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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1 铭基同学入厂维修记最近的日子过得真是风生水起。从土耳其回来没过几天,铭基同学就被派去阿联酋出差一个星期。此间我的RP一落千丈,天天在办公室浴血奋战(话说经济开始慢慢复苏了同学们)。然后铭基同学出差回来又过了没几天,我又请了两天假陪他去医院做膝盖手术。
此事说来话长。简要地概括一下,就是他在大学时打篮球过猛(此人以前居然是篮球队长,号称“宫城”型控球后卫),导致右腿膝盖的前十字韧带断裂。迄今为止,那条韧带已经断掉差不多十年了。。。虽然并不影响基本日常生活,只是不能做剧烈运动,但是也够烦人的,有时只是一个跳下台阶的动作,或者走路走得好好的,甚至是在开车的时候,我只要一看到他一声不吭,满脸痛苦,就知道肯定又是那该死的膝盖出了问题,某个关节又脱位了。每当此时,他就要慢慢舒展右腿,自己摸索着把关节乔回原处。“咔嗒”一声,关节对上,他便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
这样的生活一过便是十年。今年铭基同学的忍耐终于到达极限,决定做手术修好它。上周四是手术的日子。本来应该是中午动刀,可是前几个病人的手术耗时太久,我们在病房里一直等到太阳下山,花儿谢掉,而主刀医生除了在中午时匆匆来过,解释了手术风险,并在铭基同学的右腿上画了一个奇怪的箭头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们百无聊赖地在病房里等了足足六、七个小时,直到晚上七点多,等得快要崩溃了的铭基同学终于在被喂了几颗镇定丸之后被推进了手术室。
手术进行时我出去买晚饭,回来的时候手术还没做完。病房里空空荡荡,连床都被拿走了。我坐在桌前一个人吃着外卖,窗外夜色沉沉,感觉不胜凄惶。手术前的等待至多只是无聊,手术中的等待则更添一份紧张不安。主刀医生说“手术的风险是xx万分之一”,可是此刻人容易胡思乱想,脑海里有个微弱的声音一直在说“如果他就是那xx万分之一可怎么办。。。”,必须得用另一根强大的神经把那个声音硬压下去。这个十字韧带重建手术需要把他腿里的另一根完好的韧带切掉一半来替换断掉的那根,医生说“如果不行,我们会动用库存的捐献者的韧带,但是这样有可能会产生排斥反应。。。”,我又忍不住开始担心—所谓“捐献者的韧带”大概就是死人的韧带吧?如果装上后发现不合怎么办?。。。脑子里每个部件都在吱吱叫,嘎嘎响,互相摩擦,齿轮怎么也挂不上。
为了打消这些可怕的联想,我出去走廊里转了一圈。这家医院非常清洁安静,工作人员都很和气,也没有我在国内医院里常闻到的消毒药水味。可是医院毕竟是医院,有一种沮丧而消极的气氛,走廊长而弯曲,看不见尽头,成堆的手术器械就在旁边的某个房间里闪着冰冷的光。就像是漫长而冷酷的生活,大片的时间在眼前慢慢死去,没有任何快乐、爱或成功在前面等待着。好些病房的门都大开着,病人就躺在床上,身上插满各种管子,眼睛直直地瞪着墙上的电视。听见我的脚步声,他们慢慢扭过头来。我试着展开笑脸,他们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气氛像是在说懒得同还能活蹦乱跳的那种人说话。我只好尴尬地收回笑容,快步走开。
九点半,我听见外面有推动什么的声响。赶紧打开门,他回来了。一男一女两个护士推着他的床朝我走来。那个女护士立刻笑着对他说:“看,在等你呢。”我马上迎上去:“怎么样?手术怎么样?”护士说:“很好。很成功。”我胸中一直郁结的那口气终于散开了。看着病床上的他,眼睛似闭非闭,还戴着氧气面罩。脖子以下都被盖得严严实实,暂时看不出膝盖的情况。总之看上去非常唬人,像是刚做完什么了不得的大手术。他麻醉尚未全醒,无论护士对他说什么,都只能含糊地回应。我摸摸他的头发:“你还好吗?很痛吗?”他慢慢点头。我吓了一大跳:“痛啊?怎么会痛呢?”他又慢慢摇头。原来他的意识尚不清醒。为了让我放心,护士掀开被单让我看了看他的右腿,一层层的绷带从大腿一直包扎到脚趾,简直就像是一条“木乃伊腿”。
他渐渐地醒了过来。刚醒来就试图摆脱那个氧气面罩:“这是什么?我一定要戴这个吗?”然后就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一些匪夷所思的无聊的小事,比如“我都没看见医生,只见到了麻醉师。。。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很委屈的表情);又比如“你帮我看看冰箱里是不是有个三文治?他们说会给我一个三文治。。。我点了烟薰三文鱼的。。。”直到现在我还是严重怀疑关于三文治的一切都是他的幻觉,因为冰箱里空空如也,连个面包屑都没有。
长这么大,这还是我第一次服侍病人。铭基同学醒来一段时间以后,精神忽然变得很好。我陪他聊了会儿天,给他搭起小桌吃了我买回来的晚饭,又服侍他嘘嘘(尿在一个尿壶里)。。。直到半夜才离开医院。
第二天一早再去医院接他出院。他已经吃过早饭,整个人比头天晚上还要精神。又因为打过止痛针,所以也没有什么痛苦。物理治疗师已经来过,教了他怎么用拐杖。“身残志坚”的铭基同学还自己拄着拐去了厕所,不需要再用尿壶了,终于重新找回了尊严。。。护士给了一些药品和绷带,又交代了注意事项。我替他穿上衣服,就这么拄着拐出院了。话说拐杖真是个神奇的东西,路上的人只要见到它,全都纷纷让路,表情也变得小心翼翼。。。
然后直到现在,铭基同学都在家里过着地主老爷般的幸福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连洗澡也有我这个小工在旁边服侍着。之前在生活上一直是他照顾我比较多,现在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他翻身做主人了。现在他右腿的绷带也解开了,穿着短裤和“御用”的白色长袜,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时不时地吆喝几声:“我要喝水!”,“给我冰块!”,“把我手机拿来”,“我的药在哪儿?”,“把排骨拿出来解冻!”,“我要吃苹果”,“毛巾呢?”,“再给我盛点饭”。。。。。。我则披头散发鞍前马后地伺候着这位大爷,只差没有随时应一声“喳!”每次看见他躺在沙发上笑得一脸满足,我就会产生深深的怀疑,怀疑这一切完全是赤裸裸的打击报复。。。
================================入厂维修照片纪实===============================
这是手术前那个奇怪的箭头
刚做完手术
醒来没多久就强烈要求吃饭
第二天精神不错
照片狂人之帝国斜阳土耳其
土耳其是个一贯孤独的大国。它曾经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子—奥斯曼帝国的鼎盛时期,领土囊括欧、亚、非近40个国家和地区约6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可是无论是盛极一时的当年还是日渐衰微的现在,它都从来没有过真正要好的朋友。西边与希腊不共戴天,北面对俄罗斯恨之入骨,东部和南部与伊朗、伊拉克和叙利亚三国纠纷不断。又因为库尔德人和塞浦路斯问题受到千夫所指。虽然以反苏立场加入了北约,可是完全不被西欧国家所信任,直到现在也未能被接受为欧盟成员。
来到土耳其之前,我对这个国家的种种只限于道听途说。它们汇聚成了四点既模糊又清晰的印象:一是曾经激发拜伦想象力的“土耳其的东方,弯刀,阿尔巴尼亚服饰,栅栏窗户遥望大海的东方”;二是历史书上那金戈铁马的1453年。对于西方人来说,1453年是君士坦丁堡的陷落,而对于东方人来说则是伊斯坦布尔的征服;三是身边所有的希腊朋友每次提起土耳其都会咬牙切齿地发出“fxxking Turks”的咒骂,然而我却能从他们闪烁的眼神和紧绷的嘴角察觉出某种微妙的敬畏;四是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土耳其作家奥尔罕Ÿ帕慕克。我只看过他的三本书,可是已经足够让我将他列为心目中最好的当代作家之一。作家莫言在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中文版的推荐语中写道:“在天空中冷空气跟热空气交融会合的地方,必然会降下雨露;海洋里寒流和暖流交汇的地方会繁衍鱼类;人类社会多种文化碰撞,总是能产生出优秀的作家和优秀的作品。因此可以说,先有了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然后才有了帕慕克的小说。”于是我带着《伊斯坦布尔》这本书登上了伦敦飞往伊斯坦布尔的飞机。
地跨欧亚两洲的伊斯坦布尔堪称土耳其的异数,然而若是去掉了伊斯坦布尔,土耳其又不成其为土耳其。我心目中的土耳其是有着“一千零一夜”色彩,却又在东西方之间左右摇摆的神秘国度,又因为是伊斯兰教国家,便理所当然地将它与曾经去过的埃及归为一类,认定土耳其的女人必定遮得严严实实,无所不在的大喇叭一天五次提醒人们祷告。。。可是真的来到这里,想象中的一切被彻底推翻。眼前的伊斯坦布尔和任何西方大都市并没有什么不同,一切现代化的舒适设备应有尽有,街上的人们穿着西化,戴头巾的女人寥寥无几,甚至从车牌上都能看出他们对于加入欧盟的强烈渴望。古老的清真寺依旧傲然屹立,伊斯兰经文也仍然一天五次按时响起,然而除了在清真寺内,我从来没有看见有人当街祷告,每个人都悠然自得地自顾自继续手中的活计。后来我们才发现,在土耳其的很多地方尤其是大城市,人们的宗教观念十分淡薄,很多人从来不曾斋戒过,也从不去清真寺,虽然他们也许在斋月期间还是得和禁食的人一样在饥饿中等待日落。。。。同行的思晨同学自从下飞机起就一直嚷嚷:“太现代了太现代了。。。我不能接受这个。。。”果然,诚如帕慕克所说,当共和国成立,土耳其成为一个西方国家之后便切断了奥斯曼的根基,成为更理智更科学也更开放的民族。怀着猎奇心理来到这里的游客们不可避免地会有些许失望,然而对于土耳其本国人民来说倒未尝不是好事。
当我们在一周后从小城Göreme飞回伊斯坦布尔,再一次被眼前的情景狠狠地惊呆了。午夜的塔克西姆广场,灯红酒绿,人潮汹涌。已经将近凌晨一点,卖烤肉、芝麻圈饼、玉米、栗子和贝壳饭的小贩依然络绎不绝。年轻人人手一瓶啤酒,在广场上或坐或站,高声谈笑。考虑到这是一个伊斯兰国家,我为土耳其之行准备的衣服都趋于保守,大多是长裤长裙,可是眼下我俨然是整个广场穿着最保守的女生。三年前在开罗乘地铁时,我是车厢里唯一的女人。尽管包得严严实实,可是因为没戴头巾,所有的男人都肆无忌惮地盯着我看,简直要把我看出一个个洞来。然而在伊斯坦布尔的街头,我和思晨俨然像是“村妞进城”,周围衣着时髦的土耳其男生们根本不屑于多看我们一眼。
旅行期间在卡帕多西亚的露天博物馆还发生一件有趣的事,可作为当今土耳其开放程度的佐证。当时我们正在一个岩窟教堂前排队,前面是一大帮唧唧喳喳笑语不断的土耳其青少年。同行的Alex忽然对我说:“那个女生好像对我们很有兴趣啊,一直盯着我们看。”我还没来得及转头,她已经上前自我介绍了。她说她和她的同伴们都是附近某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今天是来这里参观兼学习。女生很热情,她的同学们也都跑过来好奇地问这问那,还和我们来了个集体大合照。之前我们一直心存疑惑,觉得他们不像是单纯的友善和好奇,思晨同学更怀疑他们是要将照片用作什么实习证明之类的用途。。。直到某一刻我们才忽然恍然大悟—
原来那个女生是看上了铭基同学!
难怪合照的时候她飞快地把我挤到一边,自己和铭基同学挨着,还一定要铭基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发现这一点后,我只好“善解人意”地说:“好吧,我来给你们两个单独拍一张好了。”她高兴得不行,她的同学们更是哄堂大笑,知道我们终于看出了她的“企图”。得知我和铭基同学的关系后,那女生还是锲而不舍地问铭基:“那你有没有兄弟?”铭基同学不无遗憾地说:“没有啊,我只有一个妹妹。。。”她居然还不相信,又跑过来问我:“真的吗?他真的没有兄弟?”
其实这些小朋友们真的很热情,还让我们混在他们的队伍中进入岩窟教堂听他们的老师讲解(虽然我们完全听不懂那土耳其语的讲解)。那女生也单纯得可爱,她一直花痴地盯着铭基同学看,但是又怕我生气,时不时地用不好意思的表情偷瞄我一眼。出去后我们打算告别,他们之中一个英文比较流利的男生特地站出来对我做了一番总结:“她说她对你先生一见钟情。。。如果你想杀了她的话,请动手吧,我们都没意见!”
也太低估我了吧,我微笑着想。我为他高兴还来不及呢。不知为什么总是被男生搭讪的铭基同学,也终于被女生搭讪了一回,他的人生终于完整了!
临走的时候,那女生和我们(当然主要是铭基同学)拥抱告别,还送给铭基一个蓝色恶魔眼(土耳其传统辟邪物)的项链吊坠。我们已经走下山坡了,她还站在那里依依不舍地遥遥相望。。。
一直保持沉默的铭基同学忽然开口了:“她真的是土耳其人吗?土耳其女生都这么开放吗?”
土耳其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文物古迹,又有西方游客最喜欢的阳光海滩,交通票务系统发达完善,是非常成熟的旅游国家。回来后我的秘书一直不断地追问我:“你去了xx吗?去了xxx吗?xxxx呢?xxxxx。。。。”我被问得冷汗直流:“没有。没有。也没有。还是没有。。。”秘书曾经是浪迹天涯的嬉皮士,二十年前已经背着背包走遍了几大洲,在土耳其更是曾经深度旅行过。和她相比,我们短短八天的行程连走马观花都谈不上。可是即便如此,对于经历浅薄的我来说,在土耳其看到的一切已经足够震撼:
海水通过市中心,以天际线为背景的博斯普鲁斯美丽得如真似幻。没有一座名胜古迹胆敢雄踞伊斯坦布尔的天际线。在我看来,博斯普鲁斯海峡是一个伟大的奇迹,是伊斯坦布尔的救赎。它使身在伊斯坦布尔这样一个历史悠久又孤独凄凉的城市中的人们得以感受到海水的自由;
古罗马遗址艾菲斯城(Efes)曾经拥有“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阿耳忒弥斯神庙,据说它曾是古代世界最大的建筑。在可容纳两万五千人的古代圆形大剧场中,忽然有个美国大叔走到底层的舞台上单膝跪地:“艾米,你愿意嫁给我吗?”八卦的我和旁边另一位八卦的路人异口同声地说:“Is that for real?(是真的吗?)”大叔激动地说:“是真的!是真的!”还没等我们回过神来,他已经一个箭步冲上台阶,和那位刚刚被求婚,已经快要哭了的美国阿姨紧紧拥抱在一起;
在据艾菲斯遗址不远的小城Selcuk看到某家地毯店老板养的凡湖猫。凡湖猫是土耳其国宝,最大的特征是两只眼睛颜色不同,而且特别爱游泳。可惜的是尽管当时老板说了是特地从某地带来的特殊的猫,我当时却完全没想到它就是大名鼎鼎的凡湖猫。当然也就更没机会看到在水里游泳的凡湖猫了。。。;
棉花堡(Pamukkale)由Pamuk(棉花)和Kale(城堡)两个字组成(帕慕克的姓氏就是“棉花”的意思,意指这个家族的皮肤白得像棉花一样)。棉花堡是奇特的石灰岩地形,一层层洁白得有如棉花堆垒而成。此地多温泉,地底下的温泉流过含有钙质成分的石灰岩层,含钙的温泉水冒出地表后,白色的钙质沉淀在地表上,便成就了如此天然美景。温泉将山坡冲刷成阶梯状,平台处泉水蓄而成塘,有些游客直接穿着泳衣就坐在里面泡温泉了。我们下山的时候走错了路,最后只好在黑暗中折返回头再次脱掉鞋子从棉花堡下山,这些看似松软的白色大“棉花”其实坚硬无比,那些细小的石头和沙砾更是让双脚痛不欲生。。。不过倒真的是此生难忘的经历;
位于土耳其中部的卡帕多西亚(Cappadocia)是由远古时代五座火山喷发出来的熔岩构成的火山岩高原,有着我从未见过的宛如外星地表的奇特地貌,有人说像精灵烟囱,有人说像鸡腿菇,也有人说像。。。呃,少儿不宜。。。更神奇的是在此隐修的基督徒们在这连绵奇异的山谷中复制了教堂和修道院。他们不是将岩石堆砌为建筑,而是掏出岩壁里松脆的石头,将岩石挖成洞穴教堂。外面是普通的岩石,里面却是典型的教堂内部结构—廊柱、穹顶、拱形门、祭祀台和无比精致鲜艳的壁画,这是冰冷石头中如火般炽热的信仰天地。卡帕多西亚隐秘而奇异的地理环境也使它成为了基督教徒躲避罗马帝国及以后阿拉伯人迫害的最佳避难所,小城格莱梅(Göreme)的名字本身就有一层特殊的含义:你们看不到这里。意指“让阿拉伯人看不到躲在这些洞穴之中的基督教徒”。我们还参观了一处著名的地下城市,也是由躲避阿拉伯人搜捕的基督教徒构建而成,在地下有八层走廊和房间,厨房、酒窖、饭厅、畜舍、卧室、储藏室、教室、教堂、深井、通气口。。。一应俱全,堪称旷世奇作。只是四周昏暗,隧道狭窄低矮,只能猫腰前行,巷路林立,房间密如蚁冢,完全是地下迷宫。基督教徒的虔诚隐忍与他们的创造力同样令人惊叹。
然而于我而言,旅行的意义永远在于“人”。与风景古迹相比,我总是更看重当地人们的面孔,街头巷尾的生活,他们吃什么,他们穿什么,他们呼吸的是什么样的空气,他们爱什么,他们关心什么。。。土耳其人的面孔本身就是一道风景。“土耳其人”这个概念总给人以单一种族的印象,实际上土耳其是由大量少数民族而形成的多民族国家,不存在典型的“土耳其相貌”,人们的肤色外貌往往相差十万八千里。有些像是典型的斯堪的那维亚人种,有些则是类似中东人外貌的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有些是和我们相似的蒙古人种,有些又与维吾尔族人的外貌疏无二致。。。不过土耳其人给我最深的整体印象是他们的热情友善。原先我曾担心他们因新疆问题对中国人存有不好的印象,亲临实地后才发现这个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土耳其人普遍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即使并非出于推销商品的原因,他们也很有兴趣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结婚了没有,有没有孩子,中国人信仰什么宗教,中国有没有他们常玩的那种“骨牌”。。。有着“制服情结”的思晨同学小心翼翼地问两个大兵哥可不可以拍照,结果不但拍了照,而且其中一个大兵哥在拍完之后,还慢条斯理地从口袋里拿出了自己的相机。。。
土耳其人的身上没有我在其它一些国家看到的倦怠、漠不关心或者假装漠不关心,人们的眼睛生龙活虎闪闪发光。他们的脸像占卦人的纸牌,清清楚楚地显示出他们的经历和喜好,甚至再摆一卦就可能推算出他们的未来。
这也是一个有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或者说是民族主义也不为过)情绪的国度,到处可见随风飘扬的土耳其国旗和国父凯末尔先生的照片和雕像。我们旅行期间并没有与当地人们有过非常深入的交流,可是即使只从只言片语中,也能察觉到他们对于曾统治过阿拉伯人、希腊人、犹太人、亚美尼亚人等一事,感到十分骄傲。因此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土耳其族人在塞浦路斯人口中占绝对少数的情况下,土耳其在塞浦路斯问题上对希腊的态度却如此强硬;而在阿拉伯伊斯兰教势力的强大压力之下,同为伊斯兰国家的土耳其却仍能与以色列签订军事交流的协定。。。2005年土耳其颁布新刑法,其中更设定了“侮辱土耳其国格”罪。极端民族主义分子援引该条款,集体将作家帕慕克告上法庭。只因为帕慕克之前在接受某瑞士周刊的采访时说:“三万库尔德人和一百万亚美尼亚人在土耳其被杀害,可除我之外,无人胆敢谈论此事。”
在《伊斯坦布尔》中,帕慕克以一种沉静的笔调自始至终地试图描绘“呼愁”:“我的起始点是一个小孩透过布满水汽的窗户看外面所感受的情绪。现在我们逐渐明白,‘呼愁’不是某个孤独之人的忧伤,而是数百万人共有的阴暗情绪。我想说明的是伊斯坦布尔整座城市的‘呼愁’”。在离开土耳其的最后一天之前,我一直试图寻找这种“呼愁”,可是并不成功。我看不到帕慕克所看到的“呼愁”,因为博斯普鲁斯美如童话,旅游景区整洁得几乎闪闪发光,人们总是对我们投以灿烂的笑脸,在加拉塔桥两旁垂钓的人们完全没有帕慕克笔下所描绘的颓废阴郁,正相反,他们兴高采烈,为每一次鱼儿上钩欢呼雀跃。即使是在我们与旅馆工作人员(他的家乡不在伊斯坦布尔)随意聊天时问他“你爱伊斯坦布尔吗?”,他说“我必须爱伊斯坦布尔”并伴随以一丝苦笑的时候,我也并不觉得那是某种“呼愁”。。。直到离开伊斯坦布尔的那一天。
那一天的上午,我们几乎是误打误撞着走到了约莫是帕慕克笔下的某条“后街”。与外面景区和商业街的繁华耀眼相比,这里升起的是忧伤的黑色太阳。我们看到了破旧黝黑、东倒西歪的木制房屋,残破的喷泉,年久失修的墓园,不太出名的清真寺剥落的古墙。这是受到战败、贫困和被西方视为软弱的耻辱所侵害的另一个伊斯坦布尔。无论是朝我们的镜头微笑的理发店顾客,还是远远向我们扔来果核的小混混,我都看不出他们有什么真实的喜悦或愤怒,而是隐隐从中感受到某种“呼愁”—对所有损坏、破旧和风光不再的一切同时感到羞耻和自豪。我很想停下来慢慢体会这种“呼愁”,可是同时也因此感到不安—我欣赏这惨败的街区中贫困潦倒和历史衰退的偶然之美,以及飘荡在其中的“呼愁”,可是居住在其中的人并不觉得美,这一欣赏本身便使我们沦落为来到这里享受轻狂乐趣的观光客。这一点在后来观看照片时得到了映证,我看起来装模作样,在作为背景的废墟前显得可笑而格格不入。
不知道该怎么结尾了,我还是以照片收尾吧。这次的照片简直多到令人发指。。。
伊斯坦布尔
艾菲斯和棉花堡
未完待续。。。照片太多了
September 20 我记得你
一
伸向大海的长堤上,少年们一个接一个地奔跑,加速,起跳,尖叫,在半空翻滚,再以各种匪夷所思的姿势跳入水中。
我们完全被这场景迷住了。铭基同学不停地按下快门。我站在一边,只觉得目眩神迷,连呼吸都有点困难。
总有那么一些时刻会让你猝不及防地意识到自己的衰老。这种衰老的感觉极其微妙,并不一定反映在皮肤骨骼的变化,而是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已经被时光一点一点地侵蚀――血越来越冷,眼神越来越淡,声音越来越低,脚步越来越慢。。。看着眼前的这群海滩少年,我的脑海里只有两个大字在反复地闪回:青春!青春!青春!
真的有点不可思议呀。难道每个人都曾拥有过这样几乎能够把海水点着的青春热情吗?就在不久的以前,我也曾拥有过这样宝光灼灼让人不敢逼视的生命能量吗?天哪我们都失去了什么?
少年们嘻笑打闹着浮出水面,夏天最后的阳光在他们的手臂胸膛洒下一层金粉。他们再次爬上长堤,再次奔跑,加速,起跳,尖叫,在半空翻滚,又再次扑通一声跳入大海。。。一次一次周而复始,永远不会厌倦,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
一个胖胖的有着梨形身段的少女奔上长堤,准备加入他们的行列。她毫不犹豫地脱掉上衣,只穿着内衣和牛仔短裤,快乐地朝长堤的尽头跑去。她肉肉的小肚子在奔跑中一颠一颠上下起伏,可是姿态落落大方,丝毫不以为意。我这才注意到,这些少年们都没有穿泳衣,都是只着内衣短裤就跳入水中。大概本来并没打算游泳,下水只是一时兴起。
领头的少年忽然径直向铭基跑去。他全身都在滴水,整个背脊上都是夏天的烙印,睫毛活像两把金色的小扇子。他兴高采烈地说:“嗨,我也有一个和你一样的相机!”铭基给他看刚刚拍下的照片,他开心地看完,点点头表示欣赏。忽然掉头又往长堤的尽头奔去,一边跑还一边回头向我们打出“看我看我!给我拍照!”的手势。只见他高高跃起,一个鹞子翻身,干净利落地倒栽进海里。他从水中猛地腾起,抹一把脸,朝我们竖起大拇指,满脸得意。
我想起三年前在葡萄牙的一个小城波尔多看见的那群少年。
炎热的午后,跨江而建的大桥上,他们一个接一个,从几十米高的桥上跳入江水中。大概都是中学生的年纪,全部赤裸上身,吹着口哨,不停地鬼叫。胆小的会被同伴毫不留情地一脚踹下去。桥下江边有几个少女,仰头看着这群猛将,不时地对他们的跳水姿势指指点点,发出吃吃的笑声。男孩子们很明显地留意着女生们的一举一动,脸上却都是少年人特有的那种既腼腆又要假装满不在乎的神气,简直像是葡萄牙版的《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在一旁看得既开心又有点胆战――在这么高的桥上跳水,绝对称得上是危险动作。可是我又发自内心地理解他们――谁不曾经历过漫长而又百无聊赖的暑假呢?谁不曾有过满身热量满心欲望又无处发泄的青春期呢?对于一枚咝咝作响一触即发的炸弹来说,在水中爆炸难道不是最安全合理的选择吗?
如火如荼又没心没肺的青春。让人嫉妒得牙痒痒的青春。在第一片秋叶尚未落下之前,在未来的轮廓尚未显现之前,少年们生活在永垂不朽的灿烂希望之下,天堂像海滩一样接近而真实:人性本善,真理真的存在,正义永不出错,成年人知道每个问题的答案。
二
和同事一起乘地铁去和客户开会。格雷先生已经提前进入了状态:“等会儿见到他们,我们要这样说。。。如果他们不同意,我们要强调。。。.”我一边心不在焉地应和着,一边一直在想这个星期怎么这么长这么长这么长。。。
停站。车门打开。乘客鱼贯而入。车厢里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女士们先生们,我可以给大家演唱一首我的作品吗?如果你喜欢,等会儿可以购买我手里这盘CD,里面的歌都是我自己写自己录的。”
说话的是个年轻的黑人,见过就会忘记的长相,穿一身宽大的运动服。看他的打扮就知道,这是一位RAP说唱歌手。一分钟都不浪费,他立刻手舞足蹈地开始表演。乘客们全都默默地低头看着报纸,目不斜视。这是英国人的习惯,在封闭的空间里总是尽量避免与人有目光的接触。
“。。。我们全都被控制了,伙计!我们读的是被告知应当阅读的书籍,买的是被告知应当购买的商品,思考的是被告知应当思考的事物。。。每个人都在看报纸。我们真的关心吗?阿富汗的战争,非洲的饥饿儿童,还是名人的花边新闻?。。。到处都是广告。广告诱惑我们,买时装,买沙发,买跑车,买房子。。。于是我们拼命工作,只为了买一切我们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我们全都被迫变成了消费者。。。”
我抬起了头。
“你必须做一个成功的人。整个社会都在这么警告你。你不能失败,不能被抛弃,所以你一定要选择。选择工作,选择家庭,选择朋友,选择健康食品,选择最新款的手机,选择最流行的发型,选择三件套西装,选择地毯的花色,选择分期付款,选择收看无聊的真人秀。。。这么多的选择。你选择什么?我选择不选择。”
《猜火车》。我对自己说,心里泛起小小的波澜――这小子是个电影爱好者。格雷先生脸上的肌肉很明显地抽动一下――我知道他昨天刚刚订做了一身三件套西装。
“为什么要让自己什么都有?为什么一定要做成功的人?工作不能代表你,衣服不能代表你,信用卡不能代表你,连口音也不能代表你。。。更糟糕的是,到头来你还是失败了。成功指南对你毫无用处。你最终会发现,六十岁的你依然在这里搭地铁。不,上帝不爱你。也许他爱另一些人,但是他不爱你。”
车厢里一片寂静。很多乘客的报纸始终停留在同一页。
“面对现实吧,伙计!你忘了泰勒说过的话吗?我们是被历史遗忘的一代,没有目的,没有地位,我们的时代没有世界大战,没有经济大萧条。我们的大战只是心灵之战,我们的大萧条只是我们的生活。我们从小看着电视,相信有一天,我们长大后会变成百万富翁,电影明星或者摇滚天王,但是我们不会。这就是我们渐渐面对的现实。因此我们非常愤怒。”
最后几句话,我几乎是和他一起念完的。这是我看了无数遍的《搏击俱乐部》啊!我有点想哭,又有点疑惑――眼前正在唾沫横飞的这个人究竟是谁?泰勒的同盟军,得道的浪人,或者只是个拙劣的模仿者?
车速逐渐减慢,快要到站了。他的声音也渐渐低下来:“。。。可是,在这样一个到处都是CCTV(闭路电视摄像头)的国家,我们的愤怒无处发泄,我们连打架的权利都没有。我们甚至找不到一个地方,可以用来做搏击俱乐部。。。”
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极度悲哀的神色:
“你在哪里啊,泰勒?”
他手持CD站在原地。也不看人,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无人反应。没有人要买他的CD。几秒钟后,车门打开,他一闪而出。
在黑暗动荡的地下世界里,人如蝼蚁,眼下的一切都如同一场大梦。在那样的时刻容易产生怀疑,怀疑一部电影不仅仅是一部电影,怀疑我们的存在只是一个数字而毫无价值,怀疑我们一直以来信以为真的事情都是错的。
站在向地铁出口不断上行的扶梯上,扶梯的尽头渐渐显现出外面晴天的光线。格雷先生站在我身后沉默不语。我心里想着,晚上回家后要再看一遍《搏击俱乐部》,身体却朝那个喧哗明亮的物质世界,不由自主地,一点一点地靠近。
三
我在一家书店门外看见她。她穿一身可怕的粉红色贴身运动服(就是模仿Juicy Couture那种),两个巨大的耳环金光闪闪。紧绷的衣服泄漏了多余脂肪的踪迹,一张脸却出奇的瘦削,像受了伤似的被鼻子从中间劈成两半。她推着一辆双座婴儿车,里面是两个小得还看不出性别的双胞胎。身边还站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也是一身粉红色。不知刚刚吃了什么东西,弄得一张小脸脏兮兮。大概是我的目光停留得太久,小女孩颇有敌意地开始回瞪我。
三个孩子。而她自己看起来都不知道有没有二十岁。
我得承认,虽然我一直告诫自己,不要轻易评判他人,不要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到别人身上。然而当看到这样的一家四口时,我的心里还是有个魔鬼的声音在轻轻地说:
“她的青春刚刚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少女妈妈是英国社会“三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之一。英国青少年偷尝禁果的年龄是欧洲最低的,每年更有超过10万名正在就读的少女怀孕。如今英国每14个新生儿中,就有一个是由未成年少女所生。心智未熟却已为人父母,她们中的很多人从此便放弃了学业。而对于她们之中喜好不劳而获的一些人来说,也乐于靠政府发放给未成年单身母亲的救济金来享受安逸生活。而更令人难过的是,在这些少女妈妈的孩子之中,有很大一部分也在日后走上了自己母亲的老路,靠生孩子领取救济金生活。因此三十几岁就成为祖母的也大有人在。
我对这种社会风气非常反感,甚至曾经在酒吧里和一个英国流浪汉大吵一架。当时他醉醺醺地走过来挑衅我说:“在英国的中国人全都是黑帮、非法劳工和骗子。”我气得破口大骂:“老子在英国辛辛苦苦工作缴税,难道就是为了养活你们这帮游手好闲的流浪汉和少女妈妈!”
在英国行走江湖多年,不知见过多少少女妈妈,眼前的她却特别吸引我的注意。她站在书店的门外,眼睛发亮地盯着橱窗,鼻子都快要贴在玻璃墙上。我心里那个魔鬼的声音又跑了出来:
“她也看书吗?”
她好像确定了什么,步伐轻快地推着婴儿车走进了书店。大女儿咬着手指摇摇摆摆地跟在后面。
我。。。也八卦地跟了进去。
她很快就找到了她想找的书。我偷偷瞟了一眼――
“Twilight”。吸血鬼题材的青春爱情小说,到处都畅销得一塌糊涂。我常常戏称它的作者Stephenie Meyer是“美国琼瑶”。但是。。。其实我。。。也看过。。。
她迫不及待地站在原地就看了起来。我站在一个角落里,出神地盯着她。即使是在刚才面对三个孩子的时候,她的脸上也没有流露过这样温柔动人的神色。在这一瞬间,她不再是妈妈,而是个百分之百的少女。没有疲倦,没有茫然,也没有不耐烦。那种少女特有的天真和憧憬,如同某种神迹,把她微蹙的眉头一点一点地抹平了。
我被这些微小的表情感动了。我甚至产生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念头:在我自己的成长经历中,因为对自己有着种种要求,所以常常不自觉地把这些要求套用在别人身上,比如“你为什么不能坚强一点?”,“你难道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我不同情你,因为这一切都是你自找的。”。。。。。。然而实际上,每个人都是特殊的个体,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你不是她,又如何能体会她的苦与乐,她的挣扎和无奈,她的选择和放弃?我能够这样成长是我的运气,如果把我放在她的处境里,我是否一定能够做得更好?又或者,即使有些人天生软弱,习惯接受命运,很难下决心改变,可是这难道不正是世界的参差多态吗?一个注定不能成为强者的弱者,难道就没有理直气壮地生存在这个世界的权利吗?一个健康合理的社会,不正是应该能够宽容不同声音,不同性格,不同存在方式,然后尽可能调节资源以达到相对公平的分配吗?。。。
那小女孩摔了一跤,倒在地上哇哇大哭。她一边手忙脚乱地安抚,一边拿了书去柜台付款。我很高兴地看到她买了那本书――虽然只是一个吸血鬼爱上人类少女的俗套故事,然而它是一个证据,证明在奶瓶、尿布和救济金构成的世界里,梦想尚未死去,青春绵绵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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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底的时候在Brighton和seven sisters
上周末去海德公园听BBC proms
September 07 山
不是我夸张--在车里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真的情不自禁地喊了出来。
六、七个小时的公路旅行,一路看尽湖光山色,眼前的景致却仍然美得惊心动魄――蜿蜒的公路隐没在两侧山脉所形成的盆地中,大片的绿茵地只能用“如梦似幻”来形容。草地上到处是零散分布的大鹅卵石,潺潺小溪流淌其间,乳白色的云雾如同浓烟一般从山谷的后面滚滚窜出。
来英国这么多年,这却是我第一次来到英格兰北部的湖区。虽然早就知道湖区历来被英国人称为“后花园”,拥有英格兰最高的五座山峰和最大的湖泊,号称英国最美的地方。我却还是大大低估了它的美丽。它美得一派天然,可又绝对的超然物外。那不是随处可见的浮云和绿地,而更像是某种永恒的虚空。即使你就站在它的面前,也知道自己永远无法真正抵达。。。是的,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在夸大其辞,这就是我来到湖区后最直观的感受。
第二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冲到窗边看天色――还好,还没有下雨。窗外的草地上湿漉漉的不知是雨水还是露水,睡眼惺忪的露营者打着呵欠从帐篷里探出头来。我们坐在温暖的小厨房里吃早饭的时候,外面山坡上的两只羊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不雅的表演。临桌的大叔和我们一起笑开了。长得酷似某个广告演员的旅舍男主人一边收拾盘子一边说:“去爬山?什么路线?。。。唔,大概要爬七个小时左右吧。。。下雨?啊,天气预报说下午五点会下大雨,你们最好尽快动身。。。”
事实上,身在湖区,永远不能相信天气预报。这里的天气实在变化莫测,我们刚刚走出旅舍的门口,小雨已经开始淅淅沥沥。走在湖边,仿佛置身仙乡异境。湖上水气氤氲,空气中弥漫着苔藓、树枝和泥土的味道。走过草地,开始往山上攀登。这时雨已经渐渐大起来。我们戴上防水外套的帽子,继续往上爬。虽然很久没有爬山,还好我平时常常跑步,所以呼吸非常顺畅,并不感觉吃力。就连背着背包也让我感觉愉快,像是一只习惯负重的驮兽,背上没有重量的话反而浑身不自在。
中国人常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对这句话特别着迷。问过很多亲人朋友,“乐水”者十有八九。山和水有很大的不同:水是活泼的,它流动且有声响;山却永远沉默静止。在干渴的时候,水带来希望,它是生命之源;而孤独恐惧的夜里,山脉的影子却像是庞大的怪兽,将生存的火光一口吞没。历史上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是依水而建,水流推动着贸易和文明的发展;山却是“与世隔绝”的象征,它固执而坚决地将文明挡在山外,只与白云古树为伴。。。如此说来,的确是水比较讨人喜欢。可是我想我大概真的不能算是有智慧的人,因为我是这么的喜欢山。
巨大而静默的山脉。置身其中令我感觉心安。每一座山都像是一个佛――具有巨大耐心的佛。千百年来永恒地在云间打坐,默默为众生祷告。它们如此庄严,以至于行走在其间的小小的我也变得庄严起来。
我不太喜欢国内的名山。它们很美,可是太嘈杂太拥挤,登山的路径一早已被设置好,一级级石头台阶,与城市里办公楼和住宅楼的台阶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也不喜欢那些被强加给它们的景点名字,这个是“排云亭”,那个是“步仙桥”。这个是“仙人晒鞋”,那个是“金鸡叫天门”。。。将审美的标准人为地统一,无形中剥夺了人类的想象力。我喜欢英国湖区的山,虽然比不上黄山泰山的奇崛壮美,可是让人感觉自由。你可以依自己的喜好选择登山路径,无论是土坡还是石块,也许相对艰难,但至少不用所有人都挤在同一条石阶路上。这里的树木都是自生自长的,不应任何人的要求而生长。这里的山脉和云海也不一定是仙人和天宫的所在,你可以让自己的想象力自由地发挥。于我个人而言,它们并不遥远疏离,反而熟悉得像是一个旧梦,一首老歌,一位久违谋面的亲人的脸。它们是我曾经失落的一切,是已逝岁月的总和。
我们越爬越高,雨也越下越大。防水外套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全身都已湿透,连鞋子里也灌满了水。风力强劲得连伞都撑不稳,背包里的相机几乎毫无用武之地。山羊从我们旁边轻快地跑过,踩在布满雨水和羊粪的泥径上,我甚至觉得这世上没有比和羊一起爬山更为严肃的事了。在山腰时尚能看见山下倒映着浮云的湖泊,此刻快到山顶,云雾缭绕,水汽蒸腾,视线所及尽是白茫茫一片。在大风大雨中向山顶走去,感觉整个世界正是“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我想起曾经长期在此居住的“湖畔诗人”华兹华斯,他一定也曾无数次登上山顶看尽浮云,这才有了那首著名的“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我独自游荡,像一片浮云》)。。。与以往任何一次登山都不同的是,也许正因为这特殊的天气,连最后一丝现代人的矜持都被雨水冲走,心理上反而意外的轻松自由,觉得自己像是一位古代僧侣,落魄潦倒,一无所有,却正要前往乌有之乡。。。
登顶之后,先前计划要再爬几座山。可是雨势实在太猛,我们决定还是沿原路下山回去。原本计划七个小时的徒步,最后只压缩为三个小时。下山路上,三个人互相打量,发现对方的样子全都惨不忍睹:头发一团糟,全身都在滴水,浸满水的牛仔裤因为太重,一直在往下滑。。。导致我们每走几步路就得提一下裤子。我穿的本来就是那种超低裆的牛仔裤,这下子裆部都快要垂到膝盖了。。。
回到旅舍,立刻去冲了个热水澡。穿着睡裤捧着热茶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窗外的瓢泼大雨,有一种罪恶的满足感。雨中的山脉却依然如菩萨一般默默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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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以后歪在沙发上看书
睡着了。。。铭基同学一定很懊悔没有拍到我流口水的照片。。。
是的,自从唯一的一条牛仔裤完全湿透之后,我们都变成了“睡裤党”,穿着睡裤到处晃悠。。。
老式的火车站
哈利波特式的车厢
August 27 亲爱的左撇子
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的就职典礼。我坐在电视机前,屏声敛息地等待他拿起笔,在首份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他微微一笑,左手以一个奇怪的姿势握住了钢笔。
“哈,又是左撇子。”我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有时候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身为广大“右手人”群体一员的我,为什么会对左撇子的世界有那么强大的好奇心?自从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左撇子这种人类的存在,我就开始时刻留意身边的人群,寻找他们的踪迹。甚至有三年的时间,我一直练习用左手写字,试着体会左撇子的感觉。而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在我二十一岁以前的人生中,居然只遇见过一次左撇子!
那是在一个网吧。空间很局促,人挨人挤得密不透风。正上着网,旁边的陌生人忽然一把握住了我的鼠标!
我吃惊地瞪着他。那男生也立刻反应过来。他讪讪地缩回左手,脸涨得通红:“对不起。。。我,我是左撇子。。。”
我的惊讶立刻转向了自身。盯着放在右手边的鼠标,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居然从来不曾留意过,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物品的设计都是为了满足我们这些右手人的需要,而作为少数派的左撇子又要忍受多少别扭和不便?
大概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以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鼠标可以通过更改设置而换到左边,可是网页的“关闭窗口”图标却永远停留在右上角;绝大多数的电梯开关都在右边;坐地铁总是在右边刷卡;左撇子看不到量杯内部的度量刻度;高压锅和电饭煲永远要从右边打开;所有的刀具对左撇子来说都是危险品;左撇子弹吉他要反装琴弦;熨斗的电线永远在右边,缝纫机用起来更是灾难。。。。。。
而最最可怕的是,我们国家有“改造左撇子”的传统。东方民族有歧视左撇子的历史,在很多地区的方言中,“左手左脚”是“笨手笨脚”的同义词。左撇子儿童往往被老师或家长要求改用右手写字和吃饭,甚至常常采用严厉的惩罚手段加以纠正。所以,如果你的生活中极少见到左撇子,很可能并非偶然现象,而是因为那一小部分人群早已在童年时期就已经过了严厉的“改造”。。。而科学研究证明,后天被强行纠正的左撇子中有很多人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后遗症,比如口吃,平衡感差,唱歌跑调。。。
二十一岁那年的春天,我在拉萨和一堆朋友吃饭。人群中有个男生慢条斯理地用左手拿起了筷子。。。这个人就是铭基同学。
一直悉心关注左手世界的我却从来不曾料到,自己的另一半居然就是一个左撇子。和左撇子交往后,我的最大改变就是:吃饭时一定会自觉地坐在他的右边,否则两双筷子将进行一场殊死搏斗。在热恋的时候,这种坐法还有一个意外的好处――一边吃饭还可以一边牵手。当然,和左撇子接吻时要格外小心,一不留神就会撞上对方的鼻子和脸颊(因为他们习惯将身子左倾,而我们习惯右倾)。。。
自从遇见了铭基同学,我才算是第一次深入了解左撇子的生活。他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婆婆大人,观察力极其敏锐,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发现了儿子与大多数人的不同之处――这小子是用左手拿奶瓶的。幸运的是,在风气比较开放自由的香港,铭基同学基本上从来没有被强行纠正过。唯一的不愉快经历是在幼儿园时期,被老师要求用左手拿勺子吃饭。不过,以他的性格,当然不可能乖乖就范。但是他也说,从那时起就会特别留意,看看身边的小朋友们中是不是也有人用左手吃饭,如果发现同类,就会“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
我问过铭基,身为一个左撇子,觉得最困扰的是什么?他想了想说:“主要还是吃饭吧。一堆人一起吃饭,总会和别人的筷子打架。。。。还有就是,”他顿了顿,满脸大惑不解的表情,“为什么别人一发现我是左撇子,总是好像很吃惊的样子?到底有什么好惊讶的啊?”这倒是真的。我还记得当我妈第一次见到铭基同学时,“左撇子”这个印象几乎盖过了所有其它的观感。每次她向别人描述女婿的时候,往往没说几句就会扯到这个话题:“他呀,他是左撇子,连手表都戴在右手上。。。”
在香港写中文是由上至下,从右到左,而写英文则是从左到右。从左到右的书写模式对于左撇子来说很不方便,因为总是会把刚刚写完的字迹蹭得一塌糊涂,因此小时候的铭基同学曾经坚定地认为,说英文的国家应该没有左撇子。出国以后我也遇到过好几个左撇子同事,每一个的书写姿势都很怪异。有的是把整张纸翻转接近九十度来写,有的则是像奥巴马那样,把整只手放在字迹的上方倒勾过来写。。。每次看到这些千奇百怪的写法,我的脑海里都会立刻浮现他们童年时代初学写字的画面:一个小朋友小心翼翼地调整着纸张和握笔的姿势,努力不让左手蹭花刚刚写完的字迹。。。唉,我同情地叹了口气。
大概是爱屋及乌吧,现在不管看到什么装置和设备,我已经习惯了从左撇子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想象一下。最让人无奈的是有些厕所要求客人把用完的厕纸扔进垃圾桶,而垃圾桶又往往依照大多数人的习惯放在右手边。对于一个左撇子来说,这就意味着用左手拿厕纸擦完便便后,还要把用完的厕纸绕过身体前方扔进右边的垃圾桶内。。。有一次我盯着那个垃圾桶,越看越生气,最后实在忍不住,默默地把垃圾筒从右边移到了左边――哼,也让多数派体会一下少数派的痛苦。。。
我们身处在一个右手世界,它僵硬粗糙,对左撇子很不友好。我把这个想法告诉铭基同学,试图挑拨他与这个世界的关系。他却很不以为然地说:“其实还好吧。。。左撇子可能更灵活呀。”仔细观察他在生活中的表现,似乎也的确如此。他习惯用左手写字,却也可以用右手写书法;他用左手发短信,用右手握鼠标;他用左手打羽毛球和网球,右手打保龄球和乒乓球;他还可以用右手弹吉他,用右手投篮,用右脚踢足球。。。有时候我都忍不住发出感叹:“你简直就是一名全能型选手嘛!”
不是不羡慕的。我们这些右手人作为社会的绝大多数,习惯了养尊处优,习惯了让世界以对我们最为便利的方式运行。而一部分左撇子也因为他们莫名其妙的右手人父母和老师,被迫磨灭了自己的天性,痛苦地接受了这一套既定的规则。可是还有一部分包括铭基同学在内的左撇子,不喜欢逆来顺受,也不会死磕到底,于是在坚持自己天性的同时,也发掘出那些本应拥有却被我们在不经意间埋葬的天赋和潜能。
其实每个人的身体里都隐藏着两个世界。他的两个世界都醒着,我的左手世界却已经睡着了。
August 19 《同胞》后续
上篇日志《同胞》中提到我去年在雅典遇见的独自一人进行“奥林匹克之旅”的中国男生。一天以后,看到了这么一条留言:
“LiDavid发表: 我就是那个雅典竞技场拿着五环旗的男生......去年用了近两月的时间,由罗马出发,经希腊,黎巴嫩,叙利亚,阿联酋,卡塔尔,巴林,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后回到北京。一年后,女友在网上偶然找到了这篇文章,很惊异在雅典偶遇的姐姐,至今还记着我羞涩的笑容和腼腆的回应。我已经在北京定居,在中投也工作了近一年,有了家,却时常想念去年流浪的生活,以及在异乡偶遇同胞的喜悦。
当时我就震惊了。。。后来又发现这位David同学貌似还是我的朋友小林同学的熟人。。。这个世界充满无尽的泪水和苦痛,却也每天都给我们带来惊喜和巧合。
请让我再次膜拜一下神奇的网络,以及神奇的生活。
PS:David同学,真高兴再次听到你的消息。我这好像还有你的照片呢,还有你那只超级无敌搞笑的玩具鸡。。。
August 18 同胞
伦敦究竟有多少中国人?我不知道确切的数字,但是无论在何时,无论乘上哪一条地铁线,所在的那一节车厢内几乎都能看见至少一张亚洲面孔。我有一项本领――在一堆西方人看来大同小异的亚洲面孔中,我能第一眼就分辨出他们的国别或人种,几乎百发百中。如果多观察几分钟,还可以进一步判断他们究竟是大陆人,香港人。。。还是黄皮白心的“香蕉人”。
在国外住了这么多年,每次看到中国人,我仍然会不由自主地眼睛发亮。在美国时常看见互不相识的黑人兄弟在街头像老朋友一样热情地碰拳头打招呼,我却和我的同胞们一样害羞情怯,眼神交会片刻,又随即游离开来,外表波澜不惊,心内暗自猜量――中国人?游客?老伦敦?做甚营生?乡关何处?
我的性格里有相当阴暗的一面。但凡看到衣着过时品味欠佳声音高亢表情夸张的美国游客,我常常忍不住在一边嘀咕:瞧您这大T恤大短裤大白袜子大球鞋。。。大叔大婶,这到底是上世纪几十年代的行头?。。。而每次听到日本人或者西班牙人那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英语口音,我也总会不厚道地在心里笑到快岔过气去。然而如此“阴暗”的我遇到同胞却又换了另一副心肠。在地铁上看见穿的确良衬衫半截肉色丝袜配凉鞋的中国大妈,我的心简直会温柔得滴出水来:来看孩子啊阿姨?知道哪一站下吗?怎么样,英国菜难吃吧?是不是跟我妈一样觉得这儿的猪肉有股怪味儿?。。。而有时英国同事和中国银行的人开会回来,开玩笑似地说起中国人的英语口音是怎样的劈砖断石削铁如泥,我也会立刻对他怒目而视:怎么着吧你?有种你丫说中文啊!啊!
奇怪的是,伦敦明明有这么多在投行卖命的同胞,每次出去开会时左右四顾,一堆高鼻深目中却总是只有我这一张扁平的东方面孔,真是寂寞。也有那么一次遇见过同胞,对方来自另一间投行,看样子是和我一样的小喽啰,戴着眼镜,面色苍白,姿态僵硬,神情严肃得近乎紧张。会议开始前大家纷纷跑去一边给自己弄点喝的,那中国男生展现绅士风度,用英文问我:“茶还是咖啡?”我用中文问答:“茶。”他略为吃惊,转过身来看我一眼,立刻笑了:“可惜没有绿茶。”他转用中文,脸上的线条变得柔和,整个人似乎都放松下来,不再像一张绷得紧紧的弓。
其实连语言也不是必需品。有些时候,一些你意想不到的东西也能成为中国人之间确认联系的纽带。最有趣的一次发生在我们家那幢楼的电梯里。我们的邻居中也有东方面孔,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直到那天,铭基同学拎着一个中国人民都很熟悉的那种俗称“民工袋”的红白蓝编制袋进了电梯,电梯里的另一个东方人盯着那个袋子看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用中文发问:“请问。。。在哪里可以买到这个民工袋?”。。。还有一次,我和铭基同学在等电梯的时候,只听见电梯里一路传来中文男女深情对唱,是《甜蜜蜜》的曲调,可是改了歌词:“你放屁,你放得。。。”电梯门一打开,正唱得兴起的一对同胞看见我们,立刻呆若木鸡,僵在原地。我和铭基同学非常沉着淡定地走进电梯,直到进了家门,立刻笑得瘫倒在地。
中午我常和几个中国同事去公司楼下的一家回转寿司吃午饭。虽然是日本菜,那里的员工却大部分都是中国人,其中有个河南男生对待同胞格外热情友善。只要是遇上他结帐,本来只能用一次的打折卡可以用上无数次。后来渐渐演变成在打折卡之外,他还执意要再少收一碟寿司的钱。我们都很过意不去,因为并不想占这种小便宜。而他也只是个打工仔,被老板发现怎么办?有时我去买外卖,他还不肯收那碗味噌汤的钱。我急了:“不行不行,我又不缺那点儿钱。。。”他则指一指柜台后面那一大锅味噌汤:“咳!我们也不少那一碗汤!”然而我当然还是感动的,尤其是每次听到他说:“好些日子没来了。工作辛苦吧?”,真会由衷的觉得:同胞就是同胞啊。
有一次一位曾经的同事保罗忽然联系我,要我教他一些简单的中文会话。保罗周末时在一家少年足球俱乐部担任教练,说是最近俱乐部里来了个中国男孩,足球踢得极好,可是性格自闭,而且因为刚来英国,几乎一句英文也不会说。不知为什么,这个男孩儿没有父母在身边,只跟着一个似乎并不太亲近的姑姑一起生活。保罗无奈地对我说:“我真是没办法和他交流。。。本来也可以不管他的,但是我又舍不得,好多年没见过这么有天赋的小孩了。我跟你说,他将来很可能是巨星!”应保罗的要求,我教了他一些简单的会话,比如“累吗?”“喝水吗?”“谢谢”,“非常好”,“踢!”,“射门!”。。。
两个星期以后,一上班就看到来自保罗的邮件:“我第一次看见他笑了!” “是吗?太好了!为什么笑呢?” “因为我对他说了你教我的那两个字!” “哪两个字啊?” “New B!” 。。。。。。
又过了大概两个星期,保罗直接打电话给我:“他昨天第一次跟我说话了!”隔着电话,我都能听得出他语气里掩饰不住的惊喜和欣慰。我也很为保罗开心,因为我知道,此前这个中国男孩从没开过口,只会点头和摇头。 “恭喜!他跟你说什么了?” “只有两个字。。。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 “不是吧?他也说你牛B?” “不是不是。他说:xie xie。。。”
保罗还在电话那头陶醉地絮絮叨叨,我拿着听筒,心里一直在想:小朋友,多年以后,当你真的成为光芒万丈的足球巨星时,你是否还会记得当年的教练英国人保罗?他教你踢球,用中文问你累不累,渴不渴。。。你会否记得那年春天的绿茵场,你一个漂亮的射门,保罗在场边向你竖起大拇指,大声地用中文喊出:‘牛B!’。。。。。若干年后,你的名字也许会众人皆知。你也许已经学会了好多种语言,拥有无数人的爱。然而在我心中,你永远是当年的那个小小鸡蛋,在陌生的环境里,用薄薄的外壳伪装着坚强和冷漠。可是当遇见熟悉的语言和不熟悉的爱,外壳应声而碎,里面是一览无遗的柔软。
有时也会在海外遇见形形色色的国内名人。刚来英国时迎面撞见送女儿来上学的濮存昕,在午夜的纽约街头与莫文蔚擦肩而过,在伦敦的某家店里看见风神俊朗的毒药。。。我的朋友小丁在等公车时见到素面朝天却依然秀丽无匹的汤唯,铭基的朋友在Nando’s看见和朋友聚餐的陈冠希。。。然而同样是惊鸿一瞥,和这些名人同胞比起来,在国外遇见的一些普通人给我的印象更加深刻:
我永远记得意大利某个小城里的中餐馆,门庭冷落,灯光昏暗。所有的家具摆设都是几十年前国内的样子,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近乎于心痛的似曾相似感。像是要固执地将时光定格在某一刻,其间相隔的滚滚红尘和千山万水全都一笔勾销。两鬓斑白的老板坐在厅堂深处的阴影中,邓丽君温软甜糯的歌声流淌了一天一地:“时光不停地流,一去不回来,你曾经告诉我,光阴不再来。。。”
在巴塞罗那的一家西餐厅里遇见担任侍应生的上海阿姨,和我妈妈差不多年纪,反应比其他所有的年轻侍应生们都慢得多,瘦弱的手臂上托着巨大的盘子,跑前跑后忙个不停。她小心地端来我们点的菜,用略带点抱歉的口吻说:“鬼佬的饭菜就是这样,盘子么大得要死,东西么一点点。。。”
我还记得去年六月,在雅典的古奥林匹克竞技场前遇见一个笑起来像女孩子一样腼腆的中国男生。他一开始只是一个人静静坐在一边,看着我们这群疯子嘻笑打闹。确认同胞的身份后,他忽然像变魔术一样抖出一面奥运五环旗让我们拿着拍照。一聊之下才知道,这位美国常春藤的毕业生已经拿到了香港摩根斯坦利的offer,可是在开始工作之前,他决定进行一个人的“奥林匹克之旅”,从源头希腊出发,经土耳其进入中东,一路星月兼程,最后在奥运开幕式前赶回北京。道别前我们祝他旅行顺利,提醒他在伊拉克和阿富汗要一路当心,他也还是那么腼腆地笑一笑。直到现在我还常常想起他。他平安回到北京了吗?在香港已经工作快满一年了吧?午夜下班回家时,面对着满城灯火与玻璃丛林的他,是否还会记得那面盖满各个国家图章的五环旗?
。。。。。。
地铁上临座女生翻看的中文书,covent garden小广场上的一段二胡独奏,公园里一角金黄色的飞檐,慈善义跑时前面那一件写着“清华大学”字样的紫色T恤。。。这便是我异乡生涯里的三分月色,伦敦的阴雨雾气顿时化作千里之外的潇湘水云。闭上眼睛,半扇竹门,一壶龙井,风清月朗,夜凉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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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Beatles的铁粉。会唱他们的每一首歌,把列侬当作神来崇拜。虽然我知道,他自己并不想被当成一个神话来看待。
“我曾经是织梦的人, 但现在我已重生。 所以亲爱的朋友, 你得自己过下去, 梦已经做完了。”
如果你爱Beatles,你就一定认识这条Abbey Road。每一天都有无数粉丝来这里参观凭吊。这恐怕是全伦敦的出租司机最恨的一条斑马线,因为无数人在这里傻乎乎地模仿Beatles,想拍下一张属于自己的纪念。拍照当天,我们见到了各种奇怪的组合,有家庭、情侣、朋友。。。来往的汽车全都快气疯了。还有一个估计也是铁粉的大叔,几乎找遍了每一个路人帮他拍照,可是好像还是对出来的效果不满意。当然,我们几个也像疯子一样来来回回走了无数遍。。。
那天的其它几张照片。。。
August 10 阿猫
我的朋友小丁家里最近来了一位暂住的客人,那是一只名叫“美丽”的一岁小母猫。听到这个消息,身为“猫痴”的铭基同学和我立刻乐颠颠地跑去她家看猫。美丽样子很美丽,可她却是一只极度警惕敏感的猫,用小丁同学的话来说,“you don’t know what she has been through,她很可能有过童年阴影”。她几乎完全不叫,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信号,也不喜欢陌生人随便摸她。虽然偶尔也会和我们打闹,但总是在感觉危险的时候往一切可能的藏身之处奔逃,比如鞋架里,沙发底下,窗帘后边。。。
小丁在厨房炒菜的时候,阳台上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犹如闪电划过长空,听得我们心惊肉跳,以为是有人刚刚从楼上跳下去了。少顷,隔壁邻居从共通的阳台上探过身子,战战兢兢地询问我们:“请问。。。这是你们家的猫吗?”
原来美丽从阳台上窜进了邻居家里!刚才那一声凄厉的尖叫正是来自邻居家的女主人,后来她说她看见美丽那深色皮毛的身影从她脚边一闪而过,以为那是一只“巨大的老鼠”。。。而美丽同样也被那声尖叫吓得魂飞魄散,躲在他们家的床底下无论如何也不肯出来。铭基和小丁在邻居家足足耗了近一个小时,威逼利诱,软硬兼施,最后把美丽从床底下硬生生拖了出来。回来的时候,铭基同学灰头土脸大汗淋漓,美丽四肢僵硬地歪倒在小丁的怀里,两个人一只猫,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无比艰辛的战役。
回家的路上,铭基同学一边开车一边说:“我也好想养一只猫。。。”他的语气既羡慕又哀怨,手上还有美丽刚刚抓出的新鲜血痕。房东不让我们养猫,铭基同学只能天天对着他妹妹养的两只猫的照片一解相思之苦。刚刚搬到伦敦的时候,邻居家养了一只性情温顺的白猫,铭基同学总是一下班就冲去外面的小草坪逗猫玩,还买来猫喜欢吃的零食把它引诱进我们家。。。如果你看过他把猫放在膝头心满意足地抚摸的样子,一定会觉得爱猫之人不能养猫真是天底下最可怜的事情之一。
我的情况又和铭基同学不同。我也爱猫,可是并不怎么介意不能养猫这件事。正是因为从小和猫一起长大(爷爷奶奶家和自己家都养过很长时间的猫),深深觉得无法再一次承受拥有过再失去的痛苦。猫的寿命比人短得多,人类的世界又总有难以预料的变化和迁徙,人和动物的感情深挚而又脆弱,无论生离还是死别都是那么迅疾而轻易。对自己将要担负起的责任和将要付出的感情认识不清的人,真的不能随便对动物许下承诺。
我们全家都对猫有着深厚的情感。小时候常常听说老爸小时候家里养的那只猫的故事。据说那猫长得硕大无比,晚上常常钻进被窝和主人一起睡觉。老爸小时候,兄弟四人每天睡在同一张床上,临睡前奶奶习惯性地会数一遍枕头上的人头:“一、二、三、四”,可是有一天,“一、二、三、四。。。五!”居然多出了一个!奶奶大惊且大骇,仔细一看,多出的那个原来是个猫头!那只大猫居然像人一样仰卧在被子里和主人们头挨头地呼呼大睡,被子刚刚盖住它的颈部以下。。。
全家人中,爷爷对大猫最好,有什么好吃的从来不会忘了它。大猫感动于知遇之恩,总想着法子要回报。于是有一天,爷爷的床头出现了老鼠的耳朵和尾巴。。。那是大猫觉得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特地留下一份给爷爷“尝尝鲜”。。。爷爷既受宠若惊又哭笑不得,只好摸着它的脑袋连连说:“心领了心领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爷爷家又养过一只猫,我记得常常和它一块玩儿,具体的细节却早已在记忆中流失。依稀记得它一直活到十几岁才寿终正寝,可算是拥有一段丰富而完整的“猫生”。不过要说感情最深厚,那还得数自己家养的那只“阿猫”。
“阿猫”是我给他取的名字。这灵感来源于那一年的春节晚会,有个相声演员模仿一只结巴的老鼠的口吻说:“啊尊。。。啊尊。。。啊尊敬的啊猫。。。啊猫爷爷。。。”我乐不可支,当即给刚到我家不久的小猫改名“阿猫”。阿猫刚出生七天就被老爸的一个朋友钱叔叔送到我家,本来说好是暂时寄养,可是后来阿猫和我们处出感情,宁可在我家喝粥也不愿去钱叔叔家吃鱼了,这才永远地留了下来。钱叔叔本来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小静”,我们常开玩笑地叫他“钱静(前进)!”事实上,“小静”这个名字一点也不适合他,他是小公猫,性格又顽皮开朗得不得了,成天上窜下跳,一刻也静不下来。当然,在钱叔叔看来,“阿猫”这个名字更是不伦不类,不过他抗议多次无效,后来习惯成自然,钱叔叔也开始称呼他“阿猫”了。
阿猫是我见过最活泼调皮的猫,他永远在身体力行地贯彻着“生命在于运动”的哲理。这位运动健将喜欢把卫生纸卷或者毛线团当足球踢,把整个房间缠成一座迷宫。导致我们每次回家前都有点提心吊胆,不知门后面等待我们的将是什么。阿猫总和苍蝇过不去,每次看见他两眼发直毛发竖立身子绷成一张弯弓,就知道下一秒钟他将会高高跃起或是一巴掌呼过去。有时他明明已经把苍蝇按在手掌里,可是自己又不是很确定,会很慢很慢地松开手来看一看――结果就在那一瞬间,苍蝇倏地从那一点点缝隙中脱身飞走。。。每当这时,阿猫总会露出又惊又气的表情,和受了委屈的小孩子一模一样。
以如今的宠物主人的眼光看来,我们大概没有尽到一个好主人的本分。阿猫从来没有吃过一天猫粮,一直都是我们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和所有的猫一样,他贪吃得不得了,永远不知道“饱”是个什么概念。每次我妈做了鱼,他就兴奋得在厨房和餐桌之间来回打转。如果桌上放了鱼又没有人看着,他就会一边用一只前爪搭在餐桌上,一边大声“喵呜喵呜”着发出警告:“我要吃了!你们再不反对我就吃了!”如果连叫几声还是无人干涉,他就会一跃而上,飞速把鱼从盘子里拖到地上,大口大口吃得心安理得:“反正我已经警告过你们了。。。”他还喜欢看我妈做饭,总是蹲在冰箱顶或是水池沿上,两只眼睛瞪得又圆又大,随着我妈的每一个动作上下左右地不停张望,神情无比认真。我妈常说,在老爸、我和阿猫之间,恐怕只有阿猫能学会做饭。。。
阿猫还有一项惊人的本领――他会像人一样上厕所。我们家几乎从没备过猫沙,自从阿猫来到我家的第一天起,我们就一直训练他上“人类的厕所“。我们家的厕所以前是那种老式的蹲坑,阿猫会直接在蹲坑边拉撒,他往往可以把大小便直接拉在坑里。这项本领令每个人啧啧称奇――除了不会冲水,他简直就是猫中的卫生楷模。有一次下大雨他还贪玩地在阳台上 “走边边”,结果脚一滑直接从三楼摔下去,幸好楼下正在施工,阿猫幸运地落在一堆沙上。那晚风雨交加,我们一开始根本听不到他“喵呜喵呜”的求救声,直到发现他失踪,这才赶去楼下把他救起来。这次突发事故令阿猫后腿受伤,在家里养了好长时间才复元。养伤期间他一反常态地不怎么热衷于吃喝,但还是会挣扎着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去厕所大小便。我们全家都很心疼,我妈更是抱着他的脑袋说:“受伤就别逞强了。。。就在这儿拉吧,没人怪你。。。”
阿猫善于察言观色。在全家人中,他对我爸敬而远之(因为对他最严厉),最喜欢黏着我妈(因为给他饭吃),最不怕的就是我。我总觉得他把我当成他的同类,是完全平等的伙伴。他也会对我发嗲,喜欢我摸他的脖子和肚皮,也喜欢和我打闹。有时候他会退后几步,再猛地冲上来抱住我的腿,整个身体都悬挂在我的腿上,打死也不松手。他和我闹着玩的时候一般不会出爪,可是如果打着打着变成了“还我漂漂拳”,双方都动了气,他也会没轻没重地“下狠手”。直到现在,我的手臂上还有好几个疤,那都是阿猫当年的“杰作”。我爸批评他的时候,他总是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一副“虚心接受”的样子。可是每当我指着他开始控诉他的罪状,他会直接冲上来,一掌把我的手打飞。。。每当这时,我都会觉得自己在这个家里简直太没有地位啦。。。
我们没有给阿猫做过绝育手术,所以当他渐渐成长为一只年轻健壮的公猫以后,总是抑止不住地想往外跑。我们百般劝阻无效,加上他眼疾手快,总能趁我们开关门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溜出门去,我们也只能徒呼奈何。还好他基本上每次都会乖乖回家,不过回来的时候总是一副刚跟人打完架的样子,不是这儿少了一撮毛,就是那儿多了一道伤,但是因为知道自己偷跑出去是不对的,所以不敢向我们撒娇,只能低眉顺眼地溜进门来,假装满不在乎。有一次他出去溜达了大半天,傍晚回来的时候,在门外一边大叫一边用头大力撞门,完全是史无前例的嚣张。我跑去开门,只见阿猫口里叼着一只半死不活的麻雀,神气活现地走进门来。大概是觉得这次打回了猎物,足以弥补自己偷跑出去的罪过。老爸看见麻雀,大惊失色,当即从他口里夺过麻雀,打开窗,我本来以为已经死掉的麻雀居然拍拍翅膀飞走了。阿猫这时也已经飞快地窜上窗台,探出身子看看飞走的麻雀,又回过头来愤怒地盯着老爸。。。但是他很快意识到放走麻雀的是身为一家之主的老爸,不是被他视为平辈的我,只好悻悻地叫了几声,垂头丧气地走开。
有一次,就在春节前两天,刚刚随我们迁到新居的阿猫失踪了。我们本以为他只是和平时一样出去放放风,没想到几天过去,他一直没有再出现。全家人反复分析检讨阿猫离开的原因:不习惯新居所以出走?我们忙于搬迁所以忽略了他?出去玩但是环境陌生以至找不到回家的路?自己不小心又一次从阳台上失足摔下去?。。。我还特地打着手电去楼下细细搜寻,希望找到受伤的他。可是一无所获。很多朋友告诉我们说猫是“认屋不认人”的动物,说他很可能会自己跑回老房子去。然而我们全家三人只是半信半疑――新居和旧居之间隔了一条熙来攘往的马路,步行要十几分钟。而阿猫是被我们蒙住眼睛装在盒子里带到新居来的,他怎么可能认识回去的路呢?我们之后几度回去老房子打扫,也从未在附近见到过阿猫的身影。
然而奇迹出现了。十多天后,我和妈妈在老房子附近见到了那个熟悉的小身影。一开始我们都有点不敢相信――他躲在草丛边的一条旱沟里,瘦骨嶙峋,满身尘土,眼神警觉。可是他又分明就是我们的阿猫。我们叫着他的名字呼唤他,他迟疑了一会儿,慢慢地走出来,走向我们。我一把抱住他,他没有挣扎,可是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困惑和委屈。我难受地看着他――他轻了这么多,脚掌皮开肉绽,身上几处伤痕,有一个地方甚至可以看得到骨头。。。这十几天你到底去了哪里?你都经历了些什么?
阿猫回家之后,老爸特地为他写了篇文章,文章里说:“我相信,假如上帝赐予他语言能力,他一定会给我们讲述一个动人的浪子还家故事。我不知道阿猫出走的真正动机,也许他只是溜出房门换换空气,但我知道他为回家付出了多大代价。一旦迷失了归途,他肯定先是不知所措,然后是奋力拚搏,寻找回到老屋子的路径。他那皮开肉绽的脚掌告诉我们,他曾经昼伏夜行,在附近的水泥路面上四处寻找,经过半个月内无数次的失败以后,才终于返回老地方,赢得了和我们团聚的机会。。。”真的,我无法想象他怎样穿过车水马龙的马路,又在老房子那里等待了多久。他可能遇上了成群结伙的野猫,和他们狠狠地干了一架,搞得满身是伤,却最终拒绝加入他们的队伍成为一只野猫,而是固执地守在老屋等待主人的出现。。。
可是这世界不会总是尽如人意。失而复得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大团圆结局。阿猫还是在很久之后的某一天再次失踪了。我们在所有他可能或不可能出现的地方到处搜寻,可是这一次,他再也没有回来。
还记得那是青少年时期的我,在一个似乎永远也过不完的夏天,躺在寂静的没有猫叫声的房子里,再一次读着那本《小王子》。我知道小王子和狐狸的感情并不是简单的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驯养”这个词也并不是它表面的涵义。可我还是忍不住想起了阿猫,泪水打湿了书页。
“如果你驯养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一个人的脚步声跟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驯养是什么呢?狐狸解释说:“意思就是说,去建立一种联系。。。就是这样,现在你对于我来说,最多不过就是一个小男孩儿而已,就和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儿没有什么区别。而且,对你我没有任何要求。而你呢,在你的角度来说,一样也根本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和成千上万只别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的话,那么,咱俩就会彼此都需要对方了。对我来说,你将是这个世界里独一无二的,对你而言呢,我也将是整个宇宙中绝无仅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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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达人”评选。我最爱的是三号Vivian!
August 02 流水帐之那些夏天的周末啊
很久没更新了。。。
自从夏天到来,我的周末就变得异常忙碌。在欧洲短途旅行了几趟,还有一场接一场的朋友聚会。当然,有时候还是得乖乖回到办公室加班。不知道是经济真的开始复苏,还是所谓的“回光返照”,最近工作比以前忙了N倍,记忆中甚至从未有过如此忙碌的夏天。我每天好像梦游一样穿行在办公桌、打印机和会议室之间,有一次累得半闭着眼睛摇摇晃晃走进洗手间,迎面遇上一个同事,她看到我那副德性,又惊又笑:“你是不是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不过,尽管每天都困得想死,我还是很享受这个疯狂的夏天。除了平时三五好友常聚,最近还“有朋自远方来”――铭基同学的死党,香港警队高级督察天乐先生来英国培训,也和我们疯玩了几个周末。话说自大学起就结下的革命友谊果然牢不可破,铭基同学回香港度假时总是和天乐打桌球打到天亮,现在天乐来了伦敦,铭基同学乐不可支,两个大男人就着啤酒和薯片动辄聊到深更半夜。天乐先生不愧是资深阿sir,有着超出常人的观察力和敏感度,有时候大家正坐在客厅聊天,他忽然安静下来,两眼亮得像探照灯:“有一个黑影刚刚闪过!”大家面面相觑,铭基同学说:“那。。。麻烦阿sir你去把他抓出来吧。。。”天乐继续巍然不动,双目炯炯。好半天,他整个人放松下来:“是风吹窗帘。”阿弥陀佛,还好是风,要不然我真怕他会从腰间拔出手枪直接就把那“黑影”突突了。
我们开车载着天乐在伦敦转悠。只要一有警车呼啸着经过,他就立刻趴到窗边兴奋地东张西望。到了一个治安比较混乱的街区,我们告诉他这一区常有黑人打劫过往行人,他立刻豪情大发:“好!那我们今晚就去打劫黑人!”我和铭基同学都惊得心潮澎湃不能自已。呃。。。黑道白道,果然无间道才是王道。。。
为了满足阿sir对伦敦夜生活的好奇心,我们决定带他去看脱衣舞。由于我以前只在伯明翰看过一次,对伦敦这方面的俱乐部一无所知,于是向男同事们打听了一下。他们一开始都一本正经地假装不知道,最后还是我的临桌提姆扭扭捏捏地告诉我:“啊对了,我听我的朋友说,那个xxx俱乐部还不错。。。”当我大声地把这个俱乐部的名字重复一遍,team里几乎所有的男同事们都不约而同地回过头,向我投以意味深长的目光。我气愤地仰天长啸:“你们就装吧。。。你们明明都知道!”后来铭基同学上网查了一下这个俱乐部,发现它走的是超高档路线,贵得离谱,我们口袋里的钞票估计会被那些性感小妞们搜刮得一干二净,连信用卡都难逃魔爪。我只好又去找提姆,让他介绍个性价比高一点的地方。他不假思索地又说出两个名字。我大为叹服:“行家!什么你的朋友,根本就是你自己常去吧!”
我实在忍不住要稍微跑一下题,说一说我这同事提姆。我觉得他十四岁的时候家里养的狗偷吃奶酪被噎死这件事对他的性格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所以虽然他看起来一表人才,可是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透着一股又冷又贱的黑色幽默。有时我因为花粉过敏狂打喷嚏,他就会在一旁冷静地断定:“猪流感。”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又说:“快,快点传染给我,我就不用来上班了。”有一次我问他有没有看过northern light(北极光),他说:“没有。但是我看过northern line。。。”(northern line是伦敦的一条地铁线。。。)又比如我们一起加班到半夜做一个不知道能不能做成的项目,他一边做一边不停地抱怨,我安慰他说:“唉,没办法,shit happens。。。”他向我投以哀怨的目光:“问题是有的时候连shit都happen不了!”最近由于人心不稳,员工流失比较严重,老大们为了安抚军心,给team里一部分人加了一点点可怜的薪水。提姆问我加了多少,我告诉他一个数字,他一边摇头一边说:“这么少?你应该把那点钱换成硬币砸到他们脸上!”你看,砸就砸吧,还要换成硬币砸。。。英国佬真是太阴险了。
好了,下面我要说说那个脱衣舞。应该说那是一个比较“草根”的场所,里面黑压压一片全是端着大杯啤酒两眼发直的男人。当我和小丁硬着头皮假装镇定地走进去,迎面而来的都是男人们或惊讶或疑惑或不屑的目光。脱衣舞女郎们的质素倒是意料之外的高,除了年轻漂亮身材火辣,有些表演如钢管之类的还是颇有技术含量。不过和我以前看过的表演不同的是,这里的女郎到最后全都不着寸缕,而以前看的那些至少会用一枝玫瑰花遮住私处。不知男生怎么看,反正对女生如我和小丁来说,还是觉得有点遮挡的比较有想象空间和美感,“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场面稍微有点over。因为。。。大家都是女人。。。你有的我都有。。。好吧,虽然没有你的那么劲爆。。。
看完脱衣舞的那天晚上,我们又和天乐喝酒聊天到半夜三点多。睡了四个小时,宿醉未消又爬起来。。。开车去法国!
因为两天前得知和菜头同学即将空降巴黎了。之前得到过和菜头同学很多的帮助,从茫茫网海中的两个ID发展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朋友。而在北京见面吃饭又是他抢着买单,这次他终于来到欧洲大陆,与我们身处最为接近的时区,我和铭基同学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尽地主之谊。然而消息知道得太晚,临时买机票或者火车票都是离谱的高价,铭基同学在网上查了半天,最后拍板:“咱们开车去吧!”
从伦敦坐Eurostar火车去巴黎,耗时只需两个多小时。可是开车的话,从伦敦开到英国海港Felixstowe,经海底隧道到法国海港Calais,再从Calais开到巴黎,一共需要六个小时。而返程时由于海底隧道火车晚间通行时间不能配合我们的计划,我们只能当晚宿在Calais,星期一清晨再返回伦敦直接去上班。当我把这个计划告诉同事提姆时,他大惊失色,竭力企图阻止我:“这是没可能的!太辛苦了,你星期一肯定累得不能来上班,即使上了班也会困得没法工作。。。”当时我和提姆正一起做一个项目,周一开始的那个星期正是项目最最忙碌紧张的几天,他很害怕我会丢下他不管,没法完成进度。我们辩论了很久,直到最后我向他保证:周一一定按时到公司,这才作罢。提姆悻悻地说:“你们就是两个疯子!”
其实铭基同学和我都是极其平凡的普通人。但有时我也的确觉得,如果说我们真有那么一丁点异于普通人的地方,那正是源于埋藏在我们普通的皮肤骨骼之下的那一根疯狂的神经。
于是周日那天,历时六个小时,再加上英法之间一个小时的时差,我们早上八点多出发,最终到达和菜头同学住的酒店楼下时,已是巴黎时间下午三点半。和菜头同学下楼来看见我们风尘仆仆的小车,一边摇头一边笑着叹气: “两个神经病嗳。。。”
和菜头同学似乎很享受巴黎的习习凉风,一直说觉得这里的天气很像他的家乡昆明。我们一起乘地铁去看巴黎圣母院,坐在街边的咖啡店喝东西吃冰淇淋看过往人群,沿着塞纳河边散步看风景。。。从2004年起,我每年都会来一次巴黎,可是唯有这一次是在夏天来到这里。无论是在哪个季节,晴天或是下雨,这座城市虽然呈现不同的特质,却永远美丽得令人心折。看看身旁的和菜头,他的脸上有种在北京时从未见到过的神色,似乎卸下了很多包袱,整个人轻松畅快了起来。生活中的和菜头有时其实像个小孩,对很多事物都有自己天真直接的意见。他是个很“真”的人,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文笔固然难得,真心犹为不易。他值得我们千里赴约。
晚上我们一起去一家名叫Le Petit Pontoise的餐厅吃晚饭。已经有不止一个法国朋友向我推荐过这家餐厅,说是做得一手法国南部的美味菜肴。我们先后来过四次,每一次都是尽兴而归。后来它也上了Lonely Planet的推荐名单,慕名而来的客人更多了。可是除了多备一份英文菜单,食物的水准却从来没有下降过。这一次也是一样,看到和菜头同学大块朵贻,我也放下心来――还好他不是走到哪里都吵着要吃中餐的那种人。吃得实在太饱,饭后服务生过来询问要不要甜点,我们三个人都抱着肚子默默地摇头。和菜头同学发出感慨:“我简直饱得像猪一样。。。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多的牛肾。。。”
晚上九点多,因为还要连夜赶去Calais投宿,我们在巴黎的夜色中挥手道别,约好明年在我和铭基gap year中途的某一站再见面。无论在网上呈现的是何种面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三个人其实都不是特别热情奔放的性格,也不善于当面表达自己的情感。不是大树顶端的枝叶迎风招展,却更像是树下的苔藓连成一片,可是并没有什么遗憾,因为知道彼此心意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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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基同学和他的死党--天乐阿sir
在巴黎,我和被我残忍地PS了头部的和菜头同学
海德公园
在Alex家烧烤
我模仿Michael Jackson
我们三个用啤酒瓶当作话筒进行了疯狂的演出
Alex很狗腿地献上了花。。。盆
昨天去唱了一场六个小时的K。。。我因为这些日子工作太辛苦,决定一醉方休。不停地劝大家喝酒,还又唱又跳。。。不过我的朋友们个个都是疯子,大家都high了。。。
装可爱的两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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