她是电她是光她是唯一的神话。

     

    在这种兵荒马乱的生涯里,我的电脑还不给我省心,常常开小差制造混乱,导致我一次又一次向IT部门求助。我已经连续几次荣登“本月给IT打电话最频繁的员工”名单榜首了。因此他们每次要做意见反馈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我猜他们都对我恨之入骨。最近我还收到一封来自IT的邮件,把我列入“邮件占用空间最大的前两百名员工”名单中,我觉得我完全有理由认为这是赤裸裸的打击报复。

     

    这个中东项目明天就要正式完结了,它的收尾阶段就是一长串连绵不绝的噩梦。客户来头很大水平很差,迪拜的同事推三阻四完全不负责任。。。最夸张的是客户的某个高层,即便是在最紧急的情况下,他也从来不会及时回复电话或邮件,而且每次都有千奇百怪的理由――“没有信号”,“最近网络坏了”,“blackberry丢了”,“真的没收到啊”。。。有一天,在他再次声称“不能上网”之后,瑞秋女士摔了电话,冷静而迅速地登上facebook,几秒钟后她就愤怒地大喊:“骗子!五分钟以前他还在facebook上发照片!”

     

    还有,有些同学可能不知道,伊斯兰世界的银行业与西方银行业非常不同,必须以《古兰经》和伊斯兰教律法为原则运行,本身有一套为防止剥削和负债等现象而产生的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避免有风险的金融商品操作,更重要的一点是严禁收取利息,因为利息是《古兰经》里明文禁止的大罪:“安拉准许买卖,而禁止利息。奉到安拉的教训后,就遵守禁令的,既往不咎,他的事归安拉判决;再犯的人,是火狱的居民,将永居其中。。。”

     

    这些原则大大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麻烦。普通的融资项目一遇到伊斯兰银行,则需要签订一整套与西方银行完全不同的合约协议。简单的来说,贷款不能叫“贷款”,而应理解为“成本加利润销售”,就是银行代客户购买商品,再由一个更高的价钱(成本加利润)卖给客户。所以从表面上来看,银行自始至终只做了一单买卖,并没有收取利息。可是实际上。。。我也不敢乱说。听说伊斯兰银行为了取信民众,必须设立由伊斯兰教学者领导组成的伊斯兰教律法顾问委员会以确保每笔交易皆不违背教义。可是尽管如此,由于不同学者对于同一事物的见解常有分歧,导致某些交易可以在某些伊斯兰金融机构完成,却不能在另一些机构做成(我们的这个项目也遇到过这种问题)。不过既然伊斯兰银行业也已经存在了五六十年了,我想真主对于这种“以利润代替利息”的方式应该也算是默许了吧。。。

     

    只是,每次打开文件我都会有种凛然一震的感觉,因为文件的标题上方永远写着那句庄严的话――“在《古兰经》的神圣名义下”。 被那种庞大的气场笼罩着,我常常会有一瞬间的惊慌,不知该继续坐着,还是站起来,或者跪下。。。

     

    看过曾子墨同学写的《墨迹》的同学们往往会被迷惑,以为投行的生活天天精彩万分,智慧的火花不断碰撞擦出漫天烟火,动不动就以完美的方案完胜对手得到一单大deal。。。然而实际上呢,不管你的能力多么出众,不管你在多牛B的投行,即便是中层人员也要做无数完全不需要智商又很繁琐的擦屁股活儿。比如说根据KYC(“know your customer”,解释起来很麻烦,大家自行google吧)的原则和程序,我们需要取得客户及其担保公司的商业注册证书,公司高层主管的护照复印件,他们的地址证明等等。全是垃圾活儿,非常麻烦,时间又紧,我们好不容易才把材料催齐。可是有一天,正当我们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公司的KYC team急匆匆地打电话来:“你们这个项目还少一个人的地址证明。”

     

    我们都很疑惑:“谁啊?”

     

    “等一下,我看看。。。呃,是个叫做XX·穆罕默德的人。”

     

    我和依尼斯对视一眼,已经被工作逼疯了的依尼斯强压着怒火说:“嗯,XX·穆罕默德。。。你知道他是谁么?”

     

    “他是XX公司的股东之一嘛。。。你们能不能去问他要个地址证明啊?很容易的嘛,水电费帐单就行,帐单上都有地址。。。”对方轻描淡写地说。

     

    “他是王子!XX的王子!你让我去帮你要王子的水电费帐单?!你。。。”依尼斯终于崩溃了。

     

    “。。。。。。”

     

     

    最重要的那天晚上,我们整个项目小组在办公室里严阵以待,催促并等待着九家银行的最后签字。一家,两家,三家。。。收到最后一家银行的签字时,已经差不多半夜了。大家长吁一口气,忍不住大力鼓起掌来。掌声刚停,空荡荡的trading floor上传来又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那是另一个team的几个“留守”男生在为我们鼓掌,还一边竖起大拇指。我们都忍不住地笑,同时又百感交集。一位同事忽然说:“你发现没有,我们小组是全女班啊。。。这个项目又是中东的,你不觉得很讽刺吗?”她这么一说我才发现,真的,身边这些和我一样披头散发面如土色挂着巨大黑眼圈的,清一色全都是女生,全都是在做这个中东项目过程中遭受过他们不同程度性别歧视的――女生。

     

    愿真主保佑我,让我从此远离中东的项目,或者让它们远离我。阿门。

     

     

     

     

     

    =============阿刚出书啦的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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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我在《回到拉萨》里提到过的“风转咖啡馆”店主阿刚(又名薯伯伯,Pazu)吗?他的那本书最近终于出版了!书名叫做《风转西藏――我在拉萨卖咖啡》。图文并茂,妙趣横生,非常精彩。请有闲钱的同学们(确实有点贵,因为图多纸好还环保呢!)踊跃购买!按照铭基同学的说法,如果拿着这本书去拉萨,找到风转咖啡馆,也许可以敲诈阿刚让他请你喝一杯“风转柠檬特饮”呢! 

     

    风转咖啡馆博客上有详细介绍:

     

    《風轉西藏——我在拉薩賣咖啡》
    作者︰ Pazu薯伯伯

    ISBN 9789881805966

    出版︰ 090220

    定價︰ HK$88.00

    規格︰ 224(170mmX210mm),全彩印刷

    分類︰ 旅遊、流行小品

     

    書本紙張用無氯漂白及以北歐再生林木纖維製造。

     

    香港各大書局有售,售價HK$88。其他地區的購買方法,請參考︰商務印書館 (香港)淘寶網 (内地)

     

    幾個可能有用的連結︰

     

    Facebook讀書小組(最集中);

     

    豆瓣網讀書小組(小貓三四隻)。

     

     

    阿刚前不久回香港过年,在香港的书店举行过好几场《我在西藏卖咖啡》的讲座。我从他的facebook里偷来了好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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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刚在印刷厂给他的书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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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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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刚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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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老傅放风照若干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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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ruary 16

    一二三我们都是木头人

     

     

    很多同学在上一篇日志“gap year”留言,原谅我没有一一回复。其实我写这篇不是为了征求别人的意见,我作为一个成年人做了一个自己已经考虑清楚的决定,因此无论别人支持与否都不会改变我的决定。我并没有对旅途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也很清楚我对于自己及他人的责任,更没有打算与俗世对抗――我是打算去了解它而非抗拒它。另外,有些同学发邮件说想和我探讨你们自己take a gap year的可行性――“该不该去”,“是不是逃避”。。。诸如此类,等等等等,我的答案基本上是“三不”――不支持,不反对,不鼓励。我真的不知该如何回应。这是你们自己的人生啊,你自己都不了解自己,我一个陌生人如何为你定夺?至于某些还在念高中的小朋友们。。。我觉得。。。你们还是先好好学习哈,乖。。。

     

     

     

    又到情人节。

     

    英国罗马天主教会一早就苦口婆心地劝告大家:圣瓦伦汀守护的是已经找到心灵伴侣的人,想要觅得良缘的单身男女应该向圣拉斐尔祈求才对。根据传说,圣拉斐尔曾协助托比亚斯与莎拉共结连理。莎拉在这次婚姻之前,曾经经受了七次准新郎在结婚前夕不幸暴毙的经历。据天主教圣徒正典记载,圣拉斐尔才能协助配对。信天主教的同学们可要记住啦!

     

    然而,虽然瓦伦汀在狱中传送给狱卒女儿的纸条中并没有浪漫词句,但这个故事却被教会外部的人们以讹传讹,从此发展出寄送短文卡片表达情意的传统。今年情人节的前一天是星期五,午饭后我冲去买卡片,小小店铺里挤满了人,付钱的队伍一直排到了店外。比起卡片来,其实我更喜欢看挑选卡片的人们的表情。五大三粗的男生在一堆花花绿绿的卡片间挑花了眼一脸茫然;头发花白的老人戴上老花镜认真比较着每张卡片上的祝福语句;年轻的女生干净的眼睛和抑制不住的满脸甜蜜。。。丘比特拉开弓箭射一个满弦,地球上的人们从此纷纷沦陷。

     

    我本以为自己已经够last minute了,谁知我们team的男同事们比我还要懒惰。周五晚上快要下班的时候他们才忽然惊慌起来,咋咋呼呼地大喊:“怎么办怎么办贺卡店已经关门了!”看见我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笑,他们疑惑地说:“你笑什么?你买了卡片没有?”

     

    “那当然!我中午就买了!”我神气活现地说。

     

    谁知这句话却引来了众怒。男同事们纷纷指责我不讲义气,没有考虑到大家的需求,说我应该买一打上来分给他们。。。我只好抱头鼠窜。做这帮人的女朋友真是倒霉啊。。。(可是同学们,这绝对是个商机啊!)

     

    下班后我和很久不见的李万塔(这是我给他起的中文名)同学吃饭,没想到一见面他就拿出一张情人节小卡片送给我!(在西方,情人节卡片并不一定只是狭隘地送给爱人或男女朋友,同学、朋友、长辈。。。都可以互相赠送。)这是我结婚以后第一次收到除铭基同学以外其他男生送的卡片,真是又吃惊又感动,他真是太sweet了!一点点小心思就可以给身边的朋友带来意想不到的快乐,这个道理人人都懂,可不是人人都能够做到呢。

     

     

     

    好吧,我知道这篇博客很无聊。为了让它再无聊一点,我决定回应facebook上的一个叫做“25 things about me”(“关于我的25件事”)的点名游戏:

     

    1 我很喜欢观察人。会在餐厅、地铁等公共场所观察陌生人的打扮、表情、举止,偷听他们说话,猜测他们的故事。

     

    2 因为自己吃很多,所以不喜欢和胃口不好的人一起吃饭。

     

    3 非常不容易记仇。每次生气的时间都很短。

     

    4 很多人都以为我是文科生,其实我是理科生。

     

    5 最开始的时候其实偏科很严重,数学不好,作文竞赛却拿全国一等奖。老爸因此愤怒地说:“我宁可你数学拿个四等奖也不希望你只拿作文一等奖。”后来数学课换了个老师,一夜之间我就开窍了。

     

    6 我并不是一直都是好学生好孩子。初二的时候非常堕落,成天跟小混混玩在一起,老爸曾经想过让我退学。

     

    7 从小老妈就说我长得极其一般,教导我要“不比美丽比志气”,所以到现在都常常对外表不自信,就算别人称赞也不敢相信。

     

    8 对留平头(超短的那种,最好是越狱头)和小胡子的男生特别有好感。

     

    9 睡眠时间很短。虽然每天早上起床都要经过激烈的心理斗争,可晚上一抱着电脑就舍不得睡。

     

    10 出国这么多年还是不愿意看英文原版小说。

     

    11 如果有人在和我一起看我喜欢的电影时睡着的话,我会。。。很生气。

     

    12 因为自己喜欢博尔赫斯,总觉得很多作家的风格受他影响(尽管有些很可能是我瞎猜的),包括卡尔维诺,胡里奥·科塔萨尔,保罗·奥斯特,村上春树,王小波。。。就连电影《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我都觉得是受了博尔赫斯《永生》的启发。。。我可能是中毒了。

     

    13 对于音乐我真的没有什么天赋。

     

    14 华人明星中我觉得最型最潮的是李灿森。尽管很多人说他丑。

     

    15 看过的第一部国内偶像剧叫做《真空爱情记录》,印象很深啊。。。还有人记得吗?

     

    16 其实我不太喜欢小孩子。长得可爱又乖的话。。。可以忍受一两个小时。

     

    17 我觉得Kate Moss的前男友Peter Doherty是真的有范儿兼才华横溢,虽然他是瘾君子。Amy Winehouse也是。

     

    18 我下五子棋很厉害。有一次把一个男生下哭了。但是工作以后就没玩儿过了。

     

    19 不喜欢回短信或者邮件。可能因此得罪了不少人。

     

    20 希望有生之年能够写一本自己满意的小说。

     

    21 分不清东南西北,没有方向感。拿着地图倒是可以找到路。

     

    22 夏天穿球鞋不喜欢穿袜子。

     

    23 我觉得自己很有喜剧天分。

     

    24 我感到疑惑的事情包括――为什么有人穿了新鞋却不撕掉鞋底的标签?为什么新娘头上总要插一朵奇怪的花(还有一些摇摇欲坠的东西),是觉得好看吗?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在安静的公共场合大声讲手机讲自己的事?为什么要给宠物狗穿衣服?为什么艳照门里大家都谴责女主角?为什么有些文化人表现得好像一只受过训练的狗?为什么有些僵化的思想体系可以像寄生虫一样改变寄生的主体并无限繁衍下去?为什么有人要在情人节捅别人两刀?。。。。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有十万个为什么。

     

    25 我最害怕的是想象力的枯竭。

     

     

     

     

    February 08

    Gap year

     

    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产生这个念头的,我只知道它总是间歇性发作。每一次假期结束我都心有不甘一步一回头地踏上归程。坐在办公室里总是魂不守舍,旅途上的风景一幕幕在脑海里闪回。有时候看着比我年长的那些同事,家庭美满,事业有成,生活富足。每年两次短暂的出国旅行,回来又即刻精神抖擞地投入工作。我会不由自主地一遍又一遍地询问自己的内心:你想成为这样的人吗?这是你想要的生活吗? 

     

    我知道自己终究还是个世俗的人,这些对我当然有吸引力。可是心里总有一个缺口,它让我迷惘,令我恍然若失,也引我思考。其实我知道问题的最大症结在哪里――

     

    我不爱自己的工作。

     

    说讨厌倒也不是事实。无所谓爱恨,我只是把它作为一种谋生手段机械地操作,没有激情,也看不见尽头。我羡慕我老爸,他研究文艺理论,工作起来废寝忘食充满激情;我羡慕风转咖啡馆的老板阿刚,他依从自己的心意在路上走了七年,最后又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地方安顿下来;我甚至羡慕我的同事查理,他同样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可是更清楚自己绝对无法离开这份工作所带来的金钱,地位和虚荣,因此心甘情愿剪掉长发穿上西装,从pop歌手的外形变成了老成持重的banker。。。

     

    可是我不知道。 我好像还在寻找着什么。生命的意义,存在的价值,自由与责任,理想和现实的平衡点。。。这些貌似老土的话题却时时令我纠结。我同意物理学家费曼所说的,对物质世界认识越多,人们就越发觉得世界真是毫无目的和意义可言。但我觉得自己绝对不是厌世,正相反,是因为我太爱这个世界了,所以不能忍受自己在一个狭小的笼子里寻找结论。我想走出去,看看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是怎样生活的,看看他们如何理解身边的事物。我也希望能在旅途上对自己有更深的了解,了解自己的本心,也了解自己的局限。

     

    于是我想到了gap year(间隔年)。

     

    Gap year在发达国家非常流行,一般是指用一段较长的时间(通常是一年)去旅行或是从事一些非政府组织的志愿者工作。最常见的gap year包括高中毕业与升大学之间,大学毕业与工作之间,或者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我身边很多西方同事和朋友都有过gap year的经历,学校和家长也常常对此持鼓励态度。

     

    提到gap year的起源,就一定得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嬉皮士浪潮说起。当时不约而同前往印度的英国嬉皮士们正是最初意义上的gap year实践者。六十年代的西方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巨大震荡。反越战示威、美国总统肯尼迪遭暗杀、反种族运动、伦敦的前卫时装风潮。。。各种新思潮和新事物的冲击促成了the swinging sixties的产生。在这股风潮下,活跃于四、五十时代的“垮掉的一代”开始演变为更加活跃的反主流文化群体――嬉皮士。他们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来表达对越战和民族主义的反对,提倡非传统的宗教文化,批评西方国家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典型的嬉皮士之旅一般是从西欧出发,以最便宜的旅行方式穿过欧亚大陆到达亚洲的印度或斯里兰卡。如今鼎鼎大名的背包族旅行指南《寂寞星球》的创始人Tony Wheeler夫妇就是在这样的旅行之后写出了第一本书《便宜走亚洲》。

     

    嬉皮士之旅自有其精神上的驱动力,一般是“认识自我”,“寻找精神家园”或是“与他人交流”。时光流逝四十年,如今的我想开始gap year旅行的理由却与当年的他们如出一辙,这听起来简直像是个讽刺。物质丰富如许,精神却依然空虚。

     

    Gap year对我来说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对于走在路上的渴望其实早在看完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便已深埋心里。“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年轻的“垮掉派”代表作家凯鲁亚克如是说。在我的心目中,《在路上》的出版是一次历史事件。它是“垮掉的一代”的信仰声明。书里的人物虽然四处奔波放浪形骸,他们寻找的目标却是精神层面的。尽管凯鲁亚克后来支持越战并以反对嬉皮士的观点为乐,可嬉皮士正是从“垮掉的一代”中衍生而出,他和他们骨血相连。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喜欢这本书。连最新一版的译者王永年都不喜欢它,说有代沟,看不出它的文学价值。事实上任何反对的意见对于像我一样喜欢他的人来说根本不重要,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是一类人。你看见的是一群疯子在路上暴走,我看见的是自由的心浪迹天涯。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很多法律和道德的界线,其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找到令自己信服的价值。

     

    也有人把“垮掉的一代”和现在的80后、90后相比,说是虽然形成背景不同,但有很多特征相似,比如离经叛道,比如信仰缺失。可要我说,还是根本没法比。垮掉的一代垮出了杰克·凯鲁亚克,垮出了艾伦·金斯堡,垮出了鲍勃·迪伦,垮出了披头士,我们这一代垮出了什么?垮下了裤裆而已。

     

     

    翻出自己一年前的印度游记来看,里面有这么一段:“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无数嬉皮士听从他们内心‘来自东方的召唤’,也不远万里来到印度,学习印度宗教,寻找内心的灵性和觉悟。可是谁能说清,这究竟是一种高贵的修习,还是只是用来逃遁现实生活的手段,甚至只是一种肤浅的自恋情绪?”这段貌似客观的话的背后,其实隐藏着我的嫉妒心理。因为我深知,即便是怀着最最肤浅虚荣的出发点而来,在漫长旅途中也能产生全新的感受和启发,更何况印度是这样一片神奇的土地。以我本人为例,原来对一些宗教的教义怀有恶感甚至是恐惧心理,可是在印度停留不过短短十天,看到印度教广博的包容性,不禁为自己的无知和狭隘感到惭愧。很多时候,宗教的偏执性其实是来自于人而并非它的本身,如果只是怀着学习的心态在宗教中获取思考方式和精神力量,便不会那么容易钻入某些死胡同里。同样,如果 “无神论”是建立在无知而自大的基础上,那么根本不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也许是由于最近的经济危机吧,我身边的同事和朋友中似乎也有人动起了gap year的念头。前不久老大破例参加我们“中下阶层”的会议,一番回顾过去展望将来之后,他慈祥地说可以问他任何问题。同事凯西忽然发问:“现在形势这么差,你觉得对于我们junior来说,是应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还是索性用一年时间去干点别的?”我惊得目瞪口呆。难道她也有此意?老大微笑说:“这是个人选择。无所谓这个好那个不好,全由你们自己决定。。。”

     

    我的朋友克里斯也在几天前打电话给我,说他的公司情况不妙,他的工作恐怕不保。他说:“我已经决定明年重回校园,去读个MBA。不过在那之前我想take一个gap year。。。”我再一次大吃一惊,又一个同道中人!克里斯说他想用一年时间一边旅行一边做义工,我笑着说:“这可不像你的风格啊。。。”克里斯是个中英混血大帅哥,party和泡妞是他人生中最大乐趣。以前他的“旅行”只意味着在加勒比海晒太阳和认识美女,做义工对他来说更是天方夜谭。他在电话另一端笑了起来:“我知道啊。。。可能是金融危机的影响吧,最近我想了很多,好多想法都改变了。。。”

     

    前天我和关系很好的同事汤姆聊天。我说我想take一个gap year

     

    汤姆作出夸张的表情说:“Gap year?我想take一个gap life!”

     

    “我是说真的。”

     

    他收敛起龇牙咧嘴的表情:“真的?什么时候走?”

     

    “现在还在计划中。。。大概今年底或者明年初吧。”

     

    “去哪儿?去一年吗?

     

    我点点头:“主要是亚洲吧。缅甸、老挝、印度、巴基斯坦什么的。”

     

    “哈哈!你是嬉皮?”汤姆乐了,“别不承认了,我早就知道你是嬉皮!你抽什么?大麻还是神奇蘑菇?”

     

    “闭嘴吧你。我才不抽那玩意儿。”

     

    他打量着我,摇摇头:“你这个疯狂的女人。”

     

    “疯狂么?你们美国孩子很多人都去过gap year吧。”

     

    他看着我的眼睛,过了很久才开口:“我觉得,如果你是去找你说的那些东西,那些生命的意义呀什么的,虽然这些对我来说都是狗屁,但我倒是可以勉强理解。我只是不希望你是为了逃避什么才上路的。。。你知道,逃避工作,逃避责任,逃避现实生活,逃避whatever。。。如果是那样的话,你结束旅行之后可能会更迷惘。因为你会什么也找不到。”

     

    “这可能是我听过你说的最有思想的话。”我笑着说。

     

    “你说什么呢!我从来都是很有思想的!”他即刻又回到了之前疯疯癫癫的状态。

     

    对于汤姆说的这一点我倒是很坦然,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在逃避什么。我选择暂时的“遁世”,正是想找到重新“入世”的精神力量。经验即是道路,我希望能通过gap year认识到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擅长什么,应该爱什么,应该摒弃什么。我希望能够达到内心的安宁,从而担当起新的建立。虽然并不确定一定能找到,可是至少我在年轻的时候尝试过,以后回想起来便不会再有遗憾。

     

    《在路上》这本书里,迪安对一直崇拜并跟随他的萨尔说:“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路。那是一条在任何地方,给任何人走的任何道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对于萨尔来说,他的朋友迪安是“垮掉分子――是至福的道路和灵魂”。我们没有迪安,引路的只有我们自己的灵魂。 

     

     

     

    January 25

    回到拉萨之六七八

     

    回到拉萨之六:和天葬师一起喝酒

     

    拉萨北郊的娘热山上有一座名为“帕邦喀”的龟形石上宫殿,是个清净少人的好去处。千年以前,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曾在这里居住过。而藏文也是在这里诞生,帕邦喀的沽主三尊殿里至今保存着西藏历史上第一块藏文六字真言的石雕。寺庙虽小,却因其古老和佛学高深而闻名全藏。

     

    令人更添好感的是这地位超凡的寺庙竟不收门票,也没有什么游客。庙里的老喇嘛非常热心,特地让徒弟叫住我们,领我们去看松赞干布和莲花生大师修行过的山洞(本来是锁起来的)。龟形石上的帕邦喀殿很有特色,里面有些东西令我惊讶,也觉得他们真是胆大非常。帕邦喀的喇嘛不少,而且看起来相处融洽其乐融融,与扎耶巴的严肃孤独形成鲜明的比照。

     

    下山时走的是娘热山沟里的羊肠土路。路虽长,但是可以看见山下的村庄,也颇有野趣。走了一段,看见山路边有两男两女正坐着喝啤酒。我正在想“真是好兴致”,他们已经大声地招呼起我们来。反正也没什么事,我们就走过去坐下来,两瓶啤酒立刻递到我们手上。我真是爱死了藏民的热情。(顺便说一句,常常有人对“汉藏矛盾”感到紧张和焦虑,担心藏人怎么看我们,可是如果这种担心和焦虑带给我们痛苦,模糊了我们与现实的关系,变得比现实本身更重要,那可就麻烦了。事实上,我不否认藏人对“汉人”这个整体概念的确有些看法,可是在对待单独的“汉人”个体时,他们也许比你想象的还要尊重和友善。藏人心思单纯,你对他好,他恨不得十倍返还于你。走在拉萨的大街上,也常有人好奇地打量我们。可是只要我们回以微笑,他们也马上笑起来,露出雪白的牙齿,那种纯洁的目光真是令人感动。)

     

    两个藏族女人不谙汉语,交谈主要由两个男人来进行。他们说今天工作结束,于是就坐在这里喝喝酒晒晒太阳。我随口问什么工作,老的那个说:“天葬。”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再问一遍。

     

    “天葬。”他斩钉截铁地说。

     

    虽然名叫绕旦的老伯特地去车里拿了天葬师的执照给我看,我还是有点惊着了。眼前的两个男人相貌装扮气质都与普通人无异,和我五年前在直贡梯寺看到的那个个子矮小可是周身散发灵异之气的天葬师完全不同。

     

    从交谈中得知,绕旦是另一个中年男人的师傅。中年男人的汉语稍好一些,他说自己87年入伍,在昌都当了四年兵。退伍的时候“因为毛主席不在了,部队不给分配工作”,只好自己另谋生路,就是这样成为了绕旦的徒弟,加入了天葬师的行列。我早就发现很多西藏人对毛太祖有种深厚的眷恋之情,比如绕旦就用不流利的汉语说:“毛主席在的话,我觉得――可以!”

     

    他们两个还手舞足蹈地向我们描述了最近一次奇异的“天葬”:有个日本女人大概是为了亲身体会天葬的感觉,和天葬师商量好,跑到天葬台脱光衣服躺下来,把新鲜的生牛肉牛内脏像“女体盛”似地铺在自己的身体上,引得满山谷的秃鹫飞来抢食。两位天葬师纵然是身经百战却也从未见过如此阵仗,向我们描述的时候语气既兴奋又震惊:“后来那个女的站起来去洗澡,血还从她身上流下来。。。”听得我们毛骨悚然。

     

    当话题偏离天葬,他们又忽然变成身边随处可见的普通藏族大叔。中年天葬师很喜欢韩国明星,他给我看他的手机屏保,一个是藏传佛教的标志,另一个赫然就是韩国女星张娜拉。“白!眼睛大!漂亮得很!”他看着手机屏幕陶醉地说。天葬师们还有很多人生感悟,迫不及待地想说给我们听,比如“钱多不好,钱少也不好,一般般的话可以!”“女人有钱不好。”“家庭妇女也是一种工作。”“老婆吵架的时候老公不要还嘴,出去一下再回来就好了。”。。。作为天葬师,他们收入不菲,可是每当有穷人去世无钱天葬的话,他们不但不收钱,还自己掏钱补贴,务求使穷人死后灵魂也得以上天。正所谓“得失随缘,心无增减”,我非常佩服。

     

    正喝着酒,旁边山路上有辆黑色汽车疾驰而过,又忽然停下来。车上下来一个人,是我们之前在山上帕邦喀见过的藏族男子,衣着华贵,气质不凡。当时他们一家人也在帕邦喀游览参拜,别人都是拿着一叠一角钱一张张布施,惟独他们一家是拿着一大叠一块钱逐张放在神像面前。出手如此阔绰,我和铭基于是偷偷叫他“有钱人”。

     

    有钱人此刻手捧两条哈达直奔两位天葬师而来,绕旦他们立刻诚惶诚恐地站起来接受。有钱人献完哈达,又掏出大额钞票硬塞到他们手里,笑着说了几句藏语,绕旦他们也就没有推辞。几个人寒暄了几句,有钱人转身欲走,一眼看见我们,笑了笑说:“原来你们也在这里喝酒。”普通话发音非常标准。

     

    他们的车开走之后,天葬师看出了我们好奇的神情,轻声说:“他是政协的。”我恍然大悟,果然是通身的官家气派。以前听说党员即便是藏族也不能去寺庙参拜,如今看来什么都有例外。

     

    后来不知怎么聊到藏族首饰。我夸他们手上的宝石戒指漂亮,中年天葬师忽然站起来说:“你等我一下。”我看他奔去车里好像是拿什么东西,不由得起了警惕之心,心想他不会是想卖给我什么首饰吧?想起之前听朋友说他在拉萨街头夸一位藏族女子的首饰漂亮,那女子立刻除下首饰递给他:“给你!两万!”我深知镶有真正宝石的藏族首饰往往价格昂贵,心里有点惴惴不安。

     

    中年天葬师折返,递给我一个项链挂坠:“这个送给你。我也有一个一样的。”他解释说这是护身符,市面上有钱也无处买的东西,让我挂在脖子上,可以趋吉避凶。我接过来连声道谢,感激之余,心里大呼惭愧――我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最后一瓶酒喝完,我们起身离开。绕旦执意要开车送我们一程。铭基同学径直上了副驾驶座,我则看着后座直发愁――两个藏族女人坐上去以后,车里已经没有位置了。藏族女人却笑嘻嘻地指指自己的膝盖,示意我坐上去。于是我很不好意思地猫着腰坐在她们的膝盖上,车子一路轰隆轰隆地开下了山。

     

    天葬师大叔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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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拉萨之七:藏地白皮书

     

    整趟旅途中,最令我意想不到的恐怕就是藏族朋友对《藏地白皮书》的喜爱了。

     

    把书送给阿刚之后,当天晚上就被一个在西藏艾滋病防治基金会工作的藏族女生借走。三天后还回来,又被风转咖啡馆的员工借去看。。。之后又借给了一个在西藏歌舞团工作的藏族朋友。。。一来二去,最早收到书的阿刚反倒一直没有机会看。

     

    更宗是西藏大学护理系三年级学生,利用寒假在风转咖啡馆打工。她很喜欢《藏地白皮书》,刚看完就急着告诉我们:“好像韩剧啊!”(呃。。。我和铭基同学面面相觑。。。)她对书里的情节也是了如指掌,我们每次进到风转咖啡馆,更宗总是提起书中各种细节:“你是江西人,他是香港人。。。”“我也想看你们说的那个电影――《心动》。。。”“玛吉阿米好玩吗?看了你的书,我也打算去看看。。。”她还会时不时地催促我们:“你们再去一趟江孜嘛!再去一趟日喀则嘛!那是你们五年前一起去过的地方啊,再去看看嘛!”

     

    更宗和拉珍是同学、同事兼好友,可是两个人的性格迥然不同。拉珍文静害羞,总是低着头不好意思说话,更宗则性格开朗言论无忌。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她一点也不扭捏地说“哎呀分手啦”,同时也表示“四川阿坝州那边的男孩子特别好看”。她和老板阿刚说话时也毫无顾忌。由于她和拉珍晚上十点下班,每次阿刚和我们出去吃晚饭时,她总会追到门口大声说:“十点以前一定要回来啊!别迟到啊!”

     

    其实更宗同样有心细如发的一面。有一天晚上,好几个客人在店里,阿刚却很罕见地没有出来接待,而是在后门和厨房那边鼓捣个不停。我拉住更宗问怎么回事,她笑嘻嘻地说:“厨房的门坏了,阿刚在修门呢。”第二天她才告诉我们:“其实是门被撬了,有小偷进来过。昨天晚上那么多客人,怕你们害怕。就只说是门坏了。。。”

     

    因为更宗总问起《藏地白皮书》在哪儿有卖,说想买来给她的同学朋友们看,我们正好多带了一本,就送给了她。这本书很快又被在达孜县旅游局工作的藏族女生阿古兰姿借走。第二天我们在店里遇见阿古兰姿,她嘴角挂着一丝无奈的笑:“我看了你们的书。。。看得我好郁闷啊。。。”

     

    我知道她的故事,因此完全能够理解她的心情。香港男生Michael(连英文名都和铭基同学一样)来西藏旅行,停留了三个多月,他和阿古兰姿在此期间相识相恋,可是Michael在我们离开前几天也回去香港了。虽然Michael说他过几个月会再回拉萨,但是这段感情注定将经受种种考验――距离、民族、文化。。。这些都比我和铭基当年所经历的要严峻得多。

     

    佛经里说: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可是人在爱中,又有谁会害怕烧手之痛?我只希望那风小一点,再小一点,让有情人执炬而行,照见前路万般光明。

     

    离开拉萨的前一晚,更宗和拉珍给我们献了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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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拉萨之八:攀德达杰

     

    三月暴乱时,网络上一片喧嚣,人人忙着打口水仗,铭基同学却在搜索新闻时意外地发现了这个学校的名字。更难得的是他从此一直默默把它记在心里,这次回拉萨还特地带我去登门拜访。这是我佩服他的地方。

     

    攀德达杰职业技术福利学校位于拉萨市扎基西路尽头的一个小区内。之前联系过创办人张莉,她当时不在拉萨,告诉我们可以找扎多校长领我们参观。

     

    扎多校长看起来十分质朴,是不善言辞的那种类型。他告诉我们张莉带着一些学生去了杭州,给灵隐寺送一批雕刻。学校一共占了小区的六个院落,我们一个班一个班地参观,有唐卡班、金银雕刻班、编织班等等。学生年龄参差不齐,他们很专注,眼神很静,看见我们并没有流露出好奇的表情。扎多校长介绍说,这里的一百多个学生主要是孤儿、轻度残疾青少年和家庭特困青少年,学制六年,主要传授西藏传统文化艺术,开设了唐卡、金银打造、手工编织、缝纫刺绣等专业。学校聘请了最好的藏族传统工艺老师给孩子们上专业课,还请了藏语、汉语和英语老师教授文化课。

     

    走进最后一个院落,隔着老远就能听见孩子们的朗朗书声,清脆可爱,稚气未脱,连之前一直没什么表情的扎多校长也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当时孩子们正在学汉语,征得老师同意后,铭基同学冲进教室说:“小朋友们好啊!”

     

    下面坐着的小朋友们一齐奶声奶气地回应:“你好啊!”那情景真是可爱极了。

     

    最后我们一起到校长的办公室小坐。扎多校长指一指放着电脑的那张桌子:“那就是张莉的办公桌。”

     

    桌前的墙壁上贴着许多张莉的照片,大多是和孩子们在一起照的。她穿着简单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比我想象中还要年轻美丽。从孩子们看她的眼神就知道他们有多爱她,她又给了他们多少爱。我长久地注视着照片中的她。很难想象,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斯文纤弱的女生,散尽家财,凭借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建起了这座学校。从学校创办到今天,从来没有慈善基金的支持,所有的钱都是靠张莉历年的积蓄和现在每年几个月返回内地辛苦做项目接策划案赚来的。

     

    我知道拉萨也有一些别的职业技术福利学校,其中有些其实是打着“福利”的旗号靠剥削童工赚钱。可是攀德达杰却完全不以营利为目的,学生们的作品基本上只作展览之用而并不出售,因为张莉开办这所学校的初衷就是在使学生免费学到文化知识和生存技能的同时,也把西藏传统文化传承下去。她的幸福是完全不求回报的付出。

     

    一百多个学生的吃穿住全靠学校解决,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扎多校长说:“我们的学生都吃素。。。附近的居民有时会送点大米和油,张莉的朋友和其他好心人会捐些衣物。。。其实中央台也做过专题介绍,可是捐助还是远远不够。。。”

     

    我和铭基本来准备了一点钱,想让校长给学生们买点吃的。可是扎多校长打死也不接受,他说学校有原则,只能通过正式的捐款途径,给他个人却是万万不可。我们只好第二天买了十几箱牛奶、水果和糖果什么的给他们送去。出租车开到门口,我们一箱箱往院里搬,没一会儿,屋里的学生们都奔出来帮忙。他们和扎多校长一样不善言辞,只是羞涩地默默看着我们,那眼神温柔得几乎让我们的心都融化成一滩水。我猜想这就是张莉幸福的源头吧。

     

    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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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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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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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莉的办公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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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莉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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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TW,很多人说想看五年前后对比照片,铭基同学特地写了一篇:

     

    http://michaelmo.spaces.live.com/blog/cns!603FE180B93C7F17!2147.entry

     

     

     

     

     

     

    January 18

    回到拉萨 (未完待续,超长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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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放假归来都会有“假后忧郁症”, 需要一段心理上的调整期。而这次我除心理之外居然还要在生理上进行调整,因为。。。从苦寒干燥的高原回到相对温暖潮湿的平原,我居然反而病倒了,而且强壮如我居然一病就一个星期。。。铭基同学针对这一匪夷所思的现象做出了他的推理:

     

    “看来你比较适合在高海拔地区居住。”

     

    也许是真的吧,我的身体和灵魂都无可否认地偏爱西藏。两次进藏都自始至终完全没有高原反应,这一点令很多人觉得惊奇。到达拉萨的第二天早上,饱受高原反应折磨的铭基同学坐在餐桌的另一端食不下咽,我却在这一端生龙活虎地连吃了无数个包子。走在拉萨街头,每一幢房屋每一张面孔都让我有种回家般的亲切,每天即使什么也不干只是喝喝甜茶晒晒太阳也会从心底里涌起稠密的幸福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前世的乡愁”?以前,面对“你最喜欢世界上哪一座城市”这个问题,我会在“北京”和“拉萨”之间犹豫不决,然而这次的旅行让我确定了自己的心――

     

    拉萨。只有拉萨。

     

     

    回到拉萨之一:冬天的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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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仓姑寺喝茶的时候遇到两位游客,他们说冬天来西藏玩的人都是些“三失”人员。所谓“三失”――失恋,失业,失常。

     

    我和铭基相视一笑。如此说来,我们恐怕就是“失常”了。

     

    其实若论林芝、纳木措、珠峰等地的风景,那自然是夏天比较好。别的不说,至少湖水不结冰,路也好走一些。拉萨的夏天当然也很可爱,但是游客太多,在某些程度上掩盖了它的真面目。冬日的拉萨虽然寒冷异常(据说今年尤其冷),可是另有一派原汁原味的景象。游客们那些五颜六色的冲锋衣都不见了,满大街热热闹闹的都是藏民,他们才是这座城市真正的主人。八廓街上的摊位夏天时大多买旅游纪念品,冬天却几乎全都为本地人开设,皮袍、毛毯、靴子。。。摆得满满当当。冬天的旅游景区里几乎没有游客,安静的氛围往往与寺庙或隐修洞本身那孤独出尘的气质相得益彰,懂得的人自会欣赏这一份天时地利的美。另外还有很关键的一点:冬天是旅游淡季,旅行成本降低不少。住宿和交通都很便宜,价格有时还不到旺季的一半。景点门票也往往五折出售。

     

    最大的挑战恐怕就是寒冷了。我们乘火车进藏,到达拉萨时已是晚上。住进一家之前在网上看好的青年旅舍,地方很便宜干净,可是我们的房间在一楼,阴冷得超乎想象。虽然要来了电热毯,可还是冷得好像连呼吸都冻住了似的。我们尽量把四肢蜷缩在电热毯的“势力范围”之内,因为所有“界外”的地方摸上去都是冰块般的触感。两床重重的被子压在身上连气也喘不上来。铭基同学很快开始感冒,又因为时差和高原反应的关系几乎整夜失眠。等待天亮的时候我不停地安慰他:“没事儿,明天咱们去向前台要个楼上向阳的房间。。。太阳出来就会好多了。。。”天终于亮了以后,铭基同学猛地坐起来喘一口气:“别什么楼上向阳的房间了,咱出去找个有暖气的旅馆吧!”

     

    为了他的生命安全,我们赶紧哆嗦着起床去找“有暖气的旅馆”。最后终于找到一家,有空调,阳光充足,价格也很合理。这场噩梦至此才算结束。

     

    其实后来据我的观察发现,阳光比空调还有效。这趟旅行下来我逐渐产生了“太阳崇拜”,也无法想象如果没有阳光,这片雪域高原的人们将会过着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还记得那天一早乘车去达孜县的扎耶巴寺。发车的时候天尚未亮,我们是车上唯一的游客,挤坐在一堆热闹非凡的藏族香客中间。车子颠簸前行,玻璃窗上结了一层冰,寒气从四面八方扑面而来。经过一个小时的车程,下车时我们俩的双脚已经冻得失去知觉了。爬山的时候也完全没有暖意,脸、腿、脚全都冻得生疼。加上爬山气喘,话都说不出来。当时我们都怀疑脚可能已经冻伤了,已经作好了“敲一敲脚趾一个一个掉下来”的心理准备。我和铭基都哀叹说:我们从来都不怕热不怕累不怕脏也不怕苦,怎么就偏偏被寒冷给打倒了呢?

     

    可是当太阳在山谷中升起,阳光普照每一个山头的时候,情形就完全两样了。我们结冰般的身体好像慢慢在解冻,也渐渐感觉到了脚趾的存在。阳光带来温暖,带来平和,也带来了美。身体一复苏,扎耶巴寺的美丽就奇迹般地在眼前绽放,每一个隐修石洞都神秘静谧得不可思议,似乎一千五百年前就是这个样子,磊落淡然,宠辱不惊。那一刻我终于理解了那首藏族民谣:“西藏的灵魂在拉萨,拉萨的灵魂在耶巴;到拉萨而不到耶巴,就像做件新衣没有领。”

     

     

    回到拉萨之二:不似少年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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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别五年,我和拉萨都有不小的变化。街上乞讨的小孩五年前叫我“阿佳”(藏语的“姐姐”),现在改叫“阿姨”了。

     

    拉萨最显而易见的变化是:街上多了无数的武警和便衣。在通往各个寺庙的路上都有重兵把守,他们随身佩带催泪弹和盾牌,见之令人心惊。他们人数之多简直令人难以想象,有时大街上一军车一军车地开过去,看着并不觉得安全,反而觉得阴森可怖。想想五年前这里一派安宁和平,那样的景象恐怕再也回不来了。

     

    有一天又跑去大昭寺,跟着藏民们转了一个又一个佛堂,最后在屋顶上拍了一通后被人拦住了:“武警巡逻,检查你们相机。”那个不说也知道他是便衣的小伙子仔细检查了我们拍的照片,尤其是站在屋顶上拍下面大昭寺广场人群的那几张。我知道他是不想让我们拍到警察,唯恐又“被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检查相机的过程中,之前认识的老喇嘛达珠一直站在不远处忧愁地望着我们。我挥挥手让他放心。其实这种简单生硬的检查方式简直愚蠢透顶。真要想拍的话,高科技手段应有尽有,根本无处提防。这样的检查“防君子不防小人”,而且只会引起普通人的反感。

     

    晚上看见一队武警又在列队巡逻。走近时听见其中一个小伙子正在深情地小声哼着歌:“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实在应情应景,我一下没忍住就笑了起来。笑完以后也有点感慨。这些战士们几乎是清一色的汉族,小小年纪就背井离乡被派驻远方。在这滴水成冰的夜里,陌生空旷的大街上,他们忽然变成了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个体,不再是整体概念的“暴力机器”。想起白天看到的他们那单薄的衣服和冻得通红的鼻子,心情非常矛盾。

     

    在拉萨开咖啡店的朋友阿刚告诉我们一件有趣的事:几个外国游客在拉萨街头拍照,被武警没收了相机。他们非常焦虑不安,隔天一起去警察局交涉,结果回来时眉开眼笑,说不仅拿回了相机,里面的照片也一张没少,只是被警察叔叔警告说以后小心点。然而最雷人的是――据说,据说由于双方聊得实在太开心了,最后决定来个集体大合影,就在警察局里。。。世界真奇妙啊。

     

     

    回到拉萨之三:重返大昭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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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记忆多么不可靠。重访旧地才发现,原来我们五年前是坐在大昭寺屋顶的三层而不是二层。当年我们坐过的那一长排塑胶椅子也被拆到仅剩三个。我本以为大昭寺是不会变化的。然而当再次看到酥油灯海和庄严宝像,熟悉的感觉和气味穿越时间的迷雾扑面而来,我的眼睛都有点湿润了。

     

    老喇嘛达珠好心地领我们进去三楼本来不对外开放的殿堂参观。当时刚好停电,我们把手机拿出来当手电筒,隐约可见墙上精美的唐卡和颜色美丽极了的壁画。达珠介绍说这是四世和五世达赖曾经住过的房间。他掀起窗帘的一角,告诉我们说节日和举行重大仪式的时候,达赖就从这里透过窗户看着外面虔诚的信徒和涌动的人潮。不知是什么样的感情驱动,人在这里,宗教的神圣感格外强烈。当达珠指点给我们看神像和达赖坐过的椅子时,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倒头便拜。我的内心和所有的藏族信徒一样,也渴望接近神并得到神的庇护。

     

    看完殿堂之后我们和几个喇嘛一起坐在屋顶上晒太阳聊天。他们非常友善,让我们分吃他们的小面包,还把甜茶倒在纸杯里请我们喝。一只黑猫慵懒地依偎在老喇嘛的脚边,老喇嘛熟练地用手指替黑猫把眼屎揩干净。

     

    得知铭基同学是香港人,喇嘛们开心地和我们聊起了香港的明星。“刘德华、张学友、郭富城。。。”胖胖的喇嘛扳着手指,口里喃喃自语,“四大天王,四大天王,还有哪一个?”“黎明。”我笑着说。他紧皱的眉头忽然松开,眉开眼笑。他还知道成龙、李连杰、周润发。“周润发很好!”他认真地点着头,“李连杰也可以,他也信佛。”。。。“还有一个,香港的,个子小小的,小小的。。。年纪嘛大一点。。。他去年来过我们这里。。。”他摸着下巴苦苦思索。我和铭基对视一眼,搜肠刮肚地想着。铭基忽然说:“曾志伟!”“就是!就是!”喇嘛们笑得非常开心。

     

    离开拉萨前我们再次跑去大昭寺屋顶拍照。在五年前同样的地方留下合影,也再次对着天空按下快门。大昭寺是一双慧眼,透过它依稀能看见五年前的时空:金顶夕照,白云朵朵,他和她的身影年轻执着。

     

     

    回到拉萨之四:经纪人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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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除了喜欢他们诚实豪爽的性格,还喜欢他们轮廓鲜明的外貌。我们的旅馆前台就有一个异常英俊的藏族小伙子,长得和一个当红日本男星有98%相似,我第一次看见就惊呆了。以至于此后每次出出进进看到他,我都忍不住地生出歹念,想把他拐带进娱乐圈--哎呀,那我就发达了,做一两年他的经纪人估计就能混个小康。

     

    小伙子不但人长得帅,礼貌也特别周全。每次见到我们,除了寒暄几句之外,还恨不得鞠九十度大躬,这常令我们受宠若惊。他大概也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因此也格外在衣着打扮上下功夫。有一天他轮休,不用穿西装,只见他一身休闲,戴着冷帽和墨镜,姿态很酷地骑着一辆山地车。长得帅又会拗造型,多好的明星苗子啊。

     

    一天经过大厅,无意中听见他和另一个汉族同事在聊天,听起来好像刚刚发了工资。“我这个月只有472块钱。”他对同事说,可是看他的表情语气并不真的像是在抱怨。他的同事哈哈一笑说:“咳,多了你也花不完!”帅哥也是呵呵一笑,并没有反驳,只说:“我想买本书回来看看,学习学习。”

     

    铭基同学听到后小声对我说:“不知道他打算学什么?汉语和英语都已经这么好了。。。”我心想是啊,多适合当明星啊。。。跟姐姐走吧。。。唉,我又起歹念了。

     

    几天后的一个深夜,我们从外面回来,大厅前台只有帅哥一个人在值夜班。他没有听见我们进来的声音,正专注地捧着一本书埋头苦读。进电梯以后我和铭基同学几乎异口同声:“好像是英文书!”(我们太八卦了。。。)

     

    我的经纪人之梦几乎完全破碎了。当明星?我想他志不在此。金鳞岂是池中物,遇作风云便化龙啊。

     

     

    回到拉萨之五:他在西藏卖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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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听到“薯伯伯”阿刚的名字,是在零三年的西藏之旅中。

     

    “薯伯伯啊,你没听说过他?在网络上很有名。。。他是个旅行狂人,大学毕业后这些年一直在到处跑,什么越南啊印度啊阿富汗啊巴基斯坦啊。。。他还一直在自己的网站上写游记呢,很好看!”

     

    一起租车前往珠峰的路途中,刚认识不久的铭基同学兴致勃勃地对我说。

     

    “真羡慕啊,可以随心所欲地跑去那么多地方。。。”我向往地说。

     

    “是啊。”

     

    “不知道这种旅行狂人最后会选择在哪里安顿下来呢?”

     

    “不知道。。。应该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地方吧。”

     

     

    四年之后,我们在网上看到消息:传说中的阿刚终于结束了多年四海为家的生活,选择拉萨暂时安顿下来,还正儿八经地开起了咖啡馆。没想到去过那么多地方的阿刚原来最喜欢拉萨,这也令同样热爱拉萨的我们觉得欣喜,于是这次进藏,我们自然要登门拜访这位久闻大名的旅行狂人先生。

     

    见到阿刚的时候,他穿一件藏族人的皮袍,戴一顶藏式毛皮衬里的帽子,远远看起来和本地人并无二致。“他穿这样去大昭寺肯定不用买门票”,铭基同学羡慕地说。他有点羞涩地朝我们点点头,圆圆的面孔看起来似曾相识――咦?男版周笔畅?

     

    熟了之后我们几乎天天去他的“风转咖啡馆”小坐,晚上也常常一起吃饭。阿刚性情鬼马且多才多艺――他玩起魔方来手势纯熟技巧出神入化;他变的魔术常常把藏族女孩子吓哭;他那一曲载歌载舞的“Monica”在新年夜里简直颠倒众生。。。当然,他和我抬杠的本领也是一流的。初次造访的时候我们送给他《藏地白皮书》,他一看封面就说:“咦?你的名字叫传真啊?”。。。从此他不是叫我“传真”就是叫我“fax”,通邮件的时候上款还要写“fax姐姐”,其实他比我还大五岁呢,真是太不要脸了。

     

    和阿刚出门常常会惊讶于他的人面之广。走在大街上,一会儿出现一位美女拍拍他的肩膀,一会儿又过来一位大叔拉住他的手不放。他似乎如鱼得水地生活在这座高原城市,与当地的风土人情浑然一体。那天我去找阿刚的一位藏族姐姐,姐姐提起阿刚就赞不绝口:“阿刚他人是真的好!”我笑着说:“他很好玩吧?”“好玩?哦是啊。还有,”姐姐顿了一下,神情忽然认真起来,“他是真的很喜欢我们藏族人。”当本地的藏族年轻人在有意无意地学习和接受着汉人的习俗时,阿刚却在用心体会着他们生活的全部。

     

    阿刚熟悉拉萨的每个角落,他的肚子里有无数和这座城市有关的传说和故事。和他出去玩总有惊喜,比如他会告诉你这间很有名的餐厅其实偷偷拜过邪灵,那块磨得光亮的石头传说能治百病。。。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个萨迦巴姆(魔女)的传说:有“西藏敦煌”之称的萨迦寺用铁链拴着上百个魔女的塑像。若是铁链断裂或是塑像不见,那就说明这个魔女已经出逃。

     

    “你们知道这种时候萨迦寺的僧人会怎么做吗?”阿刚露出神秘的表情。

     

    我们摇摇头。

     

    “他们会通知当地公安局。”

     

    “公安局??”我们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没错。他们会通知公安局,说魔女出逃了。擒获之前,请市民夜晚不要外出,不要在外面与可疑的女人搭话,不要捡街上扔的东西。。。”

     

    其实想想并不奇怪。在神灵、凡人、妖魔共处一世的西藏,人们对魔怪的存在是坚信不移的。

     

     

    如果只看阿刚整天乐呵呵没心没肺的样子,任谁都会以为在拉萨开咖啡馆是件极其容易的事情。然而事实当然并非如此。一间小店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堆积如山的琐碎小事,仅仅是我们在拉萨停留的那些日子里,就出现了用电纠纷和门锁被撬这两桩可大可小的麻烦事。可贵的是阿刚从来不会长吁短叹或是怨天尤人,他总是冷静地叙述事实,分析问题,找出可行方案,然后马上动手去做。以前我只觉得“在路上”的人都是天生的浪漫派,现在看来,他们更是不折不扣的行动派。

     

    之前在网上看阿刚游记的时候已经觉得他如果不出书真是太浪费了,这次果然听说他有一本书将于二月出版。书的名字还没最后定,目前已有《我在西藏卖咖啡》、《风转西藏》等无数个选择。因为有幸被他邀请写序(其实他请了N个人写序),我们得以看到初稿,刚看了开头已经被深深吸引。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与阿刚平日讲故事的风格几乎一模一样,活灵活现而且灵气斐然。在路上的日子给了他开阔的眼界和丰富的内心,开咖啡馆的经历给了他悲悯的双眼,而拉萨这片神奇的土地又使他拥有世俗生活中的无限诗意。阿刚以他独特的角度观察和记录着风转咖啡馆里的人和事,那些感情和细节带着高原阳光的温度,直接击中了我们内心的某个角落。

     

    离开拉萨,告别阿刚之后,我和铭基又回到那个灰色的钢筋水泥大都市,在上下班的人潮中继续着我们一成不变的生活。我常常会想起阿刚,想起风转咖啡馆,也想起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那句经典台词:“有些鸟毕竟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翼太光辉了。当他们飞走,你会由衷地祝福他获得自由。无奈的是你要继续在这乏味之地生活。”光辉的羽翼和自由的空气于很多城市人而言是失落已久的梦想,而阿刚和他的书会告诉你们:它们一直存在,并将永远鲜活。

     

    ===================照片狂人的分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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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队磕长头的人是从甘肃来的,路上走了一年,这天刚到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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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车上看到的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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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昭寺屋顶那拆得只剩三个而且被挪过位置的塑胶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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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跳力惊人的铭基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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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中有奇效的神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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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藏族朋友一起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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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很喜欢作“V”字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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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刚/风转咖啡店的分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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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藏族美女阿古兰姿在风转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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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宗和拉珍。她们是西藏大学护理系大三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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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夜群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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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气炉忽然喷火,烧着了台布。。。吓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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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刚和他的藏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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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张太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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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间的老爷爷很无辜。因为他是被阿刚以“哎呀老伯你长得很好看啊”为理由从路上强拉来拍照的。老爷爷都快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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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ember 23

    五年

     

    200356日,拉萨与以往的任何一天并没有什么不同。从大昭寺二层的屋顶望出去,这座城市安静而庄严,时光流转和世事变迁于它似乎未有丝毫影响。僧人在忙着整理大殿佛堂,一位长发嬉皮士在不远处煞有介事地打坐,数十名快乐的藏民一边唱歌一边打阿嘎,我和他并肩坐在塑胶椅子上。当时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厘米,可是谁也没有勇气去触碰对方的指尖。我只能悄悄地看着他的侧脸,知道自己会永远记得他此刻的容颜。

     

    他忽然对我说,不如我们五年后再于此地聚首,故地重游。我点头说好,忍不住开始想象我们五年后的模样。2008年的我们身在何处?我们依然年轻,可是不会再有五年前纯净的眼睛。我们也许仍是单身,也许将带着伴侣出现在彼此面前。我们还会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可是能否找到一个可以拥抱的理由?也许我终于可以鼓足勇气向他提起零三年春天旅途上的那场心动,也许只能沉默着不发一言让往事随风。。。

     

    我看到了这开头,却没猜中这结局。五年前对着天空拍下照片的那个傍晚,暗自揣摩对方心思的那一瞬间,安坐在佛堂里的神祗已经发出了低不可闻的预言:

     

    看不尽似水流年,逃不过此间少年。

     

     

    后天我们将于伦敦出发,奔赴当年在大昭寺屋顶订下的五年之约。此行对我来说更像是时光之旅,我已经等不及要去看看拉萨,看看大昭寺,看看他五年前在玛吉阿米写给我的那封信,也看看当年的那个自己。

     

     

     


     

     

    出门的两个多星期我应该不会更新了。提前祝大家圣诞+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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